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新春走基层|筑牢“防护网” 中国银行助力守护养老“钱袋子”】岁末年初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老年群体因社交范围有限、电子设备使用不熟练等原因,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关照对象”。银行作为堵截电信诈骗资金转账的“最后一道防线”,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作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始终坚持“金融为民”的服务理念,大力推进养老金融服务供给,筑牢反诈“防护网”,守护养老“钱袋子”,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https://t.cn/A6Yo74PF #金融视角 全球视野#
#如意甘肃# 【事关居住证!甘肃最新调整!】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有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小伙伴
快来一起看看吧~
甘肃省居住证政策调整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对涉及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1、将第一条修改为:“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将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发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3、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4、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删去其中的“居住登记及”“居住登记和”。
5、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6、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人应当向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出具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删去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8、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领取凭证;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9、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居住证为一人一证。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变动后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地住址变更,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10、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五条,删去其中的“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的,以及”。
11、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居住证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12、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可以使用居住证电子证照。
“公民申请和授权办理居住证电子证照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依据公民的居住登记信息、居民身份信息统一生成。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登载内容应当一致,并登载二维码信息。”
13、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和本地规定的有关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14、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居住证持有人有意愿在居住地落户的,可以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15、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申请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申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6、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居住证办理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领取凭证;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办理地点
所在街道所有的户籍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受理申领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制作发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有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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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居住证政策调整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对涉及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甘肃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1、将第一条修改为:“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将第二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的申领、发放、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3、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4、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删去其中的“居住登记及”“居住登记和”。
5、将第七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6、将第八条改为第九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人应当向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出具居住证申领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删去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8、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领取凭证;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9、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居住证为一人一证。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变动后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地住址变更,无需重新申领居住证。”
10、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五条,删去其中的“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变更的,以及”。
11、将第十九条改为第十七条,修改为:“居住证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12、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可以使用居住证电子证照。
“公民申请和授权办理居住证电子证照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依据公民的居住登记信息、居民身份信息统一生成。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居住证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登载内容应当一致,并登载二维码信息。”
13、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国家和本地规定的有关便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14、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居住证持有人有意愿在居住地落户的,可以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15、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申请人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申领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16、将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居住证办理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场受理并出具领取凭证;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所需补充的材料。
办理地点
所在街道所有的户籍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时限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受理申领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制作发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自然少不了各种美食相伴,这也让气道异物的病例呈高发趋势。前几日,家住福安的汤先生也因在春节的一次欢聚中不慎呛咳,导致食物误入支气管,出现了胸闷气短等症状,半天后被紧急送入闽东医院进行救治。
汤先生入院后,闽东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医护团队立即为其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检查,汤先生的左主支气管卡着异物,呼吸急促,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0%左右,情况十分危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护团队展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应变能力,迅速制定出手术方案,团队密切协作,在硬镜结合电子纤维气管镜的辅助下,紧张而有序地实施了异物取出术,顺利取出豆子和蛏干。
术后,患者的情况明显好转,胸闷及呼吸困难情况得以缓解,很快便康复出院。尽管身体仍在恢复之中,但汤先生已然如释重负,他和家属对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的精湛医术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介绍,支气管异物是一种常见的急症,多发于老年人,小儿等患者,严重者窒息死亡。常发生于进食说话,大笑,或疾病所致。医生提醒,人们在享受美食的同时,要时刻注意“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避免因疏忽而导致意外发生。
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团队,闽东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升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近三年来,科室已成功救治了30余例气管异物患者。这些成功的案例背后,凝聚着医护人员无数个日夜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今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将继续在医学前沿不断探索,努力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服务。
汤先生入院后,闽东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医护团队立即为其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检查,汤先生的左主支气管卡着异物,呼吸急促,血氧饱和度下降至80%左右,情况十分危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护团队展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应变能力,迅速制定出手术方案,团队密切协作,在硬镜结合电子纤维气管镜的辅助下,紧张而有序地实施了异物取出术,顺利取出豆子和蛏干。
术后,患者的情况明显好转,胸闷及呼吸困难情况得以缓解,很快便康复出院。尽管身体仍在恢复之中,但汤先生已然如释重负,他和家属对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的精湛医术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肯定。
据介绍,支气管异物是一种常见的急症,多发于老年人,小儿等患者,严重者窒息死亡。常发生于进食说话,大笑,或疾病所致。医生提醒,人们在享受美食的同时,要时刻注意“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避免因疏忽而导致意外发生。
作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团队,闽东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升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近三年来,科室已成功救治了30余例气管异物患者。这些成功的案例背后,凝聚着医护人员无数个日夜的辛勤努力和无私奉献,今后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将继续在医学前沿不断探索,努力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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