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小牛的旅行#
DAY-4
通州大运河博物馆、北京城市图书馆、中国美术馆、北大红楼
通州大运河博物馆的建筑设计灵感是来源于船只,连廊连接两栋主体建筑,建筑外形分别设计了船帆和船身的元素。两栋建筑之间是人工建造的河道,还在开凿,建成后,将通州大运河的水,引流至此。
跟随着导览讲解员(免费的)聆听通州的历史,参观精美绝伦的文物(其中,很牛的两件国宝,详细资料见注解),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
比邻博物馆的是新建的北京城市图书馆,步行5分钟就到,大面积落地窗设计,光线特别好。分为A、B区,其中,B区域是24小时的阅览室,座位不少,有卫生间、有充足的暖气,还提供热水。
恰逢美术馆正在布展,仅剩五层的展厅开放中。没有讲解员的参观,艺术造诣不够的我们,确实也看不太懂。
红楼还挺大一栋的,红砖,特显眼。
捎带地,拐个弯,王府井大街溜了溜,竟然藏着一间颇具年代感的天主堂。
注解一:清乾隆款景德镇窑外粉彩内青花镂空花果纹六方套瓶(用时十年烧制的唯一的一对)
套瓶分内外两层,内层青花,外层粉彩。瓶颈绘粉青地粉彩缠枝花卉及如意云头装饰带,其它部分施紫金釉,上绘黑彩及金彩缠枝花卉。外层腹部六面各有一镂空粉彩花果纹开光,绘灵芝、佛手、桃、枇杷等瑞果。底书青花“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书款。套瓶为景德镇督陶官唐英于乾隆八年创烧,工艺极为复杂,须多次施釉加彩入窑烧制而成。此瓶原为清代圆明园遗物,于1986年被英法联军掠走,2000年北京市文物商店从香港购回,捐赠给首都博物馆。
注解二:金翼善冠
金冠出士时放置在万历皇帝棺内头部北侧,装在一个圆形木盒内。冠用金丝编结而成,分作前屋、后山、角三个部分,各部分以粗金丝连缀在一起。冠饰的龙首、龙身、龙爪、背鳍等单独制成,再焊接上冠,仅龙鳞就用了8400片。
DAY-4
通州大运河博物馆、北京城市图书馆、中国美术馆、北大红楼
通州大运河博物馆的建筑设计灵感是来源于船只,连廊连接两栋主体建筑,建筑外形分别设计了船帆和船身的元素。两栋建筑之间是人工建造的河道,还在开凿,建成后,将通州大运河的水,引流至此。
跟随着导览讲解员(免费的)聆听通州的历史,参观精美绝伦的文物(其中,很牛的两件国宝,详细资料见注解),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
比邻博物馆的是新建的北京城市图书馆,步行5分钟就到,大面积落地窗设计,光线特别好。分为A、B区,其中,B区域是24小时的阅览室,座位不少,有卫生间、有充足的暖气,还提供热水。
恰逢美术馆正在布展,仅剩五层的展厅开放中。没有讲解员的参观,艺术造诣不够的我们,确实也看不太懂。
红楼还挺大一栋的,红砖,特显眼。
捎带地,拐个弯,王府井大街溜了溜,竟然藏着一间颇具年代感的天主堂。
注解一:清乾隆款景德镇窑外粉彩内青花镂空花果纹六方套瓶(用时十年烧制的唯一的一对)
套瓶分内外两层,内层青花,外层粉彩。瓶颈绘粉青地粉彩缠枝花卉及如意云头装饰带,其它部分施紫金釉,上绘黑彩及金彩缠枝花卉。外层腹部六面各有一镂空粉彩花果纹开光,绘灵芝、佛手、桃、枇杷等瑞果。底书青花“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书款。套瓶为景德镇督陶官唐英于乾隆八年创烧,工艺极为复杂,须多次施釉加彩入窑烧制而成。此瓶原为清代圆明园遗物,于1986年被英法联军掠走,2000年北京市文物商店从香港购回,捐赠给首都博物馆。
注解二:金翼善冠
金冠出士时放置在万历皇帝棺内头部北侧,装在一个圆形木盒内。冠用金丝编结而成,分作前屋、后山、角三个部分,各部分以粗金丝连缀在一起。冠饰的龙首、龙身、龙爪、背鳍等单独制成,再焊接上冠,仅龙鳞就用了8400片。
#田惠宇一审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处死缓】2024年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央视新闻)
#田惠宇一审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一审被判死缓#】2024年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对被告人田惠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央视新闻)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2年,被告人田惠宇利用担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亿余元。田惠宇在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期间,为徇个人私利,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干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正常经营决策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田惠宇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上述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非法获利2.9亿余元。田惠宇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或者泄露相关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非法获利807万余元。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惠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田惠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及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事实,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可从轻处罚,所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可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央视新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