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金海路社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将各项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从源头上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海西路办事处金海路社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 迅速安排部署
海西路办事处金海路社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宣讲会,强调“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员优势,深入辖区,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责任担当,守好安全底线。会议要求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安全氛围
活动现场,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式”现场咨询服务,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安全常识宣传手册”,“消防知识手册”,等各类安全知识手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提醒商铺经营者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患于未然。社区开展咨询日活动,咨询中文明注重创新,为群众答疑解惑。我们注重把着力点放在贴近居民生活中,居家安全,防火用电,交通消防常识深入人心。金海社区认真分析社区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可行性方案,把安全生产利用各种形式让它深入人心。社区组织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法及消防讲座培训,与辖区单位及沿线商业网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协议书等。真正从思想上提高社区居民及商户对安全生产认识的提高。
三、加强隐患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各小区楼道乱堆乱放,飞线充电,车辆乱停放,社区逐一敲门,现场告知存在问题,可现场整改的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销号清零 ; 对拒不配合的限定整改期限,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辖区内有饭店,物流园区,小饭桌,加气站等商业体,社区经常督促检查,宣传自救与互救重要性,今天的安全隐患,就是明天的火灾事故,我们从思想上让大家警钟长鸣,坚持不懈的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协助配合各部门,统筹工作
加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辖区的重点人群摸排工作从没有间断,定期走访有助于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情况。加强社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院落,小区每周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加大社区安全检查力度,提高社区安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五、夯实基础,立足基础
小区污水井多数修在马路上,经车辆长期碾压,井盖破损,个别井盖丢失,行人一旦掉进后果不堪想象。社区制定轮班值班制,每日由工作人员检查水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抢修,确保了居民出行安全。
金海路社区将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慎终如始绷紧弦、守好线、站好岗,全面提升安全水平,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社区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共同携手创建和谐文明的新风尚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将各项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从源头上化解各类安全隐患,海西路办事处金海路社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责任落实 迅速安排部署
海西路办事处金海路社区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宣讲会,强调“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运用社区网格员优势,深入辖区,加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责任担当,守好安全底线。会议要求针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安全氛围
活动现场,设立安全宣传咨询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面对面,零距离,互动式”现场咨询服务,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安全常识宣传手册”,“消防知识手册”,等各类安全知识手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提醒商铺经营者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患于未然。社区开展咨询日活动,咨询中文明注重创新,为群众答疑解惑。我们注重把着力点放在贴近居民生活中,居家安全,防火用电,交通消防常识深入人心。金海社区认真分析社区安全生产形势,制订可行性方案,把安全生产利用各种形式让它深入人心。社区组织义务消防员开展消防法及消防讲座培训,与辖区单位及沿线商业网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消防协议书等。真正从思想上提高社区居民及商户对安全生产认识的提高。
三、加强隐患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各小区楼道乱堆乱放,飞线充电,车辆乱停放,社区逐一敲门,现场告知存在问题,可现场整改的要求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由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一销号清零 ; 对拒不配合的限定整改期限,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辖区内有饭店,物流园区,小饭桌,加气站等商业体,社区经常督促检查,宣传自救与互救重要性,今天的安全隐患,就是明天的火灾事故,我们从思想上让大家警钟长鸣,坚持不懈的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
四、协助配合各部门,统筹工作
加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辖区的重点人群摸排工作从没有间断,定期走访有助于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情况。加强社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院落,小区每周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加大社区安全检查力度,提高社区安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五、夯实基础,立足基础
小区污水井多数修在马路上,经车辆长期碾压,井盖破损,个别井盖丢失,行人一旦掉进后果不堪想象。社区制定轮班值班制,每日由工作人员检查水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抢修,确保了居民出行安全。
金海路社区将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持续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慎终如始绷紧弦、守好线、站好岗,全面提升安全水平,为辖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社区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共同携手创建和谐文明的新风尚
引以为戒!坊子这里又一村民被依法训诫~
严厉打击焚烧行为
坚决做到零容忍
10月9日,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辖区1人因焚烧秸秆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大桃村村民周某某在焚烧秸秆时被当场发现。黄旗堡派出所依法对周某某进行训诫,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签署《不再焚烧秸秆保证书》,并自觉做好禁烧宣传,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郑重提醒
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期盼。希望广大居民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垃圾、秸秆的严重危害,响应政府号召,自觉抵制、及时制止身边焚烧垃圾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监督举报电话:0536—4621021/4621001
来源:黄旗堡街道
山东潍坊坊子融媒:杨敏 彭海程
严厉打击焚烧行为
坚决做到零容忍
10月9日,坊子区黄旗堡街道辖区1人因焚烧秸秆被公安机关依法训诫!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大桃村村民周某某在焚烧秸秆时被当场发现。黄旗堡派出所依法对周某某进行训诫,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签署《不再焚烧秸秆保证书》,并自觉做好禁烧宣传,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服从管理,殴打、故意伤害、公然侮辱镇、村干部的,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以放火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郑重提醒
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垃圾、秸秆,违者要依法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期盼。希望广大居民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垃圾、秸秆的严重危害,响应政府号召,自觉抵制、及时制止身边焚烧垃圾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楷模,坚决做到“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监督举报电话:0536—4621021/4621001
来源:黄旗堡街道
山东潍坊坊子融媒:杨敏 彭海程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一酒店部分建筑因存在安全隐患被依法查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9月27日,五台山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景区内加油站、索道、供气供热站等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执法组在对海通大酒店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酒店有部分临时建筑物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现场勘查,该隐患存在较大风险,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执法组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门精准严格执法阶段的要求,依法立即对上述建筑物进行临时查封,并限期拆除。
执法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长期坚持对景区各类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相关负责人及个体牢树“安全生产大于天”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起来,共同为来山游客和景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生活环境。(宫可欣 李行)https://t.cn/A6OrscDz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9月27日,五台山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景区内加油站、索道、供气供热站等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
执法组在对海通大酒店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酒店有部分临时建筑物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现场勘查,该隐患存在较大风险,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执法组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门精准严格执法阶段的要求,依法立即对上述建筑物进行临时查封,并限期拆除。
执法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长期坚持对景区各类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督促相关负责人及个体牢树“安全生产大于天”的理念,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起来,共同为来山游客和景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生活环境。(宫可欣 李行)https://t.cn/A6Orsc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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