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 | 常态化限行!周五(11月3日)机动车尾号限行的提醒
后台经常有很多警粉留言询问限行,妹子将问题最高的两个疑问,做出解答哈~
此限行是常态化限行哦!!!
限行区域以及时间,通告里有很详细的写哟~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应也在限行车辆范围内!巴特,根据目前城区车流量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摩托车暂时不限行。
周五
11月3日
渭南市限行区域内
限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0:00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4月18日(周一)起,工作日7:00-20:0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临渭区为渭清路以东,沋河东路以西,汉马街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高新区为崇业二路以东,渭清路以西,西潼路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除明确注明之外,以上路段均包含在禁限行区域内;渭清路与310国道重叠路段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机动车的几类情形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通勤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黄牌工程运输车按照原限行规定执行,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收起
后台经常有很多警粉留言询问限行,妹子将问题最高的两个疑问,做出解答哈~
此限行是常态化限行哦!!!
限行区域以及时间,通告里有很详细的写哟~
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应也在限行车辆范围内!巴特,根据目前城区车流量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后,摩托车暂时不限行。
周五
11月3日
渭南市限行区域内
限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
限行时间:工作日7:00—20:00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主城区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4月18日(周一)起,工作日7:00-20:0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临渭区为渭清路以东,沋河东路以西,汉马街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高新区为崇业二路以东,渭清路以西,西潼路以北,310国道(不含)以南。
除明确注明之外,以上路段均包含在禁限行区域内;渭清路与310国道重叠路段不限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影响机动车的几类情形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通勤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黄牌工程运输车按照原限行规定执行,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渭南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交通运输局收起
【注意!这些车辆禁止驶入汉台中心城区】关于禁止“三无”车辆、高排放车辆驶入汉台区中心城区的通告 为持续净化汉台区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汉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现将汉台区中心城区禁止无牌、无证、无保险、高排放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类型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高排放机动车。
二、禁行路段
汉台区滨江路--东一环路--北一环--青龙路--前进西路--沙沿路--虎桥西路--西二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上述道路)。
三、 禁行规定
(一)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未悬挂有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号牌的车辆以及高排放机动车禁止在任何禁行路段上行驶。
(二)已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登记,悬挂有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车辆号牌的,且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证驾驶、无保险、违法停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装载规定、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查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交通安全,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2023年11月1日#汉中:城事#
一、禁行车辆类型
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高排放机动车。
二、禁行路段
汉台区滨江路--东一环路--北一环--青龙路--前进西路--沙沿路--虎桥西路--西二环合围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上述道路)。
三、 禁行规定
(一)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未悬挂有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号牌的车辆以及高排放机动车禁止在任何禁行路段上行驶。
(二)已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登记,悬挂有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车辆号牌的,且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证驾驶、无保险、违法停车、逆行、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装载规定、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严查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视交通安全,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
2023年11月1日#汉中:城事#
【关于药品安全 #陕西省药监局公布12起典型案例#】11月1日,陕西省药监局公布了第二批药品安全巩固提升典型案例。
案件一:陕西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案
陕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中药饮片“当归”“盐杜仲”在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中性状项均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
经查,该公司购进并销售不合格批次中药饮片“当归”“盐杜仲”,履行了法定义务,案发后,主动发出召回通知,有效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8664.2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略阳县某保健品经营部(余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
2022年11月9日,根据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转交的举报线索,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对略阳县某保健品经营部(经营者:余某某)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查获的“德国小钢炮”“金伟哥”产品送检,检出西地那非不符合规定。该产品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无药品标准、质量标准,但检出西地那非化学成分。2023年1月17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西安2054套公租房清退房源将再次分配##海归博士985硕士求职因本科双非被刷# 详情戳→https://t.cn/A6WSNs2U
案件一:陕西某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劣药案
陕西某药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中药饮片“当归”“盐杜仲”在2022年省级药品监督抽检中性状项均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规定。
经查,该公司购进并销售不合格批次中药饮片“当归”“盐杜仲”,履行了法定义务,案发后,主动发出召回通知,有效防止危害后果发生,符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8664.2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略阳县某保健品经营部(余某某)涉嫌妨害药品管理案
2022年11月9日,根据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转交的举报线索,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对略阳县某保健品经营部(经营者:余某某)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查获的“德国小钢炮”“金伟哥”产品送检,检出西地那非不符合规定。该产品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无药品标准、质量标准,但检出西地那非化学成分。2023年1月17日,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西安2054套公租房清退房源将再次分配##海归博士985硕士求职因本科双非被刷# 详情戳→https://t.cn/A6WSNs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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