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参加了人生中第一个重要朋友的婚礼✨
从前觉得结婚离我好远,没想到现在这么近
但是也成为了请假回家唯一的理由
从前给我买糖的哥哥现在已经是帅气的新郎啦
这次婚礼也成为了和朋友们相聚的一个点
我真的太爱和朋友们一起吃饭了!我可以吃一顿、两顿、三顿,超多超多顿!!
我记得之前看过一句话就是
“爱就是一起吃好多好多顿饭”
这个话用到友情里也同样适用!
这几天就好像回到了校园时代,仿佛只是放寒暑假大家一起聚会的感觉~
可是又恍如一场梦,睡醒后大家又各自回到自己的领域闪闪发光了
下次~过年见啦[飞机]#生活碎片实录 我废话真的超多##回家##回忆专用小马甲结婚##小酿的人间碎片记录##碎片日常的废话记录#
从前觉得结婚离我好远,没想到现在这么近
但是也成为了请假回家唯一的理由
从前给我买糖的哥哥现在已经是帅气的新郎啦
这次婚礼也成为了和朋友们相聚的一个点
我真的太爱和朋友们一起吃饭了!我可以吃一顿、两顿、三顿,超多超多顿!!
我记得之前看过一句话就是
“爱就是一起吃好多好多顿饭”
这个话用到友情里也同样适用!
这几天就好像回到了校园时代,仿佛只是放寒暑假大家一起聚会的感觉~
可是又恍如一场梦,睡醒后大家又各自回到自己的领域闪闪发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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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坂田海发大厦》(第6篇报道)
——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谜
2023年10月3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具体内容如下:本人是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坑路西7巷5号海发大厦527室业主,自2016年购房至今,未知物业公司名称!现依法咨询海发大厦物业公司名称是什么?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机构名称是什么?是否合法?请提供有效凭证。附上本人海发大厦527室2023年10月缴费通知单,即:《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见图3)《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内容摘要:水费单价8元/吨,电费单价1.5元/度,水加一方损耗8元。(见图7)2023年10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经核实海发大厦属于小产权房,市民可查询购房合同或律所见证书,或拨打南方电网95598进行咨询。根据《民法典》约定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约定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屡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见图2)(旁白:一堆废话![怒骂]仍未找到咨询问题的答案!仍不知道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弱]深圳龙岗坂田街道作为政府部门,不光明正大、直接了当地正面回复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有何难言之瘾?[疑问]不得不质疑以往的各种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涉嫌违规违法犯罪?不然,为何不坦坦荡荡回复清楚?[怒])2023年11月2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再次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第2次)。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10月3日,本人提交过同样问题的咨询,处理结果见附图。一堆的文字回复,答非所问,仍然未知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在耍弄老百姓吗?绕这些弯子想证明什么?证明①:坂田街道严重失职,管辖区域的海发大厦管理处名称不知?胜任不了工作,就滚出政府部门,被动不如主动,不要被老百姓干的滚出!证明②:还是挂羊头卖狗肉,海发大厦的收费机构真正的操手就是坂田街道?不然,为何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不正面回复?一句话就可以回复的问题,搞那么多废话回复!跟老百姓对着干,是想把事情进行发酵不成?顺便请教一下,“狗日的”三个字是不是这样写的?(见图1)2023年11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了解,深圳市政府已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10月1日正式执行。街道工作人员目前正加大宣传这一规定。如和代收人约定的水电费价格未按照标准,10月1日前就按照原价格收取,10月1日后可提出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约定水电费价格。投诉相关情况已向代收人反馈;该问题已记录。因2023年12月1日才正式有处罚制度,待市场监督部门完善相关处罚制度,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见图5)[二哈]……☛图1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图2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回复;☛图3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图4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5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回复;图6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7为海发大厦《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 https://t.cn/RY2yhAK
——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谜
2023年10月3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具体内容如下:本人是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坑路西7巷5号海发大厦527室业主,自2016年购房至今,未知物业公司名称!现依法咨询海发大厦物业公司名称是什么?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机构名称是什么?是否合法?请提供有效凭证。附上本人海发大厦527室2023年10月缴费通知单,即:《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见图3)《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内容摘要:水费单价8元/吨,电费单价1.5元/度,水加一方损耗8元。(见图7)2023年10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经核实海发大厦属于小产权房,市民可查询购房合同或律所见证书,或拨打南方电网95598进行咨询。根据《民法典》约定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约定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屡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见图2)(旁白:一堆废话![怒骂]仍未找到咨询问题的答案!仍不知道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弱]深圳龙岗坂田街道作为政府部门,不光明正大、直接了当地正面回复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有何难言之瘾?[疑问]不得不质疑以往的各种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涉嫌违规违法犯罪?不然,为何不坦坦荡荡回复清楚?[怒])2023年11月2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再次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第2次)。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10月3日,本人提交过同样问题的咨询,处理结果见附图。一堆的文字回复,答非所问,仍然未知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在耍弄老百姓吗?绕这些弯子想证明什么?证明①:坂田街道严重失职,管辖区域的海发大厦管理处名称不知?胜任不了工作,就滚出政府部门,被动不如主动,不要被老百姓干的滚出!证明②:还是挂羊头卖狗肉,海发大厦的收费机构真正的操手就是坂田街道?不然,为何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不正面回复?一句话就可以回复的问题,搞那么多废话回复!跟老百姓对着干,是想把事情进行发酵不成?顺便请教一下,“狗日的”三个字是不是这样写的?(见图1)2023年11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了解,深圳市政府已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10月1日正式执行。街道工作人员目前正加大宣传这一规定。如和代收人约定的水电费价格未按照标准,10月1日前就按照原价格收取,10月1日后可提出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约定水电费价格。投诉相关情况已向代收人反馈;该问题已记录。因2023年12月1日才正式有处罚制度,待市场监督部门完善相关处罚制度,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见图5)[二哈]……☛图1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图2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回复;☛图3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图4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5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回复;图6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7为海发大厦《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 https://t.cn/RY2yhAK
《深圳坂田海发大厦》(第6篇报道)
——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谜
2023年10月3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具体内容如下:本人是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坑路西7巷5号海发大厦527室业主,自2016年购房至今,未知物业公司名称!现依法咨询海发大厦物业公司名称是什么?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机构名称是什么?是否合法?请提供有效凭证。附上本人海发大厦527室2023年10月缴费通知单,即:《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见图3)《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内容摘要:水费单价8元/吨,电费单价1.5元/度,水加一方损耗8元。(见图7)2023年10月7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经核实海发大厦属于小产权房,市民可查询购房合同或律所见证书,或拨打南方电网95598进行咨询。根据《民法典》约定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约定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屡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见图2)(旁白:一堆废话![怒骂]仍未找到咨询问题的答案!仍不知道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弱]深圳龙岗坂田街道作为政府部门,不光明正大、直接了当地正面回复海发大厦管理处的名称,有何难言之瘾?[疑问]不得不质疑以往的各种事件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涉嫌违规违法犯罪?不然,为何不坦坦荡荡回复清楚?[怒])2023年11月2日,本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再次提交咨询: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第2次)。具体内容如下:2023年10月3日,本人提交过同样问题的咨询,处理结果见附图。一堆的文字回复,答非所问,仍然未知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在耍弄老百姓吗?绕这些弯子想证明什么?证明①:坂田街道严重失职,管辖区域的海发大厦管理处名称不知?胜任不了工作,就滚出政府部门,被动不如主动,不要被老百姓干的滚出!证明②:还是挂羊头卖狗肉,海发大厦的收费机构真正的操手就是坂田街道?不然,为何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不正面回复?一句话就可以回复的问题,搞那么多废话回复!跟老百姓对着干,是想把事情进行发酵不成?顺便请教一下,“狗日的”三个字是不是这样写的?(见图1)2023年11月3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办理结果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了解,深圳市政府已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10月1日正式执行。街道工作人员目前正加大宣传这一规定。如和代收人约定的水电费价格未按照标准,10月1日前就按照原价格收取,10月1日后可提出重新签订合同,重新约定水电费价格。投诉相关情况已向代收人反馈;该问题已记录。因2023年12月1日才正式有处罚制度,待市场监督部门完善相关处罚制度,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见图5)[二哈]……☛图1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图2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回复;☛图3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内容;☛图4为附图·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1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5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内容回复;图6为深圳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第2次提交诉求登记成功;图7为海发大厦《房租、水、电费(专用)收据》。 https://t.cn/RY2yhAK
——海发大厦收费机构名称是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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