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是市监局的,你给我小心点!”一对夫妻和朋友去一家东北餐馆吃饭,因店里有二人转表演,他们嫌吵,要求餐馆立即停止演出。店长解释这是本店的特色,而且别的客人喜欢看,希望理解。谁知男客人不仅出言威胁,还拒绝买单!
据孙店长说,当时二人转的节目开始以后,店里的客人都目不转睛地在看表演,有的人还忍不住拍手叫好。可是,一个男客人突然把自己叫了过去,说店里的表演太吵了,影响到他们吃饭的心情了,让他们立刻把表演停掉。
这可让孙店长为难了!这表演是店里的特色,很多客人是冲着吃饭有二人转看,才来用餐的,不可能为了他们一桌的客人,得罪其他的客人。于是孙店长向男子解释:“这表演一场也就15分钟,很快就结束了,希望你理解下。”
可男子听后非但不理解,还叫嚣自己的媳妇是市监局的员工,言外之意就是让孙店长识相一点,不要得罪他们?但孙店长还是没有把节目停掉,这下男子不爽了,就以吃饭太吵为由,拒绝买单,而且还报案了。
他们一桌一共是5人,分别是男子和他的老婆,另外3个是他们的朋友。一群人一共是消费了652元。就因为店里太吵不买单,这理由孙店长可不能接受!后来,警员来到了现场,男子还跟他们介绍自己媳妇的身份,不过警员还是让他把单给买了。
男子买完单,骂骂咧咧地走了。孙店长以为这事情过去了,可没想到对方反手就把他们的餐馆给投诉到了食品药品监督局,还去商场的客服中心说他们的餐馆服务不好。在表明身份后,商场赔偿了他们500元的代金券。
随后,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员工就上门检查了,不过店里没有什么毛病被抓到,孙店长认为对方就是故意找茬。不过,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员工告诉孙店长,那个客人确实是市监局的员工。孙店长听后心有余悸,怕对方给店里穿小鞋,就寻求媒体帮忙。
媒体介入以后,那对夫妻拒绝了媒体的采访要求,不愿意出面沟通。后来记者只能找到市监局的王副所长了解求证,该所长表示这是一个误会,因为女员工已经怀孕3个月了,她老公觉得太吵会影响到肚子里的宝宝,所以才让停止表演。可能双方没有表达好,因此产生了矛盾。后来经沟通调解,那对夫妻表示不向店里追偿了,孙店长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来源:1818黄金眼)
就因为店里不停止表演,又是让人免单,又是投诉人家,这样的行为让我无法理解!我就搞不懂,这对夫妻凭什么向店里追偿呢?店里做错了什么呢?就因为你是市监局员工,对方就要满足你的无理要求,不满足就要向你赔钱吗?说白了,就是想要白吃这顿饭,还想要拿点好处!
店长都说了,这是特色餐厅,而且门口肯定介绍过里面有表演,你不喜欢吃饭吵闹,为什么还要进来吃呢?而且店长都解释只有15分钟,这都不能忍让一下吗?凭什么要为了你们一桌人的感受,让其他的客人都看不了表演?
由于你的特殊要求,停止演出,等于侵害了其他大多数顾客的权益,因为其他顾客有可能就是奔着特色表演来的。作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了解这种经营方式,提出这种无理要求,明显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干扰商家正常经营,要挟索赔,合适吗?
国家赋予你的工作职责,不是让你胡作非为的!你们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们的观点!#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据孙店长说,当时二人转的节目开始以后,店里的客人都目不转睛地在看表演,有的人还忍不住拍手叫好。可是,一个男客人突然把自己叫了过去,说店里的表演太吵了,影响到他们吃饭的心情了,让他们立刻把表演停掉。
这可让孙店长为难了!这表演是店里的特色,很多客人是冲着吃饭有二人转看,才来用餐的,不可能为了他们一桌的客人,得罪其他的客人。于是孙店长向男子解释:“这表演一场也就15分钟,很快就结束了,希望你理解下。”
可男子听后非但不理解,还叫嚣自己的媳妇是市监局的员工,言外之意就是让孙店长识相一点,不要得罪他们?但孙店长还是没有把节目停掉,这下男子不爽了,就以吃饭太吵为由,拒绝买单,而且还报案了。
他们一桌一共是5人,分别是男子和他的老婆,另外3个是他们的朋友。一群人一共是消费了652元。就因为店里太吵不买单,这理由孙店长可不能接受!后来,警员来到了现场,男子还跟他们介绍自己媳妇的身份,不过警员还是让他把单给买了。
男子买完单,骂骂咧咧地走了。孙店长以为这事情过去了,可没想到对方反手就把他们的餐馆给投诉到了食品药品监督局,还去商场的客服中心说他们的餐馆服务不好。在表明身份后,商场赔偿了他们500元的代金券。
随后,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员工就上门检查了,不过店里没有什么毛病被抓到,孙店长认为对方就是故意找茬。不过,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员工告诉孙店长,那个客人确实是市监局的员工。孙店长听后心有余悸,怕对方给店里穿小鞋,就寻求媒体帮忙。
媒体介入以后,那对夫妻拒绝了媒体的采访要求,不愿意出面沟通。后来记者只能找到市监局的王副所长了解求证,该所长表示这是一个误会,因为女员工已经怀孕3个月了,她老公觉得太吵会影响到肚子里的宝宝,所以才让停止表演。可能双方没有表达好,因此产生了矛盾。后来经沟通调解,那对夫妻表示不向店里追偿了,孙店长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来源:1818黄金眼)
就因为店里不停止表演,又是让人免单,又是投诉人家,这样的行为让我无法理解!我就搞不懂,这对夫妻凭什么向店里追偿呢?店里做错了什么呢?就因为你是市监局员工,对方就要满足你的无理要求,不满足就要向你赔钱吗?说白了,就是想要白吃这顿饭,还想要拿点好处!
店长都说了,这是特色餐厅,而且门口肯定介绍过里面有表演,你不喜欢吃饭吵闹,为什么还要进来吃呢?而且店长都解释只有15分钟,这都不能忍让一下吗?凭什么要为了你们一桌人的感受,让其他的客人都看不了表演?
由于你的特殊要求,停止演出,等于侵害了其他大多数顾客的权益,因为其他顾客有可能就是奔着特色表演来的。作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更应该了解这种经营方式,提出这种无理要求,明显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干扰商家正常经营,要挟索赔,合适吗?
国家赋予你的工作职责,不是让你胡作非为的!你们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们的观点!#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我白白被你们看了吗?我要求赔5万摆酒席道歉。”在房间内换衣服时,被一位送茶水的男服务员“撞个正着”。而通过足浴中心调取的监控显示,事发当天,男服务员并非直接闯入房间,而是在门口敲门,并停顿3秒后,才选择进入,进入后男服务员发现尴尬之后,便又立马退出,并没有多做停留。
事后足浴店管理人员称顾客第一次提出要五万摆酒席的要求,店方没有答应,随后又提出价值26800的免费票的赔偿。足浴店方认为:事发后,他们已经积极道歉并提出了赔偿,但顾客提出的要求过于夸张,难以令人接受。
而女顾客认为,在本次事件中足浴店属于管理失职,导致自己隐私被侵犯!随后女子表示,当时要高价是一时冲动的气话,现在女子不要足浴店任何赔偿,只想曝光这家侵犯了自己隐私的足浴店,免得其他女性被坑害。(来源:秒闻视频)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女的在房间里不穿衣服打电话,门也没有反锁,这反映出她内心不是很在乎这事。正常情况下,要么抓紧换好衣服后,再接电话;要么不换衣服,接完电话后再换。开口就要50000,想钱想疯了!
也有网友表示像足浴店、洗浴中心这些地方,在保护顾客隐私方面,应做到尽善尽美,这是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义务。如果连顾客的隐私都无法保障,那以后哪来的回头客呢?
还有网友表示这女的如果觉得是被侵犯隐私了,怎么还会要求赔钱摆酒席呢?她是怕知道的人太少了?协商解决问题,谈钱时也要有个尺度,漫天要价,不答应就威胁,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很明显,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隐私侵权事件,侵权的主体系这名男性服务员,但沐足店作为经营场所,其明显存在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善的过错行为。其实足浴店可以有男服务员,但我认为在为女性顾客服务时,最好还是安排女服务员,这样就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了。
对于沐足店解释称服务员“有按要求”,那么他按了什么要求,沐足店没有明说。但不管怎么说,女顾客在足浴店内被男服务员撞见“半裸”,男服务员的行为是有心也好,过失也罢(从案发视频来看男服务员先敲门,然后停留3~5秒进入,看到女顾客半裸应该是过失行为),男服务员已经侵犯了女顾客的隐私权,构成侵权。
因为从女子进入足浴店的那一刻起,就与足浴店达成了合同关系,即女子支付了沐足店标定的服务价款,沐足店应当提供对等的服务。可女子付款消费后,沐足店没有保护好客人的隐私,这就属于违约行为。
说来这女子也真够糟心的,去做SPA就是为了放松疲惫的心情,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所以在此也提醒大家,去娱乐场所时,一定要及时悬挂警示牌,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让他人的不小心为自己造成烦恼。#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事后足浴店管理人员称顾客第一次提出要五万摆酒席的要求,店方没有答应,随后又提出价值26800的免费票的赔偿。足浴店方认为:事发后,他们已经积极道歉并提出了赔偿,但顾客提出的要求过于夸张,难以令人接受。
而女顾客认为,在本次事件中足浴店属于管理失职,导致自己隐私被侵犯!随后女子表示,当时要高价是一时冲动的气话,现在女子不要足浴店任何赔偿,只想曝光这家侵犯了自己隐私的足浴店,免得其他女性被坑害。(来源:秒闻视频)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女的在房间里不穿衣服打电话,门也没有反锁,这反映出她内心不是很在乎这事。正常情况下,要么抓紧换好衣服后,再接电话;要么不换衣服,接完电话后再换。开口就要50000,想钱想疯了!
也有网友表示像足浴店、洗浴中心这些地方,在保护顾客隐私方面,应做到尽善尽美,这是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义务。如果连顾客的隐私都无法保障,那以后哪来的回头客呢?
还有网友表示这女的如果觉得是被侵犯隐私了,怎么还会要求赔钱摆酒席呢?她是怕知道的人太少了?协商解决问题,谈钱时也要有个尺度,漫天要价,不答应就威胁,这不是敲诈是什么?
很明显,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隐私侵权事件,侵权的主体系这名男性服务员,但沐足店作为经营场所,其明显存在管理不到位、管理不善的过错行为。其实足浴店可以有男服务员,但我认为在为女性顾客服务时,最好还是安排女服务员,这样就能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了。
对于沐足店解释称服务员“有按要求”,那么他按了什么要求,沐足店没有明说。但不管怎么说,女顾客在足浴店内被男服务员撞见“半裸”,男服务员的行为是有心也好,过失也罢(从案发视频来看男服务员先敲门,然后停留3~5秒进入,看到女顾客半裸应该是过失行为),男服务员已经侵犯了女顾客的隐私权,构成侵权。
因为从女子进入足浴店的那一刻起,就与足浴店达成了合同关系,即女子支付了沐足店标定的服务价款,沐足店应当提供对等的服务。可女子付款消费后,沐足店没有保护好客人的隐私,这就属于违约行为。
说来这女子也真够糟心的,去做SPA就是为了放松疲惫的心情,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所以在此也提醒大家,去娱乐场所时,一定要及时悬挂警示牌,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让他人的不小心为自己造成烦恼。#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一女子花7400元买了一双“脏脏鞋”,穿了几次后拿到干洗店里去清洗。没想到干洗店把她的鞋子洗得发黄褪色,变得一点都不“脏”了。女子大怒,要求干洗店赔偿7400元,老板一脸懵逼,反问女子:我把鞋给你洗干净还有错了吗?
李女士很喜欢古驰这个牌子,花7400元买了一双这个牌子的鞋子。后来她看鞋子上有点脏,就送到干洗店去洗。当时她也没跟老板说清楚,以为这么大的干洗店应该识货,自己说多反而像是显摆,所以付了40元的清洗费就走了。
后来到了约定的时间,李女士过来拿鞋子,发现鞋子变得干干净净,连特意做旧做脏的部位也被洗到褪色了,完全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已经不能算是“脏脏鞋”了,!看到这一幕李女士很生气,质问老板为什么要把鞋子洗得这么干净?
老板听后很疑惑,她反问:“你把这么脏的鞋子拿来给我洗,我费这么大的力气给你洗干净还不好吗?”
李女士听后非常无语,她没想到老板这么没见识,到现在也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无奈之下,李女士拿出自己的购买凭证,告诉老板说:“我这双鞋子是脏脏鞋,是个奢侈品牌,花7400元买的,有些脏的地方是故意做脏的,你现在给我洗的发白了,你赔钱吧。”
老板一听傻眼了,她觉得李女士像个碰瓷的,既然这个鞋子是脏脏鞋,故意弄脏的,她为什么要拿过来洗呢?而且洗之前也没有交代,现在洗干净了又来讹人?按照常理来说,客户把脏鞋子拿过来,干洗店肯定要给洗干净啊!
于是,干洗店的老板就提出把40元的清洗费退回,让李女士拿着鞋子走人,自己白洗还不行吗?可李女士不同意,提出要么干洗店把鞋子恢复成原样,要么按照自己购买时的价钱给予赔偿!
后来,干洗店看李女士闹会影响自己生意,就自认倒霉,说愿意按照店里的规矩,赔偿10倍的清洗费,也就是赔偿李女士400元。但李女士还是接受不了,表示自己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那么,李女士提出让干洗店赔偿7400元的要求合理吗?
经营者由于操作或管理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鞋子损坏,应当理赔。具体如何理赔,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鞋子局部有问题,且不影响正常穿着,可以修补为主,并以不超过清洗费的10倍的金额来赔偿;双方约定保值的衣服,仍有穿着价值的,应修补后按保值金额30%赔偿,没有穿用价值的,则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洗染业服务规范》提出,对非保值洗涤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物凭证参照新旧程度、布料成色等双方协商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不高于20%。
也就是说,李女士的这双鞋子穿着的功能还在,只是外形受到了影响,如果可以修补就修补,再赔偿10倍的清洗费。但如果真的修补不了的,那干洗店是要进行赔偿的,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保值的金额,那李女士是不能要求干洗店赔偿7400元的。
2、那么,现在干洗店只愿意赔偿400元,李女士该怎么做呢?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可以找消费者委员会仲裁。如果消费委员会无法处理的,可以通过民事法庭起诉干洗店,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李女士自身没有做到提醒,也是有一点责任。毕竟不是每家干洗店都识货,所以她要求全额赔偿的要求明显也不合理!
我认为,既然鞋子这么贵,事先就应该要特别交代,且洗涤贵必然水涨船高。用普通洗涤的价钱洗奢 侈品,且双方也没有保值,即双方已默认为普通物件,只能按普通物件赔偿。
而且,站在干洗店老板的角度来看,她确实是有点冤的,毕竟一双脏鞋拿过来,如果客户没有保价,也没有交代什么的情况下,自然就会以为这就是一双普通的脏鞋子,肯定是要给洗干净的。
当然,也希望这家干洗店的老板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算客户不说,你自己也要多问一句,免得摊上这样麻烦的事情!
那么,这件事情你支持谁呢?你觉得干洗店老板赔偿400元合理吗?#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李女士很喜欢古驰这个牌子,花7400元买了一双这个牌子的鞋子。后来她看鞋子上有点脏,就送到干洗店去洗。当时她也没跟老板说清楚,以为这么大的干洗店应该识货,自己说多反而像是显摆,所以付了40元的清洗费就走了。
后来到了约定的时间,李女士过来拿鞋子,发现鞋子变得干干净净,连特意做旧做脏的部位也被洗到褪色了,完全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已经不能算是“脏脏鞋”了,!看到这一幕李女士很生气,质问老板为什么要把鞋子洗得这么干净?
老板听后很疑惑,她反问:“你把这么脏的鞋子拿来给我洗,我费这么大的力气给你洗干净还不好吗?”
李女士听后非常无语,她没想到老板这么没见识,到现在也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无奈之下,李女士拿出自己的购买凭证,告诉老板说:“我这双鞋子是脏脏鞋,是个奢侈品牌,花7400元买的,有些脏的地方是故意做脏的,你现在给我洗的发白了,你赔钱吧。”
老板一听傻眼了,她觉得李女士像个碰瓷的,既然这个鞋子是脏脏鞋,故意弄脏的,她为什么要拿过来洗呢?而且洗之前也没有交代,现在洗干净了又来讹人?按照常理来说,客户把脏鞋子拿过来,干洗店肯定要给洗干净啊!
于是,干洗店的老板就提出把40元的清洗费退回,让李女士拿着鞋子走人,自己白洗还不行吗?可李女士不同意,提出要么干洗店把鞋子恢复成原样,要么按照自己购买时的价钱给予赔偿!
后来,干洗店看李女士闹会影响自己生意,就自认倒霉,说愿意按照店里的规矩,赔偿10倍的清洗费,也就是赔偿李女士400元。但李女士还是接受不了,表示自己将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那么,李女士提出让干洗店赔偿7400元的要求合理吗?
经营者由于操作或管理等原因造成消费者鞋子损坏,应当理赔。具体如何理赔,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鞋子局部有问题,且不影响正常穿着,可以修补为主,并以不超过清洗费的10倍的金额来赔偿;双方约定保值的衣服,仍有穿着价值的,应修补后按保值金额30%赔偿,没有穿用价值的,则按保值金额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洗染业服务规范》提出,对非保值洗涤服务的衣物,因经营者责任造成损坏丢失的,应根据购物凭证参照新旧程度、布料成色等双方协商折价赔偿,年折旧率不高于20%。
也就是说,李女士的这双鞋子穿着的功能还在,只是外形受到了影响,如果可以修补就修补,再赔偿10倍的清洗费。但如果真的修补不了的,那干洗店是要进行赔偿的,但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保值的金额,那李女士是不能要求干洗店赔偿7400元的。
2、那么,现在干洗店只愿意赔偿400元,李女士该怎么做呢?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可以找消费者委员会仲裁。如果消费委员会无法处理的,可以通过民事法庭起诉干洗店,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李女士自身没有做到提醒,也是有一点责任。毕竟不是每家干洗店都识货,所以她要求全额赔偿的要求明显也不合理!
我认为,既然鞋子这么贵,事先就应该要特别交代,且洗涤贵必然水涨船高。用普通洗涤的价钱洗奢 侈品,且双方也没有保值,即双方已默认为普通物件,只能按普通物件赔偿。
而且,站在干洗店老板的角度来看,她确实是有点冤的,毕竟一双脏鞋拿过来,如果客户没有保价,也没有交代什么的情况下,自然就会以为这就是一双普通的脏鞋子,肯定是要给洗干净的。
当然,也希望这家干洗店的老板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就算客户不说,你自己也要多问一句,免得摊上这样麻烦的事情!
那么,这件事情你支持谁呢?你觉得干洗店老板赔偿400元合理吗?#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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