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heaven》中间这段话我原先一直以为是原创的,毕竟西尾增加了很多他理解角度下的Dio心理描写。但我今天再看了一遍正剧,发现这竟是原台词。那我想,一部D结尾是怎么夺取J的身体、并在这之后一起沉入海底百年,大概也可以得到答案了。细节上的复原比起之前我的猜测:https://t.cn/A6YNq5PX 有了另一种结果,也是更有可能的结果

我原先的猜测,说起来是大幅受到老版OVA的影响,认为D是在J死后当机立断采取行动,割下他的头颅并连接的。但是我下面所说的,按当时情况而言或许更有可能——

只剩一个头颅的D,漫画和动画的表现都是血管牵引力极其强悍,可以把无法呼吸的J眼睁睁从艾丽娜面前拖走。那么,可以进一步推理得出,在J死后,D的头颅从脱力的J的怀里逃出后,比起当场切下J的头颅连接,更保险的行动是用血管缠住J的脑袋,让他的尸体和自己的头颅一起躲进棺材内,避免接下来船体大爆炸的影响。D利用他头颅中如同手指般灵敏的血管,把棺材从内部锁住,然后在爆炸中,与J一起一起沉入大海

为何这个可能性更贴合实际?根据当时情况看,我最初的想法,D当即切断J的头颅并不是最优选择,甚至是有很大被火焰吞噬、真正同归于尽的风险的。首先,切断J的脑袋并让自己与其身体连接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且,从D百年后还没完全控制J的身体来看,刚接上就能操控自如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在等待伤口完全连接的时间空隙内完全动弹不得是大概率的风险。D不可能没考虑到这点,所以,比起这个,上一种计划对于D的生命安全而言妥当的多

不过若真如此,那这个情节就更大程度上的增加了DJ之间的悲哀性。D是把完整的J的尸体拉入棺材内的。当棺木被锁住沉入大海时,为了活命,D只有一条路供他选择:不得不切下J的脑袋与他连接。J的尸体还未凉透,切断头颈动脉、鲜血大量涌出的那刻,血液喷洒淋湿了整个空间,尚温的鲜血一起洒在二人身上。靠着J的血液和身体,D活了下去。他浑身鲜血淋漓,怀抱着被他切下的J的头颅,浑身动弹不得的,开始和J的身躯开展漫长的融合。二人的博弈再度开始,D是侵入者,J的身体死后也仍在抵抗他。就这样痛苦又漫长的时光,就是D和只有J在他身边的,孤独的血液弥漫的海底百年

不过这个发展,我觉得比起我一开始的想法,或许更震撼也更适合DJ之间的羁绊。这样,J的头颅就一定是和D一起在棺材内度过百年,并在D上岸后,被其视作珍藏品保管。且这种情况下,在封闭狭小的棺木中融合的时刻,四周尽是J的鲜血,血液浸透了二人百年。虽会干涸,但棺材中的血腥气却不会消散,随着时间的增长愈加明显,一如D和J的感情一样。DJ的羁绊,以J的血液和死亡为结束,戕伐是二人间的扭带,弥漫着血腥气、鲜血淋漓,就算是死后也不会消散。百年,D就在如此环境内度过,四周和身上都是对方的血液,怀抱着的是对方的头颅,身下是费尽全力夺取、誓要与其完全合二为一的躯体。如此可怖,但也正是这样,才给了D如此深刻的、往后难以消弭的百年回忆

(所以这个情况是真的更可怖也更加符合原作、更加血淋淋的证明了DJ之间的感情,我怀疑不描述这段就是因为这样血腥的场景不适合被画出来。但无所谓,我会在自己的文中写到的,我认为这比起西尾的小说,是最还原的真相了……)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

记得有宝子好奇过余老师,浅谈一下余却老婆,一款杀夫疯批大佬受
  
  余却,容色清冷,平时戴着眼镜家里还供着佛,手上却早沾满了血,天生抖S圣体。出身不好,一个学医出身的人单枪匹马杀至高位。他曾经没什么权势的时候私下接活,暗杀攻一没想到给攻一揍爽了。攻一也是条疯狗,对这个高冷美人一见钟情,死乞白赖跟在人后头,被余却杀了好几次,命大没死成,还在A国到处造谣说他早就跟余却私定终身。
  攻二算是余却的政敌,两人明面上斗得有来有回。攻二从议事厅出来,刚刚在长桌上同余却那边的人针锋相对一番没有结果,这头的人还愤愤不平。他支开手下和同僚,独自前往某个地下实验室。余却穿着白大褂擦拭着一把手术刀,静静等候着自己的实验品,攻二膝行过去,只敢用自己的脸贴在垂下的衣摆上,喉结上下滚动:“老师……”
  外界相传余先生有一位早逝的白月光(即攻三),听说两人先是少年知己,英年早婚。攻三家有权有势,但意外地对这个平民出身的高官另眼相看,攻三意外死于一场爆炸,有人怀疑跟余却有关,被负责这事的攻一把消息压下去了。半夜攻一翻墙压上余却的床想邀功,正以为马上能得偿所愿,下一秒冰冷的枪口抵上他的额头。他感受着枪口下滑在喉结处绕圈,危险又q色,而做着这样动作的人目光却无丝毫波动,只是平静地跟他对视:“我能杀他,也能杀你。”
  然后攻一更兴奋了。
  攻三死亡的真相还有另一个人也知道。这人是攻三家的私生子,攻三同父异母的弟弟,也就是攻四。他从小就偷偷跟在嫂子后面,被余却有意养成了安插在攻三家的眼线,攻三死之前他就诈死离开家,更容换貌摇身一变成了余却手下最忠诚的一条狗,名义上却是余却的新情人。
  攻三家倒半点不在意,这些年余却带来的利益已经超出了攻三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为了绑住余却他们甚至试图往余却身边塞人。大部分被余却送回去,少部分死活不肯走的被余却丢进实验室,又被危机感爆涨的攻二悄无声息地处理掉。
  余却像把早就被磨的锋利的刃,脚下的狗换了一条又一条,他好像没有什么在乎的,争权夺利也好像只是为了不被那些他抛弃的残次品们找上门分食。但是几个很早就跟着他的人依稀记得,他很久以前不是这样的,任务失败会生自己的闷气,被攻一纠缠调戏会不耐烦,会对丈夫做恶作剧,在攻三的工作服上画歪歪扭扭的乌龟并且死不承认。
  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
  是被同党背叛躺上手术台,成为黎明计划第一个实验品的那一刻……还是为了利益亲手策划了丈夫的死亡,独自站在钟塔看着远处教堂里列焰冲天的那晚。余却是A国统治争夺中最利的刀,但刀身磨成的过程无人在意。

后来,最后几个知道这些事的手下也被他处理掉。攻三祭日那天,天气晴,余却在墓碑前站了很久,久到身后的攻四以为他流泪了。转身的时候那张脸依旧平静如初,午后阳光大盛,却照不进深潭一般的眼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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