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日报# 去年我市新增1338名残疾人就业
本报讯(通讯员 残联萱 记者 邱凌) 日前,在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一群大“孩子”正跟随着音乐节奏欢乐地跳舞,台下的观众们也挥动双手为他们喝彩。这是由市残联、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举办的“家长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中心的学员当主角向家长们展示了烘焙、舞蹈、音乐等项目。
简单的动作,一遍遍的尝试、重复……在恒爱融合发展中心,小陈(化名)正在展示她的手工作品。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复杂的手工,却是她训练了一两年才有的成果。不过,这也是小陈的工作,在这里通过劳动实现辅助就业,每个月可以赚到一定报酬。更重要的是,小陈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认可和满足。
据了解,坐落在扬州市西郊杨庙镇的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该中心主要为18—35周岁年龄段的三、四级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等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等一体化服务,实现0—17周岁接受康复、特殊教育后,至走向社会就业前的衔接过渡。机构与相关企业沟通争取,引进适合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项目;还加强与“残疾人之家”、爱心企业等联系,建立劳务输送关系,推荐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这两年社会对心智障碍者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不少企业愿意拿出一定的就业支持岗位,帮助他们走进社会。”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在不断努力,希望更多学员可以学会一技之长,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是融入社会的重要载体和脱贫增收的最佳途径。我市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有计划地实施网络直播带货、电子商务、非遗手工、农村种植养殖、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2023年,我市累计举办108期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班,实施实名制培训1877人次。同时,实施“量体裁衣”式就业帮扶,聚焦重点群体,让就业服务更实。通过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政府购岗、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形式,去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338人。#美好扬州#
本报讯(通讯员 残联萱 记者 邱凌) 日前,在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一群大“孩子”正跟随着音乐节奏欢乐地跳舞,台下的观众们也挥动双手为他们喝彩。这是由市残联、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举办的“家长开放日”活动。活动现场,中心的学员当主角向家长们展示了烘焙、舞蹈、音乐等项目。
简单的动作,一遍遍的尝试、重复……在恒爱融合发展中心,小陈(化名)正在展示她的手工作品。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复杂的手工,却是她训练了一两年才有的成果。不过,这也是小陈的工作,在这里通过劳动实现辅助就业,每个月可以赚到一定报酬。更重要的是,小陈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认可和满足。
据了解,坐落在扬州市西郊杨庙镇的扬州市恒爱融合发展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该中心主要为18—35周岁年龄段的三、四级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等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等一体化服务,实现0—17周岁接受康复、特殊教育后,至走向社会就业前的衔接过渡。机构与相关企业沟通争取,引进适合残疾人的辅助性就业项目;还加强与“残疾人之家”、爱心企业等联系,建立劳务输送关系,推荐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这两年社会对心智障碍者的认知程度越来越高,不少企业愿意拿出一定的就业支持岗位,帮助他们走进社会。”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在不断努力,希望更多学员可以学会一技之长,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是融入社会的重要载体和脱贫增收的最佳途径。我市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有计划地实施网络直播带货、电子商务、非遗手工、农村种植养殖、盲人按摩等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2023年,我市累计举办108期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班,实施实名制培训1877人次。同时,实施“量体裁衣”式就业帮扶,聚焦重点群体,让就业服务更实。通过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集中就业、政府购岗、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等形式,去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338人。#美好扬州#
登登钓鱼佬【登×广】
过完元龙个人线,摸个短篇
………………
初见陈登时,你俩都不大,你那时不过是个没什么实力的世子,也远远没有以后的圆滑。你总是会怀念最开始见到的陈登,那时的他还没有经历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最喜欢去田里坐坐,看着稻田里的稻子被风吹动。
你觉得他像是夏末的一缕清风,澄澈干净的,就像他碧色的眼眸一样,也像他唇角的小痣,带着化不开的温柔。
你记得你每次去找他,他不是在鱼市就是在田间,当然还有他最喜欢的钓鱼活动,毕竟他可是广陵第一钓鱼佬。你总在去找他时先远远看他一眼,看他在鱼市与乡亲们聊天时露出的爽朗笑容,看他在田间挽起袖子擦汗时的满足神色。偶尔陪着他钓鱼,看他不紧不慢,其实一条鱼也没钓起来,这时你就会想笑他,但他总是一笑而过,然后回府路过鱼市时被塞一满手的鱼。乡亲们都喜欢他,你想,其实你也喜欢他,喜欢看他偶尔露出的温柔的笑,喜欢听他叫自己主公。
他最喜欢看饱满的稻子被风吹过带起稻浪的样子,看着满池稻香,他总会满意的眯起眼,你觉得他这个时候是除了吃鱼时最像猫咪的时候,你觉得他就该是一只猫,就该一直一直在大家的爱里慢慢老去。
可惜天不遂人愿,袁术进攻东阳,陈登无比焦急地赶到广陵借兵,其实他已经失去过下邳了,他真的不能再失去东阳了。你把他的急切与慌张看在眼里,你毫不犹豫的借兵给他,可惜还是迟了一步,东阳还是没能守住。你看着他眼里的绝望和木然,想宽慰却不知从何说起,抬起的手最终也只能放下。
回到残破的东阳,你看着他扑倒在曾经的稻田里哭泣,你看着他绝望的嘶吼,田间的鲜血慢慢濡湿他的衣摆,他的青衣脏乱,背脊佝偻着。你回想起往日在田间帮忙的陈登,他也曾污脏了衣摆,却是双眼明亮,心满意足的模样。你想,夏末的风最终还是没能吹到秋日丰收的时候,半路便散了。
将陈登带回广陵后,他颓废了一段时日,好在救回了蟹婆一家人,让他能有些动力重整旗鼓。你看着他消瘦下去,默默让厨房给他每餐多加几条鱼,势要将他给养回去,看着他慢慢恢复元气,你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偶尔还是陪着他去钓钓鱼,喜欢清风能重新吹拂起来。
可是袁军依然是一个威胁,他虎视眈眈地盯着广陵,这件事一日不解决,广陵一日不得安生。这时袁基递来了情报,他依旧是下的一盘好棋,但这钩你不得不咬。
陈登说他要去,他去烧粮草,你犹豫了,大概是舍不得,你咬着牙说,“那便是有去无回。”你看着他笑着回你,“那便有去无回。”
你知道自己不能阻止他,你也不能阻止他,广陵……你同样也舍不下。
他最终也没去成,蟹婆牺牲了自己,只身去烧了袁术的粮草。那个总是“小陈”“小陈”叫着陈登的老人家,说自己已经没有家了,想最后再帮小陈一次。她带着陈登喜欢的鱼,拖着小板车,走向了不归路。你当时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发觉自己原来也早就变得铁石心肠,可是为了活下去,在这乱世还有什么办法呢?
陈登最后在书房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你看着眼泪从他眼角滑下,看着他止不住的哽咽,抬手抹去了他眼角的泪。你抱住他颤抖的身躯,抚着他的发安抚他,“元龙,还有广陵。”最后半句没说出口在喉头滚了一遭,被你压在心底:
“还有我…”
#代号鸢##代号鸢[超话]##代号鸢陈登#
过完元龙个人线,摸个短篇
………………
初见陈登时,你俩都不大,你那时不过是个没什么实力的世子,也远远没有以后的圆滑。你总是会怀念最开始见到的陈登,那时的他还没有经历那么多的生离死别,最喜欢去田里坐坐,看着稻田里的稻子被风吹动。
你觉得他像是夏末的一缕清风,澄澈干净的,就像他碧色的眼眸一样,也像他唇角的小痣,带着化不开的温柔。
你记得你每次去找他,他不是在鱼市就是在田间,当然还有他最喜欢的钓鱼活动,毕竟他可是广陵第一钓鱼佬。你总在去找他时先远远看他一眼,看他在鱼市与乡亲们聊天时露出的爽朗笑容,看他在田间挽起袖子擦汗时的满足神色。偶尔陪着他钓鱼,看他不紧不慢,其实一条鱼也没钓起来,这时你就会想笑他,但他总是一笑而过,然后回府路过鱼市时被塞一满手的鱼。乡亲们都喜欢他,你想,其实你也喜欢他,喜欢看他偶尔露出的温柔的笑,喜欢听他叫自己主公。
他最喜欢看饱满的稻子被风吹过带起稻浪的样子,看着满池稻香,他总会满意的眯起眼,你觉得他这个时候是除了吃鱼时最像猫咪的时候,你觉得他就该是一只猫,就该一直一直在大家的爱里慢慢老去。
可惜天不遂人愿,袁术进攻东阳,陈登无比焦急地赶到广陵借兵,其实他已经失去过下邳了,他真的不能再失去东阳了。你把他的急切与慌张看在眼里,你毫不犹豫的借兵给他,可惜还是迟了一步,东阳还是没能守住。你看着他眼里的绝望和木然,想宽慰却不知从何说起,抬起的手最终也只能放下。
回到残破的东阳,你看着他扑倒在曾经的稻田里哭泣,你看着他绝望的嘶吼,田间的鲜血慢慢濡湿他的衣摆,他的青衣脏乱,背脊佝偻着。你回想起往日在田间帮忙的陈登,他也曾污脏了衣摆,却是双眼明亮,心满意足的模样。你想,夏末的风最终还是没能吹到秋日丰收的时候,半路便散了。
将陈登带回广陵后,他颓废了一段时日,好在救回了蟹婆一家人,让他能有些动力重整旗鼓。你看着他消瘦下去,默默让厨房给他每餐多加几条鱼,势要将他给养回去,看着他慢慢恢复元气,你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偶尔还是陪着他去钓钓鱼,喜欢清风能重新吹拂起来。
可是袁军依然是一个威胁,他虎视眈眈地盯着广陵,这件事一日不解决,广陵一日不得安生。这时袁基递来了情报,他依旧是下的一盘好棋,但这钩你不得不咬。
陈登说他要去,他去烧粮草,你犹豫了,大概是舍不得,你咬着牙说,“那便是有去无回。”你看着他笑着回你,“那便有去无回。”
你知道自己不能阻止他,你也不能阻止他,广陵……你同样也舍不下。
他最终也没去成,蟹婆牺牲了自己,只身去烧了袁术的粮草。那个总是“小陈”“小陈”叫着陈登的老人家,说自己已经没有家了,想最后再帮小陈一次。她带着陈登喜欢的鱼,拖着小板车,走向了不归路。你当时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发觉自己原来也早就变得铁石心肠,可是为了活下去,在这乱世还有什么办法呢?
陈登最后在书房里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你看着眼泪从他眼角滑下,看着他止不住的哽咽,抬手抹去了他眼角的泪。你抱住他颤抖的身躯,抚着他的发安抚他,“元龙,还有广陵。”最后半句没说出口在喉头滚了一遭,被你压在心底:
“还有我…”
#代号鸢##代号鸢[超话]##代号鸢陈登#
美发店换了老板,继续用卡还得再交钱?
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消费者经常会选择提前给产品、服务充值、预交费用。充值后,商家撤店跑路、承诺服务标准降低、强制捆绑消费等套路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让我们通过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同了解“预付式”消费时需要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10日,小陈在某美发店办理充值会员,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储值1000元。2023年2月23日,小陈再次去某美发店理发,但被告知理发店已经更换了老板,会员卡内原来的余额不能像从前一样使用,也不能退款,剩余的金额只能在消费时抵扣一半,另一半还需要小陈支付现金。
小陈对理发店的说法难以接受,于是与美发店现任经营者进行沟通,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便将对方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要求美发店退还她储值卡内的余额629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某美发店作为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其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小陈的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小陈办理了美发店的会员卡并进行了储值,实际上就是与理发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双方是小陈与美发店,而不是商家的负责人,美发店应当按照约定继续向小陈提供美发相关的服务。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合同订立后,如变更合同履行时间、方式、价格、地址等内容未与对方协商一致并取得同意的,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无效的,各方应严格按照原来的约定履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更换实际经营者,均不能影响小陈作为储值会员权益的行使,且在本案诉讼中,美发店也并未提出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抗辩。美发店拒绝小陈继续使用卡内余额的行为,属于美发店单方变更服务合同的履行方式,违反了最初储值时的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某美发店与小陈已经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某美发店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某美发店在合同履行期间变更经营者、变更储值卡使用方式,无法按照约定向小陈提供服务,属于服务合同的重大变更,构成根本性违约,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小陈有权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也就是卡内的余额。
某美发店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视为其放弃了答辩权利。最终,槐荫法院对小陈要求美发店返还充值金额629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王辉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级法官
(一)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预付式消费,是指由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作为预付款项,取得经营者授予的某种身份(常见为会员)后,消费者有权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为了长期锁定一定规模的固定消费人群,尽快收回前期投入,许多商家都极力推广这种消费模式,并根据预付金额的高低,以超低的折扣吸引消费者。但是,这种消费模式却因消费者需预先支付对价,且往往付款数额较高、消费行为被长期 “捆绑”,并因此承担了较高的合同履行风险。
(二)关于预付消费卡,有哪些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预付费卡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不管是服务合同,还是买卖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尤其是合同编的相关条款,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2012年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了发行预付卡方需满足登记等条件;有的省份还颁布了相应的预付卡管理办法、预付费合同行为指引。
(三)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有什么不同?
面对商家办卡的重重套路,消费者也是频频为自己的激情消费买单。这几年预付式消费依然是维权的高发地,有消费,就有可能产生纠纷。消费者到法院维权,已经是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了,消费纠纷虽然在性质上属于民事纠纷,但与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又有一些不同。首先,作为个人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无论在交易过程中还是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都不可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消费者往往是弱势一方;其次,从普遍情况来看,单笔消费交易的规模一般较小,若单纯以金钱来衡量消费者所受到的侵害,会让一些消费者觉得与心中的“期望值”有差距。而且有的起诉主体难以确认,有的消费时没有留存证据,举证很不规范,有的因为责任认定难等原因陷入困境导致维权周期长,这都是预付式消费纠纷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图片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是事先预防,最简单的一条原则是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家或机构,不贪图便宜,不冲动消费;其次,要冷静对待商家的宣传和承诺,不能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全面阅读和了解具体内容,要求商家进行解释和说明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充值额度也不宜太高;另外在办理预付费卡时,一定要妥善保存消费、交易凭证等证据以便后期维权。
作为商家,对于经营场所或经营项目作出调整的,尤其是涉及到预付式消费,比如本案中的美发店,其他像是健身房、美容机构等,一定要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消费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能“一走了之”。另外,还应当严格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规范其办卡储值行为,否则可能涉嫌行政违法,甚至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来源:济南中院
在商家打折、优惠的诱惑下,消费者经常会选择提前给产品、服务充值、预交费用。充值后,商家撤店跑路、承诺服务标准降低、强制捆绑消费等套路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让我们通过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共同了解“预付式”消费时需要注意的相关法律问题。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10日,小陈在某美发店办理充值会员,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储值1000元。2023年2月23日,小陈再次去某美发店理发,但被告知理发店已经更换了老板,会员卡内原来的余额不能像从前一样使用,也不能退款,剩余的金额只能在消费时抵扣一半,另一半还需要小陈支付现金。
小陈对理发店的说法难以接受,于是与美发店现任经营者进行沟通,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便将对方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要求美发店退还她储值卡内的余额629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某美发店作为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其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小陈的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小陈办理了美发店的会员卡并进行了储值,实际上就是与理发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合同双方是小陈与美发店,而不是商家的负责人,美发店应当按照约定继续向小陈提供美发相关的服务。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合同订立后,如变更合同履行时间、方式、价格、地址等内容未与对方协商一致并取得同意的,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无效的,各方应严格按照原来的约定履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更换实际经营者,均不能影响小陈作为储值会员权益的行使,且在本案诉讼中,美发店也并未提出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抗辩。美发店拒绝小陈继续使用卡内余额的行为,属于美发店单方变更服务合同的履行方式,违反了最初储值时的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某美发店与小陈已经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某美发店应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某美发店在合同履行期间变更经营者、变更储值卡使用方式,无法按照约定向小陈提供服务,属于服务合同的重大变更,构成根本性违约,在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小陈有权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也就是卡内的余额。
某美发店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视为其放弃了答辩权利。最终,槐荫法院对小陈要求美发店返还充值金额629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王辉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二级法官
(一)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预付式消费,是指由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消费者预先支付资金作为预付款项,取得经营者授予的某种身份(常见为会员)后,消费者有权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一种消费模式。为了长期锁定一定规模的固定消费人群,尽快收回前期投入,许多商家都极力推广这种消费模式,并根据预付金额的高低,以超低的折扣吸引消费者。但是,这种消费模式却因消费者需预先支付对价,且往往付款数额较高、消费行为被长期 “捆绑”,并因此承担了较高的合同履行风险。
(二)关于预付消费卡,有哪些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预付费卡实际上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建立的合同关系,不管是服务合同,还是买卖合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束,尤其是合同编的相关条款,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消费者保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2012年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了发行预付卡方需满足登记等条件;有的省份还颁布了相应的预付卡管理办法、预付费合同行为指引。
(三)消费纠纷与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有什么不同?
面对商家办卡的重重套路,消费者也是频频为自己的激情消费买单。这几年预付式消费依然是维权的高发地,有消费,就有可能产生纠纷。消费者到法院维权,已经是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了,消费纠纷虽然在性质上属于民事纠纷,但与一般的民事纠纷相比,又有一些不同。首先,作为个人的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无论在交易过程中还是在纠纷处理过程中,都不可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消费者往往是弱势一方;其次,从普遍情况来看,单笔消费交易的规模一般较小,若单纯以金钱来衡量消费者所受到的侵害,会让一些消费者觉得与心中的“期望值”有差距。而且有的起诉主体难以确认,有的消费时没有留存证据,举证很不规范,有的因为责任认定难等原因陷入困境导致维权周期长,这都是预付式消费纠纷诉讼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图片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可以从以下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是事先预防,最简单的一条原则是尽量选择正规的商家或机构,不贪图便宜,不冲动消费;其次,要冷静对待商家的宣传和承诺,不能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全面阅读和了解具体内容,要求商家进行解释和说明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充值额度也不宜太高;另外在办理预付费卡时,一定要妥善保存消费、交易凭证等证据以便后期维权。
作为商家,对于经营场所或经营项目作出调整的,尤其是涉及到预付式消费,比如本案中的美发店,其他像是健身房、美容机构等,一定要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消费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不能“一走了之”。另外,还应当严格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规范其办卡储值行为,否则可能涉嫌行政违法,甚至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来源:济南中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