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查办獐子岛案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为注册制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发布2023年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獐子岛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
最高检表示,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对公司高管及公司内外部人员实施或参与的其他违规经营涉嫌犯罪的行为一并侦查,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犯罪,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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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厚刚 资料图
獐子岛虚增利润、违规信披
据最高检披露,2016年,为避免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獐子岛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制作虚假《月底播贝采捕记录表》,调减虾夷扇贝采捕面积以虚减营业成本,对部分海域已经不存在的扇贝应作核销处理而不作核销处理,虚减营业外支出。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3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1%。
2017年末至2018年初,为能够在2016年已经采捕但未作记录的隐瞒区域重新播种扇贝苗,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在隐瞒海域增设抽测点位、编造扇贝死亡的虚假消息,对已采捕海域的扇贝虚假核销、减值,相关人员还虚增捕捞面积和营业成本,以核销2016年度的虚增利润。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吴某某擅自更改大连市獐子岛集团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指使他人编造虚假材料申领国家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400余万元。此外,吴某某等人还有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事实。
2022年1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3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分别判处其他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吴某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3年5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引导取证、有力举证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后,引导公安机关从以下方面继续取证:一是对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以确定财务造假的具体数额;二是调取獐子岛公司虾夷扇贝底播图、库存图、核销图等书证,生产经营中抽点、盘测等财务造假的原始数据,公司内部报告文件,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文件,查证财务造假的具体手法和过程,及各犯罪嫌疑人在违规披露信息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主观明知,以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
公安机关根据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调取了2016年、2017年獐子岛公司底播种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及公文审批单,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虾夷扇贝存货异常的技术分析报告及公文审批单等书证,查明相关人员对违规披露的明知和参与行为。
审查中,大连市检察院还发现吴某某等人具有诈骗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的犯罪嫌疑,为避免漏罪,引导公安机关向海洋渔业部门调取申请补助资金材料,向具体施工单位取证,核实建设人工鱼礁、投放海带的实际情况,再次讯问各犯罪嫌疑人,并委托专业机构对资金走向进行审计,以查证该项目是否实际施工、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资金的条件、补贴资金的具体去向等。公安机关据此查明吴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吴某某否认全部犯罪事实。公诉人针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调取的船只定位信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大数据分析报告、獐子岛公司生产经营记录、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还原了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完整犯罪过程。
针对诈骗犯罪事实,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人工渔礁投放记录表、獐子岛公司员工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证明了吴某某指使他人改变建设方案,通过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的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犯罪过程。
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检认为,獐子岛案典型意义有二:
一是构建完整证据体系,精准指控上市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犯罪。
最高检表示,财务造假类证券违法犯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手段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隐蔽性。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拒不认罪,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犯罪的主要特征和证明要求,科学合理地组织、运用证据,构建清晰完整的证据体系。要强化证据补充,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审计,完整调取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审批资料等书证,确保定案依据合法、客观、全面。要加强证据运用,通过同案犯供述、财务报告审批记录等证据综合证明“关键少数”的主观明知,突出证明力和指控效果。
二是深挖关联犯罪线索,全面惩处涉上市公司违法犯罪。
最高检称,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对公司高管及公司内外部人员实施或参与的其他违规经营涉嫌犯罪的行为一并侦查,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犯罪,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该案中,原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传递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发布2023年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獐子岛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
最高检表示,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对公司高管及公司内外部人员实施或参与的其他违规经营涉嫌犯罪的行为一并侦查,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犯罪,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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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厚刚 资料图
獐子岛虚增利润、违规信披
据最高检披露,2016年,为避免公司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獐子岛公司原董事长、总裁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制作虚假《月底播贝采捕记录表》,调减虾夷扇贝采捕面积以虚减营业成本,对部分海域已经不存在的扇贝应作核销处理而不作核销处理,虚减营业外支出。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3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8.11%。
2017年末至2018年初,为能够在2016年已经采捕但未作记录的隐瞒区域重新播种扇贝苗,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在隐瞒海域增设抽测点位、编造扇贝死亡的虚假消息,对已采捕海域的扇贝虚假核销、减值,相关人员还虚增捕捞面积和营业成本,以核销2016年度的虚增利润。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亿余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吴某某擅自更改大连市獐子岛集团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指使他人编造虚假材料申领国家人工鱼礁建设补助资金共计2400余万元。此外,吴某某等人还有串通投标、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犯罪事实。
2022年1月20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0月3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被告人吴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二万元;分别判处其他十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吴某某等5人提出上诉。2023年5月2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引导取证、有力举证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吴某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后,引导公安机关从以下方面继续取证:一是对獐子岛公司公开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计,以确定财务造假的具体数额;二是调取獐子岛公司虾夷扇贝底播图、库存图、核销图等书证,生产经营中抽点、盘测等财务造假的原始数据,公司内部报告文件,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文件,查证财务造假的具体手法和过程,及各犯罪嫌疑人在违规披露信息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主观明知,以确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
公安机关根据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调取了2016年、2017年獐子岛公司底播种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及公文审批单,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虾夷扇贝存货异常的技术分析报告及公文审批单等书证,查明相关人员对违规披露的明知和参与行为。
审查中,大连市检察院还发现吴某某等人具有诈骗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国家专项补贴资金的犯罪嫌疑,为避免漏罪,引导公安机关向海洋渔业部门调取申请补助资金材料,向具体施工单位取证,核实建设人工鱼礁、投放海带的实际情况,再次讯问各犯罪嫌疑人,并委托专业机构对资金走向进行审计,以查证该项目是否实际施工、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资金的条件、补贴资金的具体去向等。公安机关据此查明吴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吴某某否认全部犯罪事实。公诉人针对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调取的船只定位信息、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大数据分析报告、獐子岛公司生产经营记录、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还原了吴某某指使公司人员进行财务造假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完整犯罪过程。
针对诈骗犯罪事实,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人工渔礁投放记录表、獐子岛公司员工证言、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证明了吴某某指使他人改变建设方案,通过伪造虚假申报材料的手段,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的犯罪过程。
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
最高检认为,獐子岛案典型意义有二:
一是构建完整证据体系,精准指控上市公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犯罪。
最高检表示,财务造假类证券违法犯罪的犯罪主体和犯罪手段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隐蔽性。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拒不认罪,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犯罪的主要特征和证明要求,科学合理地组织、运用证据,构建清晰完整的证据体系。要强化证据补充,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司法审计,完整调取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审批资料等书证,确保定案依据合法、客观、全面。要加强证据运用,通过同案犯供述、财务报告审批记录等证据综合证明“关键少数”的主观明知,突出证明力和指控效果。
二是深挖关联犯罪线索,全面惩处涉上市公司违法犯罪。
最高检称,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国之重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对公司高管及公司内外部人员实施或参与的其他违规经营涉嫌犯罪的行为一并侦查,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犯罪,促推形成不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市场环境,为推动注册制度走深走实提供法治保障。该案中,原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传递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近日,一段网传视频在各大社交平台引起轩然大波。视频中,一名男学生和一名女性被指在河北衡水一中邯郸分校的教室内公然接吻,而该女性被标注为“老师”身份。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这事一定要有个说法,不能仅仅辟谣了事!”
据了解,视频一经曝光,涉事学校便迅速作出回应,坚决否认视频中的女性是该校老师。学校方面表示,经过仔细核查,该校并没有视频中的这位女老师,因此所谓的“老师与学生接吻”事件完全是子虚乌有。
然而,学校的辟谣并未能平息网友的质疑和愤怒。许多网友认为,如果视频真的是有人恶意造假,那么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不仅损害了学校和老师的名誉,更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他们呼吁警方介入调查,彻查事件的真相,并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也有网友对学校方面的态度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即使视频中的女性不是该校的正式老师,也有可能是临时工或其他身份的人员。无论如何,学校都应该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而不是简单地辟谣了事。
还有网友指出,即使这件事情最终被证实是虚假的,也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的重视。他们表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如果个别教师确实存在违反师德的行为,那么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教育的纯洁和神圣。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到讨论中来。有人表示支持学校的辟谣立场,认为应该相信学校的调查结果;也有人坚持认为事情并不简单,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多的真相。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简单的辟谣声明无法平息公众的质疑?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相信“阴谋论”,而不是官方给出的解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渴望知道真相,都希望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的讨论中来。而当官方信息无法满足这种需求时,各种小道消息和谣言便应运而生。
对于这起“教室接吻”事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辟谣和谴责上。更应该深入思考如何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理性的网络环境。
这起事件给涉事学校、教育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都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正视公众的关切和质疑,以更加开放、透明的态度处理类似事件,共同维护教育的纯洁和神圣。
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还原事件的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同时,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个契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了解,视频一经曝光,涉事学校便迅速作出回应,坚决否认视频中的女性是该校老师。学校方面表示,经过仔细核查,该校并没有视频中的这位女老师,因此所谓的“老师与学生接吻”事件完全是子虚乌有。
然而,学校的辟谣并未能平息网友的质疑和愤怒。许多网友认为,如果视频真的是有人恶意造假,那么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不仅损害了学校和老师的名誉,更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他们呼吁警方介入调查,彻查事件的真相,并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也有网友对学校方面的态度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即使视频中的女性不是该校的正式老师,也有可能是临时工或其他身份的人员。无论如何,学校都应该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给出一个明确的处理结果,而不是简单地辟谣了事。
还有网友指出,即使这件事情最终被证实是虚假的,也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领域师德师风的重视。他们表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该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如果个别教师确实存在违反师德的行为,那么必须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教育的纯洁和神圣。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到讨论中来。有人表示支持学校的辟谣立场,认为应该相信学校的调查结果;也有人坚持认为事情并不简单,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多的真相。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个简单的辟谣声明无法平息公众的质疑?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相信“阴谋论”,而不是官方给出的解释?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个人都渴望知道真相,都希望能够参与到社会事务的讨论中来。而当官方信息无法满足这种需求时,各种小道消息和谣言便应运而生。
对于这起“教室接吻”事件,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辟谣和谴责上。更应该深入思考如何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理性的网络环境。
这起事件给涉事学校、教育部门乃至整个社会都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正视公众的关切和质疑,以更加开放、透明的态度处理类似事件,共同维护教育的纯洁和神圣。
同时,也希望广大网友能够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不轻信、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还原事件的真相,给公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同时,也希望这起事件能够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个契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出现紧急情况时,我们往往会感到恐慌和惊慌失措。在遇到悬疑案件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尽量避免盲目行动和下意识的行为。这样有助于我们把事情看得更清楚,更客观。在面对悬疑案件时,我们要尽可能地收集现场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现场的物品、遗留下的痕迹以及目击者的证言等。通过收集证据可以更好地还原案件发生的经过,进而发现破案的线索。首先在遇到危险时,那么就不能慌乱,一定要沉着冷静的去面对,越是慌乱则会把事情变得越糟糕,所以最好还是要保持镇定的心。再就是在遇到危险时,主要保护生命安全,如果是涉及财物,那么就把财物舍弃,然后自己尽快的逃跑,这样才能保护到自己不受伤害。其次就是身上最好携带一些防身的工具,这样在发生危险的时刻可以尽快的让更多人知道,这样就不怕坏人做出什么事了。再就是在已经被坏人要挟的时候,一定不能刺激坏人,要以安静并且示弱的表现来让坏人放松警惕,在此同时可以借此机会逃跑或者寻求帮助。当独自出门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尝试着全身趴在地上。因为有的时候趴在地上反而是最好的防守,这个动作可以最大程度的保护我们的身体。在公共场合要留意周围是否有异常的动静,尽早发现危险永远是保命的首要环节。不管是在公交车、地铁等公共场合,切莫沉迷于手机,要留心观察四周。今天就是生命是惟一你能确知的生命。昼利用今天,使自己对某件事情感兴趣,把自己摇醒,培养一种嗜好,让热忱的风儿扫掠过你,以高昂的兴致来过今天。https://t.cn/AimrpqWo #网红[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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