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撕咬女童狗主人会被判刑吗# 10月16日,四川崇州一小区有大狗扑倒并撕咬2岁女孩,女孩受伤严重,引发关注。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栋居民楼下方的草地上,一只大型黑色犬看到幼童后,开始疯狂攻击撕咬,孩子随后倒地,黑色犬只继续攻击撕扯孩子。孩子母亲用身体保护着孩子。另一只白犬不停在周边转圈,期间有人拿着拖把试图驱赶犬只。
成都崇州市公安局对此发布警情通报。
目前警方已经对涉事犬只进行了控制,并展开调查。同时,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注意养犬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对于受伤的幼童,警方已经协调医院进行救治,并积极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心理疏导。
警方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同时也会加强养犬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的养犬意识。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于该事件,小编感到非常的痛心!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小编同时也呼吁广大爱狗人士,文明养狗,出门一定要拴狗绳,在公共场合要看好自己的宠物狗,不要让它们随意狂奔或攻击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据网传视频显示,在一栋居民楼下方的草地上,一只大型黑色犬看到幼童后,开始疯狂攻击撕咬,孩子随后倒地,黑色犬只继续攻击撕扯孩子。孩子母亲用身体保护着孩子。另一只白犬不停在周边转圈,期间有人拿着拖把试图驱赶犬只。
成都崇州市公安局对此发布警情通报。
目前警方已经对涉事犬只进行了控制,并展开调查。同时,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注意养犬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
对于受伤的幼童,警方已经协调医院进行救治,并积极联系相关机构进行心理疏导。
警方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人员进行依法处理,同时也会加强养犬安全宣传,提高市民的养犬意识。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于该事件,小编感到非常的痛心!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小编同时也呼吁广大爱狗人士,文明养狗,出门一定要拴狗绳,在公共场合要看好自己的宠物狗,不要让它们随意狂奔或攻击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预防引领,守护成长——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幼儿园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工作
10月10日,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幼儿园饲养动物情况到瀛海镇第五幼儿园、大兴区第十一幼儿园海珀分园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工作。
结合园内养殖情况,工作人员对饲养责任人提出疫病防控指导意见,一是构建免疫屏障,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二是严格消毒,做好病媒生物的消杀工作。三是科学饲养,定期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健康评估。四是加强科普,引导学生树立远距离观察动物、不打扰、不伤害的疫病防控意识。
现场向管理者发放《人畜共患传染病风险防范知识手册》、《“画”说动物防疫法》等宣传册,科普“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防控理念。
下一步,为确保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今后将开展以“人病兽防,健康校园行”为主题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工作,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10月10日,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幼儿园饲养动物情况到瀛海镇第五幼儿园、大兴区第十一幼儿园海珀分园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工作。
结合园内养殖情况,工作人员对饲养责任人提出疫病防控指导意见,一是构建免疫屏障,做好强制免疫工作。二是严格消毒,做好病媒生物的消杀工作。三是科学饲养,定期对饲养的动物进行健康评估。四是加强科普,引导学生树立远距离观察动物、不打扰、不伤害的疫病防控意识。
现场向管理者发放《人畜共患传染病风险防范知识手册》、《“画”说动物防疫法》等宣传册,科普“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防控理念。
下一步,为确保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今后将开展以“人病兽防,健康校园行”为主题人畜共患病防控指导工作,共同守护学生健康成长!
【市农业执法总队开展畜禽屠宰执法工作督导】
为贯彻落实我市畜禽屠宰执法有关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入夏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畜牧兽医执法支队组织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8个涉农区畜禽屠宰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
一是加强信息监管。充分利用“放心猪肉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可追溯系统”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强化从畜禽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信息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涉农区推送。
二是加强现场检查。通过座谈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强化对屠宰厂的督导抽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屠宰厂的待宰圈、急宰间、屠宰车间、检验室、无害化处理间等区域,严格查看防疫条件、委托屠宰协议、进厂查验登记、待宰管理、检疫申报、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记录等方面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向涉农区反馈,并督促涉农区责令企业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屠宰厂负责人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告知书等资料,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企业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9月底,总队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开展执法督导37次,抽查屠宰厂45家次,发放宣传材料45份,向涉农区推送违法违规线索24条,指导涉农区立案调查8起。
为贯彻落实我市畜禽屠宰执法有关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入夏以来,市农业执法总队畜牧兽医执法支队组织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对8个涉农区畜禽屠宰执法工作进行了督导。
一是加强信息监管。充分利用“放心猪肉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可追溯系统”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强化从畜禽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信息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向涉农区推送。
二是加强现场检查。通过座谈询问、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强化对屠宰厂的督导抽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屠宰厂的待宰圈、急宰间、屠宰车间、检验室、无害化处理间等区域,严格查看防疫条件、委托屠宰协议、进厂查验登记、待宰管理、检疫申报、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瘦肉精检测、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记录等方面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向涉农区反馈,并督促涉农区责令企业整改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屠宰厂负责人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告知书等资料,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企业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9月底,总队畜牧兽医执法支队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开展执法督导37次,抽查屠宰厂45家次,发放宣传材料45份,向涉农区推送违法违规线索24条,指导涉农区立案调查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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