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的Owen小狗日记23.11.07
Owen 来啦~大家晚上好哟!
最近我去了一个商场的市集摆摊活动,没错,是商场里面,导盲犬作为经过训练并领证的工作犬是可以进出商场、饭店、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在路上看到有人拒绝我们(和视障人员进入),你们的发声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哟,那天在商场里面看到的都是关于猫猫狗狗的,看得我好开心哦~我还尝试着和猫咪交流,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害羞]
晚安[月亮]
Owen 来啦~大家晚上好哟!
最近我去了一个商场的市集摆摊活动,没错,是商场里面,导盲犬作为经过训练并领证的工作犬是可以进出商场、饭店、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在路上看到有人拒绝我们(和视障人员进入),你们的发声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哟,那天在商场里面看到的都是关于猫猫狗狗的,看得我好开心哦~我还尝试着和猫咪交流,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听懂[害羞]
晚安[月亮]
【锐评丨禁养犬不禁售、办狗证有代理?#犬只售卖应与禁养对标#】“作为消费者来说,并不熟悉养犬规定,很多时候也是根据需求来让商家推荐犬种,既然商家卖了,大多数消费者就会默认是没问题的。”据上观新闻报道,很多商家对所售犬种是否禁养不以为意,城市禁养烈性犬但未规定禁售成了商家的护身符。面对顾客质疑,甚至有商家理直气壮回怼:“谁说这是禁养犬?你可以冒充别的狗办狗证的呀!”
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被大型烈性犬咬成重伤的惨剧历历在目,大型犬、烈性犬仍在城市中肆无忌惮地公然售卖。商家理直气壮的回复,似乎还隐含着更多信息量:只列入禁养清单而没有列入禁售名录,为犬只管理留下了巨大的漏洞;而轻轻松松就能办下证来,为大型犬、烈性犬合法化打开了后门。于是,很多商家明知所售犬种为城市禁养犬,却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诱导顾客购买;犬只登记可以另辟蹊径,甚至不少宠物门店还有特定门路,冒充、代办等已成犬只行业潜规则。
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只的登记、饲养、年检等做了详细的规定,监管对象里怎么独独落下了犬只售卖方?禁养犬不禁售,危险犬种如何才能在城市居住区内销声匿迹?至于为禁养犬办证甚至不需要遮遮掩掩,只需要另辟蹊径,比如给禁养犬办理工作犬证。所谓工作犬证,是为导盲犬、看护犬、搜救犬等办理的证件,如今却成了禁养犬种的挡箭牌。
管理犬只的牵引绳,不仅握在犬主手中,也握在售卖方与监管者手中。对犬只售卖方的管理不能成为城市养犬管理的真空地带,监管部门急需落实、落细犬只管理细则,规范犬只售卖及登记行为;在上游建立对买卖犬只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在下游确保养犬登记环节“犬证相符”,让违规饲养的禁养犬走不出店门。此外,第三方平台也要加强审核与管理,狗证也好,其他证明也罢,都是国家规范管理的一环,不能任由线上商家非法售卖。
犬种禁养与否,不是儿戏。任由商家钻制度的空子,受伤的只能是不明所以的消费者和无辜的路人。犬只售卖与禁养“对标”,狗证与狗相符,才能让犬只管理形成闭环。(北京晚报)
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被大型烈性犬咬成重伤的惨剧历历在目,大型犬、烈性犬仍在城市中肆无忌惮地公然售卖。商家理直气壮的回复,似乎还隐含着更多信息量:只列入禁养清单而没有列入禁售名录,为犬只管理留下了巨大的漏洞;而轻轻松松就能办下证来,为大型犬、烈性犬合法化打开了后门。于是,很多商家明知所售犬种为城市禁养犬,却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诱导顾客购买;犬只登记可以另辟蹊径,甚至不少宠物门店还有特定门路,冒充、代办等已成犬只行业潜规则。
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对犬只的登记、饲养、年检等做了详细的规定,监管对象里怎么独独落下了犬只售卖方?禁养犬不禁售,危险犬种如何才能在城市居住区内销声匿迹?至于为禁养犬办证甚至不需要遮遮掩掩,只需要另辟蹊径,比如给禁养犬办理工作犬证。所谓工作犬证,是为导盲犬、看护犬、搜救犬等办理的证件,如今却成了禁养犬种的挡箭牌。
管理犬只的牵引绳,不仅握在犬主手中,也握在售卖方与监管者手中。对犬只售卖方的管理不能成为城市养犬管理的真空地带,监管部门急需落实、落细犬只管理细则,规范犬只售卖及登记行为;在上游建立对买卖犬只环节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在下游确保养犬登记环节“犬证相符”,让违规饲养的禁养犬走不出店门。此外,第三方平台也要加强审核与管理,狗证也好,其他证明也罢,都是国家规范管理的一环,不能任由线上商家非法售卖。
犬种禁养与否,不是儿戏。任由商家钻制度的空子,受伤的只能是不明所以的消费者和无辜的路人。犬只售卖与禁养“对标”,狗证与狗相符,才能让犬只管理形成闭环。(北京晚报)
@SFC-爱SHOW 你看下我们大国有没有保护法[求饶]
动物保护法包括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我们大国的动物保护法很全,你觉得是犬只嘛?
看你还是北京的,皇城跟下的,这心这么还向着外媒呢?你是爱国教育缺失呢,还是你父母教育没到位?
你在北京,北京的犬只管理了解嘛?你再仔细看下我们大国法律全嘛?[揣手]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还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如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而对于违反规定在禁遛区遛犬、外出遛狗未束犬链、携犬乘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且未为犬戴嘴套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此外,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此外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也要遵守很多限制性规定。比如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公园、公共绿地等很多公共场所;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还有携犬出户时要立即清除粪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等。
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而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公告》,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灵缇、苏俄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秋田犬、贝林登梗等均属于禁养犬种。但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动物保护法包括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我们大国的动物保护法很全,你觉得是犬只嘛?
看你还是北京的,皇城跟下的,这心这么还向着外媒呢?你是爱国教育缺失呢,还是你父母教育没到位?
你在北京,北京的犬只管理了解嘛?你再仔细看下我们大国法律全嘛?[揣手]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还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如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而对于违反规定在禁遛区遛犬、外出遛狗未束犬链、携犬乘电梯未避开高峰时间且未为犬戴嘴套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此外,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
此外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养犬人也要遵守很多限制性规定。比如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公园、公共绿地等很多公共场所;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还有携犬出户时要立即清除粪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等等。
北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
而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犬类的公告》,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如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灵缇、苏俄牧羊犬、英国斗牛犬、松狮犬、斑点犬、秋田犬、贝林登梗等均属于禁养犬种。但盲人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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