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承诺】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房地产广告发布指引》。其中,负面清单包含8类不得发布广告的房地产项目和不得含有将“商业用房”宣传为“商品住宅”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房价年增长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XX分钟到达某地标建筑”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内容,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含有“买房能落户”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事项的承诺等10项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的内容。#北京市房地产广告不得承诺买房能落户#(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检察日报)
林芝: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 全力守护河湖生态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自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河湖管护与检察监督实现有效衔接,“三长”协同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成效逐渐突显。
深化落实协作机制,精准助推河湖治理。深化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机制,市检察院坚决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政治责任,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合一工作模式,更好服务于河长制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推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加强与河长办的日常工作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联合开展巡河工作,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河湖问题整治中的难点和顽疾。
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提升河湖管护质效。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聚焦辖区河湖岸线管理、水域垃圾污染、湿地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亚洲水塔”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线索排查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摸排收集专项监督案件线索53件,立案49件,磋商完成整改2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主管机关治理河道6.34公里、水源地1处,清理生活垃圾76.35吨、固体废物40余吨。米林市检察院先后深入辖区20余条河流,对发现某乡镇辖区水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散乱堆积问题,依法向4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强化部门联动履职,凝聚河湖管护合力。持续加强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检察监督同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的衔接配合,通过走访座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深化“府检联动”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共同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督促河湖“清四乱”、沿河垃圾治理、河湖周围水源涵养区保护等工作,开展河湖检查39次,开展河湖水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700余人次。波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帕隆藏布江某河堤两处垃圾带,经实地勘验、调查取证,确认了违法倾倒垃圾损害公益的事实,随即以召开座谈会、磋商等形式,理清部门职责,凝聚管护共识,共商整改措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履行职责,及时消除水环境隐患。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自林芝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河湖管护与检察监督实现有效衔接,“三长”协同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工作成效逐渐突显。
深化落实协作机制,精准助推河湖治理。深化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协作机制,市检察院坚决扛起河湖治理保护的政治责任,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合一工作模式,更好服务于河长制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推动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合力。加强与河长办的日常工作联系,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联合开展巡河工作,摸排公益诉讼线索;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解决河湖问题整治中的难点和顽疾。
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提升河湖管护质效。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聚焦辖区河湖岸线管理、水域垃圾污染、湿地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亚洲水塔”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线索排查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摸排收集专项监督案件线索53件,立案49件,磋商完成整改27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主管机关治理河道6.34公里、水源地1处,清理生活垃圾76.35吨、固体废物40余吨。米林市检察院先后深入辖区20余条河流,对发现某乡镇辖区水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散乱堆积问题,依法向4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水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强化部门联动履职,凝聚河湖管护合力。持续加强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强化检察监督同行政执法、行政监管的衔接配合,通过走访座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深化“府检联动”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共同提升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开展督促河湖“清四乱”、沿河垃圾治理、河湖周围水源涵养区保护等工作,开展河湖检查39次,开展河湖水生态和水资源保护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700余人次。波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帕隆藏布江某河堤两处垃圾带,经实地勘验、调查取证,确认了违法倾倒垃圾损害公益的事实,随即以召开座谈会、磋商等形式,理清部门职责,凝聚管护共识,共商整改措施,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履行职责,及时消除水环境隐患。
#平安无毒迎新春,禁毒宣传不打烊#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自我防范意识。2024年2月4日,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赶集契机,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在灵角寨集市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毒品危害,解读条例内容,让更多社会大众了解禁毒知识,并加入到禁毒队伍,形成新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毒宣传。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35人次。
同时,检察人员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参与禁毒,踊跃检举揭发有关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扫除毒害,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泛滥,共建美好家园。
作者:姚伦莉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自我防范意识。2024年2月4日,镇远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赶集契机,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在灵角寨集市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毒品危害,解读条例内容,让更多社会大众了解禁毒知识,并加入到禁毒队伍,形成新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毒宣传。此次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35人次。
同时,检察人员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参与禁毒,踊跃检举揭发有关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扫除毒害,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泛滥,共建美好家园。
作者:姚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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