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又说回来,这里其实还存在一种可能性,李四是否应当知道张三对“你拿走吧”一句的理解(非赠与)?如果受领人(尽交易中必要之注意)应当知道表示人的真意,行为的意义以表示人的真意为准。对此的关键在于李四是否负有一种“回/反问义务”(Rückfragepflicht),如果肯定这种义务的话,只要稍加追问核实,显然李四能够知晓张三的真意,由此满足“应当知道”的前提。李四应当肯定“回/反问义务”的存在,理据在于,第一,摄像机仅有一部且由张三自国外带回,自应稀缺且不菲,绝无轻易送人之理;第二,即使张三执意要送,为保留反悔的机会,创造深思熟虑的可能性,避免基于草率或社会压力等因素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张三亦不会当场将摄像机的权利移转而任由李四将摄像机拿走,或许,此时张三与李四之间既未透过意思表示对订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也未透过意思表示对订立赠与合同达成合意,因此张三和李四之间未有合同的成立。
我喜古诗,不因文学史,不因人们的仰望,而在它的美丽,文字清简明润,如玉如天,在于它显示出的中国哲思,那一无言就在眼前,若张九龄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诗如禅,如顿悟——骤然风动云散,黑暗退隐,你看见万物万象,明媚自如。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气象柔和空阔;红豆生于南国,红豆生出南国,色空互化,得真意而得光明。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诗人相合于无形的造物本身,望树望山望月望水,凝望中自身也在幻化。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意味尽在神会,恰如释迦拿起一枝花而微笑。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诗人在一片化境中,有时更愿意回味为人的经验——“今夜谁家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这种解脱没有一丝对人世的轻蔑,反而更亲近了生活本身,似乎也传达出了释迦何以与人说法的秘密。
当然唐宋诗词并非一片静水,其中也有直流千尺,烽火三月,胡天飞雪的动荡,也有举杯邀月,分麾下炙,西窗剪烛的风情,也有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哀,或衢州人食人的大呼,但在这一切之中,你都可以感到那个明丽生动的主线,那个依据,就像播下万壑水声的无声冰雪。
多姿多态的希腊神像也曾透出同一寂静。
生逢末世的李煜,似同中古诗人相悖,虽也知佛,更多却在女子中间,只是受了惊吓,才退进自己明艳的梦里。
这种方式多少有点天真烂漫,他不作如是达观,涂抺近在眼前的生死,反而移情于梦,做了一个“流水落花”之后的——“天上人间”。
这种任性,李煜死后,便失了踪影。至近代,诗的无言索性成了多言怪异的趣话,长篇小品,瀚瀚可观,实际上却是回到无可奈何的感喟中去了。这种情境一直延续到《红楼梦》的出现。
中国有两次人间天国,陶渊明做了个人物模糊的桃花源,另一次是曹雪芹做的红楼梦中的大观园。
大观园洞开一扇,就补足了近代诗中的无灵缺欠,人们才知道,那无处不在的春江明月,已化作清洁的女儿世界了。
我看见月亮又落进盆里了,就小心地端进屋子,结果月亮没有了,换成了灯。我试了很多很多次,终于感到了厌倦,不是对失去,而是对获得。这时心里倒常常出现了月亮。
从来就不乏奔月、盗火的人,说明有一个一直的黑暗——恰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恰如飞蛾扑火,他们的感人不是因为他们的成功,而是因为他们绝望努力的本身成为一个瞬间的永恒光明。
希腊有一个寓言,说一个男孩爱上了自己的影子,最后变成了水仙花。
面对中国悠远的诗境,我看不见时间、评注、那么多黯淡繁琐的生活,只看见那片光自在圆满。
我唯一的所得是静静看着,而不去捕捞它们。
树枝因疏忽
使我得见月
而月不见我
亦不见树枝#so烬#
诗如禅,如顿悟——骤然风动云散,黑暗退隐,你看见万物万象,明媚自如。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气象柔和空阔;红豆生于南国,红豆生出南国,色空互化,得真意而得光明。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诗人相合于无形的造物本身,望树望山望月望水,凝望中自身也在幻化。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此中意味尽在神会,恰如释迦拿起一枝花而微笑。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诗人在一片化境中,有时更愿意回味为人的经验——“今夜谁家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这种解脱没有一丝对人世的轻蔑,反而更亲近了生活本身,似乎也传达出了释迦何以与人说法的秘密。
当然唐宋诗词并非一片静水,其中也有直流千尺,烽火三月,胡天飞雪的动荡,也有举杯邀月,分麾下炙,西窗剪烛的风情,也有凄凄惨惨戚戚的悲哀,或衢州人食人的大呼,但在这一切之中,你都可以感到那个明丽生动的主线,那个依据,就像播下万壑水声的无声冰雪。
多姿多态的希腊神像也曾透出同一寂静。
生逢末世的李煜,似同中古诗人相悖,虽也知佛,更多却在女子中间,只是受了惊吓,才退进自己明艳的梦里。
这种方式多少有点天真烂漫,他不作如是达观,涂抺近在眼前的生死,反而移情于梦,做了一个“流水落花”之后的——“天上人间”。
这种任性,李煜死后,便失了踪影。至近代,诗的无言索性成了多言怪异的趣话,长篇小品,瀚瀚可观,实际上却是回到无可奈何的感喟中去了。这种情境一直延续到《红楼梦》的出现。
中国有两次人间天国,陶渊明做了个人物模糊的桃花源,另一次是曹雪芹做的红楼梦中的大观园。
大观园洞开一扇,就补足了近代诗中的无灵缺欠,人们才知道,那无处不在的春江明月,已化作清洁的女儿世界了。
我看见月亮又落进盆里了,就小心地端进屋子,结果月亮没有了,换成了灯。我试了很多很多次,终于感到了厌倦,不是对失去,而是对获得。这时心里倒常常出现了月亮。
从来就不乏奔月、盗火的人,说明有一个一直的黑暗——恰如“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恰如飞蛾扑火,他们的感人不是因为他们的成功,而是因为他们绝望努力的本身成为一个瞬间的永恒光明。
希腊有一个寓言,说一个男孩爱上了自己的影子,最后变成了水仙花。
面对中国悠远的诗境,我看不见时间、评注、那么多黯淡繁琐的生活,只看见那片光自在圆满。
我唯一的所得是静静看着,而不去捕捞它们。
树枝因疏忽
使我得见月
而月不见我
亦不见树枝#so烬#
“我们(SPC)认为,此时张三与李四之间既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也不存在赠与关系……”,额,“由于当事人对‘你拿走吧’这句话的理解不同……”,按照王琦老师的说法,如果对同一行为,当事人提出了不同理解并由此发生争议,这就需要动用意思表示的解释。鉴于合同是否成立的完整前提是缔约人全部作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经由意思表示对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成分达成合意,张三和李四都作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由此合同成立所必需的意思表示全部具备。问题在于,张三和李四是否经由意思表示对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成分达成合意?对有特定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在传统上将其称为规范性解释,规范性解释的具体进程首先需判断受领人是否实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表示人的真意,李四显然实际不知张三对“你拿走吧”一句的理解,如果受领人实际不知且不应知道表示人的真意,则取决于哪方的主张更符合《民法典》第142条第1款所规定的解释依据。如果哪一方的理解都无法在法定解释依据中获得支撑,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方的理解足以“胜过”另一方的理解,此时即便借助规范性解释,也无法消除双方的意思分歧,则应当终局性地认定双方就该点未能达成合意。然而,在未谈及价格(只询问)的情况下,李四的理解显然更符合法定解释依据,双方透过意思表示对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成分达成了规范上的合意,因此张三和李四之间有赠与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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