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社保申缴流程有调整】11月2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服务体验,降低办事成本,保障用人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多部门联合发布的消息,我市自2023年12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目前,山西省社会保险费采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业务流程长,涉及部门多。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相关决定,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
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
●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业年金,以及其他补充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
● 城乡居民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业务仍按照现有流程向人社、医保部门申请办理。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日~25日(节假日不顺延)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补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则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确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按照现行缴费渠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人存在补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欠费、2023年12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应当先向人社、医保部门申报,经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12月1日后,已在人社、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建议缴费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事项。用人单位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银行渠道(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云闪付App、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总体上,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环节减少、渠道增加,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目前,山西省社会保险费采用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应缴费额再推送税务部门征收费款的方式,业务流程长,涉及部门多。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服务水平,根据山西省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相关决定,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以下简称“自行申报”)。
此次实行自行申报主要是针对
● 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职业年金,以及其他补充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保险)。
● 城乡居民继续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行自行申报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等业务仍按照现有流程向人社、医保部门申请办理。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和调整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日~25日(节假日不顺延)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可以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补充),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则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确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按照现行缴费渠道,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人存在补缴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欠费、2023年12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应当先向人社、医保部门申报,经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据了解,12月1日后,已在人社、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业务,建议缴费人优先选择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事项。用人单位可通过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银行渠道(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云闪付App、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总体上,实行自行申报后,申报缴费的便利性不受影响,同时因环节减少、渠道增加,用人单位办理申报缴费业务更加便捷高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13-2022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结构
參保人数。截至2022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6243万人,比上年增加813万人,增长2.3%,
其中,在职职工26604万人,比上年增长1.9:
退休职工9639万人,比上年增长3.4%。
在职退休比为2.76,较上年下降0.04。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的参保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4400万人、6572万人、5272万人,
比上年增加356万人、37万人、420万人,占职工参保总人数的67.3%、18.1%和14.6%。
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33591万人、2652万人,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总人数的92.7%和7.3%
參保人数。截至2022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6243万人,比上年增加813万人,增长2.3%,
其中,在职职工26604万人,比上年增长1.9:
退休职工9639万人,比上年增长3.4%。
在职退休比为2.76,较上年下降0.04。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的参保人数(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4400万人、6572万人、5272万人,
比上年增加356万人、37万人、420万人,占职工参保总人数的67.3%、18.1%和14.6%。
职工医保统账结合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分别为33591万人、2652万人,分别占职工医保参保总人数的92.7%和7.3%
#西山时讯# 【永昌街道永宁里社区家门口“零工市场”让就业服务更接“地气”】#小西带你走社区# 强化就业优先的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推动实现充分就业,为民办实事,11月23日,永宁里社区金色怡园举办“职”面未来,“就”在西山-永宁里社区零工市场家门口就业招聘活动。
活动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主办,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宁里社区、西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主要服务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以及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有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等多种形式,详细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服务。各企业在活动现场与求职者面对面交流,前来咨询的求职者络绎不绝。本次共11家企业携带130余个岗位参加,岗位涵盖了保险、快递、物业等类型,招聘会现场还为前来求职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40余个零工岗位信息。据统计,此次招聘活动共吸引社区附近100余名居民参加,活动现场收到简历51份,8人与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此次招聘会的成功举办,为永宁里社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求职平台,也为企业和居民之间建立了更加广泛的交流渠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活动,搭平台、畅渠道、优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服务维度,为辖区居民聚集更多优质企业和更好地就业服务。
活动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主办,西山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宁里社区、西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办。主要服务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以及失业登记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有招聘需求的各类企业及社会组织。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等多种形式,详细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多元化的就业服务。各企业在活动现场与求职者面对面交流,前来咨询的求职者络绎不绝。本次共11家企业携带130余个岗位参加,岗位涵盖了保险、快递、物业等类型,招聘会现场还为前来求职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40余个零工岗位信息。据统计,此次招聘活动共吸引社区附近100余名居民参加,活动现场收到简历51份,8人与企业初步达成就业意向。
此次招聘会的成功举办,为永宁里社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求职平台,也为企业和居民之间建立了更加广泛的交流渠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活动,搭平台、畅渠道、优服务,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服务维度,为辖区居民聚集更多优质企业和更好地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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