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四部门:2025年初步建成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
摘自IT之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对“车网互动”、新能源汽车双向充放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和目标。
《意见》中提到的发展目标指出,到 2025 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 2025 年全年充电电量 60% 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 80% 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 2030 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IT之家附重点任务如下:
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
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 3000 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调控技术。
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
加快制修订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优先完成有序充电场景下的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力争在 2025 年底前完成双向充放电场景下的充放电设备和车辆技术规范、车桩通信、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
同步完善标准配套检测认证体系,推动在车辆生产准入以及充电桩生产、报装、验收等环节落实智能有序充电标准要求。积极参与车网互动领域的国际标准合作,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
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建立差异化的价格体系,力争 2025 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与范围,提高车网互动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的频次和规模,探索各类充换电设施作为灵活性资源聚合参与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碳交易的实施路径。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 / 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优先打造一批面向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公交等公共领域车辆的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等共同开展居住社区双向充放电试点。
结合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双向充放电可持续商业模式,完善典型应用场景下的双向充放电业务流程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双向充放电车辆的电池质保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试点成效评估与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
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和流程,明确电网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各方责任与权利,明确社区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和响应要求。
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配电网接入能力。鼓励充电运营商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促进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支持电网企业结合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车网互动管理,优先实现 10 千伏及以上充换电设施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盖至低压配电网及关口表后的各类充换电设施资源。进一步完善电网需求侧管理与电力调控平台功能,为车网互动聚合交易提供基础支撑与技术服务。
加快完善车网互动配套并网、计量、保护控制与信息交互要求与技术规范,探索关口表后的充换电设施独立计量方案。优化电网清分结算机制,支持车网互动负荷聚合商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清分结算。
摘自IT之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对“车网互动”、新能源汽车双向充放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任务和目标。
《意见》中提到的发展目标指出,到 2025 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 2025 年全年充电电量 60% 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 80% 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 2030 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IT之家附重点任务如下:
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
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 3000 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调控技术。
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
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
加快制修订车网互动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优先完成有序充电场景下的交互接口、通信协议、功率调节、预约充电和车辆唤醒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力争在 2025 年底前完成双向充放电场景下的充放电设备和车辆技术规范、车桩通信、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
同步完善标准配套检测认证体系,推动在车辆生产准入以及充电桩生产、报装、验收等环节落实智能有序充电标准要求。积极参与车网互动领域的国际标准合作,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
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围绕居民充电负荷与居民生活负荷建立差异化的价格体系,力争 2025 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与范围,提高车网互动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的频次和规模,探索各类充换电设施作为灵活性资源聚合参与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碳交易的实施路径。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 / 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
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优先打造一批面向公务、租赁、班车、校车、环卫、公交等公共领域车辆的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等共同开展居住社区双向充放电试点。
结合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双向充放电可持续商业模式,完善典型应用场景下的双向充放电业务流程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双向充放电车辆的电池质保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试点成效评估与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
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
大力推广智能有序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建立健全居住社区智能有序充电管理体系和流程,明确电网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等各方责任与权利,明确社区有序充电发起条件和响应要求。
鼓励电网企业与充电运营商合作,建立电网与充换电场站的高效互动机制,提升充换电场站的功率响应调节能力。探索研究针对不同类型智能有序充换电设施的电力接入容量核定方法和相关标准规范,有效提升配电网接入能力。鼓励充电运营商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鼓励充电运营商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场站,促进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
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
将车网互动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与电力市场建设统筹推进。支持电网企业结合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车网互动管理,优先实现 10 千伏及以上充换电设施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盖至低压配电网及关口表后的各类充换电设施资源。进一步完善电网需求侧管理与电力调控平台功能,为车网互动聚合交易提供基础支撑与技术服务。
加快完善车网互动配套并网、计量、保护控制与信息交互要求与技术规范,探索关口表后的充换电设施独立计量方案。优化电网清分结算机制,支持车网互动负荷聚合商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清分结算。
#嘉兴市dna亲子鉴定 价格#嘉兴亲子鉴定中心的费用大概在2200-5000块左右。亲子鉴定收费标准是按检材数量、 按鉴定类型等因素制定的,例如:要做个人亲子鉴定,一个样本就是1200-1600元,一家三口就是3000-4500元。亲子鉴定类型也分为司法鉴定和非司法鉴定类型,司法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费用在:3000-4500元。
亲子鉴定可在社会上的生物公司和基因公司进行。
注意事项:这些生物、基因公司必须具备亲子鉴定的资质认证,否则他们出具的鉴定报告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应和可执行性。
3、亲子鉴定可在司法鉴定所或司法鉴定中心进行。
注意事项:① 根据国家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能接受个人委托的无创胎儿以及个人亲子鉴定。因此,如果你想进行私人的亲子鉴定,你可能需要寻找基因公司或第三方鉴定机构。
② 司法鉴定涵盖四大类别: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其中法医类专业领域包括: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以及法医物证。亲子鉴定属于法医物证鉴定中的一个项目,能够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应当拥有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注:这并非营业执照)。该许可证需明确登记有法医物证鉴定的资质,并且这些机构应拥有独立的实验室,才能进行亲子鉴定业务。
4、亲子鉴定可在医院下属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进行。
注意事项:尽管部分医院下属机构设有司法鉴定机构,但并不所有的机构都可以进行亲子鉴定。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医院下属的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通常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法医临床类鉴定,他们一般并未包含亲子鉴定在内,因此不能进行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可在社会上的生物公司和基因公司进行。
注意事项:这些生物、基因公司必须具备亲子鉴定的资质认证,否则他们出具的鉴定报告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应和可执行性。
3、亲子鉴定可在司法鉴定所或司法鉴定中心进行。
注意事项:① 根据国家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能接受个人委托的无创胎儿以及个人亲子鉴定。因此,如果你想进行私人的亲子鉴定,你可能需要寻找基因公司或第三方鉴定机构。
② 司法鉴定涵盖四大类别: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其中法医类专业领域包括: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精神病、法医毒物以及法医物证。亲子鉴定属于法医物证鉴定中的一个项目,能够进行亲子鉴定的机构应当拥有司法局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注:这并非营业执照)。该许可证需明确登记有法医物证鉴定的资质,并且这些机构应拥有独立的实验室,才能进行亲子鉴定业务。
4、亲子鉴定可在医院下属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进行。
注意事项:尽管部分医院下属机构设有司法鉴定机构,但并不所有的机构都可以进行亲子鉴定。这是因为绝大多数医院下属的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通常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法医临床类鉴定,他们一般并未包含亲子鉴定在内,因此不能进行亲子鉴定。
#南宁司法亲子鉴定中心##南宁产前亲子鉴定医院多少钱#南宁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南宁中量国鉴生物亲子鉴定机构每次价格为2000-4500元,样品数量(人数)、样本的难度(常规样本、特殊样本)、是否紧急等情况会影响亲子鉴定的最终价格。亲子鉴定价格不同:南宁司法亲子鉴定:价格2000-3000元,可用于诉讼;南宁个人亲子鉴定:价格2000-3000元,可紧急,不能用于诉讼;南宁无创胎儿亲子鉴定:价格4000-4500元,可紧急;紧急费用另行计算。
要进行亲子鉴定,可选择以下三个正规机构:
1、司法鉴定所或者司法鉴定中心;
2、属于医院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
3、社会上的生物技术公司或基因公司。
做亲子鉴定应该注意的是:
1、根据国家规定,司法鉴定中心不能接受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的个人委托,因此一般选择基因公司或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私人亲子鉴定。
2、医院一般不提供亲子鉴定服务,因为它们是医疗服务设施,没有亲子鉴定资格认证。
3、司法鉴定包括四类:法医、证据、视听材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领域包括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和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位于法医物证鉴定类别之下。只有经司法局授予并在许可证上注册法医物证鉴定的机构和独立实验室,才能进行亲子鉴定。
要进行亲子鉴定,可选择以下三个正规机构:
1、司法鉴定所或者司法鉴定中心;
2、属于医院的司法亲子鉴定中心;
3、社会上的生物技术公司或基因公司。
做亲子鉴定应该注意的是:
1、根据国家规定,司法鉴定中心不能接受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的个人委托,因此一般选择基因公司或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私人亲子鉴定。
2、医院一般不提供亲子鉴定服务,因为它们是医疗服务设施,没有亲子鉴定资格认证。
3、司法鉴定包括四类:法医、证据、视听材料、环境损害。其中,法医领域包括法医临床、法医病理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和法医物证鉴定。亲子鉴定位于法医物证鉴定类别之下。只有经司法局授予并在许可证上注册法医物证鉴定的机构和独立实验室,才能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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