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医院药剂科员工竟受贿1200余万元】杭州市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以受贿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去年以来,杭州市桐庐县医疗系统接连多人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除5人因受贿被判刑外,4人受到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11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从卫健局到各大医院再到乡镇卫生院,依托药品采购的生财之路是如何形成的?这样一起牵涉甚广的系统性窝串案又为何能够隐藏多年?
翻看这起医疗腐败窝串案的案卷,可以发现涉案人员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占据较大比重。
“药品采购等岗位出现小人物大贪腐,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拥有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纪委书记宋醒解释,“医院引进新药需要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医院因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药剂科在新药引进中有较大话语权,容易成为药商围猎对象。”
据涉案的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潘彩亚交代,药品销售代表通常按药品种类计算回扣金额,以用于治疗高血压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为例,仅此一种药品,潘彩亚就从药商处收受回扣36万余元。
为帮助药品销售人员完成销售额,有的药房还会过量采购药品。在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看来,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一个季度他完成不了任务,就需要压一部分货进来,我帮他,他有好处,我也有好处。”
此类交易不仅容易造成药品引进脱离诊疗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临床的准确用药,而且成为多开药的背后推手,影响了医院公信力。
作为公职人员从事药品销售、收受药品回扣涉嫌违纪违法,王晓俊等人并非不清楚。据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回忆,最初王晓俊找他谈合作时,他心存顾虑,一口回绝,但看到其他人收受回扣却从未受到处罚,他逐渐用“说明这个钱是可以赚的”说服了自己,最终走上了以权谋私的道路。
药品采购员与药商的交易原本只在个人之间存在,为祸只在一方。从个案演变成窝案,王晓俊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
王晓俊如何以一己之力渗透全县多个医院?这里就要提到他敛财的一个重要工具:“统方”数据。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即一段时间内每种药品开出的具体数量。
“统方数据本身并不值钱,它只有跟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才有价值。”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夏烈城介绍,在药商那里,统方被叫作“临床维护费”,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而药剂科、信息科,就是离这些数据最近的地方。
发现这一商机后,王晓俊找到相熟的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蒲某某负责提供数据,王晓俊按照每种药每月2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款,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王晓俊,仅仅一家医院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在桐庐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县内主要医院,王晓俊开始寻找和选择“合伙人”。
通过妻子的同学关系,王晓俊找到了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据后者供述,刚开始的时候,需要统方的只有4、5个药品,慢慢地,药品数量多了起来,到2018年他一个月最多能拿到2万多元。每个月底,王晓俊会开车到雷郑辉家小区门口,把现金交到他手里。
为了打通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生意渠道,王晓俊与药商潘某某合作,由潘某某联系到了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恰逢王丽娟购房购车,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所以同意帮忙统计医院统方数据以获取报酬。
对乡镇规模较小的卫生院,王晓俊也没有放过。通过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某,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被他收入囊中。由于开药数量较少,王晓俊将抽成打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此时的王晓俊已经无心顾及主业,他四处寻找门路,希望调换到清闲岗位,以“专心赚钱”。2018年初,王晓俊走进了县卫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的办公室,递上了1万元购物卡。不久之后,他觉得蔡忠明似乎对自己印象不够深刻,于是通过朋友邀请蔡忠明一起吃饭,又送上5万元的购物卡,蔡忠明悉数收入囊中。
县卫健局一把手不仅不抵制不正之风,还带头收受礼金礼卡,医院药剂科信息科暗中售卖统方数据,医生采购员吃销售回扣成为潜规则……从上到下,桐庐县卫健系统政治生态受到了极大破坏。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晓俊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同潘某某等药商订立攻守同盟,并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
听说县纪委监委已对与自己相熟的一名药商采取措施,王晓俊心中预感不妙,仓皇出逃,辗转萧山、富阳多地,换乘4辆轿车,并随身携带25部手机和一个装满了现金的行李箱。
“本以为药商和自己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指认自己,却没想到最后都是一场空。”根据多名药商的供述,桐庐县纪委监委掌握了王晓俊、潘彩亚等医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线索。
关键人物王晓俊被留置后,卫健系统的贪腐全貌,逐渐浮出水面。经查,直至案发,王晓俊通过药品回扣、统方好处费、礼金礼卡织就的生意网覆盖了桐庐县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涉案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
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尝。在忏悔录中,雷郑辉写道“最近脑海中经常会浮现出家人们以后的生活场景,儿子的同学指着儿子骂‘罪犯的儿子’;父母走在路上,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儿子去坐牢了’。想到这些,泪流满面。”在留置点,翻看着妻子专门叠成心形的家信,王晓俊数度哽咽:“不懂法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是罪有应得。”
剖析整个窝串案,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不落实,为靠山吃山式腐败开了绿灯。水流沙滩不到头的廉政教育,导致涉案人员纪法意识严重缺失,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我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追缴赃款最多的案件。”桐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静根分析,案件暴露了一些管理乱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松散,岗位廉政教育缺失。二是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王晓俊在医院工作20余年,几乎从未轮岗、换岗。三是重点岗位监管不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形同虚设。
痛定思痛后,桐庐县卫健系统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截至目前,450余名医务人员共退缴回扣745万余元。为筑牢廉政防线,各医院建立了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以前偷偷摸摸找主任、找领导,心里盘算着到饭点了要不要吃个饭、拉拉关系啥的,现在得按规定去介绍产品,所以必须在产品上多下功夫,不然面对专家的提问,我都回答不了。”一名医疗器械商感慨道。
目前,桐庐县清廉医院建设核心指标数据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前三季度桐庐县4家县级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4.31%,2019年全县耗材支出下降了19.29个百分点,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5.01个百分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去年以来,杭州市桐庐县医疗系统接连多人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除5人因受贿被判刑外,4人受到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11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从卫健局到各大医院再到乡镇卫生院,依托药品采购的生财之路是如何形成的?这样一起牵涉甚广的系统性窝串案又为何能够隐藏多年?
翻看这起医疗腐败窝串案的案卷,可以发现涉案人员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占据较大比重。
“药品采购等岗位出现小人物大贪腐,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拥有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纪委书记宋醒解释,“医院引进新药需要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医院因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药剂科在新药引进中有较大话语权,容易成为药商围猎对象。”
据涉案的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潘彩亚交代,药品销售代表通常按药品种类计算回扣金额,以用于治疗高血压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为例,仅此一种药品,潘彩亚就从药商处收受回扣36万余元。
为帮助药品销售人员完成销售额,有的药房还会过量采购药品。在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看来,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一个季度他完成不了任务,就需要压一部分货进来,我帮他,他有好处,我也有好处。”
此类交易不仅容易造成药品引进脱离诊疗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临床的准确用药,而且成为多开药的背后推手,影响了医院公信力。
作为公职人员从事药品销售、收受药品回扣涉嫌违纪违法,王晓俊等人并非不清楚。据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回忆,最初王晓俊找他谈合作时,他心存顾虑,一口回绝,但看到其他人收受回扣却从未受到处罚,他逐渐用“说明这个钱是可以赚的”说服了自己,最终走上了以权谋私的道路。
药品采购员与药商的交易原本只在个人之间存在,为祸只在一方。从个案演变成窝案,王晓俊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
王晓俊如何以一己之力渗透全县多个医院?这里就要提到他敛财的一个重要工具:“统方”数据。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即一段时间内每种药品开出的具体数量。
“统方数据本身并不值钱,它只有跟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才有价值。”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夏烈城介绍,在药商那里,统方被叫作“临床维护费”,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而药剂科、信息科,就是离这些数据最近的地方。
发现这一商机后,王晓俊找到相熟的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蒲某某负责提供数据,王晓俊按照每种药每月2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款,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王晓俊,仅仅一家医院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在桐庐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县内主要医院,王晓俊开始寻找和选择“合伙人”。
通过妻子的同学关系,王晓俊找到了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据后者供述,刚开始的时候,需要统方的只有4、5个药品,慢慢地,药品数量多了起来,到2018年他一个月最多能拿到2万多元。每个月底,王晓俊会开车到雷郑辉家小区门口,把现金交到他手里。
为了打通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生意渠道,王晓俊与药商潘某某合作,由潘某某联系到了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恰逢王丽娟购房购车,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所以同意帮忙统计医院统方数据以获取报酬。
对乡镇规模较小的卫生院,王晓俊也没有放过。通过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某,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被他收入囊中。由于开药数量较少,王晓俊将抽成打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此时的王晓俊已经无心顾及主业,他四处寻找门路,希望调换到清闲岗位,以“专心赚钱”。2018年初,王晓俊走进了县卫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的办公室,递上了1万元购物卡。不久之后,他觉得蔡忠明似乎对自己印象不够深刻,于是通过朋友邀请蔡忠明一起吃饭,又送上5万元的购物卡,蔡忠明悉数收入囊中。
县卫健局一把手不仅不抵制不正之风,还带头收受礼金礼卡,医院药剂科信息科暗中售卖统方数据,医生采购员吃销售回扣成为潜规则……从上到下,桐庐县卫健系统政治生态受到了极大破坏。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晓俊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同潘某某等药商订立攻守同盟,并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
听说县纪委监委已对与自己相熟的一名药商采取措施,王晓俊心中预感不妙,仓皇出逃,辗转萧山、富阳多地,换乘4辆轿车,并随身携带25部手机和一个装满了现金的行李箱。
“本以为药商和自己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指认自己,却没想到最后都是一场空。”根据多名药商的供述,桐庐县纪委监委掌握了王晓俊、潘彩亚等医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线索。
关键人物王晓俊被留置后,卫健系统的贪腐全貌,逐渐浮出水面。经查,直至案发,王晓俊通过药品回扣、统方好处费、礼金礼卡织就的生意网覆盖了桐庐县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涉案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
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尝。在忏悔录中,雷郑辉写道“最近脑海中经常会浮现出家人们以后的生活场景,儿子的同学指着儿子骂‘罪犯的儿子’;父母走在路上,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儿子去坐牢了’。想到这些,泪流满面。”在留置点,翻看着妻子专门叠成心形的家信,王晓俊数度哽咽:“不懂法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是罪有应得。”
剖析整个窝串案,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不落实,为靠山吃山式腐败开了绿灯。水流沙滩不到头的廉政教育,导致涉案人员纪法意识严重缺失,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我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追缴赃款最多的案件。”桐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静根分析,案件暴露了一些管理乱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松散,岗位廉政教育缺失。二是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王晓俊在医院工作20余年,几乎从未轮岗、换岗。三是重点岗位监管不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形同虚设。
痛定思痛后,桐庐县卫健系统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截至目前,450余名医务人员共退缴回扣745万余元。为筑牢廉政防线,各医院建立了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以前偷偷摸摸找主任、找领导,心里盘算着到饭点了要不要吃个饭、拉拉关系啥的,现在得按规定去介绍产品,所以必须在产品上多下功夫,不然面对专家的提问,我都回答不了。”一名医疗器械商感慨道。
目前,桐庐县清廉医院建设核心指标数据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前三季度桐庐县4家县级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4.31%,2019年全县耗材支出下降了19.29个百分点,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5.01个百分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一个县医院药剂科员工竟受贿1200余万元】杭州市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以受贿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去年以来,杭州市桐庐县医疗系统接连多人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除5人因受贿被判刑外,4人受到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11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从卫健局到各大医院再到乡镇卫生院,依托药品采购的生财之路是如何形成的?这样一起牵涉甚广的系统性窝串案又为何能够隐藏多年?
翻看这起医疗腐败窝串案的案卷,可以发现涉案人员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占据较大比重。
“药品采购等岗位出现小人物大贪腐,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拥有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纪委书记宋醒解释,“医院引进新药需要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医院因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药剂科在新药引进中有较大话语权,容易成为药商围猎对象。”
据涉案的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潘彩亚交代,药品销售代表通常按药品种类计算回扣金额,以用于治疗高血压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为例,仅此一种药品,潘彩亚就从药商处收受回扣36万余元。
为帮助药品销售人员完成销售额,有的药房还会过量采购药品。在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看来,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一个季度他完成不了任务,就需要压一部分货进来,我帮他,他有好处,我也有好处。”
此类交易不仅容易造成药品引进脱离诊疗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临床的准确用药,而且成为多开药的背后推手,影响了医院公信力。
作为公职人员从事药品销售、收受药品回扣涉嫌违纪违法,王晓俊等人并非不清楚。据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回忆,最初王晓俊找他谈合作时,他心存顾虑,一口回绝,但看到其他人收受回扣却从未受到处罚,他逐渐用“说明这个钱是可以赚的”说服了自己,最终走上了以权谋私的道路。
药品采购员与药商的交易原本只在个人之间存在,为祸只在一方。从个案演变成窝案,王晓俊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
王晓俊如何以一己之力渗透全县多个医院?这里就要提到他敛财的一个重要工具:“统方”数据。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即一段时间内每种药品开出的具体数量。
“统方数据本身并不值钱,它只有跟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才有价值。”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夏烈城介绍,在药商那里,统方被叫作“临床维护费”,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而药剂科、信息科,就是离这些数据最近的地方。
发现这一商机后,王晓俊找到相熟的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蒲某某负责提供数据,王晓俊按照每种药每月2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款,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王晓俊,仅仅一家医院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在桐庐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县内主要医院,王晓俊开始寻找和选择“合伙人”。
通过妻子的同学关系,王晓俊找到了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据后者供述,刚开始的时候,需要统方的只有4、5个药品,慢慢地,药品数量多了起来,到2018年他一个月最多能拿到2万多元。每个月底,王晓俊会开车到雷郑辉家小区门口,把现金交到他手里。
为了打通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生意渠道,王晓俊与药商潘某某合作,由潘某某联系到了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恰逢王丽娟购房购车,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所以同意帮忙统计医院统方数据以获取报酬。
对乡镇规模较小的卫生院,王晓俊也没有放过。通过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某,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被他收入囊中。由于开药数量较少,王晓俊将抽成打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此时的王晓俊已经无心顾及主业,他四处寻找门路,希望调换到清闲岗位,以“专心赚钱”。2018年初,王晓俊走进了县卫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的办公室,递上了1万元购物卡。不久之后,他觉得蔡忠明似乎对自己印象不够深刻,于是通过朋友邀请蔡忠明一起吃饭,又送上5万元的购物卡,蔡忠明悉数收入囊中。
县卫健局一把手不仅不抵制不正之风,还带头收受礼金礼卡,医院药剂科信息科暗中售卖统方数据,医生采购员吃销售回扣成为潜规则……从上到下,桐庐县卫健系统政治生态受到了极大破坏。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晓俊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同潘某某等药商订立攻守同盟,并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
听说县纪委监委已对与自己相熟的一名药商采取措施,王晓俊心中预感不妙,仓皇出逃,辗转萧山、富阳多地,换乘4辆轿车,并随身携带25部手机和一个装满了现金的行李箱。
“本以为药商和自己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指认自己,却没想到最后都是一场空。”根据多名药商的供述,桐庐县纪委监委掌握了王晓俊、潘彩亚等医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线索。
关键人物王晓俊被留置后,卫健系统的贪腐全貌,逐渐浮出水面。经查,直至案发,王晓俊通过药品回扣、统方好处费、礼金礼卡织就的生意网覆盖了桐庐县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涉案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
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尝。在忏悔录中,雷郑辉写道“最近脑海中经常会浮现出家人们以后的生活场景,儿子的同学指着儿子骂‘罪犯的儿子’;父母走在路上,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儿子去坐牢了’。想到这些,泪流满面。”在留置点,翻看着妻子专门叠成心形的家信,王晓俊数度哽咽:“不懂法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是罪有应得。”
剖析整个窝串案,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不落实,为靠山吃山式腐败开了绿灯。水流沙滩不到头的廉政教育,导致涉案人员纪法意识严重缺失,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我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追缴赃款最多的案件。”桐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静根分析,案件暴露了一些管理乱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松散,岗位廉政教育缺失。二是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王晓俊在医院工作20余年,几乎从未轮岗、换岗。三是重点岗位监管不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形同虚设。
痛定思痛后,桐庐县卫健系统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截至目前,450余名医务人员共退缴回扣745万余元。为筑牢廉政防线,各医院建立了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以前偷偷摸摸找主任、找领导,心里盘算着到饭点了要不要吃个饭、拉拉关系啥的,现在得按规定去介绍产品,所以必须在产品上多下功夫,不然面对专家的提问,我都回答不了。”一名医疗器械商感慨道。
目前,桐庐县清廉医院建设核心指标数据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前三季度桐庐县4家县级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4.31%,2019年全县耗材支出下降了19.29个百分点,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5.01个百分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去年以来,杭州市桐庐县医疗系统接连多人因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除5人因受贿被判刑外,4人受到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11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从卫健局到各大医院再到乡镇卫生院,依托药品采购的生财之路是如何形成的?这样一起牵涉甚广的系统性窝串案又为何能够隐藏多年?
翻看这起医疗腐败窝串案的案卷,可以发现涉案人员中药剂科工作人员占据较大比重。
“药品采购等岗位出现小人物大贪腐,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拥有自由裁量权。”杭州市妇产科医院纪委书记宋醒解释,“医院引进新药需要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实际操作中,部分医院因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药剂科在新药引进中有较大话语权,容易成为药商围猎对象。”
据涉案的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任潘彩亚交代,药品销售代表通常按药品种类计算回扣金额,以用于治疗高血压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分散片为例,仅此一种药品,潘彩亚就从药商处收受回扣36万余元。
为帮助药品销售人员完成销售额,有的药房还会过量采购药品。在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看来,这是一桩双赢的买卖:“一个季度他完成不了任务,就需要压一部分货进来,我帮他,他有好处,我也有好处。”
此类交易不仅容易造成药品引进脱离诊疗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临床的准确用药,而且成为多开药的背后推手,影响了医院公信力。
作为公职人员从事药品销售、收受药品回扣涉嫌违纪违法,王晓俊等人并非不清楚。据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回忆,最初王晓俊找他谈合作时,他心存顾虑,一口回绝,但看到其他人收受回扣却从未受到处罚,他逐渐用“说明这个钱是可以赚的”说服了自己,最终走上了以权谋私的道路。
药品采购员与药商的交易原本只在个人之间存在,为祸只在一方。从个案演变成窝案,王晓俊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
王晓俊如何以一己之力渗透全县多个医院?这里就要提到他敛财的一个重要工具:“统方”数据。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即一段时间内每种药品开出的具体数量。
“统方数据本身并不值钱,它只有跟特定的人联系在一起才有价值。”桐庐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夏烈城介绍,在药商那里,统方被叫作“临床维护费”,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而药剂科、信息科,就是离这些数据最近的地方。
发现这一商机后,王晓俊找到相熟的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某,蒲某某负责提供数据,王晓俊按照每种药每月2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款,所得好处两人均分。
一心想把生意做大做强的王晓俊,仅仅一家医院已经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在桐庐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等县内主要医院,王晓俊开始寻找和选择“合伙人”。
通过妻子的同学关系,王晓俊找到了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据后者供述,刚开始的时候,需要统方的只有4、5个药品,慢慢地,药品数量多了起来,到2018年他一个月最多能拿到2万多元。每个月底,王晓俊会开车到雷郑辉家小区门口,把现金交到他手里。
为了打通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的生意渠道,王晓俊与药商潘某某合作,由潘某某联系到了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恰逢王丽娟购房购车,家庭经济压力较大,所以同意帮忙统计医院统方数据以获取报酬。
对乡镇规模较小的卫生院,王晓俊也没有放过。通过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某,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被他收入囊中。由于开药数量较少,王晓俊将抽成打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此时的王晓俊已经无心顾及主业,他四处寻找门路,希望调换到清闲岗位,以“专心赚钱”。2018年初,王晓俊走进了县卫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的办公室,递上了1万元购物卡。不久之后,他觉得蔡忠明似乎对自己印象不够深刻,于是通过朋友邀请蔡忠明一起吃饭,又送上5万元的购物卡,蔡忠明悉数收入囊中。
县卫健局一把手不仅不抵制不正之风,还带头收受礼金礼卡,医院药剂科信息科暗中售卖统方数据,医生采购员吃销售回扣成为潜规则……从上到下,桐庐县卫健系统政治生态受到了极大破坏。
2019年3月开始,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晓俊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同潘某某等药商订立攻守同盟,并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
听说县纪委监委已对与自己相熟的一名药商采取措施,王晓俊心中预感不妙,仓皇出逃,辗转萧山、富阳多地,换乘4辆轿车,并随身携带25部手机和一个装满了现金的行李箱。
“本以为药商和自己是同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指认自己,却没想到最后都是一场空。”根据多名药商的供述,桐庐县纪委监委掌握了王晓俊、潘彩亚等医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线索。
关键人物王晓俊被留置后,卫健系统的贪腐全貌,逐渐浮出水面。经查,直至案发,王晓俊通过药品回扣、统方好处费、礼金礼卡织就的生意网覆盖了桐庐县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涉案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
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尝。在忏悔录中,雷郑辉写道“最近脑海中经常会浮现出家人们以后的生活场景,儿子的同学指着儿子骂‘罪犯的儿子’;父母走在路上,别人在背后议论‘他儿子去坐牢了’。想到这些,泪流满面。”在留置点,翻看着妻子专门叠成心形的家信,王晓俊数度哽咽:“不懂法律,做了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是罪有应得。”
剖析整个窝串案,说在嘴上、挂在墙上的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不落实,为靠山吃山式腐败开了绿灯。水流沙滩不到头的廉政教育,导致涉案人员纪法意识严重缺失,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我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追缴赃款最多的案件。”桐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静根分析,案件暴露了一些管理乱象: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理松散,岗位廉政教育缺失。二是人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王晓俊在医院工作20余年,几乎从未轮岗、换岗。三是重点岗位监管不力。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形同虚设。
痛定思痛后,桐庐县卫健系统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开展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截至目前,450余名医务人员共退缴回扣745万余元。为筑牢廉政防线,各医院建立了医药代表接待制度。
“以前偷偷摸摸找主任、找领导,心里盘算着到饭点了要不要吃个饭、拉拉关系啥的,现在得按规定去介绍产品,所以必须在产品上多下功夫,不然面对专家的提问,我都回答不了。”一名医疗器械商感慨道。
目前,桐庐县清廉医院建设核心指标数据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前三季度桐庐县4家县级医院药占比同比下降4.31%,2019年全县耗材支出下降了19.29个百分点,门急诊均次费用下降5.01个百分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外感病初期误治的原因(下) —— 叶天士、吴鞠通的“谬误”
02
叶天士《温热论》中
“在卫汗之可也”不能自圆其说
一
《温热论》第8条: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如犀角、玄参、羚羊角等物,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胶、赤芍等物。
如果汗法等同于解表的话,叶天士说“在卫汗之可也”的卫应该就是指表证,因为温病的病因是热邪,所以温病的表证自然也就成了风热表证。这便是风热表证得以成立的一个有力根据。
但是,其实叶天士没有提出卫分证的具体临床表现,相反,他还有与此并不完全一致的论述。
如《温热论》中有“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
意思是气和卫都是热邪犯肺,血和营都是热邪入心,因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这句话指出气和卫的证候性质是相同的,血和营的证候性质是相同的。
又说“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故云在表。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
这里所谓卫分证和表证,其实都是肺热证。只是因为肺有主气、外合皮毛的功能,所以也可以称为表证。
表证,即卫分证,治法是初用辛凉轻剂桑菊饮,从组方来看,桑菊饮实为清热宣肺之剂。
叶天士紧接着说“前言辛凉透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也。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或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
这里明确指出了前面说的“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是“气药”,而不是解表药。这一点从后面还可找到证据。
在辨舌时叶天士又说“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
既然“气分”之邪未尽,治法怎么说成是“泄卫”呢?
可见在这里叶天士说的“卫”和“气”是一个概念,而这个概念的实质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气分证”的概念。
也就是说叶天士关于卫分证的概念是矛盾的。
在大多数的时候认为卫和气相同,是肺热证;只是“在卫汗之可也”的卫,可以认为是表证;
但是如果根据叶天士自己所说的“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来看,温病初期其实是肺热证,肺热证的治法是发汗吗?这就很难以自圆其说了。
二
再则,叶天士没有提出卫分证具体的临床表现,没有充分的根据确定卫分证就是表证。
我们现在仅仅根据叶天士的“在卫汗之可也”把“卫分证”和“气分证”分开来,把“卫分证”定义为“表证”并不完全符合叶天士的本意,而且与临床事实不符。
确定卫分证性质的根据是临床表现。
叶天士没有具体提出卫分证的临床表现,不过我们根据叶天士的论述可以分析卫分证基本的表现。
《温热论》开篇明义:“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显然,温病初期即卫分证的性质是热邪犯肺,即肺热证,肺热证的表现可以有:发热、口渴、咽痛、咳嗽、舌边尖红,苔薄白而干或薄黄,脉浮数。
不应该有恶寒。因为恶寒的形成机理是寒邪束缚了卫气,卫气不能温分肉,而热邪没有收引、凝滞之性,不可能束缚卫气,所以不可能出现恶寒。没有恶寒,当然就不是表证。
03
吴鞠通的《温病条辨》中
“银翘散”方证不符
一
《温病条辨·上焦篇》
第2条:“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
第3条:“太阴之为病,脉不缓不紧而动数,或两寸独大,尺肤热,头痛,恶风寒,身热自汗,口渴,或不渴,而咳,午后热甚者,名曰温病。”
第4条:“太阴风温、温热、瘟疫、冬温,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但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
吴鞠通在自注中是这样解释前半条的:“虽曰温病,既恶风寒,明是温自内发,风寒从外搏,成内热外寒之证”,故用桂枝汤(桂枝用量是芍药的两倍)以先解在表之风寒。
第5条:“太阴温病,恶风寒,服桂枝汤已,恶寒解,余病不解者,银翘散主之。”
此条自注说“恶寒已解,是全无风寒,止余温病。”
辛凉平剂银翘散方
连翘一两 银花一两 苦桔梗六钱 薄荷六钱 竹叶四钱 生甘草五钱 芥穗四钱 淡豆豉五钱 牛蒡子六钱 芦根
上杵为散,每服六钱,鲜苇根汤煎,香气大出,即取服,勿过煎,肺药取轻清,过煎则味厚而入中焦矣。
二
以上是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与银翘散相关的论述。有如下问题需要探讨。
第一,温病初期的病位在肺,这和叶天士的“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是一致的。
第二,温病初期的临床表现有:脉不缓不紧而动数,或两寸独大,尺肤热,头痛,恶风寒,身热自汗,口渴,或不渴,而咳,午后热甚。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恶风寒”。在这里,吴鞠通认为“恶风寒”是温病的固有表现,其自注云:“温病之恶寒,肺合皮毛而亦主表,故亦恶风寒也。”
第三,温病初期的治疗,有恶风寒的用桂枝汤;没有恶风寒的用银翘散。
根据吴鞠通的自注:“虽曰温病,既恶风寒,明是温自内发,风寒从外搏,成内热外寒之证,故仍旧用桂枝(桂枝用量是芍药的两倍)辛温解肌法,俾得微汗,而寒热之邪皆解矣。
温热之邪,春夏之气也,不恶风寒,则不兼寒风可知,此非辛凉秋金之气,不足以解之。桂枝辛温,以之治温,是以火济火也,故改从《内经》‘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法。”
在这里,吴鞠通认为,恶风寒是兼有外寒,也就是兼有表证,所以要先解表,用桂枝汤;不恶风寒的,是不兼外寒,所以不能用桂枝汤解表,要用辛凉平剂银翘散。
用银翘散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在银翘散的自注中认为是“纯然清肃上焦”,显然不是解表,而是清肺热。因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
第四,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吴鞠通对温病初期出现的“恶寒”的理解是前后矛盾的。
对第3条的自注认为,温病本身也会出现“恶寒”,而对第4条的自注则认为,“恶寒”兼有外寒。
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最终还是将“恶寒”作温病初期的固有表现,所以自己一边说银翘散的主证是“但热,不恶寒而渴”,一边在方中加上了明显是辛温解表的药物荆芥穗、淡豆豉。
正是他的这种自相矛盾,使温病初期是风热表证,银翘散是辛凉解表剂的错误理论得以广泛流行。
第五,从吴鞠通的本意来说,用银翘散的目的是为了清肺热,这是肯定的。
从用银花、连翘作为方名,作为主药,在方中的用量最大,这都强调了银翘散的清热作用,因为银花、连翘是清热解毒的名药。方中其他药物,除了荆芥穗、淡豆豉以外,也都是清热药。
也是因为如此,我认为,银翘散用于温病初期不恶寒时,要去掉方中的荆芥穗、淡豆豉。
(北京中医药大学肖相如)
02
叶天士《温热论》中
“在卫汗之可也”不能自圆其说
一
《温热论》第8条:大凡看法,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如犀角、玄参、羚羊角等物,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如生地、丹皮、阿胶、赤芍等物。
如果汗法等同于解表的话,叶天士说“在卫汗之可也”的卫应该就是指表证,因为温病的病因是热邪,所以温病的表证自然也就成了风热表证。这便是风热表证得以成立的一个有力根据。
但是,其实叶天士没有提出卫分证的具体临床表现,相反,他还有与此并不完全一致的论述。
如《温热论》中有“肺主气属卫,心主血属营”。
意思是气和卫都是热邪犯肺,血和营都是热邪入心,因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逆传心包”,这句话指出气和卫的证候性质是相同的,血和营的证候性质是相同的。
又说“盖伤寒之邪留恋在表,然后化热入里;温邪则热变最速,未传心包,邪尚在肺。肺主气,其合皮毛,故云在表。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挟风则加入薄荷、牛蒡之属;挟湿加芦根、滑石之流。或透风于热外,或渗湿于热下,不与热相搏,势必孤矣。”
这里所谓卫分证和表证,其实都是肺热证。只是因为肺有主气、外合皮毛的功能,所以也可以称为表证。
表证,即卫分证,治法是初用辛凉轻剂桑菊饮,从组方来看,桑菊饮实为清热宣肺之剂。
叶天士紧接着说“前言辛凉透风,甘淡驱湿,若病仍不解,是渐欲入营也。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或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
这里明确指出了前面说的“在表初用辛凉轻剂”是“气药”,而不是解表药。这一点从后面还可找到证据。
在辨舌时叶天士又说“再论其热传营,舌色必绛。绛,深红色也。初传,绛色中兼黄白色,此气分之邪未尽也,泄卫透营,两和可也。”
既然“气分”之邪未尽,治法怎么说成是“泄卫”呢?
可见在这里叶天士说的“卫”和“气”是一个概念,而这个概念的实质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气分证”的概念。
也就是说叶天士关于卫分证的概念是矛盾的。
在大多数的时候认为卫和气相同,是肺热证;只是“在卫汗之可也”的卫,可以认为是表证;
但是如果根据叶天士自己所说的“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来看,温病初期其实是肺热证,肺热证的治法是发汗吗?这就很难以自圆其说了。
二
再则,叶天士没有提出卫分证具体的临床表现,没有充分的根据确定卫分证就是表证。
我们现在仅仅根据叶天士的“在卫汗之可也”把“卫分证”和“气分证”分开来,把“卫分证”定义为“表证”并不完全符合叶天士的本意,而且与临床事实不符。
确定卫分证性质的根据是临床表现。
叶天士没有具体提出卫分证的临床表现,不过我们根据叶天士的论述可以分析卫分证基本的表现。
《温热论》开篇明义:“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显然,温病初期即卫分证的性质是热邪犯肺,即肺热证,肺热证的表现可以有:发热、口渴、咽痛、咳嗽、舌边尖红,苔薄白而干或薄黄,脉浮数。
不应该有恶寒。因为恶寒的形成机理是寒邪束缚了卫气,卫气不能温分肉,而热邪没有收引、凝滞之性,不可能束缚卫气,所以不可能出现恶寒。没有恶寒,当然就不是表证。
03
吴鞠通的《温病条辨》中
“银翘散”方证不符
一
《温病条辨·上焦篇》
第2条:“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
第3条:“太阴之为病,脉不缓不紧而动数,或两寸独大,尺肤热,头痛,恶风寒,身热自汗,口渴,或不渴,而咳,午后热甚者,名曰温病。”
第4条:“太阴风温、温热、瘟疫、冬温,初起恶风寒者,桂枝汤主之;但热不恶寒而渴者,辛凉平剂银翘散主之。”
吴鞠通在自注中是这样解释前半条的:“虽曰温病,既恶风寒,明是温自内发,风寒从外搏,成内热外寒之证”,故用桂枝汤(桂枝用量是芍药的两倍)以先解在表之风寒。
第5条:“太阴温病,恶风寒,服桂枝汤已,恶寒解,余病不解者,银翘散主之。”
此条自注说“恶寒已解,是全无风寒,止余温病。”
辛凉平剂银翘散方
连翘一两 银花一两 苦桔梗六钱 薄荷六钱 竹叶四钱 生甘草五钱 芥穗四钱 淡豆豉五钱 牛蒡子六钱 芦根
上杵为散,每服六钱,鲜苇根汤煎,香气大出,即取服,勿过煎,肺药取轻清,过煎则味厚而入中焦矣。
二
以上是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中与银翘散相关的论述。有如下问题需要探讨。
第一,温病初期的病位在肺,这和叶天士的“温邪上受,首先犯肺”是一致的。
第二,温病初期的临床表现有:脉不缓不紧而动数,或两寸独大,尺肤热,头痛,恶风寒,身热自汗,口渴,或不渴,而咳,午后热甚。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恶风寒”。在这里,吴鞠通认为“恶风寒”是温病的固有表现,其自注云:“温病之恶寒,肺合皮毛而亦主表,故亦恶风寒也。”
第三,温病初期的治疗,有恶风寒的用桂枝汤;没有恶风寒的用银翘散。
根据吴鞠通的自注:“虽曰温病,既恶风寒,明是温自内发,风寒从外搏,成内热外寒之证,故仍旧用桂枝(桂枝用量是芍药的两倍)辛温解肌法,俾得微汗,而寒热之邪皆解矣。
温热之邪,春夏之气也,不恶风寒,则不兼寒风可知,此非辛凉秋金之气,不足以解之。桂枝辛温,以之治温,是以火济火也,故改从《内经》‘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法。”
在这里,吴鞠通认为,恶风寒是兼有外寒,也就是兼有表证,所以要先解表,用桂枝汤;不恶风寒的,是不兼外寒,所以不能用桂枝汤解表,要用辛凉平剂银翘散。
用银翘散的目的是什么呢?
他在银翘散的自注中认为是“纯然清肃上焦”,显然不是解表,而是清肺热。因为“温邪上受,首先犯肺”,“凡病温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
第四,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吴鞠通对温病初期出现的“恶寒”的理解是前后矛盾的。
对第3条的自注认为,温病本身也会出现“恶寒”,而对第4条的自注则认为,“恶寒”兼有外寒。
但是,在他的潜意识里最终还是将“恶寒”作温病初期的固有表现,所以自己一边说银翘散的主证是“但热,不恶寒而渴”,一边在方中加上了明显是辛温解表的药物荆芥穗、淡豆豉。
正是他的这种自相矛盾,使温病初期是风热表证,银翘散是辛凉解表剂的错误理论得以广泛流行。
第五,从吴鞠通的本意来说,用银翘散的目的是为了清肺热,这是肯定的。
从用银花、连翘作为方名,作为主药,在方中的用量最大,这都强调了银翘散的清热作用,因为银花、连翘是清热解毒的名药。方中其他药物,除了荆芥穗、淡豆豉以外,也都是清热药。
也是因为如此,我认为,银翘散用于温病初期不恶寒时,要去掉方中的荆芥穗、淡豆豉。
(北京中医药大学肖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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