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不丁,我的作品被某领导侵权了
几年前,当这本书的第一作者首次给我打电话时,开口便是“小王”,然后直诉他的需求。
我觉得莫名其妙,请问是谁,他才简单介绍了自己。可见官架子是拿惯了的。
不光艺术家,所有普通人都值得被平等对待。
这是最起码的礼貌。
对于费用我其实没什么要求,就像之前的书,我也只要了一箱分送给朋友,并没有拿1分钱。
创作者最高兴的就是自己的东西被认可。但如果一开始就感觉受到冒犯,那这个合作是无法进行的。
该领导直言,如果用了我的作品做封面,此书必然获奖。目的性极强,所表达的都围绕获奖为核心。让我更加觉得如果把图片拿出来,仅仅只是一件工具,一个评职称的敲门砖,而不是为美育做贡献。
在两次拒绝后,他的助理又反复联系我。我反复拒绝。原因类似,态度没有改善,对方也并不愿意付出相应的版权费。
本以为此事了结,没想到今年在查资料时发现书本已上架,主体形象换成古画中的,增加了一个角度不对的红唇,留白和背景处理完全照搬我的画,以至于朋友看见都以为我出书出画册了。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即将出版的画册宣传。
事件经过的短信交流等信息有记录,我并不愿意把私人消息轻易公之于众。目前也还在和有经验的朋友商量如何走法律程序,但至少我可以先一吐为快,把想说的说出来。
我自认为是很好脾气的,但触及原则的地方若完全没反应,也是犯错。其实之前关于作品抄xi问题也是屡屡发生,只是没有像这次这么直白。
而且匪夷所思的是明确被拒绝之后依然我行我素的做法。的确有辱斯文。
几年前,当这本书的第一作者首次给我打电话时,开口便是“小王”,然后直诉他的需求。
我觉得莫名其妙,请问是谁,他才简单介绍了自己。可见官架子是拿惯了的。
不光艺术家,所有普通人都值得被平等对待。
这是最起码的礼貌。
对于费用我其实没什么要求,就像之前的书,我也只要了一箱分送给朋友,并没有拿1分钱。
创作者最高兴的就是自己的东西被认可。但如果一开始就感觉受到冒犯,那这个合作是无法进行的。
该领导直言,如果用了我的作品做封面,此书必然获奖。目的性极强,所表达的都围绕获奖为核心。让我更加觉得如果把图片拿出来,仅仅只是一件工具,一个评职称的敲门砖,而不是为美育做贡献。
在两次拒绝后,他的助理又反复联系我。我反复拒绝。原因类似,态度没有改善,对方也并不愿意付出相应的版权费。
本以为此事了结,没想到今年在查资料时发现书本已上架,主体形象换成古画中的,增加了一个角度不对的红唇,留白和背景处理完全照搬我的画,以至于朋友看见都以为我出书出画册了。这也严重影响了我即将出版的画册宣传。
事件经过的短信交流等信息有记录,我并不愿意把私人消息轻易公之于众。目前也还在和有经验的朋友商量如何走法律程序,但至少我可以先一吐为快,把想说的说出来。
我自认为是很好脾气的,但触及原则的地方若完全没反应,也是犯错。其实之前关于作品抄xi问题也是屡屡发生,只是没有像这次这么直白。
而且匪夷所思的是明确被拒绝之后依然我行我素的做法。的确有辱斯文。
支持王导 不要演戏 练几次手 直接导吧 演什么破玩意 感觉电视剧比歌手的歌质量还泛滥,一切都是在讨好观众,服务意识强的都不像个作品,dy宣传就只会放亲嘴照 拍几张亲密照宣传 问就是没东西可宣传了只能靠美色诱惑,根本就谈不上什么艺术,至少歌曲还是很能带给人愉悦的心情,我咋觉得小王不会轻易妥协,只要这个性格特质不改变他应该不会太轻易涉足内娱影视
试着给绝育喵做研究论著目录,虽然还没有想好对象到底是玄宗还是开天时代。我更倾向后者,但如此一来,“盛唐文学”是否需要列入门类,“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光“李杜”专人研究数量就相当庞大,何况前人已有目录,无必要重复劳动;如果是前者,问题是一样,衍生文学作品如《长生殿》是否需要纳入,我相信前人肯定也有戏曲研究论著目录。所以先从范围明确的御注三经着手,看情况调整。PS:我应该不算纯粉,我是半个粉+和小王cp粉。cp粉有的毛病我都有,偏女方+非常毒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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