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骗00后女生裸聊后威胁发生性关系被判3年#【男子骗00后女生裸聊后,威胁裸聊30次或发生性关系,被判刑3年】#男子骗00后女生裸聊后威胁裸聊30次被判3年# 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旨在最大限度发挥权威案例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促进深化诉源治理等效能,更好服务司法审判、公众学法、学者科研、律师办案。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将持续更新,目前已达到3711件,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5大案件类型,涉及18个审判业务条线。
李某强制猥亵案
——胁迫未成年人网络裸聊构成强制猥亵罪
关键词 刑事 强制猥亵罪 未成年人 裸体聊天 网络侵害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男,1998年出生)用其QQ 账号添加同在QQ群的柳某某(系化名,女,2004年8月出生)的QQ号,后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同年6月19日晚,柳某某在朋友聂某某(系化名)家中住宿,李某通过其手机登录微信给柳某某发消息称要视频裸体聊天,柳某某未同意,后李某答应支付柳某某3000元费用,柳某某征求了聂某某意见后同意了李某裸体视频聊天的要求。视频过程中李某以黑屏的方式,用文字提示柳某某和聂某某用手揉胸并用嘴亲对方的胸部,整个聊天过程持续了30多分钟,视频结束后,李某未支付3000元。
2020年7月6日,李某用手机QQ号联系柳某某,以散布之前掌握的柳某某裸体照片威胁再次裸体视频聊天,后柳某某于同月12日被迫与李某裸体视频聊天,过程持续了10多分钟。
2020年7月15日,李某用手机QQ号给柳某某发消息要求视频裸体聊天,柳某某未同意,后李某告诉柳某某如果和他裸体视频聊天三十次或者去上海跟他发生一次性关系,就将保存在手机内的裸体聊天视频删除,柳某某便同意了李某视频聊天三十次的要求。当晚李某要求柳某某和他进行了视频裸体聊天,整个过程持续10多分钟。
四川省攀枝花市某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满足性刺激,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获取被害人裸体照片及视频后,以此胁迫被害人在视频聊天中实施淫秽行为供其观看,构成强制猥亵罪。李某强制猥亵未成年人,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量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裁判要旨
1.在网络视频聊天中,行为人强制被害人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虽然未实际接触被害人的身体隐私部位,与传统猥亵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行为实质及社会危害并无差异,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猥亵”。
2.行为人在网络视频聊天中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后,以公开相关照片、视频相威胁,胁迫被害人视频裸体聊天,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1款
(因系涉未成人案件,略去一、二审文书信息)
李某强制猥亵案
——胁迫未成年人网络裸聊构成强制猥亵罪
关键词 刑事 强制猥亵罪 未成年人 裸体聊天 网络侵害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17日,被告人李某(男,1998年出生)用其QQ 账号添加同在QQ群的柳某某(系化名,女,2004年8月出生)的QQ号,后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同年6月19日晚,柳某某在朋友聂某某(系化名)家中住宿,李某通过其手机登录微信给柳某某发消息称要视频裸体聊天,柳某某未同意,后李某答应支付柳某某3000元费用,柳某某征求了聂某某意见后同意了李某裸体视频聊天的要求。视频过程中李某以黑屏的方式,用文字提示柳某某和聂某某用手揉胸并用嘴亲对方的胸部,整个聊天过程持续了30多分钟,视频结束后,李某未支付3000元。
2020年7月6日,李某用手机QQ号联系柳某某,以散布之前掌握的柳某某裸体照片威胁再次裸体视频聊天,后柳某某于同月12日被迫与李某裸体视频聊天,过程持续了10多分钟。
2020年7月15日,李某用手机QQ号给柳某某发消息要求视频裸体聊天,柳某某未同意,后李某告诉柳某某如果和他裸体视频聊天三十次或者去上海跟他发生一次性关系,就将保存在手机内的裸体聊天视频删除,柳某某便同意了李某视频聊天三十次的要求。当晚李某要求柳某某和他进行了视频裸体聊天,整个过程持续10多分钟。
四川省攀枝花市某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提出上诉。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8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李某为满足性刺激,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获取被害人裸体照片及视频后,以此胁迫被害人在视频聊天中实施淫秽行为供其观看,构成强制猥亵罪。李某强制猥亵未成年人,依法从重处罚。综合考量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裁判要旨
1.在网络视频聊天中,行为人强制被害人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虽然未实际接触被害人的身体隐私部位,与传统猥亵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行为实质及社会危害并无差异,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猥亵”。
2.行为人在网络视频聊天中拍摄裸体照片和视频后,以公开相关照片、视频相威胁,胁迫被害人视频裸体聊天,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依法从重处罚。
关联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1款
(因系涉未成人案件,略去一、二审文书信息)
【#官方通报甘肃社火表演队伍被车辆冲撞#:肇事司机酒驾,已被控制】据“魅力安定”微信公众号消息,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2月24日,定西市安定区正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经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调查,2024年2月24日凌晨5时17分,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前往定西市安定区西水湾小区配送蔬菜,行至安定区正龙路路段时,撞向前往玉湖公园表演的李家堡镇社火队队员。
事故发生后,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将受伤人员立即送至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1名伤者脑部轻微出血,3名伤者轻微骨折,其余7名为轻微皮外擦伤。经鉴定,肇事司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8.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所有伤员伤情稳定,1人已出院;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经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调查,2024年2月24日凌晨5时17分,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前往定西市安定区西水湾小区配送蔬菜,行至安定区正龙路路段时,撞向前往玉湖公园表演的李家堡镇社火队队员。
事故发生后,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将受伤人员立即送至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1名伤者脑部轻微出血,3名伤者轻微骨折,其余7名为轻微皮外擦伤。经鉴定,肇事司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8.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所有伤员伤情稳定,1人已出院;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官方通报甘肃社火表演队伍被车辆冲撞#:肇事司机酒驾,已被控制】据“魅力安定”微信公众号消息,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2月24日,定西市安定区正龙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经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调查,2024年2月24日凌晨5时17分,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前往定西市安定区西水湾小区配送蔬菜,行至安定区正龙路路段时,撞向前往玉湖公园表演的李家堡镇社火队队员。
事故发生后,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将受伤人员立即送至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1名伤者脑部轻微出血,3名伤者轻微骨折,其余7名为轻微皮外擦伤。经鉴定,肇事司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8.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所有伤员伤情稳定,1人已出院;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经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调查,2024年2月24日凌晨5时17分,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前往定西市安定区西水湾小区配送蔬菜,行至安定区正龙路路段时,撞向前往玉湖公园表演的李家堡镇社火队队员。
事故发生后,定西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交警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将受伤人员立即送至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1名伤者脑部轻微出血,3名伤者轻微骨折,其余7名为轻微皮外擦伤。经鉴定,肇事司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8.51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所有伤员伤情稳定,1人已出院;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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