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or医院,初次YM怎么选?
❗️前情提要:初次做YM,首先明确是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以“治疗”为目的?还是以“保养”为目的?
⭕️治疗主要指、印、淡化脸部泛红红血丝、祛除痘坑痘疤等面部问题,经过疗程x治疗,基本能完全解决问题。
⭕️保养主要指缩小毛孔、皮肤细腻光泽、美白淡斑、抗老化松弛下垂等问题,需要通过长期维护保养,定期做YM才能维持状态。
如果是以治疗为目的,建议去「公立医院的皮肤美容科」,基本的原因是医院的医生技术、仪器相对来说有保障,以治疗为目的做YM,都是比较急切解决问题的,没必要再花时间、金钱去机构试错。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公立医院的医生操作治疗时,前提下主要以效果为导向。
以我在医院(广州省皮)和机构都做过的非剥脱点阵为例:
在省皮做的时候,医生没让我敷麻,直接就做,医生下手也打得比较重,当时可真是一边做一边痛出眼泪,做完还出了几个红色血点,恢复期大概七八天。但是不得不说,在省皮做一次就有一次效果,总共在省皮做过三次,我的滚轮型痘坑一次比一次肉眼可见地淡化。
今年本着改善毛孔、减少夏天到来脸部出油的目的,在信得过的机构做了非剥脱点阵,做之前敷了一个小时麻,治疗过程重痛感很轻,敷麻后的痛感跟打光子差不多,做完后脸部只有泛红并没有血点,医生相对下手较轻,恢复期大概四五天。恢复后觉得毛孔确实有缩小效果,但是脸颊的轻微痘坑并没有改善。不过,我本来就是抱着保养的心态去做,能达到本次做点阵的目的我已经满意了。
除了以治疗为目的,做轮廓调整类型的YM(填充、瘦脸等),没有信得过的医生,建议去医院做更放心,如果因治疗不当导致的脸部凹陷或肿胀,问题比光电医美更严重。
分清楚自己做YM目的是“治疗”还是“保养”很重要,如果只是为了日常保养,可以选择信得过的机构和医生,相对来说,体验、服务、环境、疼痛管理、术后咨询,会比医院做得更好。
因为,好的体验,也会更容易坚持,YM就是一场持久的马拉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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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初次做YM,首先明确是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是以“治疗”为目的?还是以“保养”为目的?
⭕️治疗主要指、印、淡化脸部泛红红血丝、祛除痘坑痘疤等面部问题,经过疗程x治疗,基本能完全解决问题。
⭕️保养主要指缩小毛孔、皮肤细腻光泽、美白淡斑、抗老化松弛下垂等问题,需要通过长期维护保养,定期做YM才能维持状态。
如果是以治疗为目的,建议去「公立医院的皮肤美容科」,基本的原因是医院的医生技术、仪器相对来说有保障,以治疗为目的做YM,都是比较急切解决问题的,没必要再花时间、金钱去机构试错。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公立医院的医生操作治疗时,前提下主要以效果为导向。
以我在医院(广州省皮)和机构都做过的非剥脱点阵为例:
在省皮做的时候,医生没让我敷麻,直接就做,医生下手也打得比较重,当时可真是一边做一边痛出眼泪,做完还出了几个红色血点,恢复期大概七八天。但是不得不说,在省皮做一次就有一次效果,总共在省皮做过三次,我的滚轮型痘坑一次比一次肉眼可见地淡化。
今年本着改善毛孔、减少夏天到来脸部出油的目的,在信得过的机构做了非剥脱点阵,做之前敷了一个小时麻,治疗过程重痛感很轻,敷麻后的痛感跟打光子差不多,做完后脸部只有泛红并没有血点,医生相对下手较轻,恢复期大概四五天。恢复后觉得毛孔确实有缩小效果,但是脸颊的轻微痘坑并没有改善。不过,我本来就是抱着保养的心态去做,能达到本次做点阵的目的我已经满意了。
除了以治疗为目的,做轮廓调整类型的YM(填充、瘦脸等),没有信得过的医生,建议去医院做更放心,如果因治疗不当导致的脸部凹陷或肿胀,问题比光电医美更严重。
分清楚自己做YM目的是“治疗”还是“保养”很重要,如果只是为了日常保养,可以选择信得过的机构和医生,相对来说,体验、服务、环境、疼痛管理、术后咨询,会比医院做得更好。
因为,好的体验,也会更容易坚持,YM就是一场持久的马拉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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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杂谈[超话]#戴旭大校说:“中国人思想僵化,一直在纠结谁来开第一枪,从卢沟桥事变,到如今,这种纠结一直都存在着。就算日军把北平攻占了,还是在纠结谁开的第一枪。”
在卢沟桥事变爆发之时,正值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面对敌人的入侵,中国领导层陷入了一场思想的僵局。一位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的教授,戴旭大校,曾发出深刻的警示:“中国人思想僵化,一直在纠结谁来开第一枪,从卢沟桥事变,到如今,这种纠结一直都存在着。就算日军把北平攻占了,还是在纠结谁开的第一枪。”
中国人素来秉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观念,这一种礼仪之邦的思维深植于人们心中。在和平时期,这种观念无疑是积极向上的,然而,一旦陷入战争的泥淖,这种思维就显得过于僵化。战略研究所教授戴旭在深刻分析中国历史的角度下指出:“在战争中,中国人一直在纠结,究竟是谁先开的第一枪,无论敌人如何入侵中国,哪怕是占领了首都,领导们都在纠结,究竟该不该开第一枪。”
回溯历史,戴旭提到甲午战争,清政府面对日本的挑衅,犹豫不决,拖延时间,结果导致北洋水师几乎全军覆没。这一迟疑,令人唏嘘。当时,全球各国都认为日本必败无疑,可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因为纠结于谁先开枪,最终失去了制胜的机会,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丢脸丢地,引来其他弱小国家的觊觎。
卢沟桥事变发生时,日本侵占我国东三省,建立伪满洲国。1936年,为发动全面侵略中国,日本制定“国策基准”,组织军官操练。然而,中国领导层依然犹豫不决,纠结于谁先开枪。战争一开始,措手不及,仓促应战,陷入被动。正如戴旭所言:“谁先开枪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这种无奈,让中国在抵御侵略中屡屡失利。
戴旭大校提到二十六万志愿军奔赴朝鲜的例子,强调“亮剑精神”。他认为,一旦有人拔剑,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他击败。在战场上,最大的价值不在于牺牲,而在于胜利。然而,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一直以和平为主导,这导致其他国家不断试探我们的底线。戴旭强调:“如果没有强大的军力和敢于亮剑的精神,在其他国家的眼中,只会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C形包围圈》中,戴旭大校多次强调:“中国必须改变观念,在国境之外开辟自卫战场,在四千公里之外歼灭敌人。”他的言论被认为是“中国军事上的鹰派人物”,但在他看来,敢于战斗、擅长战斗才能获得永久的和平与安宁。他的呼吁不仅仅是对军事层面的思考,更是对国家观念的深刻反思。
戴旭大校的观点,不仅是对中国军事战略的思考,更是对国家意识觉醒的呼唤。我们不能沉溺于过去的和平惯性中,而应在国际社会中崭露头角,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再纠结于谁先开枪,而是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亮剑。这样的改变,才能让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更加自信、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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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卢沟桥事变爆发之时,正值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境,面对敌人的入侵,中国领导层陷入了一场思想的僵局。一位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的教授,戴旭大校,曾发出深刻的警示:“中国人思想僵化,一直在纠结谁来开第一枪,从卢沟桥事变,到如今,这种纠结一直都存在着。就算日军把北平攻占了,还是在纠结谁开的第一枪。”
中国人素来秉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观念,这一种礼仪之邦的思维深植于人们心中。在和平时期,这种观念无疑是积极向上的,然而,一旦陷入战争的泥淖,这种思维就显得过于僵化。战略研究所教授戴旭在深刻分析中国历史的角度下指出:“在战争中,中国人一直在纠结,究竟是谁先开的第一枪,无论敌人如何入侵中国,哪怕是占领了首都,领导们都在纠结,究竟该不该开第一枪。”
回溯历史,戴旭提到甲午战争,清政府面对日本的挑衅,犹豫不决,拖延时间,结果导致北洋水师几乎全军覆没。这一迟疑,令人唏嘘。当时,全球各国都认为日本必败无疑,可就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因为纠结于谁先开枪,最终失去了制胜的机会,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丢脸丢地,引来其他弱小国家的觊觎。
卢沟桥事变发生时,日本侵占我国东三省,建立伪满洲国。1936年,为发动全面侵略中国,日本制定“国策基准”,组织军官操练。然而,中国领导层依然犹豫不决,纠结于谁先开枪。战争一开始,措手不及,仓促应战,陷入被动。正如戴旭所言:“谁先开枪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这种无奈,让中国在抵御侵略中屡屡失利。
戴旭大校提到二十六万志愿军奔赴朝鲜的例子,强调“亮剑精神”。他认为,一旦有人拔剑,就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他击败。在战场上,最大的价值不在于牺牲,而在于胜利。然而,在国际社会看来,中国一直以和平为主导,这导致其他国家不断试探我们的底线。戴旭强调:“如果没有强大的军力和敢于亮剑的精神,在其他国家的眼中,只会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在《C形包围圈》中,戴旭大校多次强调:“中国必须改变观念,在国境之外开辟自卫战场,在四千公里之外歼灭敌人。”他的言论被认为是“中国军事上的鹰派人物”,但在他看来,敢于战斗、擅长战斗才能获得永久的和平与安宁。他的呼吁不仅仅是对军事层面的思考,更是对国家观念的深刻反思。
戴旭大校的观点,不仅是对中国军事战略的思考,更是对国家意识觉醒的呼唤。我们不能沉溺于过去的和平惯性中,而应在国际社会中崭露头角,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们需要转变观念,不再纠结于谁先开枪,而是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亮剑。这样的改变,才能让中国在国际舞台上更加自信、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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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千多元买车险不料买了个高仿版 [疑问]#买到假车险多地司机维权难#】买车险时,一不留神上当受骗:花5600多元购买了“国信(湖南)统筹”,出了事故后才发现,这个无法起到保险理赔作用。现在公司注销,销售人员也纷纷离职。浙江温州的李先生不知道怎么维权。
据了解,全国多地司机遭遇类似骗局,事发后维权难。律师提醒,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来电:对方自称“人寿保险” 出售的却是“国信统筹”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家住浙江温州,2022年8月份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网约车相关证件手续,第一次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合计13000元。
在2023年6月份,他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中国人寿车险的保险业务经理小吴的电话,加了微信名为“AA”人寿车险经理小吴的微信。对方称,可以帮他办理续保事宜,简便、便宜,经过一番了解后,自己将身份证、行驶证、照片发给了对方。小吴发了报价单,交强险1980元、商业险5683.48元(李先生提供一份支付单显示:国信统筹5683.48元),对方当时承诺是200万的全额保险,包括自损和驾乘、不计免赔。发生事故理赔快捷,只要和她或客服联系一下就可以,并发给李先生几份她们的理赔案例。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因为打来的电话显示的是人寿保险,所以他认为这是人寿保险公司,就同意了。
2023年6月15日下午,小吴先发给李先生名为国信统筹的收款二维码显示要支付5683.48元。李先生付款后,小吴又发给李先生一份名称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电子保单。当时,李先生还专门问小吴,怎么是湖南的公司;并详细询问了几个条款。小吴答复,这是上市保险公司,并承诺各项权益保障和全国大的保险公司一样,说统筹跟保险就是一个意思,但是名字不叫保险。
李先生称,自己当时其实没弄明白统筹保险是什么保险,觉得有保障就可以。为了更保险起见,李先生要求小吴把交强险一定买成人寿保险,小吴同意并于2023年6月19日发来人寿车险承保的交强险保单,李先生转了1980元。
李先生说,因为车辆正常行驶,从此未跟小吴联系。
意外:发生碰撞事故后 发现买来的“保险”不能用
李先生介绍,今年2月22日夜自己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他报了交强险,在联系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时显示没有此号码,交警现场查看了李先生的保单,当时在系统里找不到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民警告诉李先生,他买的保险可能被骗了,不属于保险。李先生当时打了办理保险的业务员电话无人接听,微信没有回复。
明明掏钱买的保险,关键时候为啥不能使用?2月23日早,李先生打了银保监会电话,对方答复说,这不属于银保监监管范围。
李先生提供一份他购买的“保单”显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筹服务电子单(正本)。统筹单号:GXHN20236153XXXX。 统筹金额(¥:5683.48元)。整个统筹服务电子单跟保险电子单整体相似,只是“保险”字眼改为“统筹”字眼。
维权:涉事公司已注销 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一路维权下来,还是比较困难的。根据营业执照信息,联系了湖南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无法处理,请联系这家公司在外地仍在注册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先生又拨打了能查询到的国信注册的五个省市的监督管理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保单发生的时间和地区不归他们管辖,请找原国信公司注册地咨询(已注销)。李先生又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他属于经济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
目前,李先生维权的结果是,银保监会只管理正规保险公司,而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之前没有管理过这种类似保险的金融服务,所以无法受理。
李先生想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广大消费者,他表示,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隐藏较大风险,希望这种现象能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
2月24日,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搜索“国信统筹”会显示全国很多地方司机陷入“高仿车险”骗局。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国信统筹湖南、河北、邯郸、辽宁、海南等地有的公司经营异常,有的被限高,有的仍处于存续状态。根据“企查查”系统公布的电话,记者分别联系,多部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25日,华商报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小吴”电话多次拨打,一直无法接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针对车辆安全统筹可能存在的风险,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律师: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冉琴介绍,机动车辆统筹合同(单)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所产生的目的在于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行业互助性合同。统筹公司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未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统筹合同也不是保险合同,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根据统筹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消费者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股东(需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责任等。
近些年,车辆统筹由于其费用低、审查宽松等情况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这些企业大多以“机动车安全统筹”“汽车服务”“交通服务”公司等命名,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列有“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但经网络平台检索,这些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因被列入失信人、限制高消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这些企业涉诉案件不在少数。
冉琴强调,由于统筹公司不属于保险合同,消费者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合法保障。且相当大一部分统筹公司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风险极大。在此提醒各位车主,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华商报记者 佘晖
据了解,全国多地司机遭遇类似骗局,事发后维权难。律师提醒,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来电:对方自称“人寿保险” 出售的却是“国信统筹”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家住浙江温州,2022年8月份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办理了网约车相关证件手续,第一次买的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合计13000元。
在2023年6月份,他突然接到了一位自称是中国人寿车险的保险业务经理小吴的电话,加了微信名为“AA”人寿车险经理小吴的微信。对方称,可以帮他办理续保事宜,简便、便宜,经过一番了解后,自己将身份证、行驶证、照片发给了对方。小吴发了报价单,交强险1980元、商业险5683.48元(李先生提供一份支付单显示:国信统筹5683.48元),对方当时承诺是200万的全额保险,包括自损和驾乘、不计免赔。发生事故理赔快捷,只要和她或客服联系一下就可以,并发给李先生几份她们的理赔案例。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因为打来的电话显示的是人寿保险,所以他认为这是人寿保险公司,就同意了。
2023年6月15日下午,小吴先发给李先生名为国信统筹的收款二维码显示要支付5683.48元。李先生付款后,小吴又发给李先生一份名称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电子保单。当时,李先生还专门问小吴,怎么是湖南的公司;并详细询问了几个条款。小吴答复,这是上市保险公司,并承诺各项权益保障和全国大的保险公司一样,说统筹跟保险就是一个意思,但是名字不叫保险。
李先生称,自己当时其实没弄明白统筹保险是什么保险,觉得有保障就可以。为了更保险起见,李先生要求小吴把交强险一定买成人寿保险,小吴同意并于2023年6月19日发来人寿车险承保的交强险保单,李先生转了1980元。
李先生说,因为车辆正常行驶,从此未跟小吴联系。
意外:发生碰撞事故后 发现买来的“保险”不能用
李先生介绍,今年2月22日夜自己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他报了交强险,在联系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时显示没有此号码,交警现场查看了李先生的保单,当时在系统里找不到这家公司的任何信息。民警告诉李先生,他买的保险可能被骗了,不属于保险。李先生当时打了办理保险的业务员电话无人接听,微信没有回复。
明明掏钱买的保险,关键时候为啥不能使用?2月23日早,李先生打了银保监会电话,对方答复说,这不属于银保监监管范围。
李先生提供一份他购买的“保单”显示:国信(湖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统筹服务电子单(正本)。统筹单号:GXHN20236153XXXX。 统筹金额(¥:5683.48元)。整个统筹服务电子单跟保险电子单整体相似,只是“保险”字眼改为“统筹”字眼。
维权:涉事公司已注销 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一路维权下来,还是比较困难的。根据营业执照信息,联系了湖南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这家公司已经注销无法处理,请联系这家公司在外地仍在注册经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先生又拨打了能查询到的国信注册的五个省市的监督管理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保单发生的时间和地区不归他们管辖,请找原国信公司注册地咨询(已注销)。李先生又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他属于经济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
目前,李先生维权的结果是,银保监会只管理正规保险公司,而金融监管部门表示,之前没有管理过这种类似保险的金融服务,所以无法受理。
李先生想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广大消费者,他表示,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隐藏较大风险,希望这种现象能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
2月24日,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搜索“国信统筹”会显示全国很多地方司机陷入“高仿车险”骗局。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国信统筹湖南、河北、邯郸、辽宁、海南等地有的公司经营异常,有的被限高,有的仍处于存续状态。根据“企查查”系统公布的电话,记者分别联系,多部电话处于停机状态。
25日,华商报记者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小吴”电话多次拨打,一直无法接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原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针对车辆安全统筹可能存在的风险,多地曾发布风险提示。
律师:统筹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冉琴介绍,机动车辆统筹合同(单)系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所产生的目的在于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行业互助性合同。统筹公司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未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具备法定的保险公司主体资格,统筹合同也不是保险合同,在认定赔偿责任时,无法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根据统筹合同约定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如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消费者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股东(需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责任等。
近些年,车辆统筹由于其费用低、审查宽松等情况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这些企业大多以“机动车安全统筹”“汽车服务”“交通服务”公司等命名,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列有“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但经网络平台检索,这些企业有很大一部分因被列入失信人、限制高消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这些企业涉诉案件不在少数。
冉琴强调,由于统筹公司不属于保险合同,消费者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合法保障。且相当大一部分统筹公司通常没有为未来赔付留存足够的准备金,风险极大。在此提醒各位车主,选择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华商报记者 佘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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