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到个像我的怨气从头顶喷薄而出的幽怨破玩意
2.学阿三吃手抓意面
3.下班路上看到修勾和她好朋友 想好朋友了
4.和我妹打完电话,才猛然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侵蚀到年轻一代的思想中,不带思辨去非黑即白论断两个人的功过,“死人有时比活人好用”确实引起很多小朋友彰显政治意识的讨论或是“嘚瑟”,路漫漫其修远兮吧,多将立足点放在“如何将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而不是自毁根基
2.学阿三吃手抓意面
3.下班路上看到修勾和她好朋友 想好朋友了
4.和我妹打完电话,才猛然意识到,有些东西已经侵蚀到年轻一代的思想中,不带思辨去非黑即白论断两个人的功过,“死人有时比活人好用”确实引起很多小朋友彰显政治意识的讨论或是“嘚瑟”,路漫漫其修远兮吧,多将立足点放在“如何将我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而不是自毁根基
五戒之不杀生(不杀害有生命的动物)
杀戒以杀人为重,杀旁生异类为轻。也就是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众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恶为何事,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并能弘道,因此,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
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罪:
一、是人——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旁生。
二、人想——蓄意杀人,而非想杀异类旁生。
三、杀心——有心杀人,而非无意误杀或过失杀人。
四、兴方便——运用杀人的方法。
五、前人断命——被杀的人,断定已死。
杀生的动机,不外四种,犯罪亦有差别:
一、为杀人而作方便者(如设陷阱、置毒药、放火、放水等等),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变化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中可悔罪。
二、为杀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与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三、为杀畜生而作方便者,人死、非人死、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四、作不定方便——准备遇到什么就杀什么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以上所举四种杀生动机,皆以动机的对象边得罪,不以被杀的对象边得罪。比如杀人而误杀非人是中罪,误杀畜生,也是中罪,是从杀人的方便而得。无心杀非人与畜生,虽误杀,亦不得罪。如果作杀人方便,未达杀人目的,也未误杀非人与畜生,亦得中可悔罪。以此类推,作杀非人方便,作杀畜生方便,均犯下可悔罪。
佛戒杀生,故亦戒堕胎。若为杀胎儿堕胎,胎死犯不可悔罪,胎不死母死,犯中可悔罪(也从胎儿边作杀方便而得罪),俱死不可悔,俱不死中可悔。若为杀母而堕胎者,得罪与此相反。
因为杀人人死,犯不可悔罪,杀非人非人死,犯中可悔罪,杀畜生畜生死,犯下可悔罪,故照藕益大师说:杀人作人想,不可悔,杀人作人疑,亦不可悔,杀人作非人想,中可悔,杀非人作人想,中可悔,杀非人作人疑,中可悔,杀非人做非人想,中可悔。(卍续藏一○六·三七○b)
杀人而杀父母、杀阿罗汉,便犯逆罪,应堕无间地狱,乃是杀戒中的极重罪,唯其亦有分别:杀父母而作父母想,犯逆罪,杀父母而作父母疑,亦犯逆罪,杀父母而作非父母想(如人自幼离开亲生父母,且已不识亲生父母是何人者),不犯逆罪,但犯不可悔罪。如杀非父母而作父母想(比如从小为他人带作养子或养女,而自不知究底者),或作父母疑,皆不犯逆罪,但犯杀人不可悔罪。杀阿罗汉,亦可比照杀父母而知。唯亦有说,虽不作阿罗汉想,杀亦犯逆。
如果杀人者于杀人之后,自己先死,被杀者后死,犯可悔罪,而非不可悔罪。因为人死戒体亦舍——五戒是尽形寿受持,故其只于未死之前得杀人方便罪,不得杀人已遂罪。已死之后既已舍戒,亦无戒罪,被杀者虽然因其杀伤而死,既然死在凶手之后,凶手便无杀人的戒罪。
杀生以心为主,无意杀者,不犯重罪;所以戏笑打人,被打者因此而死,不犯重罪,但犯可悔罪。意外的误杀,无犯。若有误杀的可能,而不加审慎者,误杀他人致死,犯中可悔罪。如果为痴狂心乱、痛恼所缠,不由自主而杀人者,无犯。
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杀非人是很少见闻的,杀人总不是寻常事,若非屠夫,也不会天天杀猪宰羊,我们最易犯的杀生戒,乃是对于虫蚁之类的旁生动物。
有人写信问我:住宅内如有虫蚁,应当如何处置,打扫时,必定会伤杀一些,那样的伤杀,算不算是破了杀生戒?或者命仆役打扫,仆役于打扫时,伤杀了虫蚁,是否会构成教他杀生的重责?或者归咎于虫蚁的业报所致?这实在是个大问题,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资生财物,不得不驱除虫蚁侵蚀,为了护持戒体的清净,又不得故意杀伤虫蚁。不过,有损于人的虫蚁,是必须驱除的,驱除之时,则不得存有伤杀之心,应该小心为之,如已尽到护生的最大可能,仍有误杀误伤之者,应该自责于心,生悔意,发悲愿,愿其投生善类,愿其终将成佛,庶可免以杀生之罪。这在律中是有根据的。
《十诵律》卷十一,记载佛陀亲自为僧伽的床褥除虫(大正二三·七七下)《十诵律》卷三十七,因为浴室之中,湿热生虫,佛说:“应荡除令净。”(大正二三·二七○下)但是,最要紧的工作,乃在于不使住宅之中生起虫蚁,经常保持乾燥清洁,破损了的,立即修补,墙脚壁孔,要填平塞满,容易生虫的所在,在尚未生虫之先,予以消毒,防止生虫;如在生虫之后,为了持戒,便应小心驱除而不得使用药物来残灭。否则的话,杀一虫,得一下可悔罪,杀千万虫,即得千万下可悔罪!但要求得杀戒的绝对清净者,要到小乘初果以上哩!所谓“初果耕地,虫离四寸”。凡夫是办不到的!
由于戒的持犯,全在于心,故对杀虫的罪责,分别六句:有虫有虫想,根本小可悔罪;有虫有虫疑,亦犯根本小可悔罪;无虫有虫想,方便小可悔罪;无虫有虫疑,亦犯方便小可悔罪;有虫无虫想,无犯;无虫无虫想,无犯。另外,不得打人,不得打畜生乃至虫蚁,嗔心打者皆得罪。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杀戒以杀人为重,杀旁生异类为轻。也就是杀人是重罪,杀其他动物是轻罪。众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或称为黑业),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也能修善业(或称为白业),而升天堂、出三界乃至于成佛;其他众,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既不知善,也不知恶为何事,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所以,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并能弘道,因此,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
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罪:
一、是人——所杀者是人,而非异类旁生。
二、人想——蓄意杀人,而非想杀异类旁生。
三、杀心——有心杀人,而非无意误杀或过失杀人。
四、兴方便——运用杀人的方法。
五、前人断命——被杀的人,断定已死。
杀生的动机,不外四种,犯罪亦有差别:
一、为杀人而作方便者(如设陷阱、置毒药、放火、放水等等),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变化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中可悔罪。
二、为杀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与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三、为杀畜生而作方便者,人死、非人死、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四、作不定方便——准备遇到什么就杀什么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以上所举四种杀生动机,皆以动机的对象边得罪,不以被杀的对象边得罪。比如杀人而误杀非人是中罪,误杀畜生,也是中罪,是从杀人的方便而得。无心杀非人与畜生,虽误杀,亦不得罪。如果作杀人方便,未达杀人目的,也未误杀非人与畜生,亦得中可悔罪。以此类推,作杀非人方便,作杀畜生方便,均犯下可悔罪。
佛戒杀生,故亦戒堕胎。若为杀胎儿堕胎,胎死犯不可悔罪,胎不死母死,犯中可悔罪(也从胎儿边作杀方便而得罪),俱死不可悔,俱不死中可悔。若为杀母而堕胎者,得罪与此相反。
因为杀人人死,犯不可悔罪,杀非人非人死,犯中可悔罪,杀畜生畜生死,犯下可悔罪,故照藕益大师说:杀人作人想,不可悔,杀人作人疑,亦不可悔,杀人作非人想,中可悔,杀非人作人想,中可悔,杀非人作人疑,中可悔,杀非人做非人想,中可悔。(卍续藏一○六·三七○b)
杀人而杀父母、杀阿罗汉,便犯逆罪,应堕无间地狱,乃是杀戒中的极重罪,唯其亦有分别:杀父母而作父母想,犯逆罪,杀父母而作父母疑,亦犯逆罪,杀父母而作非父母想(如人自幼离开亲生父母,且已不识亲生父母是何人者),不犯逆罪,但犯不可悔罪。如杀非父母而作父母想(比如从小为他人带作养子或养女,而自不知究底者),或作父母疑,皆不犯逆罪,但犯杀人不可悔罪。杀阿罗汉,亦可比照杀父母而知。唯亦有说,虽不作阿罗汉想,杀亦犯逆。
如果杀人者于杀人之后,自己先死,被杀者后死,犯可悔罪,而非不可悔罪。因为人死戒体亦舍——五戒是尽形寿受持,故其只于未死之前得杀人方便罪,不得杀人已遂罪。已死之后既已舍戒,亦无戒罪,被杀者虽然因其杀伤而死,既然死在凶手之后,凶手便无杀人的戒罪。
杀生以心为主,无意杀者,不犯重罪;所以戏笑打人,被打者因此而死,不犯重罪,但犯可悔罪。意外的误杀,无犯。若有误杀的可能,而不加审慎者,误杀他人致死,犯中可悔罪。如果为痴狂心乱、痛恼所缠,不由自主而杀人者,无犯。
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杀非人是很少见闻的,杀人总不是寻常事,若非屠夫,也不会天天杀猪宰羊,我们最易犯的杀生戒,乃是对于虫蚁之类的旁生动物。
有人写信问我:住宅内如有虫蚁,应当如何处置,打扫时,必定会伤杀一些,那样的伤杀,算不算是破了杀生戒?或者命仆役打扫,仆役于打扫时,伤杀了虫蚁,是否会构成教他杀生的重责?或者归咎于虫蚁的业报所致?这实在是个大问题,为了维护人类自身的资生财物,不得不驱除虫蚁侵蚀,为了护持戒体的清净,又不得故意杀伤虫蚁。不过,有损于人的虫蚁,是必须驱除的,驱除之时,则不得存有伤杀之心,应该小心为之,如已尽到护生的最大可能,仍有误杀误伤之者,应该自责于心,生悔意,发悲愿,愿其投生善类,愿其终将成佛,庶可免以杀生之罪。这在律中是有根据的。
《十诵律》卷十一,记载佛陀亲自为僧伽的床褥除虫(大正二三·七七下)《十诵律》卷三十七,因为浴室之中,湿热生虫,佛说:“应荡除令净。”(大正二三·二七○下)但是,最要紧的工作,乃在于不使住宅之中生起虫蚁,经常保持乾燥清洁,破损了的,立即修补,墙脚壁孔,要填平塞满,容易生虫的所在,在尚未生虫之先,予以消毒,防止生虫;如在生虫之后,为了持戒,便应小心驱除而不得使用药物来残灭。否则的话,杀一虫,得一下可悔罪,杀千万虫,即得千万下可悔罪!但要求得杀戒的绝对清净者,要到小乘初果以上哩!所谓“初果耕地,虫离四寸”。凡夫是办不到的!
由于戒的持犯,全在于心,故对杀虫的罪责,分别六句:有虫有虫想,根本小可悔罪;有虫有虫疑,亦犯根本小可悔罪;无虫有虫想,方便小可悔罪;无虫有虫疑,亦犯方便小可悔罪;有虫无虫想,无犯;无虫无虫想,无犯。另外,不得打人,不得打畜生乃至虫蚁,嗔心打者皆得罪。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赵平津说 “西棠之后,京洛再无佳人”
这两天看到有人推荐这个文,很早很早以前的了,看到第三章就入戏了,这本跟我之前看的任何一本都不太一样,一般总会写完美强大的人物,完美到不可能有这类人,事件发生的动机也会交代的一清二楚,而这书整本笼罩阴云,情节含沙射影,朦朦胧胧,留很多空间给读者,作者笔下的西棠太苦,也让大家忘了舟舟[赵平津]多可怜,他没有强大到可以忽略很多不得不遵守的规则,也做不到只手遮天。即便重逢,两个人相处时候的针锋相对,拧巴揪心又心酸,很沉重,跨越不了的阶级,消除不了的隔阂,剥离不了的现实,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刻都珍惜,因为随时要分开。
爱情也不是非黑即白的,有责任有道义,生活中不就是这样,现实也是这样,西棠和赵平津在我这里停留在了第一部的be“再交男朋友,要找好点儿的”“怎么样算好”“别再找我这样的”“赵平津,我在这里和你说再见吧”“只要我还能维持着局面,她的事我管一辈子”每一句都爆哭,这个故事,安静平淡,克制含蓄,情深亦不动声色。
之前读的人物里我最喜欢林亦扬,他也有缺点不完美,但他太好,即使家庭不好,遭遇也不那么好,小扬爷依旧干净纯粹美好。舟哥儿更多不完美,更多缺点,但他真的太吸引我,他爱国家爱北京,敬畏手中的权力,认定的事一定要全力以赴,不管事业或其他。他结了婚听西棠的话好好过日子,可每一天都是煎熬,熬到最后是真觉得没盼头没劲,一直跟自己较劲,那么骄傲有棱角的一个人,最后平和的没有情绪,给我的反差让我觉得不单单在看一本小说,而是参与了他的人生,他鲜活的彷佛你 身边的人物。
现实生活中没有赵平津,不是没有遗憾的,这也是为什么我永远找不到我心中的人,要求太高没有人刚好符合,所以我宁不触碰感情,我最害怕别人改变自己迎合我,我更不愿意弱化自己配合他人,正正好,我想要独处,有天有归属,那也一定是相匹敌,先爱己的人。感谢乔维安塑造了这样真切又遥不可及的人。
我一定会再去北京,去他们的世界,走走国盛胡同,看看建国门,感受他们相爱过的北京,漫天大雪一定很美。太久没有看到文笔这么好的书,想要留记下来,看完缓不过来,心里闷的很。
但又要被影视化了,高干过不了审,就别叫着这本书名了,改成创业卖车的,他不需要创业,没有人会是赵平津,与生俱来的矜贵气质,对待长辈时永远彬彬有礼的样子,以及对待爱人友人时玩世不恭的姿态,在读者这他和西塘就是真实存在的,演出来的怎么会是他们。
这两天看到有人推荐这个文,很早很早以前的了,看到第三章就入戏了,这本跟我之前看的任何一本都不太一样,一般总会写完美强大的人物,完美到不可能有这类人,事件发生的动机也会交代的一清二楚,而这书整本笼罩阴云,情节含沙射影,朦朦胧胧,留很多空间给读者,作者笔下的西棠太苦,也让大家忘了舟舟[赵平津]多可怜,他没有强大到可以忽略很多不得不遵守的规则,也做不到只手遮天。即便重逢,两个人相处时候的针锋相对,拧巴揪心又心酸,很沉重,跨越不了的阶级,消除不了的隔阂,剥离不了的现实,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刻都珍惜,因为随时要分开。
爱情也不是非黑即白的,有责任有道义,生活中不就是这样,现实也是这样,西棠和赵平津在我这里停留在了第一部的be“再交男朋友,要找好点儿的”“怎么样算好”“别再找我这样的”“赵平津,我在这里和你说再见吧”“只要我还能维持着局面,她的事我管一辈子”每一句都爆哭,这个故事,安静平淡,克制含蓄,情深亦不动声色。
之前读的人物里我最喜欢林亦扬,他也有缺点不完美,但他太好,即使家庭不好,遭遇也不那么好,小扬爷依旧干净纯粹美好。舟哥儿更多不完美,更多缺点,但他真的太吸引我,他爱国家爱北京,敬畏手中的权力,认定的事一定要全力以赴,不管事业或其他。他结了婚听西棠的话好好过日子,可每一天都是煎熬,熬到最后是真觉得没盼头没劲,一直跟自己较劲,那么骄傲有棱角的一个人,最后平和的没有情绪,给我的反差让我觉得不单单在看一本小说,而是参与了他的人生,他鲜活的彷佛你 身边的人物。
现实生活中没有赵平津,不是没有遗憾的,这也是为什么我永远找不到我心中的人,要求太高没有人刚好符合,所以我宁不触碰感情,我最害怕别人改变自己迎合我,我更不愿意弱化自己配合他人,正正好,我想要独处,有天有归属,那也一定是相匹敌,先爱己的人。感谢乔维安塑造了这样真切又遥不可及的人。
我一定会再去北京,去他们的世界,走走国盛胡同,看看建国门,感受他们相爱过的北京,漫天大雪一定很美。太久没有看到文笔这么好的书,想要留记下来,看完缓不过来,心里闷的很。
但又要被影视化了,高干过不了审,就别叫着这本书名了,改成创业卖车的,他不需要创业,没有人会是赵平津,与生俱来的矜贵气质,对待长辈时永远彬彬有礼的样子,以及对待爱人友人时玩世不恭的姿态,在读者这他和西塘就是真实存在的,演出来的怎么会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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