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妙了时光的绝佳诗句!〗
1、愿你阅尽霜华,内心依旧温润如初。
2、且行且看且从容,且停且忘且随风。
3、且看花开花落,且看云卷云舒!
4、洗尽铅华始见真,浮华褪尽方显诚。
5、情起情灭不由人,花开花落自有时。
6、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
7、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取必然,顺其自然。
8、众生非苦即甜,唯你百味难辨。
9、落日酿晚风,赠我一场空。
10、夜未央,花未眠,君未至。
11、细数四季轮回,淡看花谢花开。
12、繁花似锦,皆是人间惊鸿。
13、花接受凋零,树接受枯萎。
14、心中无琐事,便是自由人。
15、盛意已江河,江河不及你。
16、来日方长,何惧车遥马慢。
17、狭路相逢,不爱者胜。
18、心在此岸已无岸,人在天涯已无涯。
19、看似水流年,听心静如水。
20、不问花开几许,只愿岁月无恙。
21、愿繁华落尽时,仍爱这烟火人间。
22、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西东。
23、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24、半盏清茶养素心,一份淡然生欢喜。
25、愿得月圆花不谢,和花和月度流年。
26、内心山河壮阔,始终相信人间值得。
27、一日三餐用心过,柴米油盐慢慢尝。
28、让一路花香满径,让日子安暖自若。
29、笑看人生风雨路,淡泊平和心自安。
30、借一捧黄昏酿做酒,取一抹斜阳敬自由。
31、日日活得简简自在,岁岁度得烟火如常。
32、时光若温柔,愿你深深懂得;岁月若凉薄,愿你淡淡释怀。
33、不愿勾起相思,不敢出门看月;偏偏月进窗来,害我相思一夜。
34、白天归顺生活,晚上臣服于灵魂,我熬的不是夜,是短暂的自由。
35、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1、愿你阅尽霜华,内心依旧温润如初。
2、且行且看且从容,且停且忘且随风。
3、且看花开花落,且看云卷云舒!
4、洗尽铅华始见真,浮华褪尽方显诚。
5、情起情灭不由人,花开花落自有时。
6、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
7、得之坦然,失之淡然。争取必然,顺其自然。
8、众生非苦即甜,唯你百味难辨。
9、落日酿晚风,赠我一场空。
10、夜未央,花未眠,君未至。
11、细数四季轮回,淡看花谢花开。
12、繁花似锦,皆是人间惊鸿。
13、花接受凋零,树接受枯萎。
14、心中无琐事,便是自由人。
15、盛意已江河,江河不及你。
16、来日方长,何惧车遥马慢。
17、狭路相逢,不爱者胜。
18、心在此岸已无岸,人在天涯已无涯。
19、看似水流年,听心静如水。
20、不问花开几许,只愿岁月无恙。
21、愿繁华落尽时,仍爱这烟火人间。
22、心似白云常自在,意如流水任西东。
23、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24、半盏清茶养素心,一份淡然生欢喜。
25、愿得月圆花不谢,和花和月度流年。
26、内心山河壮阔,始终相信人间值得。
27、一日三餐用心过,柴米油盐慢慢尝。
28、让一路花香满径,让日子安暖自若。
29、笑看人生风雨路,淡泊平和心自安。
30、借一捧黄昏酿做酒,取一抹斜阳敬自由。
31、日日活得简简自在,岁岁度得烟火如常。
32、时光若温柔,愿你深深懂得;岁月若凉薄,愿你淡淡释怀。
33、不愿勾起相思,不敢出门看月;偏偏月进窗来,害我相思一夜。
34、白天归顺生活,晚上臣服于灵魂,我熬的不是夜,是短暂的自由。
35、纵使晴明无雨色,入云深处亦沾衣。
点一盏心灯
点一盏心灯
福慧双修智
驱散无明暗
照亮大千世界每一个众生心
愿您温暖感动
触摸心灯
感受心灯的力量与慈悲
仿佛若春光
生生不息
用慈悲感动和震撼心灵
那是一种心灵的力量
无有恐怖无有黑暗
看见每一个慈悲大爱
以及欢喜众生
便是心灵的力量慰藉
用感恩的心
迎接人世间的一切
包括所有的发生
自自然然的
总用宇宙独有的力量
和方式回馈每一个众生生
或许平凡或许不平凡
一切都是自自然然的
一切也都是最好的安排
或许生而不凡
或许落魄有幸
一切都不要紧
只要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足矣足矣
看见宇宙世界
用无穷的力量
谱写每一个心灵的乐章
用感应的力量和方式
来归还所有的一切
这一切足矣足矣
漫步娑婆大梦一场
足迹深深印在脑海中
磨灭不去
带不走一丝一毫
更带不走一切所有的
包括功德与涅缘
但是宇宙又用独有的方式
来回馈每一个众生生
让这个娑婆世界用独有的轮回力量
来再一次扮演每一个来生的众生生
力量何其强大
让每一个众生生无可防备和无可反驳
愿您无有恐怖无有悲伤
也能用一颗欢喜心来欢度
如果不能接受
那就勇敢的做好自己
这个惟一可以把握的当下机缘
去修行自己
去点亮一盏心灯
带给世界光明
何其有幸何其惧怕呢?
相信每一个众生一定能开悟
一定都能去修行
因为一切都缘与心
一切都是心灵的最好的安排
感恩当下感恩心灵的力量
那是最好最好的安排
当下您就是一盏明灯
明明白白通通透透的
一盏明灯一盏心灯
在感受光明的力量
您一定能行
用美好去迎接世间的一切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点一盏心灯
一盏生生不息的心灯
愿用光芒照亮来时路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心灯的力量叫做强大
心灯即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
22024.2.23号正月十五元宵节
点一盏心灯
福慧双修智
驱散无明暗
照亮大千世界每一个众生心
愿您温暖感动
触摸心灯
感受心灯的力量与慈悲
仿佛若春光
生生不息
用慈悲感动和震撼心灵
那是一种心灵的力量
无有恐怖无有黑暗
看见每一个慈悲大爱
以及欢喜众生
便是心灵的力量慰藉
用感恩的心
迎接人世间的一切
包括所有的发生
自自然然的
总用宇宙独有的力量
和方式回馈每一个众生生
或许平凡或许不平凡
一切都是自自然然的
一切也都是最好的安排
或许生而不凡
或许落魄有幸
一切都不要紧
只要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足矣足矣
看见宇宙世界
用无穷的力量
谱写每一个心灵的乐章
用感应的力量和方式
来归还所有的一切
这一切足矣足矣
漫步娑婆大梦一场
足迹深深印在脑海中
磨灭不去
带不走一丝一毫
更带不走一切所有的
包括功德与涅缘
但是宇宙又用独有的方式
来回馈每一个众生生
让这个娑婆世界用独有的轮回力量
来再一次扮演每一个来生的众生生
力量何其强大
让每一个众生生无可防备和无可反驳
愿您无有恐怖无有悲伤
也能用一颗欢喜心来欢度
如果不能接受
那就勇敢的做好自己
这个惟一可以把握的当下机缘
去修行自己
去点亮一盏心灯
带给世界光明
何其有幸何其惧怕呢?
相信每一个众生一定能开悟
一定都能去修行
因为一切都缘与心
一切都是心灵的最好的安排
感恩当下感恩心灵的力量
那是最好最好的安排
当下您就是一盏明灯
明明白白通通透透的
一盏明灯一盏心灯
在感受光明的力量
您一定能行
用美好去迎接世间的一切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点一盏心灯
一盏生生不息的心灯
愿用光芒照亮来时路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心灯的力量叫做强大
心灯即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
………………
22024.2.23号正月十五元宵节
深圳房产权人从未同意但被占用房产涉嫌什么罪?
案件发生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幸福家园小区
案件发生时间:2012年11月30日至今天即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
当事人甲方:民企深圳卓众集团控股的赛华公司
当事人乙方:第二届至第五届的幸福家园业委会(含第二届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的业主代表)及深圳彩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幸福家园管理处
案件情况简述
一、案件之外的“事实置换事件”说明
2014年以前,甲方拥有不动产权的幸福家园小区地上车库建筑面积959.76平方米(见附图一、二),其中约30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会所的现状置换了该小区业主大会所有的约8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商铺的现状,且这项置换存在约十年置换双方无异议,在2002年10月置换时签有《置换协议》(见附图三),也是一种事实置换。对于这项置换,因为甲方、业主大会都支付了置换物对价,所以甲方、乙方(代表业主大会)均有权占有对方的置换物且双方均可单方面终止执行置换而双方返还原物给对方,若有纠纷属民事范畴。约在2014年初乙方要求拆除改建商铺恢复为露天停车位用途并实施,等于这项置换被乙方终止执行,甲方从2014年初起至今都事实没有占有使用乙方的原改建商铺,但乙方至今仍然在占有使用甲方的改建会所部分面积。
二、案件顺藤摸瓜经过
今天即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甲方拥有不动产权的幸福家园小区地上车库建筑面积959.76平方米中的约13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办公室的“两处房间”现状,是乙方的办公室(见附图四)。从乙方占有使用“两处房间”的来源,顺藤摸瓜可以完全看清案件经过:
(一)今天乙方占有使用两处房间(如同两部汽车财产)来源是根据2021年5月27日由甲方、乙方签订的《备忘录》,但签订《备忘录》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
(二)签订《备忘录》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来源是根据2014年3月12日及同年5月28日由甲方、乙方等签订的《人民调解书》,但签订《人民调解书》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
(三)签订《人民调解书》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来源是根据2012年11月30日发生的乙方涉嫌强迫交易罪(如同涉嫌抢劫两部汽车的抢劫罪)的犯罪所得——2012年11月30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未支付任何对价,就强占使用(等于用0元租金强买)甲方的两处房间(如同抢劫两部汽车),其中左房间属于甲方自用办公室且甲方准备使用(当时招牌名称暂挂“幸福家园管理处”),右房间属于甲方自用办公室且甲方已经在使用中(当时招牌名称暂挂“专家地产租售”,见附图五)。甲方从乙方这种强占使用行为发生起至今十一年多以来,一直坚决反对并通过报警等求助但未能制止这种强占使用行为,即是对于两处房间(两部汽车)的涉嫌强迫交易罪(涉嫌抢劫罪)十一年多一直持续存在着,因此在这过程中把乙方强迫交易来的两处房间作为标的物,由受害方甲方交付给涉嫌强迫交易犯罪者乙方使用所签订的《人民调解书》、《备忘录》都是无效合同或无效约定,就如同把涉嫌抢劫犯罪者抢劫来的两部汽车作为标的物,由受害方交付给涉嫌抢劫犯罪者使用所签订的《人民调解书》、《备忘录》都是无效合同或无效约定是一个意思。
三、案件涉嫌强迫交易罪证据确凿
由前述可知,自2012年11月30日起至今十一年多,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未支付任何对价,就强占使用(等于用0元租金强买)甲方的约13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办公室的两处房间,两处房间的规划功能是车位,因此计算两处房间的租金价值参照车位租金价值,该两处房间约130平方米计为5个车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该有红本产权的地上车库的车位租金以市场调节价的政府行政指导价执行,自2012年1月起至今该地上车库每个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是35元/天,每月为1050元,5个车位每月合计租金为5250元,一年租金63000元,十一年租金约70万元,即该涉嫌强迫交易罪存在至今十一年多,已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按照刑法22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见附图六)。
综上,“深圳房产权人从未同意但被占用房产涉嫌什么罪?”——答案是涉嫌强迫交易罪!近日,甲方将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提供确凿证据,报警专案控告乙方,以讨回公道。
2024年2月24日卓众发布
案件发生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幸福家园小区
案件发生时间:2012年11月30日至今天即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
当事人甲方:民企深圳卓众集团控股的赛华公司
当事人乙方:第二届至第五届的幸福家园业委会(含第二届业委会筹备委员会的业主代表)及深圳彩生活物业管理公司幸福家园管理处
案件情况简述
一、案件之外的“事实置换事件”说明
2014年以前,甲方拥有不动产权的幸福家园小区地上车库建筑面积959.76平方米(见附图一、二),其中约30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会所的现状置换了该小区业主大会所有的约8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商铺的现状,且这项置换存在约十年置换双方无异议,在2002年10月置换时签有《置换协议》(见附图三),也是一种事实置换。对于这项置换,因为甲方、业主大会都支付了置换物对价,所以甲方、乙方(代表业主大会)均有权占有对方的置换物且双方均可单方面终止执行置换而双方返还原物给对方,若有纠纷属民事范畴。约在2014年初乙方要求拆除改建商铺恢复为露天停车位用途并实施,等于这项置换被乙方终止执行,甲方从2014年初起至今都事实没有占有使用乙方的原改建商铺,但乙方至今仍然在占有使用甲方的改建会所部分面积。
二、案件顺藤摸瓜经过
今天即2024年2月24日元宵节,甲方拥有不动产权的幸福家园小区地上车库建筑面积959.76平方米中的约13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办公室的“两处房间”现状,是乙方的办公室(见附图四)。从乙方占有使用“两处房间”的来源,顺藤摸瓜可以完全看清案件经过:
(一)今天乙方占有使用两处房间(如同两部汽车财产)来源是根据2021年5月27日由甲方、乙方签订的《备忘录》,但签订《备忘录》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
(二)签订《备忘录》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来源是根据2014年3月12日及同年5月28日由甲方、乙方等签订的《人民调解书》,但签订《人民调解书》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
(三)签订《人民调解书》前乙方已经“先行”占有使用两处房间(两部汽车)来源是根据2012年11月30日发生的乙方涉嫌强迫交易罪(如同涉嫌抢劫两部汽车的抢劫罪)的犯罪所得——2012年11月30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未支付任何对价,就强占使用(等于用0元租金强买)甲方的两处房间(如同抢劫两部汽车),其中左房间属于甲方自用办公室且甲方准备使用(当时招牌名称暂挂“幸福家园管理处”),右房间属于甲方自用办公室且甲方已经在使用中(当时招牌名称暂挂“专家地产租售”,见附图五)。甲方从乙方这种强占使用行为发生起至今十一年多以来,一直坚决反对并通过报警等求助但未能制止这种强占使用行为,即是对于两处房间(两部汽车)的涉嫌强迫交易罪(涉嫌抢劫罪)十一年多一直持续存在着,因此在这过程中把乙方强迫交易来的两处房间作为标的物,由受害方甲方交付给涉嫌强迫交易犯罪者乙方使用所签订的《人民调解书》、《备忘录》都是无效合同或无效约定,就如同把涉嫌抢劫犯罪者抢劫来的两部汽车作为标的物,由受害方交付给涉嫌抢劫犯罪者使用所签订的《人民调解书》、《备忘录》都是无效合同或无效约定是一个意思。
三、案件涉嫌强迫交易罪证据确凿
由前述可知,自2012年11月30日起至今十一年多,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也未支付任何对价,就强占使用(等于用0元租金强买)甲方的约130平方米已经改建成办公室的两处房间,两处房间的规划功能是车位,因此计算两处房间的租金价值参照车位租金价值,该两处房间约130平方米计为5个车位,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该有红本产权的地上车库的车位租金以市场调节价的政府行政指导价执行,自2012年1月起至今该地上车库每个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是35元/天,每月为1050元,5个车位每月合计租金为5250元,一年租金63000元,十一年租金约70万元,即该涉嫌强迫交易罪存在至今十一年多,已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按照刑法226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按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见附图六)。
综上,“深圳房产权人从未同意但被占用房产涉嫌什么罪?”——答案是涉嫌强迫交易罪!近日,甲方将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提供确凿证据,报警专案控告乙方,以讨回公道。
2024年2月24日卓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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