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男子醉酒后,被朋友送上出租车,不料男子中途下车,溺水而亡,其家属将同饮者、街道办、出租车告上法院,索赔110万元。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
【#全球仅剩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宣告失败#】#HIV预防性疫苗研发全军覆没#据第一财经报道:春节后,国家疾控局发布消息称,国家疾控局组织会议听取专家意见,研究艾滋病、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以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
一名参与国家疾控局会议的与会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未来国家疾控局将会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给予更大的重视。
目前来看,艾滋病药物已经在临床实践中证明有效,它们能在减少给药频率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病毒控制效果。然而,终结艾滋病的终极手段仍是疫苗。但近期,全球仅剩的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宣告失败,凸显了“抗艾”道路上面临的巨大挑战。
72小时内仍有“后悔药”
艾滋病也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通过性接触、血液及母婴传播。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后,患者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会逐渐下降。
艾滋病病毒迄今为止已夺去了全球约4000万人的生命,另有近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其中大多数生活在非洲。我国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防控。
广东疾控在2月20日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科普了在发生无安全措施高风险暴露的“高危性行为”后的补救措施。文章称,72小时之内还有“后悔药”,所谓的“后悔药”是指病毒暴露后预防(PEP),首次用药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此外,观察性研究数据表明,坚持用药连续28天后,可将艾滋病感染的风险降低80%以上。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较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不可治愈,也无疫苗预防。发生高危性行为72小时内尽早使用阻断药物是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的唯一途径,而一旦确诊感染后,需要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V)。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艾滋病感染者都通过ARV药物治疗。
不过,并不是所有艾滋病患者都适合用ARV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口服ARV药物为每日服用一片,对患者的依从性要求较高,无法每日坚持用药的患者,则难以控制病毒复制,会加速疾病发展进程。
为了解决这部分患者的依从性挑战,英国制药商葛兰素史克(GSK)正在开发一种长效的抗病毒注射疗法,与日常口服疗法相比,有望将用药频率降低至两个月注射一次,来抑制病毒载量。GSK上周表示,长效艾滋病注射药物Cabenuva的一项后期试验的中期结果数据积极。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新型的口服艾滋病暴露前预防(PrEP)药物也在研发中,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将证明这种新药是否与现有药物一样有效。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的同时,目前仍然没有可用于暴露前预防的艾滋病疫苗问世。尽管药物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但专家表示,艾滋病毒疫苗将成为终结艾滋病的重要工具。
预防性疫苗研发为何全军覆没
不过,科学家的一些积极探索近期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去年12月,研究人员表示,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南非进行的实验性艾滋病毒疫苗将提前终止临床试验,因为初步数据显示该疫苗无法有效预防感染。
据介绍,这项试验于2020年12月启动,已持续约三年,招募了超过1500名18-40岁的健康成年人,参与者大多来自性工作者、男同性恋者和渔民等感染高危人群。
该试验也是迄今为止全球仅剩的唯一一项针对艾滋病疫苗有效性验证的大规模人体试验。此次试验的失败凸显了开发有效的艾滋病毒疫苗面临的巨大挑战。2020年,南非研究人员终止了另一项艾滋病疫苗的5000人临床试验,原因也是试验未能显示出接种疫苗的好处。
但科学家仍未放弃努力。香港大学医学院1月31日宣布,港大医学院开发的PD-1增强型DNA艾滋病疫苗取得突破,动物试验显示,在不需要抗病毒药物治疗下,可实现超过6年艾滋病预防及病毒控制。
据介绍,该研究由港大医学院艾滋病研究所、临床医学学院微生物学系和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联合港大深圳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进行,一期临床试验结果预计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发布,旨在研究对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有效的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教授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艾滋病疫苗的研发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艾滋病病毒高度的变异性,其次是病毒的免疫逃逸能力,这增加了疫苗的设计难度;此外艾滋病患者缺乏有效的天然免疫保护,免疫系统无法清除病毒。卢洪洲表示,这些挑战让艾滋病疫苗研发变得非常困难。
他进一步解释称,目前在全球开发的大多数HIV疫苗属于预防性疫苗,旨在预防人体感染HIV病毒,这类疫苗的主要原理是通过激活免疫系统,使其产生针对HIV的抗体和T细胞反应,以防止病毒入侵和扩散。
而港大团队研发的属于“治疗控制性”疫苗,目标是帮助已感染HIV的人体控制病毒感染,减缓疾病进展并降低传播风险。这类疫苗的原理是激活免疫系统,希望通过增强宿主HIV特异性免疫应答,帮助宿主清除病毒、实现治愈。
对于艾滋病治疗未来的发展方向,卢洪洲表示,结合暴露前预防和抗病毒治疗依然是艾滋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两者可以协同作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和控制病情;疫苗则是艾滋病防控的理想目标。
卢洪洲认为,从长远来看,预防性的疫苗策略与有效的抗病毒疗法(包括单抗联合治疗)将是未来艾滋病防控并最终实现“彻底控制”的重要途径。
一名参与国家疾控局会议的与会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未来国家疾控局将会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给予更大的重视。
目前来看,艾滋病药物已经在临床实践中证明有效,它们能在减少给药频率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病毒控制效果。然而,终结艾滋病的终极手段仍是疫苗。但近期,全球仅剩的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宣告失败,凸显了“抗艾”道路上面临的巨大挑战。
72小时内仍有“后悔药”
艾滋病也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通过性接触、血液及母婴传播。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后,患者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会逐渐下降。
艾滋病病毒迄今为止已夺去了全球约4000万人的生命,另有近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其中大多数生活在非洲。我国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防控。
广东疾控在2月20日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科普了在发生无安全措施高风险暴露的“高危性行为”后的补救措施。文章称,72小时之内还有“后悔药”,所谓的“后悔药”是指病毒暴露后预防(PEP),首次用药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此外,观察性研究数据表明,坚持用药连续28天后,可将艾滋病感染的风险降低80%以上。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较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不可治愈,也无疫苗预防。发生高危性行为72小时内尽早使用阻断药物是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的唯一途径,而一旦确诊感染后,需要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V)。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艾滋病感染者都通过ARV药物治疗。
不过,并不是所有艾滋病患者都适合用ARV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口服ARV药物为每日服用一片,对患者的依从性要求较高,无法每日坚持用药的患者,则难以控制病毒复制,会加速疾病发展进程。
为了解决这部分患者的依从性挑战,英国制药商葛兰素史克(GSK)正在开发一种长效的抗病毒注射疗法,与日常口服疗法相比,有望将用药频率降低至两个月注射一次,来抑制病毒载量。GSK上周表示,长效艾滋病注射药物Cabenuva的一项后期试验的中期结果数据积极。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新型的口服艾滋病暴露前预防(PrEP)药物也在研发中,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将证明这种新药是否与现有药物一样有效。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的同时,目前仍然没有可用于暴露前预防的艾滋病疫苗问世。尽管药物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但专家表示,艾滋病毒疫苗将成为终结艾滋病的重要工具。
预防性疫苗研发为何全军覆没
不过,科学家的一些积极探索近期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去年12月,研究人员表示,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南非进行的实验性艾滋病毒疫苗将提前终止临床试验,因为初步数据显示该疫苗无法有效预防感染。
据介绍,这项试验于2020年12月启动,已持续约三年,招募了超过1500名18-40岁的健康成年人,参与者大多来自性工作者、男同性恋者和渔民等感染高危人群。
该试验也是迄今为止全球仅剩的唯一一项针对艾滋病疫苗有效性验证的大规模人体试验。此次试验的失败凸显了开发有效的艾滋病毒疫苗面临的巨大挑战。2020年,南非研究人员终止了另一项艾滋病疫苗的5000人临床试验,原因也是试验未能显示出接种疫苗的好处。
但科学家仍未放弃努力。香港大学医学院1月31日宣布,港大医学院开发的PD-1增强型DNA艾滋病疫苗取得突破,动物试验显示,在不需要抗病毒药物治疗下,可实现超过6年艾滋病预防及病毒控制。
据介绍,该研究由港大医学院艾滋病研究所、临床医学学院微生物学系和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联合港大深圳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进行,一期临床试验结果预计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发布,旨在研究对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有效的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教授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艾滋病疫苗的研发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艾滋病病毒高度的变异性,其次是病毒的免疫逃逸能力,这增加了疫苗的设计难度;此外艾滋病患者缺乏有效的天然免疫保护,免疫系统无法清除病毒。卢洪洲表示,这些挑战让艾滋病疫苗研发变得非常困难。
他进一步解释称,目前在全球开发的大多数HIV疫苗属于预防性疫苗,旨在预防人体感染HIV病毒,这类疫苗的主要原理是通过激活免疫系统,使其产生针对HIV的抗体和T细胞反应,以防止病毒入侵和扩散。
而港大团队研发的属于“治疗控制性”疫苗,目标是帮助已感染HIV的人体控制病毒感染,减缓疾病进展并降低传播风险。这类疫苗的原理是激活免疫系统,希望通过增强宿主HIV特异性免疫应答,帮助宿主清除病毒、实现治愈。
对于艾滋病治疗未来的发展方向,卢洪洲表示,结合暴露前预防和抗病毒治疗依然是艾滋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两者可以协同作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和控制病情;疫苗则是艾滋病防控的理想目标。
卢洪洲认为,从长远来看,预防性的疫苗策略与有效的抗病毒疗法(包括单抗联合治疗)将是未来艾滋病防控并最终实现“彻底控制”的重要途径。
【#全球仅剩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宣告失败#】#HIV预防性疫苗研发全军覆没#据第一财经报道:春节后,国家疾控局发布消息称,国家疾控局组织会议听取专家意见,研究艾滋病、结核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以有效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流行。
一名参与国家疾控局会议的与会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未来国家疾控局将会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给予更大的重视。
目前来看,艾滋病药物已经在临床实践中证明有效,它们能在减少给药频率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病毒控制效果。然而,终结艾滋病的终极手段仍是疫苗。但近期,全球仅剩的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宣告失败,凸显了“抗艾”道路上面临的巨大挑战。
72小时内仍有“后悔药”
艾滋病也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通过性接触、血液及母婴传播。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后,患者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会逐渐下降。
艾滋病病毒迄今为止已夺去了全球约4000万人的生命,另有近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其中大多数生活在非洲。我国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防控。
广东疾控在2月20日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科普了在发生无安全措施高风险暴露的“高危性行为”后的补救措施。文章称,72小时之内还有“后悔药”,所谓的“后悔药”是指病毒暴露后预防(PEP),首次用药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此外,观察性研究数据表明,坚持用药连续28天后,可将艾滋病感染的风险降低80%以上。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较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不可治愈,也无疫苗预防。发生高危性行为72小时内尽早使用阻断药物是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的唯一途径,而一旦确诊感染后,需要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V)。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艾滋病感染者都通过ARV药物治疗。
不过,并不是所有艾滋病患者都适合用ARV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口服ARV药物为每日服用一片,对患者的依从性要求较高,无法每日坚持用药的患者,则难以控制病毒复制,会加速疾病发展进程。
为了解决这部分患者的依从性挑战,英国制药商葛兰素史克(GSK)正在开发一种长效的抗病毒注射疗法,与日常口服疗法相比,有望将用药频率降低至两个月注射一次,来抑制病毒载量。GSK上周表示,长效艾滋病注射药物Cabenuva的一项后期试验的中期结果数据积极。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新型的口服艾滋病暴露前预防(PrEP)药物也在研发中,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将证明这种新药是否与现有药物一样有效。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的同时,目前仍然没有可用于暴露前预防的艾滋病疫苗问世。尽管药物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但专家表示,艾滋病毒疫苗将成为终结艾滋病的重要工具。
预防性疫苗研发为何全军覆没
不过,科学家的一些积极探索近期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去年12月,研究人员表示,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南非进行的实验性艾滋病毒疫苗将提前终止临床试验,因为初步数据显示该疫苗无法有效预防感染。
据介绍,这项试验于2020年12月启动,已持续约三年,招募了超过1500名18-40岁的健康成年人,参与者大多来自性工作者、男同性恋者和渔民等感染高危人群。
该试验也是迄今为止全球仅剩的唯一一项针对艾滋病疫苗有效性验证的大规模人体试验。此次试验的失败凸显了开发有效的艾滋病毒疫苗面临的巨大挑战。2020年,南非研究人员终止了另一项艾滋病疫苗的5000人临床试验,原因也是试验未能显示出接种疫苗的好处。
但科学家仍未放弃努力。香港大学医学院1月31日宣布,港大医学院开发的PD-1增强型DNA艾滋病疫苗取得突破,动物试验显示,在不需要抗病毒药物治疗下,可实现超过6年艾滋病预防及病毒控制。
据介绍,该研究由港大医学院艾滋病研究所、临床医学学院微生物学系和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联合港大深圳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进行,一期临床试验结果预计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发布,旨在研究对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有效的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教授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艾滋病疫苗的研发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艾滋病病毒高度的变异性,其次是病毒的免疫逃逸能力,这增加了疫苗的设计难度;此外艾滋病患者缺乏有效的天然免疫保护,免疫系统无法清除病毒。卢洪洲表示,这些挑战让艾滋病疫苗研发变得非常困难。
他进一步解释称,目前在全球开发的大多数HIV疫苗属于预防性疫苗,旨在预防人体感染HIV病毒,这类疫苗的主要原理是通过激活免疫系统,使其产生针对HIV的抗体和T细胞反应,以防止病毒入侵和扩散。
而港大团队研发的属于“治疗控制性”疫苗,目标是帮助已感染HIV的人体控制病毒感染,减缓疾病进展并降低传播风险。这类疫苗的原理是激活免疫系统,希望通过增强宿主HIV特异性免疫应答,帮助宿主清除病毒、实现治愈。
对于艾滋病治疗未来的发展方向,卢洪洲表示,结合暴露前预防和抗病毒治疗依然是艾滋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两者可以协同作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和控制病情;疫苗则是艾滋病防控的理想目标。
卢洪洲认为,从长远来看,预防性的疫苗策略与有效的抗病毒疗法(包括单抗联合治疗)将是未来艾滋病防控并最终实现“彻底控制”的重要途径。
一名参与国家疾控局会议的与会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未来国家疾控局将会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给予更大的重视。
目前来看,艾滋病药物已经在临床实践中证明有效,它们能在减少给药频率的同时保持良好的病毒控制效果。然而,终结艾滋病的终极手段仍是疫苗。但近期,全球仅剩的一项大规模艾滋病疫苗人体临床试验宣告失败,凸显了“抗艾”道路上面临的巨大挑战。
72小时内仍有“后悔药”
艾滋病也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是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通过性接触、血液及母婴传播。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后,患者机体细胞免疫功能会逐渐下降。
艾滋病病毒迄今为止已夺去了全球约4000万人的生命,另有近4000万人感染艾滋病毒,其中大多数生活在非洲。我国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艾滋病的防控。
广东疾控在2月20日发布的公众号文章中,科普了在发生无安全措施高风险暴露的“高危性行为”后的补救措施。文章称,72小时之内还有“后悔药”,所谓的“后悔药”是指病毒暴露后预防(PEP),首次用药的时间越早,效果越好。此外,观察性研究数据表明,坚持用药连续28天后,可将艾滋病感染的风险降低80%以上。
艾滋病是一种危害较大、死亡率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尚不可治愈,也无疫苗预防。发生高危性行为72小时内尽早使用阻断药物是降低艾滋病病毒感染风险的唯一途径,而一旦确诊感染后,需要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ARV)。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艾滋病感染者都通过ARV药物治疗。
不过,并不是所有艾滋病患者都适合用ARV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口服ARV药物为每日服用一片,对患者的依从性要求较高,无法每日坚持用药的患者,则难以控制病毒复制,会加速疾病发展进程。
为了解决这部分患者的依从性挑战,英国制药商葛兰素史克(GSK)正在开发一种长效的抗病毒注射疗法,与日常口服疗法相比,有望将用药频率降低至两个月注射一次,来抑制病毒载量。GSK上周表示,长效艾滋病注射药物Cabenuva的一项后期试验的中期结果数据积极。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新型的口服艾滋病暴露前预防(PrEP)药物也在研发中,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将证明这种新药是否与现有药物一样有效。
抗艾滋病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的同时,目前仍然没有可用于暴露前预防的艾滋病疫苗问世。尽管药物可以降低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但专家表示,艾滋病毒疫苗将成为终结艾滋病的重要工具。
预防性疫苗研发为何全军覆没
不过,科学家的一些积极探索近期传来了不好的消息。去年12月,研究人员表示,在乌干达、坦桑尼亚和南非进行的实验性艾滋病毒疫苗将提前终止临床试验,因为初步数据显示该疫苗无法有效预防感染。
据介绍,这项试验于2020年12月启动,已持续约三年,招募了超过1500名18-40岁的健康成年人,参与者大多来自性工作者、男同性恋者和渔民等感染高危人群。
该试验也是迄今为止全球仅剩的唯一一项针对艾滋病疫苗有效性验证的大规模人体试验。此次试验的失败凸显了开发有效的艾滋病毒疫苗面临的巨大挑战。2020年,南非研究人员终止了另一项艾滋病疫苗的5000人临床试验,原因也是试验未能显示出接种疫苗的好处。
但科学家仍未放弃努力。香港大学医学院1月31日宣布,港大医学院开发的PD-1增强型DNA艾滋病疫苗取得突破,动物试验显示,在不需要抗病毒药物治疗下,可实现超过6年艾滋病预防及病毒控制。
据介绍,该研究由港大医学院艾滋病研究所、临床医学学院微生物学系和新发传染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团队,联合港大深圳医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及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合作进行,一期临床试验结果预计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发布,旨在研究对非人类灵长类动物有效的疫苗在人体内的安全性。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教授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艾滋病疫苗的研发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艾滋病病毒高度的变异性,其次是病毒的免疫逃逸能力,这增加了疫苗的设计难度;此外艾滋病患者缺乏有效的天然免疫保护,免疫系统无法清除病毒。卢洪洲表示,这些挑战让艾滋病疫苗研发变得非常困难。
他进一步解释称,目前在全球开发的大多数HIV疫苗属于预防性疫苗,旨在预防人体感染HIV病毒,这类疫苗的主要原理是通过激活免疫系统,使其产生针对HIV的抗体和T细胞反应,以防止病毒入侵和扩散。
而港大团队研发的属于“治疗控制性”疫苗,目标是帮助已感染HIV的人体控制病毒感染,减缓疾病进展并降低传播风险。这类疫苗的原理是激活免疫系统,希望通过增强宿主HIV特异性免疫应答,帮助宿主清除病毒、实现治愈。
对于艾滋病治疗未来的发展方向,卢洪洲表示,结合暴露前预防和抗病毒治疗依然是艾滋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两者可以协同作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和控制病情;疫苗则是艾滋病防控的理想目标。
卢洪洲认为,从长远来看,预防性的疫苗策略与有效的抗病毒疗法(包括单抗联合治疗)将是未来艾滋病防控并最终实现“彻底控制”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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