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火请注意这些安全细节】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居民一定要自觉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除,须绷紧冬季防火这根弦,自觉筑起家庭“防火墙”。
冬季家庭防火八大注意事项
一、经常检测电器线路,防止由于电线过热、老化等原因而引起电器火灾,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
二、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期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发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使用电暖器等电热器具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禁止在电暖气上烘烤衣服。
三、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要保持通风,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开门窗通风,切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维修部门来处理,日常注重液化气灶具保养,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
四、注意家中老人和小孩的消防安全,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家庭成员吸烟后,不要乱扔烟头。
五、清理室内的可燃物,经常检查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是否堆着杂物,最好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难以逃生。
六、燃放烟花爆竹,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七、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八、家中最好配备灭火器,做到防火于未燃。平日熟悉一下所在场所的逃生路线。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扑灭的情况下,要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1、居民家里有必要备上灭火器吗?
答:非常有必要,由于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家庭火灾时有发生,危害巨大。因此,家庭配备灭火器是非常必要的,家用灭火器可以有效帮助居民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减少起火成灾的概率。
2、身上衣物起火该如何应对?
答:如果衣物着火,一般可就地打滚压灭火苗,不宜带火奔跑,以免加快空气的相对流动,从而增大衣物燃烧的火势。着火的衣物脱掉后,不可随处乱扔,要用水或灭火器将火苗扑灭,确保衣物不会复燃再处理。
3、高层建筑起火怎么跑?
答:如果火或烟在所在楼层之上,尽量往下跑。如果火在当事人所处楼层下,最好尽量跑到便于消防登高车触及的窗口。在疏散逃生时,要熟悉了解所居住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情况,一般高层建筑都有至少两部以上的楼梯可供疏散,着火时切勿使用电梯。
4、逃生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为了防止吸入烟气,在火灾发生的初期,湿毛巾是必备的逃生装备,毛巾浸湿后叠三折(八层)有较好的滤烟效果。高楼火灾中大部分致死情况是吸入浓烟导致窒息,因此逃生时要弯下腰匍匐前进,同时用毛巾、手帕捂住鼻子。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多掌握一点消防知识,在发生危险时就会少一分危险,预防家庭火灾,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来源:安徽淮北消防 重庆消防)
冬季家庭防火八大注意事项
一、经常检测电器线路,防止由于电线过热、老化等原因而引起电器火灾,家用电器应摆放在防潮防晒通风处,周围不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种插座应远离火源。
二、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期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发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使用电暖器等电热器具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禁止在电暖气上烘烤衣服。
三、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要保持通风,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开门窗通风,切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维修部门来处理,日常注重液化气灶具保养,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
四、注意家中老人和小孩的消防安全,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家庭成员吸烟后,不要乱扔烟头。
五、清理室内的可燃物,经常检查家中的楼梯口、阳台等通道是否堆着杂物,最好不要安装各种栅栏式封闭阳台和防盗窗,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难以逃生。
六、燃放烟花爆竹,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七、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八、家中最好配备灭火器,做到防火于未燃。平日熟悉一下所在场所的逃生路线。一旦发生火灾,无法扑灭的情况下,要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1、居民家里有必要备上灭火器吗?
答:非常有必要,由于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家庭火灾时有发生,危害巨大。因此,家庭配备灭火器是非常必要的,家用灭火器可以有效帮助居民扑灭初起火灾,防止火势蔓延,减少起火成灾的概率。
2、身上衣物起火该如何应对?
答:如果衣物着火,一般可就地打滚压灭火苗,不宜带火奔跑,以免加快空气的相对流动,从而增大衣物燃烧的火势。着火的衣物脱掉后,不可随处乱扔,要用水或灭火器将火苗扑灭,确保衣物不会复燃再处理。
3、高层建筑起火怎么跑?
答:如果火或烟在所在楼层之上,尽量往下跑。如果火在当事人所处楼层下,最好尽量跑到便于消防登高车触及的窗口。在疏散逃生时,要熟悉了解所居住场所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情况,一般高层建筑都有至少两部以上的楼梯可供疏散,着火时切勿使用电梯。
4、逃生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为了防止吸入烟气,在火灾发生的初期,湿毛巾是必备的逃生装备,毛巾浸湿后叠三折(八层)有较好的滤烟效果。高楼火灾中大部分致死情况是吸入浓烟导致窒息,因此逃生时要弯下腰匍匐前进,同时用毛巾、手帕捂住鼻子。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多掌握一点消防知识,在发生危险时就会少一分危险,预防家庭火灾,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来源:安徽淮北消防 重庆消防)
【国资租赁:鼓楼区八一七北路安泰中心A区38A(1P-a轴12北4-5)号店面】
计租面积:10.98平方米。
用途:仅限商业(美妆、美容、美甲、美发、形体、美容用品等相关行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安泰中心A区38A(1P-a轴12北4-5)号店面。
具体情况:https://t.cn/A6q0AH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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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亳州县区#涡阳县人民政府决定 2021 年度在全县范围内规定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
(一)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的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沿真源大道向西至星园大道,沿星园大道向北至涡河,沿涡河向东至二桥,由二桥沿 S238(原 S202)线向北(天静宫路)再向东(太清路)至集贤路,沿集贤路向南至三桥,由三桥沿涡河向东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南至真源大道立交桥,形成合围区域】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1.国家机关;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7.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8.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9.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0.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1.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鼓励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0558-7530009,报警电话:110。By李鹏
一、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
(一)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造成污染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等。
(二)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等的区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沿真源大道向西至星园大道,沿星园大道向北至涡河,沿涡河向东至二桥,由二桥沿 S238(原 S202)线向北(天静宫路)再向东(太清路)至集贤路,沿集贤路向南至三桥,由三桥沿涡河向东至铁路桥,沿铁路线向南至真源大道立交桥,形成合围区域】和各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及下列地点:
1.国家机关;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7.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8.宗教祭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9.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10.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11.县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鼓励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举报电话:0558-7530009,报警电话:110。By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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