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的好物分享# 现在真的鼓励大家消费只买刚需的,尤其是在洗面奶这个单品上,国货的品质和技术完全可以媲美很多国外品牌,且洗面奶基本做好温和有效清洁就足够了。作为一个敏感肌,我对洗面奶的要求非常简单:成分温和,清洁力适中,洗完之后不紧绷、不假滑,别整些花里胡哨的豪华配方表,或者吹嘘有多牛的k老作用..最近在用的prozent氨基酸洗面奶就可以完美满足我的需求。不给大家整虚的,这款产品只有10种成分,而且最主要的配方全写在产品上了。美修上成分安全系数评分4.9,不管你是敏皮还是痘肌,都可以放心冲~[14%椰油酰甘氨酸钠]在保证清洁力的同时温和地对待我们的皮肤,[1%柠檬酸] 可以很好的调节水油平衡,[30%甘油]做好后续保湿滋润的工作,确保洗后不紧绷不假滑,在做到温和有效清洁的同时,洗感非常舒服。实际使用过程中,质地很轻薄好推开,用手轻轻一搓就能搓出很细密柔软的泡沫,我非常建议大家搭配起泡网一起使用,会得到一捧绵绵奶盖,很容易清洗,它有种淡淡的椰子香,一点也不刺鼻,这是它原料本身的味道,因为它是无香精无酒精添加的。很久没有看到一款洗面奶可以本本分分的做好清洁工作,用最精简的成分解决用户最大的痛点了。不管你是精简护肤还是追求功效,在洁面这一步上选它大概率不会出任何问题,而且它的价格真的美丽到流泪..咱们就是说把在这里省下的钱拿去冲贵价的精华面霜难道不香吗?放在评论区,宝子们冲冲冲。#洗面奶推荐##好物分享##护肤分享#
“我多花200万买的花园,跟样板房天差地别,这不坑人吗?”陆女士看中一个带花园的下叠排别墅,花710万买了下来,因为多个花园,所以比中叠和上叠贵了200万。可现在花园大幅缩水,而开发商解释说:沙盘和样板房只是个参考,花园也不是你的!
陆女士赚钱以后,就想着提高生活品质。看了很多的房子,一直不满意。直到看到这套带花园的下叠,她才确定是自己想要的房子。想着以后可以在院子里种花养草,喝茶聊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陆女士就决定买这套房子。
不过,因为是期房,她也是很谨慎地看过几次沙盘,还让销售带她去看了样板房,然后也问过销售交付的花园大小是不是会跟现在这个样板房差不多大?销售回复说,样板房的稍微大一点,但你看中的那套,院子至少有90个平方,给你一家用的。
得到确切的回复,陆女士就为心动买单,多花了200万买了一个花园,可是前几天,她去工地看进展的时候,傻眼了。样板房的花园宽度是5米,自己心里的预期再差也是3米,可现在自己拿尺子量了后,只有1.5米,整整缩水了3倍以上,这还能叫梦想中的花园吗?这不是坑人吗?
于是,陆女士气呼呼地找销售,质问对方花园怎么跟说的不一样啊?可销售一句自己已经离职了,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可把陆女士气惨了,于是她就去找开发商,问项目的负责人怎么回事?怎么跟买房的时候看的沙盘和销售说得完全不一样?
负责人说,你买房的时候,没有看合同吗?我们的购房须知上,清楚地注明:如果销售跟你的说辞,与合同上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而且合同里面根本没有把花园的大小写进去,而当初给陆女士看的沙盘,那只是个参考的模型而已!销售说的话,更不能当做依据!
陆女士听到这解释,内心非常无语。自己买房的时候,对方提供了一堆文件,自己怎么可能一页页看过来?而且当时销售一直说房子抢手,自己都是直接付款签字的,现在却跟自己来着一出,这不是恶心人吗?自己来买期房,不看沙盘,不看样板房,不听销售的介绍,来看什么?看合同吗?
陆女士不服气,就找来了媒体,希望能帮忙解决她的问题。
可接下来,负责人的说法让陆女士更加傻眼了!负责人说,你闹啥呢?你那个根本就不是你家的私人花园,那是小区公共绿化的面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而且,每套下叠前面的“花园”的大小,都是不一样。
陆女士这下情绪更激动了,她说,我买房子的时候,你们销售明确和我说过,这花园的使用权是我的,不然我为什么多花200万呢?你现在告诉我,这花园的使用权不是我的,也没有写在合同里,你凭什么让多花200万?
负责人解释说,销售虽然经过培训,但每个销售为了更容易卖掉房子,多多少少有点夸大其词,现在出现问题,我们也不会逃避,想办法给你解决。尽量把你家楼下的空间给做大一点,让你视野上感觉会好看点。当然,这需要再研究下怎么处理....
到现在为止,陆女士还没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但这样的事情却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注意。对期房的管理是不是太松了呢?顾客去买房子,潜意识地都会以为自己买的房子就是自己看到的沙盘和样板房那样,但实际交付都大打折扣!问为什么?一句以合同为准就把人打发,这坑了多少人呢?
我认为,销售是替开发商卖房子的,出了事情责任就在开发商身上!当然,不看合同陆女士自身是有错,但真的不希望开发商拿不看合同来说事情,如果你们做的诚信,让样板房和沙盘跟交付的房子是一致的,又何须让客户仔细看合同呢?合同到底是保护你们,还是保护客户呢?
再次提醒大家,所谓的花园确实是不合法的,送规划局的图纸中根本没有花园,因为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不可能私用。那么就存在一个验收后改造的问题。假如购房合同中给你承诺了私人花园,那还好。否则等着开发商给你上套吧。而且,现在购房合同都是开发商聘请了专业的法务、客关、销售的精英所写,普通购房者几乎找不出啥问题。说白了,这些精英写出的合同就是甩锅合同……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公益救援在行动#
陆女士赚钱以后,就想着提高生活品质。看了很多的房子,一直不满意。直到看到这套带花园的下叠,她才确定是自己想要的房子。想着以后可以在院子里种花养草,喝茶聊天,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陆女士就决定买这套房子。
不过,因为是期房,她也是很谨慎地看过几次沙盘,还让销售带她去看了样板房,然后也问过销售交付的花园大小是不是会跟现在这个样板房差不多大?销售回复说,样板房的稍微大一点,但你看中的那套,院子至少有90个平方,给你一家用的。
得到确切的回复,陆女士就为心动买单,多花了200万买了一个花园,可是前几天,她去工地看进展的时候,傻眼了。样板房的花园宽度是5米,自己心里的预期再差也是3米,可现在自己拿尺子量了后,只有1.5米,整整缩水了3倍以上,这还能叫梦想中的花园吗?这不是坑人吗?
于是,陆女士气呼呼地找销售,质问对方花园怎么跟说的不一样啊?可销售一句自己已经离职了,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可把陆女士气惨了,于是她就去找开发商,问项目的负责人怎么回事?怎么跟买房的时候看的沙盘和销售说得完全不一样?
负责人说,你买房的时候,没有看合同吗?我们的购房须知上,清楚地注明:如果销售跟你的说辞,与合同上的描述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而且合同里面根本没有把花园的大小写进去,而当初给陆女士看的沙盘,那只是个参考的模型而已!销售说的话,更不能当做依据!
陆女士听到这解释,内心非常无语。自己买房的时候,对方提供了一堆文件,自己怎么可能一页页看过来?而且当时销售一直说房子抢手,自己都是直接付款签字的,现在却跟自己来着一出,这不是恶心人吗?自己来买期房,不看沙盘,不看样板房,不听销售的介绍,来看什么?看合同吗?
陆女士不服气,就找来了媒体,希望能帮忙解决她的问题。
可接下来,负责人的说法让陆女士更加傻眼了!负责人说,你闹啥呢?你那个根本就不是你家的私人花园,那是小区公共绿化的面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而且,每套下叠前面的“花园”的大小,都是不一样。
陆女士这下情绪更激动了,她说,我买房子的时候,你们销售明确和我说过,这花园的使用权是我的,不然我为什么多花200万呢?你现在告诉我,这花园的使用权不是我的,也没有写在合同里,你凭什么让多花200万?
负责人解释说,销售虽然经过培训,但每个销售为了更容易卖掉房子,多多少少有点夸大其词,现在出现问题,我们也不会逃避,想办法给你解决。尽量把你家楼下的空间给做大一点,让你视野上感觉会好看点。当然,这需要再研究下怎么处理....
到现在为止,陆女士还没得到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但这样的事情却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注意。对期房的管理是不是太松了呢?顾客去买房子,潜意识地都会以为自己买的房子就是自己看到的沙盘和样板房那样,但实际交付都大打折扣!问为什么?一句以合同为准就把人打发,这坑了多少人呢?
我认为,销售是替开发商卖房子的,出了事情责任就在开发商身上!当然,不看合同陆女士自身是有错,但真的不希望开发商拿不看合同来说事情,如果你们做的诚信,让样板房和沙盘跟交付的房子是一致的,又何须让客户仔细看合同呢?合同到底是保护你们,还是保护客户呢?
再次提醒大家,所谓的花园确实是不合法的,送规划局的图纸中根本没有花园,因为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不可能私用。那么就存在一个验收后改造的问题。假如购房合同中给你承诺了私人花园,那还好。否则等着开发商给你上套吧。而且,现在购房合同都是开发商聘请了专业的法务、客关、销售的精英所写,普通购房者几乎找不出啥问题。说白了,这些精英写出的合同就是甩锅合同……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下你的观点。#公益救援在行动#
防不胜防!浙江杭州,小李看到理发店门口贴着洗剪吹只要29.9元,于是就进去理了个发。可是刚剪完,店家就坐地起价,说要58元!小李问对方凭什么?门口不是写着29.9元吗?店家告诉小李,去门口再仔细看看!小李再次去门口一看,气得吐 血!
小李那天晚上想理发,在街上看到一家理发店门口的玻璃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清楚地打印着洗剪吹29.9元!小李觉得明码标价的没问题,于是就进去理发了!
可是刚理好发,店家就问小李要不要充值办会员?充3000元送300元!
小李早有防备,就说自己不需要,想要买单走人。可店家说,你如果不充值办会员的话,那理发就是58元一次!
小李一听,有点傻眼,反问店家你们门口不是写着洗剪吹29.9元,怎么就涨价了!
店长说,我们店里都是明码标价的,你看店内的价目表,都是写着洗剪吹是58元一次!而门口的那张纸,是你自己没看仔细啊,后面还有会员2个字你没看见吗?
小李不信,跑到店门口再去看那张纸,顿时无语了!他当时进去的时候,在远处只看到了洗剪吹29.9元,于是没多想就进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在打印字的后面,还有用手写的2个小字,(会员)!
小李认为这就是坑人的,打印的字和手写的字,大小比例是5:1,人站在远处,只能看到打印的字,看不见手写的字!而且晚上视线更加不好!
小李不禁吐槽:为什么会员两个字就不能写得跟打印的字一样大呢?这不就是故意误导人吗?
但店家认为,他们已经明码标价,又不是强制性消费,是小李自己眼瞎没看仔细!
后来小李没办法,只能给了58元走人。但他越想越不服气,虽然只有几十块钱,但是被人这样戏耍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就找来了记者帮忙!
记者做了一个试验,让路上的人都去看了一下门口的纸条,结果大家都忽略了“会员”两个字!可见店家用这种套路,明显就是想多坑钱!
而且,这家店里还有充值活动,充值300送30,充值3000送300。但是该店的营业执照还没有满半年,按照有关规定,注册营业执照未满半年的经营者,是不能搞充值卡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店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首先,店家说自己是明码标价,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明码标价的前提,是让顾客能够直观、清晰地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价钱,而不是遮遮掩掩,写了放在角落或者故意写很小不起眼!那写了也等于没写一样!
所以,根据《广 告法》第4条的规定,宣 传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所以店家已经违法!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39条的规定,广 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 告的或者令人误解广 告,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所以,小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因为该店行为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小李有权要求对方按照3倍赔偿!如果赔偿的3倍不足500元的,按照至少500元赔偿!
对此,有网友说,去一家蛋糕店买蛋糕,远远看到一张牌子写着半价,结果去付款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买第 二件才是半价,半价用的是大字,第 二件用的是小字体,店家都喜欢这样坑人的吗?
也有网友说,遇到一个加油站也是这么垃圾,加好油去结账说要办卡才有优惠。那就办吧!办好卡却又说要下次加油才能享受优惠,这次按原 价。气得马上把卡的钱清空,把卡丢回去!
还有网友说, 我有一次去剪发,进门我就问:剪个头发多少钱?他说:28!等剪完结账的时候说68,我说你们剪头不是28吗?他说:是28,给你剪头的是我们总监,总监剪头就是68!
小李遇到的事情,是我们生活中常遇到的!虽然钱不多,但如果不较真的话,还是会有下一个受害者,为了拥有公平的交易环境,我们一定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让这些无 良的商家少一点!
小李那天晚上想理发,在街上看到一家理发店门口的玻璃上贴着一张纸,上面清楚地打印着洗剪吹29.9元!小李觉得明码标价的没问题,于是就进去理发了!
可是刚理好发,店家就问小李要不要充值办会员?充3000元送300元!
小李早有防备,就说自己不需要,想要买单走人。可店家说,你如果不充值办会员的话,那理发就是58元一次!
小李一听,有点傻眼,反问店家你们门口不是写着洗剪吹29.9元,怎么就涨价了!
店长说,我们店里都是明码标价的,你看店内的价目表,都是写着洗剪吹是58元一次!而门口的那张纸,是你自己没看仔细啊,后面还有会员2个字你没看见吗?
小李不信,跑到店门口再去看那张纸,顿时无语了!他当时进去的时候,在远处只看到了洗剪吹29.9元,于是没多想就进去了!可是谁能想到在打印字的后面,还有用手写的2个小字,(会员)!
小李认为这就是坑人的,打印的字和手写的字,大小比例是5:1,人站在远处,只能看到打印的字,看不见手写的字!而且晚上视线更加不好!
小李不禁吐槽:为什么会员两个字就不能写得跟打印的字一样大呢?这不就是故意误导人吗?
但店家认为,他们已经明码标价,又不是强制性消费,是小李自己眼瞎没看仔细!
后来小李没办法,只能给了58元走人。但他越想越不服气,虽然只有几十块钱,但是被人这样戏耍感觉很不舒服,于是就找来了记者帮忙!
记者做了一个试验,让路上的人都去看了一下门口的纸条,结果大家都忽略了“会员”两个字!可见店家用这种套路,明显就是想多坑钱!
而且,这家店里还有充值活动,充值300送30,充值3000送300。但是该店的营业执照还没有满半年,按照有关规定,注册营业执照未满半年的经营者,是不能搞充值卡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店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首先,店家说自己是明码标价,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明码标价的前提,是让顾客能够直观、清晰地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价钱,而不是遮遮掩掩,写了放在角落或者故意写很小不起眼!那写了也等于没写一样!
所以,根据《广 告法》第4条的规定,宣 传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所以店家已经违法!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39条的规定,广 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 告的或者令人误解广 告,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所以,小李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因为该店行为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小李有权要求对方按照3倍赔偿!如果赔偿的3倍不足500元的,按照至少500元赔偿!
对此,有网友说,去一家蛋糕店买蛋糕,远远看到一张牌子写着半价,结果去付款的时候却被告知要买第 二件才是半价,半价用的是大字,第 二件用的是小字体,店家都喜欢这样坑人的吗?
也有网友说,遇到一个加油站也是这么垃圾,加好油去结账说要办卡才有优惠。那就办吧!办好卡却又说要下次加油才能享受优惠,这次按原 价。气得马上把卡的钱清空,把卡丢回去!
还有网友说, 我有一次去剪发,进门我就问:剪个头发多少钱?他说:28!等剪完结账的时候说68,我说你们剪头不是28吗?他说:是28,给你剪头的是我们总监,总监剪头就是68!
小李遇到的事情,是我们生活中常遇到的!虽然钱不多,但如果不较真的话,还是会有下一个受害者,为了拥有公平的交易环境,我们一定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让这些无 良的商家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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