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发布提醒告诫书#】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2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二、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
三、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其他标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
四、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摘录: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摘录:
第六十六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摘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收缴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各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要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维修行为,严格自律,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希望各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进行监督,如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关于严禁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二、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
三、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其他标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
四、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摘录: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摘录:
第六十六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摘录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收缴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各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要按照《提醒告诫书》要求,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维修行为,严格自律,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局将依法从严查处。同时,希望各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对生产经营维修单位进行监督,如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寿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打造企业“信用名片”
寿光融媒讯 1月31日,寿光市交通运输局被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授予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以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名单为抓手,以“六个维度”系统高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社会主体“信用名片”,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推进信用交通机制建设,加强信用建设组织制度保障。成立市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工作。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信用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结果运用和诚信文化建设5个方面,搭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等5个领域全覆盖,有效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落地,让信用成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全行业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完善统一的信用体系。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数据归集工作,选派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全面提高归集准确性、时效性,实现“应归尽归,应享尽享”。及时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传至“信用交通·山东”“信用寿光”等信用平台,每年归集上报各类信息1300余条,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无遗漏、共享无障碍、应用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约谈。对在省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平台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开展约谈培训,责令纠正失信行为,定期完成信用修复,并在“双随机”工作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督促其排查消除隐患,尽早退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倡导运输主体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自觉践行诚实守信,同时让群众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四是推进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在800余家货运物流、客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企业监管中广泛实施质量信誉考核,每年实施一次,根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落实信用差异化管理,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施行严管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依法公布其失信行为,充分利用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是推进美德信用深入融合,加快信用成果社会化应用。积极拓展场景应用,研究推进“信易+”场景应用,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在“信易行”“信易贷”等方面的应用。与农商行联合推出“物流好运贷”专属贷款产品,物流起企业达到相应信用等级,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在汽修、驾培等行业先行先试守信激励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根据个人信用等级在乘坐公交、汽车维修、驾培等领域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寿光市12家驾培机构积极参与,加大对守信群体驾驶培训的正向激励力度,明确对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AA级、AA级、A+级的个人,在寿光市驾培机构参加C1、C2车型驾驶培训,分别享受培训费减免 200元、100元、50元的优惠政策,着力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让信用主体享受更优惠、更方便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
六是推进诚实守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信用进企业”活动,面对面同群众讲解信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运输车辆负责人进行信用教育。组织志愿者到汽车站、社区、商场等场所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推介诚信履责的典型事迹,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寿光融媒讯 1月31日,寿光市交通运输局被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授予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
寿光市交通运输局以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名单为抓手,以“六个维度”系统高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社会主体“信用名片”,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推进信用交通机制建设,加强信用建设组织制度保障。成立市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信用交通县”试点创建工作。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信用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结果运用和诚信文化建设5个方面,搭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公路建设、水运工程建设、水路运输等5个领域全覆盖,有效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落地,让信用成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交通运输全行业建设的基本遵循。
二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完善统一的信用体系。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数据归集工作,选派专人负责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全面提高归集准确性、时效性,实现“应归尽归,应享尽享”。及时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上传至“信用交通·山东”“信用寿光”等信用平台,每年归集上报各类信息1300余条,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无遗漏、共享无障碍、应用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约谈。对在省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平台信用等级为C、D级的企业开展约谈培训,责令纠正失信行为,定期完成信用修复,并在“双随机”工作中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督促其排查消除隐患,尽早退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倡导运输主体在交通出行、运输服务中自觉践行诚实守信,同时让群众提高安全出行的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客运经营行为。
四是推进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实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在800余家货运物流、客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交通运输企业监管中广泛实施质量信誉考核,每年实施一次,根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落实信用差异化管理,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施行严管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依法公布其失信行为,充分利用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是推进美德信用深入融合,加快信用成果社会化应用。积极拓展场景应用,研究推进“信易+”场景应用,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在“信易行”“信易贷”等方面的应用。与农商行联合推出“物流好运贷”专属贷款产品,物流起企业达到相应信用等级,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在汽修、驾培等行业先行先试守信激励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根据个人信用等级在乘坐公交、汽车维修、驾培等领域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寿光市12家驾培机构积极参与,加大对守信群体驾驶培训的正向激励力度,明确对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AA级、AA级、A+级的个人,在寿光市驾培机构参加C1、C2车型驾驶培训,分别享受培训费减免 200元、100元、50元的优惠政策,着力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让信用主体享受更优惠、更方便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
六是推进诚实守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充分利用“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加大信用宣传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信用进企业”活动,面对面同群众讲解信用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运输车辆负责人进行信用教育。组织志愿者到汽车站、社区、商场等场所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推介诚信履责的典型事迹,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新津交通#【新津区建交局组织开展汽修企业二级维护系统升级培训会】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信息化系统升级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新津区建交局组织辖区内9家开展二级维护作业的汽修企业召开系统升级培训会。
会议主要对升级后的二级维护系统操作进行了细致的培训,解读了标定公司相关政策,系统维护人员指导企业按照操作说明熟练掌握有关要求,确保能3月1日按照系统升级后的流程进行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同时,建交局组织9家企业签订2024年《新津区汽车尾气治理与二级维护自律公约》,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稳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实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主要对升级后的二级维护系统操作进行了细致的培训,解读了标定公司相关政策,系统维护人员指导企业按照操作说明熟练掌握有关要求,确保能3月1日按照系统升级后的流程进行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同时,建交局组织9家企业签订2024年《新津区汽车尾气治理与二级维护自律公约》,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法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稳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实现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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