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班”负责人,北京市大兴区教工委副书记刘金戈“未经开言先转腚”,而且频繁转腚,想怎么转就怎么转。

一转腚:“专班”的结论不打印不盖章。
刘金戈牵头的专班,把我提出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部分问题归结为17个小问题,并以专班名义做出口头答复。当时,是在一个会议室,由刘金戈念稿子。本人不认同刘金戈宣读的那些结论,希望提起后续程序,但我需要有个凭据。为此,我通过正规渠道,希望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书面答复,“专班”负责人刘金戈拒不给出打印稿,更谈不上在打印稿上盖章了。善于转腚的刘金戈,在关键环节一直这样做。他牵头的“专班”,拒不以正规方式公布其工作成果,这本身就是问题。唯有其结论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刘金戈才这样躲躲闪闪。

二转腚:告知“专班”的结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根据上述法规,本人提请大兴区教委以政府信息方式,对于“专班”工作结论做出公开。然而,刘金戈拒不公开,其理由是,根据《条例》第二条,上述“专班”工作成果不属于政府信息。

三转腚:“专班”程序走完了,再走一遍信访程序。
我方未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得“专班”工作成果。在我方进一步索求的过程中,刘金戈告知:“你这个事情属于信访问题,可以走信访程序。”于是,我方把问题再提出来,然后由原来“专班”人按照信访程序,把流程再走一遍。按照这样的指引,本人又跟着刘金戈走信访程序。

四转腚:信访程序走完了,再走司法秩序,把事情推给法院。
“信访”程序走完了,刘金戈主导的专班给出的结论,是告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刘金戈的指引,本人就刘金戈主持的“专班”处理结果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转腚:法院审理时,大兴区教委辩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接到诉讼后,刘金戈所在的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的《答辩状》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畴,属于信访问题”。

刘金戈就是这样,尽管按照他设置的程序一直往下走,但“专班”本该解决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在这个所谓的“专班”庇护之下,该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愈演愈烈。

2021秋季学期,本人强烈反映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结果是,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更加有恃无恐。发现了问题背后的问题之后,我撰写了系列文章《北京市大兴区教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骇人听闻》,并递交给大兴区教委。刘金戈牵头的“专班”,恰恰是在上述情况下成立的。

这个“专班”,是滥用权力的专班,他们不但不曾纠正其内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恰恰相反,他带领“专班”继续行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延长线上。

对于刘金戈上述丑闻,本人出于无奈发布至网络。对此,刘金戈滥用职权的受益者——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深感不悦,于是将本人诉至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本人侵害其名誉权,希望本人做出道歉。鉴于才疏学浅,本人无法鉴别“名誉侵权”与“舆论监督”,故暂且以名誉侵权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道歉。本人郑重道歉:我错了,我不该把刘金戈的丑闻公布于众。我每天发几遍这样的《致歉信》,才足以表达深深的歉意。

致歉刘金戈:你“未经开言先转腚”,我不该把你的丑闻告诉世人。

一转腚:“专班”的结论不打印不盖章。
刘金戈牵头的专班,把我提出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部分问题归结为17个小问题,并以专班名义做出口头答复。当时,是在一个会议室,由刘金戈念稿子。本人不认同刘金戈宣读的那些结论,希望提起后续程序,但我需要有个凭据。为此,我通过正规渠道,希望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书面答复,“专班”负责人刘金戈拒不给出打印稿,更谈不上在打印稿上盖章了。善于转腚的刘金戈,在关键环节一直这样做。他牵头的“专班”,拒不以正规方式公布其工作成果,这本身就是问题。唯有其结论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刘金戈才这样躲躲闪闪。

二转腚:告知“专班”的结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根据上述法规,本人提请大兴区教委以政府信息方式,对于“专班”工作结论做出公开。然而,刘金戈拒不公开,其理由是,根据《条例》第二条,上述“专班”工作成果不属于政府信息。

三转腚:“专班”程序走完了,告知再走一遍信访程序。
我方未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得“专班”工作成果。在我方进一步索求的过程中,刘金戈告知:“你这个事情属于信访问题,可以走信访程序。”于是,我方把问题再提出来,然后由原来“专班”人按照信访程序,把流程再走一遍。按照这样的指引,本人又跟着刘金戈走信访程序。

四转腚:信访程序走完了,再走司法秩序,把事情推给法院。
“信访”程序走完了,刘金戈主导的专班给出的结论,是告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刘金戈的指引,本人就刘金戈主持的“专班”处理结果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转腚:法院审理时,大兴区教委辩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接到诉讼后,刘金戈所在的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的《答辩状》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畴,属于信访问题”。

刘金戈就是这样,尽管按照他设置的程序一直往下走,但“专班”本该解决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在这个所谓的“专班”庇护之下,该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愈演愈烈。

这个“专班”,是滥用权力的专班,他们不但不曾纠正其内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恰恰相反,他带领“专班”继续行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延长线上。

对于刘金戈上述丑闻,本人出于无奈发布至网络。对此,刘金戈滥用职权的受益者——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深感不悦,于是将本人诉至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本人侵害其名誉权,希望本人做出道歉。鉴于才疏学浅,本人无法鉴别“名誉侵权”与“舆论监督”,故暂且以名誉侵权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道歉。本人郑重道歉:我错了,我不该把刘金戈的丑闻公布于众。我每天发几遍这样的《致歉信》,才足以表达深深的歉意。

致歉刘金戈:你“未经开言先转腚”,我不该把你的丑闻告诉世人。

一转腚:“专班”的结论不打印不盖章。
刘金戈牵头的专班,把我提出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部分问题归结为17个小问题,并以专班名义做出口头答复。当时,是在一个会议室,由刘金戈念稿子。本人不认同刘金戈宣读的那些结论,希望提起后续程序,但我需要有个凭据。为此,我通过正规渠道,希望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书面答复,“专班”负责人刘金戈拒不给出打印稿,更谈不上在打印稿上盖章了。善于转腚的刘金戈,在关键环节一直这样做。他牵头的“专班”,拒不以正规方式公布其工作成果,这本身就是问题。唯有其结论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刘金戈才这样躲躲闪闪。

二转腚:告知“专班”的结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根据上述法规,本人提请大兴区教委以政府信息方式,对于“专班”工作结论做出公开。然而,刘金戈拒不公开,其理由是,根据《条例》第二条,上述“专班”工作成果不属于政府信息。

三转腚:“专班”程序走完了,告知再走一遍信访程序。
我方未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获得“专班”工作成果。在我方进一步索求的过程中,刘金戈告知:“你这个事情属于信访问题,可以走信访程序。”于是,我方把问题再提出来,然后由原来“专班”人按照信访程序,把流程再走一遍。按照这样的指引,本人又跟着刘金戈走信访程序。

四转腚:信访程序走完了,再走司法秩序,把事情推给法院。
“信访”程序走完了,刘金戈主导的专班给出的结论,是告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刘金戈的指引,本人就刘金戈主持的“专班”处理结果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转腚:法院审理时,大兴区教委辩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接到诉讼后,刘金戈所在的北京市大兴区教委给出的《答辩状》称:“此事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畴,属于信访问题”。

刘金戈就是这样,尽管按照他设置的程序一直往下走,但“专班”本该解决的君谊星星教育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却一直没有解决。在这个所谓的“专班”庇护之下,该集团办学不规范问题愈演愈烈。

这个“专班”,是滥用权力的专班,他们不但不曾纠正其内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恰恰相反,他带领“专班”继续行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延长线上。

对于刘金戈上述丑闻,本人出于无奈发布至网络。对此,刘金戈滥用职权的受益者——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深感不悦,于是将本人诉至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本人侵害其名誉权,希望本人做出道歉。鉴于才疏学浅,本人无法鉴别“名誉侵权”与“舆论监督”,故暂且以名誉侵权为由,向北京市大兴区君谊星星教育集团道歉。本人郑重道歉:我错了,我不该把刘金戈的丑闻公布于众。我每天发几遍这样的《致歉信》,才足以表达深深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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