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水果店的吴女士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大单,没想到是一个大坑!一个男子在她店里买了20瓶散装的松子,一共花了1360元,结果反手就把她给告了,要求吴女士赔偿他13600元!吴女士不服气,花了1万元找律师应诉,结局令吴女士难以接受!
吴女士本来开的是一家水果店,但收益一般。为了创收,她就想到在自己的店里顺带卖一些干果。后来,吴女士去批 发市场买那种大袋包装的话梅、核桃,松子、杏仁等干果回来自己分装,为了显得干净卫生,吴女士还特地买了一批透明的塑料瓶来装。
因为新鲜水果和干果一起卖,吴女士店里的生意也好了很多,收入也多了一半,每天平均下来也有几百块钱了!可是吴女士还来不及高兴,就被人给盯上了!
那天,吴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店里看店,突然进来一个男顾客说自己要买松子。吴女士没多想,就把自己已经装好的瓶装松子给顾客看?问他这种行不行?男顾客看后非常满意,说自己一次性想要买20瓶,让吴女士给他装好。
吴女士一听高兴坏了,自己平日里一天也卖不了多少钱,今天一下子来了一个大客户,真是幸运!她生怕这个男顾客后悔,直接给他打包好。本想着顾客买这么多给点优惠,可没想到这个男顾客非常的干脆,直接付了1360元就走了,都不带还价的!
赚到钱的吴女士心情变得非常好,想着要是每天有这样的顾客就好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顾客给了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转眼过去一个月,吴女士突然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一开始她很懵逼,自己规规矩矩做生意,又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情,怎么会被人告呢?可看完传票她整个人傻了,原来是之前买20瓶松子的男顾客把自己给告了!对方姓胡,86年的!
胡先生告吴女士的理由是,她卖的是三无产品,瓶子上没有任何标识,要求退一赔十!吴女士欲哭无泪,她一天才卖几百块钱的松子,让她赔13600元,她要赚多久才够赔呢?而且,这样卖的又不是只有她,周边的商户都是这样卖的!
吴女士感觉很冤枉,心里越想越不服气,决定花1万多请律师帮自己打官司,于是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辩护:
首先,胡先生提出吴女士所销售的松子没有标注产品信息,违反食品安全法。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68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名称、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
其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148条的规定,商家买给消费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十,如果10倍的金额不足1000的,按1000元赔偿。
综上,胡先生认为自己的索赔要求合理合法,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自己!
而吴女士这边的律师为吴女士做了以下的辩护:
1、吴女士进货的松子,属于大袋包装,是正规渠道进货,不是三无产品。吴女士分装到瓶子里只是为了方便顾客购买和食用,瓶子的作用相当于塑料袋。
2、吴女士在卖给胡先生的以后,已经明确告知这是自己散装起来的,胡先生表示不介意以后才购买的。
3、经过查询,胡先生在全国有1000多起类似的官司,所以可以确定吴先生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知假打假不应该获赔,因为胡先生的身份不是消费者,他购买松子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牟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是消费者,既然胡先生不是消费者,自然就不能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便胡先生是职业打假人,但是在法律上他并不违法。另外,不能因为胡先生有过1000多起官司,就否认他这次购买松子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且民事官司需要谁举证谁举证,吴女士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胡先生是为了牟利。
再说吴女士这边,她把干果装在瓶子里,会让顾客误以为这是厂家生产的,而上面没有标识是事实,如果这东西放久过期,有人误食,根本就不清楚商品的信息!所以,松子确实不符合食品食用标准,可以认定为三无产品!
综上,法院支持了胡先生的诉求!判决吴女士赔偿13600元,吴女士对于这个结果无法接受!花了1万多的律师费还输了官司,她憋不下这口气!吴女士觉得,就算自己的行为不对,也不应该惩罚这么严重!更何况这就是胡先生给自己设的一个圈套!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虽然胡先生的行为不违法,但缺德!小商小贩赚点钱容易吗?东西明明是好的,也告知过是散装的,自己同意还买,凭什么告人家?
也有网友说,既然食品安全法规定是这样,那吴女士就是自己有错在先。虽然我同意吴女士,但法律不能违反,这也是为了让更多人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我觉得,这个案件值得深思,判罚是不是太过于死板?或者没有实事求是呢?
比如街上卖散装白酒的。我买酒没带酒壶,他用矿泉水瓶装了一瓶给我,我可不可以去告他?这个本来就是散装零售的,我们去称瓜子,商家用塑料袋装,也没有标识,是不是也能告啊?现在有些打假人就专门靠这样来发家致富,真的合理吗?对此你们怎么看?#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吴女士本来开的是一家水果店,但收益一般。为了创收,她就想到在自己的店里顺带卖一些干果。后来,吴女士去批 发市场买那种大袋包装的话梅、核桃,松子、杏仁等干果回来自己分装,为了显得干净卫生,吴女士还特地买了一批透明的塑料瓶来装。
因为新鲜水果和干果一起卖,吴女士店里的生意也好了很多,收入也多了一半,每天平均下来也有几百块钱了!可是吴女士还来不及高兴,就被人给盯上了!
那天,吴女士像往常一样在店里看店,突然进来一个男顾客说自己要买松子。吴女士没多想,就把自己已经装好的瓶装松子给顾客看?问他这种行不行?男顾客看后非常满意,说自己一次性想要买20瓶,让吴女士给他装好。
吴女士一听高兴坏了,自己平日里一天也卖不了多少钱,今天一下子来了一个大客户,真是幸运!她生怕这个男顾客后悔,直接给他打包好。本想着顾客买这么多给点优惠,可没想到这个男顾客非常的干脆,直接付了1360元就走了,都不带还价的!
赚到钱的吴女士心情变得非常好,想着要是每天有这样的顾客就好了。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顾客给了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转眼过去一个月,吴女士突然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一开始她很懵逼,自己规规矩矩做生意,又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情,怎么会被人告呢?可看完传票她整个人傻了,原来是之前买20瓶松子的男顾客把自己给告了!对方姓胡,86年的!
胡先生告吴女士的理由是,她卖的是三无产品,瓶子上没有任何标识,要求退一赔十!吴女士欲哭无泪,她一天才卖几百块钱的松子,让她赔13600元,她要赚多久才够赔呢?而且,这样卖的又不是只有她,周边的商户都是这样卖的!
吴女士感觉很冤枉,心里越想越不服气,决定花1万多请律师帮自己打官司,于是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辩护:
首先,胡先生提出吴女士所销售的松子没有标注产品信息,违反食品安全法。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68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名称、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内容。
其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第 148条的规定,商家买给消费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十,如果10倍的金额不足1000的,按1000元赔偿。
综上,胡先生认为自己的索赔要求合理合法,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自己!
而吴女士这边的律师为吴女士做了以下的辩护:
1、吴女士进货的松子,属于大袋包装,是正规渠道进货,不是三无产品。吴女士分装到瓶子里只是为了方便顾客购买和食用,瓶子的作用相当于塑料袋。
2、吴女士在卖给胡先生的以后,已经明确告知这是自己散装起来的,胡先生表示不介意以后才购买的。
3、经过查询,胡先生在全国有1000多起类似的官司,所以可以确定吴先生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知假打假不应该获赔,因为胡先生的身份不是消费者,他购买松子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牟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是消费者,既然胡先生不是消费者,自然就不能获得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便胡先生是职业打假人,但是在法律上他并不违法。另外,不能因为胡先生有过1000多起官司,就否认他这次购买松子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且民事官司需要谁举证谁举证,吴女士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胡先生是为了牟利。
再说吴女士这边,她把干果装在瓶子里,会让顾客误以为这是厂家生产的,而上面没有标识是事实,如果这东西放久过期,有人误食,根本就不清楚商品的信息!所以,松子确实不符合食品食用标准,可以认定为三无产品!
综上,法院支持了胡先生的诉求!判决吴女士赔偿13600元,吴女士对于这个结果无法接受!花了1万多的律师费还输了官司,她憋不下这口气!吴女士觉得,就算自己的行为不对,也不应该惩罚这么严重!更何况这就是胡先生给自己设的一个圈套!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虽然胡先生的行为不违法,但缺德!小商小贩赚点钱容易吗?东西明明是好的,也告知过是散装的,自己同意还买,凭什么告人家?
也有网友说,既然食品安全法规定是这样,那吴女士就是自己有错在先。虽然我同意吴女士,但法律不能违反,这也是为了让更多人能吃上放心的食品!
我觉得,这个案件值得深思,判罚是不是太过于死板?或者没有实事求是呢?
比如街上卖散装白酒的。我买酒没带酒壶,他用矿泉水瓶装了一瓶给我,我可不可以去告他?这个本来就是散装零售的,我们去称瓜子,商家用塑料袋装,也没有标识,是不是也能告啊?现在有些打假人就专门靠这样来发家致富,真的合理吗?对此你们怎么看?#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广东的黄先生醉酒把钱包丢失,打出租车回家时,没有钱付车费,于是他就把自己脖子上重达44.53克,价值20000多的金项链取下来递给司机做抵押,当天第二天酒醒想起时,司机师傅的话让他愤怒报警。
黄先生说:他把钱包落KTV 里面了,当时把项链给司机时还给司机说,让他在原地等一下,3分钟之后拿钱来取。
司机收下后,在原地等了十多分钟,但一直不见黄先生到来,于是司机就离开了。
第二天,黄先生去报案,当民警联系司机时,司机却说:“项链已经扔掉了,我老婆拿火烧了以后会变黑,所以根本就是假的”。
一听到司机这样说,黄先生很激动,还把自己在中国黄金买现项链的发票拿了出来。
现在两边各不相让,司机说黄先生是故意敲诈他,黄先生却说是司机想把他的项链据为己有。
对此网友1认为司机说谎。
乘客醉酒,但还有部分意识,知道叫车、知道付钱、知道没钱拿金项链抵押。
但是乘客毕竟醉了,一回家酒劲上头,碰到沙发、椅子就一醉不醒了,喝醉过的人都知道这种感觉。
至于司机说的拿火烧项链,扔掉,明显不实。一般来说,喝醉打车回家,估计不会太远,车费应该不超过200元。司机在已知乘客醉酒,并拿出金项链抵押的情况下,就算项链是假的,正常的脑袋会联系滴滴公司、报警,而不是烧掉项链,连证据都没了。
网友2认为肯定司机说假话了,要是我既然是那么大的金项链肯定也不会去拿火去烧别人的,因为别人那么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会来取的,你不想要别人金项链你拿火烧他干嘛呢?肯定是想看是真的就编说别人的是假的,话又反过来说,既然你烧了是假的也更不会扔了,因为别人找来了也才是证据呀,所以司机在说假话,那现在你说是假的又不能证明,别人有发票到那里,只有你自己赔,不可能因为你说一句是假的就由你了。
网友3认为司机见财起意,喝醉了的人醉透了,钱都不给先走为敬,但是既然能拿项链抵押一下,肯定是客人不想让司机为难,或者怕司机说他坐霸王车,回家倒地就睡了,第二天才想起来。
网友4认为司机想据项链为己有,从根本上说就不该这么拿去烧来验真伪,因为才隔一天,你怎么知道人家不要?好,就算他急于辨别真伪,也不该拿来烧,随便拿去一个金店就可以验证。再退一步说,真的拿人家的项链烧黑了也不该丢了,就是假的也别丢,基于这些判断,司机肯定是耍赖不想还了。
网友5认为司机说假话,第一司机说项链扔掉了,说明司机确实也承认收了项链!所以项链给了司机这是毋庸置疑事实,黄先生没有说假话!做为一个司机,在社会跑了这么多年出租车,明显判断出对方不会为几十块打车费拿个假项链忽悠他,当时对方又是醉酒状态!司机更好判断!所以司机贪想私吞,所以编出扔掉了!这话也只有三岁小孩去信。
到底是真是假呢?拿金项链抵押,心也够大!我认为司机说谎话,如果是假的也不应该掉丢,可以留着做证据啊!司机心里有鬼!肯定司机说了假话罗!
那么到底谁说的能让人相信呢?#新年快乐漫游指南#
黄先生说:他把钱包落KTV 里面了,当时把项链给司机时还给司机说,让他在原地等一下,3分钟之后拿钱来取。
司机收下后,在原地等了十多分钟,但一直不见黄先生到来,于是司机就离开了。
第二天,黄先生去报案,当民警联系司机时,司机却说:“项链已经扔掉了,我老婆拿火烧了以后会变黑,所以根本就是假的”。
一听到司机这样说,黄先生很激动,还把自己在中国黄金买现项链的发票拿了出来。
现在两边各不相让,司机说黄先生是故意敲诈他,黄先生却说是司机想把他的项链据为己有。
对此网友1认为司机说谎。
乘客醉酒,但还有部分意识,知道叫车、知道付钱、知道没钱拿金项链抵押。
但是乘客毕竟醉了,一回家酒劲上头,碰到沙发、椅子就一醉不醒了,喝醉过的人都知道这种感觉。
至于司机说的拿火烧项链,扔掉,明显不实。一般来说,喝醉打车回家,估计不会太远,车费应该不超过200元。司机在已知乘客醉酒,并拿出金项链抵押的情况下,就算项链是假的,正常的脑袋会联系滴滴公司、报警,而不是烧掉项链,连证据都没了。
网友2认为肯定司机说假话了,要是我既然是那么大的金项链肯定也不会去拿火去烧别人的,因为别人那么贵重的东西肯定是会来取的,你不想要别人金项链你拿火烧他干嘛呢?肯定是想看是真的就编说别人的是假的,话又反过来说,既然你烧了是假的也更不会扔了,因为别人找来了也才是证据呀,所以司机在说假话,那现在你说是假的又不能证明,别人有发票到那里,只有你自己赔,不可能因为你说一句是假的就由你了。
网友3认为司机见财起意,喝醉了的人醉透了,钱都不给先走为敬,但是既然能拿项链抵押一下,肯定是客人不想让司机为难,或者怕司机说他坐霸王车,回家倒地就睡了,第二天才想起来。
网友4认为司机想据项链为己有,从根本上说就不该这么拿去烧来验真伪,因为才隔一天,你怎么知道人家不要?好,就算他急于辨别真伪,也不该拿来烧,随便拿去一个金店就可以验证。再退一步说,真的拿人家的项链烧黑了也不该丢了,就是假的也别丢,基于这些判断,司机肯定是耍赖不想还了。
网友5认为司机说假话,第一司机说项链扔掉了,说明司机确实也承认收了项链!所以项链给了司机这是毋庸置疑事实,黄先生没有说假话!做为一个司机,在社会跑了这么多年出租车,明显判断出对方不会为几十块打车费拿个假项链忽悠他,当时对方又是醉酒状态!司机更好判断!所以司机贪想私吞,所以编出扔掉了!这话也只有三岁小孩去信。
到底是真是假呢?拿金项链抵押,心也够大!我认为司机说谎话,如果是假的也不应该掉丢,可以留着做证据啊!司机心里有鬼!肯定司机说了假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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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裙子正好在新年穿上了,但為了不讓爸媽嘮叨新年穿黑色還是第二天才穿了因為這裙子除了黑色真的很難配[doge]
早茶也很完美;及時拿到了媽媽做的固元糕和雞仔餅,也很完美;拿到了新符按照囑付替換了舊符,舊符實在沒法在公寓燒,最後讓N拿到餐廳廚房燒了[doge]快三十歲了,還是跟著遵照媽媽的要求做足了基本儀式[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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