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呼吸道疾病高发 医生建议科学防治】
随着冬季来临,一些人感染上了支原体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其中不少是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医生提醒,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做好科学防治是关键。
11月22日,小编在区人民医院看到,医院呼吸科门诊外挤满了患者,其中以儿童居多,但也有不少成年人“中招”,特别是老年人。据医生介绍,今年呼吸道疾病的感染高峰比往年有所提前。随着天气渐凉,呼吸道疾病感染风险也有所增加,而引起呼吸道疾病的病原体包括病毒、细菌和一些非典型病原体等。患者如果出现发热、咳嗽、胸痛、头痛等症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就医。
区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成思介绍,发热、咳嗽是呼吸道疾病的常见症状。自10月以来,我院呼吸科门诊就诊量持续高位,其中支原体肺炎患者居多,其他病原体感染病例也有所增加,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等感染病例也有发现。
面对呼吸道疾病高发,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更应当做好预防措施。对于学龄儿童来说,如果感染了呼吸道疾病,应该避免带病上学,并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此外,平时增强体质也非常重要。老年人除了要做好日常防护外,出门锻炼时更要注意保暖,早晚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增添衣物、戴帽子,注意不要着凉。
区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成思提醒,应对呼吸道感染,最主要的是以对症治疗为主,而细菌或支原体感染需要用到抗菌药物,应遵医嘱用药,切忌盲目用药。平时生活中要勤洗手,房间多通风,少去人员密集、封闭的场所,必须要去时可以戴口罩。
随着冬季来临,一些人感染上了支原体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其中不少是青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医生提醒,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高发季节,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做好科学防治是关键。
11月22日,小编在区人民医院看到,医院呼吸科门诊外挤满了患者,其中以儿童居多,但也有不少成年人“中招”,特别是老年人。据医生介绍,今年呼吸道疾病的感染高峰比往年有所提前。随着天气渐凉,呼吸道疾病感染风险也有所增加,而引起呼吸道疾病的病原体包括病毒、细菌和一些非典型病原体等。患者如果出现发热、咳嗽、胸痛、头痛等症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就医。
区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成思介绍,发热、咳嗽是呼吸道疾病的常见症状。自10月以来,我院呼吸科门诊就诊量持续高位,其中支原体肺炎患者居多,其他病原体感染病例也有所增加,如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等感染病例也有发现。
面对呼吸道疾病高发,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更应当做好预防措施。对于学龄儿童来说,如果感染了呼吸道疾病,应该避免带病上学,并注意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此外,平时增强体质也非常重要。老年人除了要做好日常防护外,出门锻炼时更要注意保暖,早晚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增添衣物、戴帽子,注意不要着凉。
区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成思提醒,应对呼吸道感染,最主要的是以对症治疗为主,而细菌或支原体感染需要用到抗菌药物,应遵医嘱用药,切忌盲目用药。平时生活中要勤洗手,房间多通风,少去人员密集、封闭的场所,必须要去时可以戴口罩。
#女生未考上985被父亲家暴剪头发#【16岁女生未考上985大学遭父亲家暴,“不让吃饱饭冬天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看待女生未考上985被父亲家暴#据九派新闻 11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学,遭到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父母行为侵害合法权益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精神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包括奶奶),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父母行为侵害合法权益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精神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包括奶奶),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女生未考上985被父亲家暴剪头发#【16岁女生未考上985大学遭父亲家暴,“不让吃饱饭冬天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看待女生未考上985被父亲家暴#据九派新闻 11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提到,16岁女生因未考上985大学,遭到父亲家暴,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父母行为侵害合法权益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精神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包括奶奶),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父母行为侵害合法权益的,未成年子女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受教育权 精神暴力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吴某某(女)16岁,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开学后,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2022年下半年,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不让其吃饱饭,冬天让其洗冷水澡,不能与外界交流(包括奶奶),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不协助高考报名。因反复沟通无果,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妇联联合人民法院、公安、社区、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裁判理由及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虐待申请人;三、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
典型意义
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本案中,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但其采取的冻饿、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名为“爱”实为“害”,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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