重庆姐弟坠亡案终结:张波与叶诚尘被执行死刑,两人曾共谋杀害子女
重庆——一起震惊社会的故意杀人案在今日迎来终结。1月31日,“重庆姐弟坠亡案”的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这起案件自发生以来,就因其残忍的犯罪手段、卑劣的作案动机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而备受关注。
让我们回溯到2020年11月2日,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姐弟坠亡事件。年仅2岁的姐姐和1岁的弟弟从15楼的高处坠落,当场身亡。这起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很快就发现孩子们的父亲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揭露了张波和叶诚尘共谋杀害子女的惊人事实。据起诉书显示,张波和叶诚尘通过网络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然而,叶诚尘无法接受张波有子女的现实,多次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在两人的共谋下,他们选择了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这起案件在法庭上经历了多次审理。在一审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在法定上诉期内,张波和叶诚尘提出了上诉。在二审开庭时,张波更是全面翻供,称孩子们坠楼属于“意外”,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波和叶诚尘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
最终,在今日的执行死刑判决中,法院再次强调了张波和叶诚尘的罪行严重挑战了法律和伦理底线,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他们的行为不仅剥夺了两个无辜孩子的生命权,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法院依法判处两人死刑,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这起“重庆姐弟坠亡案”的终结不仅是对两名被告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捍卫。它向世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犯罪分子的手段多么狡猾、残忍,法律都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要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
在此背景下,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总之,“重庆姐弟坠亡案”的终结不仅是对两名被告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捍卫。它警示我们要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二审死刑#
重庆——一起震惊社会的故意杀人案在今日迎来终结。1月31日,“重庆姐弟坠亡案”的两名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这起案件自发生以来,就因其残忍的犯罪手段、卑劣的作案动机和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而备受关注。
让我们回溯到2020年11月2日,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姐弟坠亡事件。年仅2岁的姐姐和1岁的弟弟从15楼的高处坠落,当场身亡。这起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警方立即介入调查,很快就发现孩子们的父亲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揭露了张波和叶诚尘共谋杀害子女的惊人事实。据起诉书显示,张波和叶诚尘通过网络相识后发展为恋人关系。然而,叶诚尘无法接受张波有子女的现实,多次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在两人的共谋下,他们选择了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这起案件在法庭上经历了多次审理。在一审中,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在法定上诉期内,张波和叶诚尘提出了上诉。在二审开庭时,张波更是全面翻供,称孩子们坠楼属于“意外”,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波和叶诚尘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请求。
最终,在今日的执行死刑判决中,法院再次强调了张波和叶诚尘的罪行严重挑战了法律和伦理底线,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他们的行为不仅剥夺了两个无辜孩子的生命权,也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法院依法判处两人死刑,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这起“重庆姐弟坠亡案”的终结不仅是对两名被告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捍卫。它向世人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无论犯罪分子的手段多么狡猾、残忍,法律都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严厉打击。
同时,这起案件也引发了社会的深刻反思。它提醒我们要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和谐与稳定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
在此背景下,我们也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我们应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总之,“重庆姐弟坠亡案”的终结不仅是对两名被告人的严厉惩罚,更是对社会公正和法治精神的坚定捍卫。它警示我们要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从源头上预防类似悲剧的发生。#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二审死刑#
1967年11月,北京警方截获一个包裹,全是外国罐头。在商标的内贴面,竟发现一段文字:向国际法庭控告中国,然后自杀!
寄件人是许德林,德国人,他在中国的身份是,兰州一家化学公司的外派专家。其实此人早就引起了中国警方的注意。
1965年10月,因为这家兰州化学公司的一项工程,部分承包给了德国鲁奇公司。而许德琳就被鲁奇公司派到了兰州,他的具体身份是“现场开箱检验员”。
奇怪的是,这个许德琳来到兰州后,整天“不务正业”,一有时间就拿个相机到处拍。甚至连我国的高炮阵地、军车都拍,对翻译的提醒置之不理,不久他的行为引起中国警方的注意。
通过一段时间的监控,公安人员发现许德琳很分裂,衣服脏了几天都不洗,在衣橱里堆一垛。但是他却隔几天就用干净的手帕擦窗子,还将手帕收起来,也不让服务员洗。
直到1966年8月的一天,许德琳收到一封信:你把脏衣服带回来我给你洗。
公安部门发现寄出这封信的正是戈贝尔的女秘书,而戈贝尔不是别人,正是美军情报机构在德国的头子。
对方直言要脏衣服,再联系到许德林之前的诡异表现,警方敏锐地感觉到他是冲原子弹来的。此地离原子弹实验基地不远,美国专家是想通过研究这些灰尘得到中国原子弹的讯息。用心太险恶了!
开头的那个罐头包裹,是许德林寄给同伙乔治的。乔治因为前段时间在海关寄两只老鼠而暴露,只是警方并没有逮捕他,而是放长线钓大鱼。
如今发现那条大鱼就是许德林。他如此大胆的举措,警方判断他们可能准备离开中国了。很快警方从兰州外事部门得到一个消息,说许德林今日准备从兰州经北京到广州,然后出境。
警方立即布局,指示有关部门许德林只能从兰州买到北京的机票,从北京出境,而且时间要选在晚上。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他与外国大使馆取得联系,获得外交豁免权。
晚上10点,许德林一出现在安检,就被等候在此的中国警方逮捕了。
在他的皮箱里,除了一袋脏衣服和微型胶卷外,还发现了大量情报,这些情报不分段,也没有标点,都是美国特工惯用的书写方式。
这回证据坐实,许德林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许德林被判刑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德国,鲁奇公司为了摆脱关系,立即将许德林开除。而那个收脏衣服的戈贝尔的女秘书也人间蒸发了。
而那个罐头包裹里的胶卷,上面记录了中国西北核工业的状况,虽然内容并不完整,但对中国来说却是保密级别很高的资料。
虽然许德林落网了,但是这起间谍案并没有结束。因为警方在许德林的房间发现了一个破译的密码本,这个密码本与我国西北部军区的密码本非常相似。
这个密码本的出现,让警方意识到可能还有其他的间谍在我国活动。于是警方开始调查许德林在兰州的所有行动,希望能够找到更多的线索。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许德林在兰州期间,曾经多次前往我国西北核工业基地附近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离核工业基地不远,是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平时很少有外国人前往。
警方开始怀疑这个小镇上可能还有其他间谍活动的线索。于是警方决定对这个小镇进行全面的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方发现这个小镇上确实有其他外国间谍活动的迹象。他们发现小镇上有一家小旅馆,是外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警方立即对这个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个小旅馆实际上是一个间谍联络站。
在小旅馆中,警方逮捕了三名外国人,他们分别是英国人约翰、澳大利亚人麦克和美国人汤姆。警方还在小旅馆中发现了大量的情报资料和通讯设备。
经过审讯,这些外国人承认了他们是间谍,并交代了他们的任务是搜集中国西北核工业的情报。他们通过许德林提供的情报和通讯设备,不断地向美国和西方国家传递着中国的核工业情报。
这些间谍的落网和许德林案件的破获,让中国政府更加警惕外国间谍的威胁。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核工业和其他重要领域的保密工作,并加强了对间谍活动的打击力度。
同时,中国政府也加强了对国际友好交往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寄件人是许德林,德国人,他在中国的身份是,兰州一家化学公司的外派专家。其实此人早就引起了中国警方的注意。
1965年10月,因为这家兰州化学公司的一项工程,部分承包给了德国鲁奇公司。而许德琳就被鲁奇公司派到了兰州,他的具体身份是“现场开箱检验员”。
奇怪的是,这个许德琳来到兰州后,整天“不务正业”,一有时间就拿个相机到处拍。甚至连我国的高炮阵地、军车都拍,对翻译的提醒置之不理,不久他的行为引起中国警方的注意。
通过一段时间的监控,公安人员发现许德琳很分裂,衣服脏了几天都不洗,在衣橱里堆一垛。但是他却隔几天就用干净的手帕擦窗子,还将手帕收起来,也不让服务员洗。
直到1966年8月的一天,许德琳收到一封信:你把脏衣服带回来我给你洗。
公安部门发现寄出这封信的正是戈贝尔的女秘书,而戈贝尔不是别人,正是美军情报机构在德国的头子。
对方直言要脏衣服,再联系到许德林之前的诡异表现,警方敏锐地感觉到他是冲原子弹来的。此地离原子弹实验基地不远,美国专家是想通过研究这些灰尘得到中国原子弹的讯息。用心太险恶了!
开头的那个罐头包裹,是许德林寄给同伙乔治的。乔治因为前段时间在海关寄两只老鼠而暴露,只是警方并没有逮捕他,而是放长线钓大鱼。
如今发现那条大鱼就是许德林。他如此大胆的举措,警方判断他们可能准备离开中国了。很快警方从兰州外事部门得到一个消息,说许德林今日准备从兰州经北京到广州,然后出境。
警方立即布局,指示有关部门许德林只能从兰州买到北京的机票,从北京出境,而且时间要选在晚上。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他与外国大使馆取得联系,获得外交豁免权。
晚上10点,许德林一出现在安检,就被等候在此的中国警方逮捕了。
在他的皮箱里,除了一袋脏衣服和微型胶卷外,还发现了大量情报,这些情报不分段,也没有标点,都是美国特工惯用的书写方式。
这回证据坐实,许德林以危害中国国家安全、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许德林被判刑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德国,鲁奇公司为了摆脱关系,立即将许德林开除。而那个收脏衣服的戈贝尔的女秘书也人间蒸发了。
而那个罐头包裹里的胶卷,上面记录了中国西北核工业的状况,虽然内容并不完整,但对中国来说却是保密级别很高的资料。
虽然许德林落网了,但是这起间谍案并没有结束。因为警方在许德林的房间发现了一个破译的密码本,这个密码本与我国西北部军区的密码本非常相似。
这个密码本的出现,让警方意识到可能还有其他的间谍在我国活动。于是警方开始调查许德林在兰州的所有行动,希望能够找到更多的线索。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许德林在兰州期间,曾经多次前往我国西北核工业基地附近的一个小镇。这个小镇离核工业基地不远,是一个非常偏远的地方,平时很少有外国人前往。
警方开始怀疑这个小镇上可能还有其他间谍活动的线索。于是警方决定对这个小镇进行全面的调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方发现这个小镇上确实有其他外国间谍活动的迹象。他们发现小镇上有一家小旅馆,是外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警方立即对这个小旅馆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个小旅馆实际上是一个间谍联络站。
在小旅馆中,警方逮捕了三名外国人,他们分别是英国人约翰、澳大利亚人麦克和美国人汤姆。警方还在小旅馆中发现了大量的情报资料和通讯设备。
经过审讯,这些外国人承认了他们是间谍,并交代了他们的任务是搜集中国西北核工业的情报。他们通过许德林提供的情报和通讯设备,不断地向美国和西方国家传递着中国的核工业情报。
这些间谍的落网和许德林案件的破获,让中国政府更加警惕外国间谍的威胁。中国政府加强了对核工业和其他重要领域的保密工作,并加强了对间谍活动的打击力度。
同时,中国政府也加强了对国际友好交往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应届文科生起诉张雪峰,最新进展,此案已通过立案审查,被法院正式受理。
其实成功立案,说明不了什么。我们现在正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诉状符合形式要件,便予以接收,一般不再进行实质审查。
立案只是第一步,是否能开庭审理还是未知数。
从原告提供的起诉状看,案由应该是名誉权纠纷。
学理上一般认为,名誉权纠纷,被侵权人必须是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指向的是不特定的某类人群,一般不认为是侵权。
不然的话,针对某职业群体乃至性别群体的批评都可以构成名誉权侵权,打击面未免太大,有压制言论自由的风险。
因此,本案后续有一定概率,会因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驳回起诉。
不过话说回来,凡事都有例外。
2005年,某地派出所在辖区内悬挂横幅,上面写着“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
这一举动引起了很多河南人的不满,最后两名河南律师就以名誉权纠纷将当地警方告上法庭。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和解,被告警局撤下标语,并当庭向两名河南籍律师道歉。
这两起案件,有一定相似之处,后续具体怎样发展,我们等等看。
除了主体资格,本案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证明有“损害结果”,即张雪峰确实造成了原告文科生的“社会评价降低”。
从现实反馈看,张雪峰的言论,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支持者大多数只是表达对一种社会现状的无奈和,很少有人因此就对“文科生”群体产生贬损性认识。
从原告诉状看,通篇只是在反驳张雪峰言论,并没有对“损害结果”举证,这会是诉讼中的一大障碍。
话说回来,虽然我本人认为诉讼结果不乐观,但仍然觉得,起诉这个动作本身即具有积极意义。
张雪峰作为在考研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他对各个学科、专业的意见,对很多孩子都有示范和引导效应。
他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言辞必须适当,价值观应当积极。
他说文科都是服务业,无可厚非,但说服务业就是“舔”,就是“爷我给你笑一个”——言外之意,好像所有服务业从业者都是奴颜媚骨的“奴才”,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剩下利益的交换——这种世界观底色,无疑,是市侩和冰冷的。
身为一名教育从业者,公开发表这样的言论,我认为是不合适的。
因此,本次诉讼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取得胜诉判决,而是通过起诉这个动作,向这些公众人物传递一种态度,那就是发表观点应有底线,说了伤人的话要负责任,否则,是有可能站上被告席的。
#周兆成律师[超话]##博主就文科言论起诉张雪峰案已立案#
其实成功立案,说明不了什么。我们现在正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诉状符合形式要件,便予以接收,一般不再进行实质审查。
立案只是第一步,是否能开庭审理还是未知数。
从原告提供的起诉状看,案由应该是名誉权纠纷。
学理上一般认为,名誉权纠纷,被侵权人必须是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指向的是不特定的某类人群,一般不认为是侵权。
不然的话,针对某职业群体乃至性别群体的批评都可以构成名誉权侵权,打击面未免太大,有压制言论自由的风险。
因此,本案后续有一定概率,会因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而被驳回起诉。
不过话说回来,凡事都有例外。
2005年,某地派出所在辖区内悬挂横幅,上面写着“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
这一举动引起了很多河南人的不满,最后两名河南律师就以名誉权纠纷将当地警方告上法庭。
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和解,被告警局撤下标语,并当庭向两名河南籍律师道歉。
这两起案件,有一定相似之处,后续具体怎样发展,我们等等看。
除了主体资格,本案的另一个难点,在于证明有“损害结果”,即张雪峰确实造成了原告文科生的“社会评价降低”。
从现实反馈看,张雪峰的言论,既有支持者,也有反对者,支持者大多数只是表达对一种社会现状的无奈和,很少有人因此就对“文科生”群体产生贬损性认识。
从原告诉状看,通篇只是在反驳张雪峰言论,并没有对“损害结果”举证,这会是诉讼中的一大障碍。
话说回来,虽然我本人认为诉讼结果不乐观,但仍然觉得,起诉这个动作本身即具有积极意义。
张雪峰作为在考研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他对各个学科、专业的意见,对很多孩子都有示范和引导效应。
他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但言辞必须适当,价值观应当积极。
他说文科都是服务业,无可厚非,但说服务业就是“舔”,就是“爷我给你笑一个”——言外之意,好像所有服务业从业者都是奴颜媚骨的“奴才”,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剩下利益的交换——这种世界观底色,无疑,是市侩和冰冷的。
身为一名教育从业者,公开发表这样的言论,我认为是不合适的。
因此,本次诉讼最大的意义不在于取得胜诉判决,而是通过起诉这个动作,向这些公众人物传递一种态度,那就是发表观点应有底线,说了伤人的话要负责任,否则,是有可能站上被告席的。
#周兆成律师[超话]##博主就文科言论起诉张雪峰案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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