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拯救嫌疑人电影,准确的来说是昨天晚上了,又是凌晨一点多,看到了两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做了好多好多,之前也看过孙红雷演的“龙背墙后”的那个故事,都是为了孩子做一些比较极端的事情,有了孩子,我们有了软肋,但是我们也有了盔甲。
依稀想起,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每天给妈妈讲世界上最无聊的故事,给妈妈讲好多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妈妈对我要求很严格,期望也很高,我永远忘不了,妈妈一天五次前往学校被我的班主任找,每天早上四点起床为我准备早餐,学会几十种菜给我变着花样做,难过的事,很少和我讲,故作坚强,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除了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感情非常不好,常年吵架,一天动一次嘴,三天动一次手,妈妈经常离家出走,我每天放学回家,都特别害怕家里的大门口会挂上一把冰冷的锁,因为那意味着妈妈已经不在家了,我害怕进入到那个没有妈妈又冷又冰的屋子,那个屋子里好乱,有打斗的痕迹,我害怕妈妈会离开我,在我的童年里,我每天都被这些阴影笼罩着,哪怕上一秒还在班里和同学们谈笑,下一秒想到这些,我的情绪就会陷入到极度低落的状态。童年的回忆,使我常常自卑,敏感,变得极其脆弱,占有欲极强,看不了任何人离开我,行事有事也很极端,我不能暴露出来,我只能不断的装作不在乎,装作坚强,伪造出一种随性的人设,实际上内心的脆弱与敏感,只有我自己知道。
建一个微博小号,用来记录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女朋友总和我说,她恐婚恐育,在我期待我们美好未来的时候,她总是一瓢冷水浇醒我,从来不给我任何的承诺,她从来没想过我们的以后,她想的,也只有,她觉得,我们走不到最后罢了。也许她不是恐婚恐育,也不是不会给予承诺,只不过我不能走进她的心罢了。给我的承诺轻描淡写,反而时而给我打上要离开的预防针,有时候,真的不想听了,问她为什么,她说怕我们万一分手了我走不出来,其实我没有女人,也不是活不了,只不过一切的伤痛都需要时间去治愈吧。以观念不同,未来道路选择为由将我半接受半拒绝于她的世界里。
也许是我想多了,也许是我太过于敏感吧
有时候又突然想到,以前是不是有过一个女孩子,愿意和我结婚生孩子,而我辜负了人家呢,不小心弄丢的人,和一个给予我好多内耗情绪的人.....
有时候又想到,就算女朋友不恐婚恐育,愿意给我承诺,我们就都不会变吗,就算我们走到最后了,那结果就一定好吗,我童年的阴影,会不会在我的孩子身上再次的演绎?我根本不能保证我不会犯父亲一样的错误,甚至说我会比他还过分。还是经历过童年的阴影,我会更加珍惜得到的爱情呢?人也会变。或者说我没变 只是心情变了 我还是我 只是面对现实多了 有些无奈 多了点沉默.
没有人或者说极少的人会一直坚守最初的心吧,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主角,只是观众。
言未出,结局已演千百遍;
身未动,心中已遇万重山;
行未果,假想苦难愁不展;
事已毕,过往仍在脑海悬。
依稀想起,小时候和妈妈在一起,每天给妈妈讲世界上最无聊的故事,给妈妈讲好多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妈妈对我要求很严格,期望也很高,我永远忘不了,妈妈一天五次前往学校被我的班主任找,每天早上四点起床为我准备早餐,学会几十种菜给我变着花样做,难过的事,很少和我讲,故作坚强,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除了我。小时候,爸爸妈妈感情非常不好,常年吵架,一天动一次嘴,三天动一次手,妈妈经常离家出走,我每天放学回家,都特别害怕家里的大门口会挂上一把冰冷的锁,因为那意味着妈妈已经不在家了,我害怕进入到那个没有妈妈又冷又冰的屋子,那个屋子里好乱,有打斗的痕迹,我害怕妈妈会离开我,在我的童年里,我每天都被这些阴影笼罩着,哪怕上一秒还在班里和同学们谈笑,下一秒想到这些,我的情绪就会陷入到极度低落的状态。童年的回忆,使我常常自卑,敏感,变得极其脆弱,占有欲极强,看不了任何人离开我,行事有事也很极端,我不能暴露出来,我只能不断的装作不在乎,装作坚强,伪造出一种随性的人设,实际上内心的脆弱与敏感,只有我自己知道。
建一个微博小号,用来记录自己最真实的样子。
女朋友总和我说,她恐婚恐育,在我期待我们美好未来的时候,她总是一瓢冷水浇醒我,从来不给我任何的承诺,她从来没想过我们的以后,她想的,也只有,她觉得,我们走不到最后罢了。也许她不是恐婚恐育,也不是不会给予承诺,只不过我不能走进她的心罢了。给我的承诺轻描淡写,反而时而给我打上要离开的预防针,有时候,真的不想听了,问她为什么,她说怕我们万一分手了我走不出来,其实我没有女人,也不是活不了,只不过一切的伤痛都需要时间去治愈吧。以观念不同,未来道路选择为由将我半接受半拒绝于她的世界里。
也许是我想多了,也许是我太过于敏感吧
有时候又突然想到,以前是不是有过一个女孩子,愿意和我结婚生孩子,而我辜负了人家呢,不小心弄丢的人,和一个给予我好多内耗情绪的人.....
有时候又想到,就算女朋友不恐婚恐育,愿意给我承诺,我们就都不会变吗,就算我们走到最后了,那结果就一定好吗,我童年的阴影,会不会在我的孩子身上再次的演绎?我根本不能保证我不会犯父亲一样的错误,甚至说我会比他还过分。还是经历过童年的阴影,我会更加珍惜得到的爱情呢?人也会变。或者说我没变 只是心情变了 我还是我 只是面对现实多了 有些无奈 多了点沉默.
没有人或者说极少的人会一直坚守最初的心吧,我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主角,只是观众。
言未出,结局已演千百遍;
身未动,心中已遇万重山;
行未果,假想苦难愁不展;
事已毕,过往仍在脑海悬。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2月23日夜间至12月31日凌晨,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急(门)诊;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纳入《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2月23日夜间至12月31日凌晨,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急(门)诊;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纳入《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
【西安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2月23日夜间至12月31日凌晨,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急(门)诊;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纳入《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与陕西省气象台会商预测:12月23日夜间至12月31日凌晨,关中地区受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空气质量逐步转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或重度以上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同步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急(门)诊;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二)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浇筑、土石方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
(三)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四)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五)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六)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七)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抢修抢险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
(八)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督导纳入《西安市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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