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湾,一个厦门人的立场。
说是血浓于水的同胞,如今更像是误会最深的两个群体,而我是一个想要消除误会的个体,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声音无力而苍白。
外婆是金门人,爸爸这边的亲戚很多在香港,算是个两岸三地的家庭,自然也就关注新闻。住在厦门,小时候天线一拉,就能收到台湾的电视:流星花园看的首播,周末新闻之前,对岸总是播各种动画,柯南火影通灵王一个都不会落下,加上可以更多看到周杰伦陶喆孙燕姿,相比现在的小朋友幸福很多。那时候对流行文化没有概念,但如果我那时候哈谁,那一定是哈台。
出国以后慢慢接触不少台湾人。在瑞典见过的台湾留学生和游客,竟然都不知道我们作为对岸同胞和他们说一样的方言:闽南语。
也在海外喜欢过台湾的女生:大多在国外长大的台湾人没有太多立场,但能明显感觉到台湾和西方一样非常注重温暖的家庭氛围,我常常看她在舞团的休憩间隔隔着时差和台北的家人视频说早安。
但是赴外的台湾留学生就不一样了,同一节课和你一起讨论的同学,下了课就参与到抵制某个事件的游行当中。内地留学生相当少在海外发表声音,这是文化差异导致的。
后来去了台湾,也就是拍下这些照片的时候。能感受到他们的温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相信去过的人大多是好感。虽然高楼大厦没有内地建的漂亮,但能感觉到他们的精神很富足。我是跳街舞的人,在台北一个纪念堂的看到了超多自发练舞的人群,是我去过那么多国家看到的最大阵势。
在上海遇到了在内地工作的台湾人,会因为我们用简体字而不是繁体字,带一些气愤的和我说我们的文化已经忘本,我很诧异简繁的区别能被当作谴责的武器。
我会持续性的关注各种台湾媒体。其实有一些台湾人长期在内地生活,发表了很多关于内地的真实新闻,让绝大多数没有来过内地的台湾人看到了真实的大陆。但很可惜的是,目前台湾年轻人主流的声音毫无疑问是让我们失望的,因为交流的大门被关上了太久,网络上特别容易形成偏见,基本两岸网络上见面就是用揶揄的称呼互相不停的吵架。最近唯一和谐的地方应该是某说唱节目的评论区,因为两岸会一起听歌一起调侃。
其实看得多了,你也能从他们的言语中明白台湾人的担忧。
对岸真的也有很多优点,是一个可以包容不同声音的地方,不同见解的人可以在电视上吵架和争辩,也是一个文化和思想我认为很繁荣的地方。
我们统一的立场很坚定,国际局势非常复杂,但不代表作为一个个体,我们没办法去了解共同情感,没办法去真正的和对岸友好交流。最近可以看到不少“要岛不要人”的言论,这样的玩笑实在太差了,无法稳固立场也只会伤害感情。
你们的每一条无礼玩笑留言,都是对岸担心统一之后生活的证据。
“我希望统一,是因为夜市的卤肉饭真的好吃。”
我明白这样的说法在当前的局势下就是在做梦,但我见到下一个台湾人的时候依然会这么说。
p.s. 这组照片拍的没有很好,连我平均水平都没有。
#公益救援在行动#
说是血浓于水的同胞,如今更像是误会最深的两个群体,而我是一个想要消除误会的个体,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声音无力而苍白。
外婆是金门人,爸爸这边的亲戚很多在香港,算是个两岸三地的家庭,自然也就关注新闻。住在厦门,小时候天线一拉,就能收到台湾的电视:流星花园看的首播,周末新闻之前,对岸总是播各种动画,柯南火影通灵王一个都不会落下,加上可以更多看到周杰伦陶喆孙燕姿,相比现在的小朋友幸福很多。那时候对流行文化没有概念,但如果我那时候哈谁,那一定是哈台。
出国以后慢慢接触不少台湾人。在瑞典见过的台湾留学生和游客,竟然都不知道我们作为对岸同胞和他们说一样的方言:闽南语。
也在海外喜欢过台湾的女生:大多在国外长大的台湾人没有太多立场,但能明显感觉到台湾和西方一样非常注重温暖的家庭氛围,我常常看她在舞团的休憩间隔隔着时差和台北的家人视频说早安。
但是赴外的台湾留学生就不一样了,同一节课和你一起讨论的同学,下了课就参与到抵制某个事件的游行当中。内地留学生相当少在海外发表声音,这是文化差异导致的。
后来去了台湾,也就是拍下这些照片的时候。能感受到他们的温情,留下了很好的印象,相信去过的人大多是好感。虽然高楼大厦没有内地建的漂亮,但能感觉到他们的精神很富足。我是跳街舞的人,在台北一个纪念堂的看到了超多自发练舞的人群,是我去过那么多国家看到的最大阵势。
在上海遇到了在内地工作的台湾人,会因为我们用简体字而不是繁体字,带一些气愤的和我说我们的文化已经忘本,我很诧异简繁的区别能被当作谴责的武器。
我会持续性的关注各种台湾媒体。其实有一些台湾人长期在内地生活,发表了很多关于内地的真实新闻,让绝大多数没有来过内地的台湾人看到了真实的大陆。但很可惜的是,目前台湾年轻人主流的声音毫无疑问是让我们失望的,因为交流的大门被关上了太久,网络上特别容易形成偏见,基本两岸网络上见面就是用揶揄的称呼互相不停的吵架。最近唯一和谐的地方应该是某说唱节目的评论区,因为两岸会一起听歌一起调侃。
其实看得多了,你也能从他们的言语中明白台湾人的担忧。
对岸真的也有很多优点,是一个可以包容不同声音的地方,不同见解的人可以在电视上吵架和争辩,也是一个文化和思想我认为很繁荣的地方。
我们统一的立场很坚定,国际局势非常复杂,但不代表作为一个个体,我们没办法去了解共同情感,没办法去真正的和对岸友好交流。最近可以看到不少“要岛不要人”的言论,这样的玩笑实在太差了,无法稳固立场也只会伤害感情。
你们的每一条无礼玩笑留言,都是对岸担心统一之后生活的证据。
“我希望统一,是因为夜市的卤肉饭真的好吃。”
我明白这样的说法在当前的局势下就是在做梦,但我见到下一个台湾人的时候依然会这么说。
p.s. 这组照片拍的没有很好,连我平均水平都没有。
#公益救援在行动#
#冒个泡# 阿弥陀佛,祖宗保佑。纠结了半天还是发一个,好好的出行就这样了,我刹住了车,后车却没刹住,三车追尾,做了夹心[衰][衰][衰]后车的气囊都出来了,这冲击力……还好我们全车人没事,阿弥陀佛。但是自己还是有点懵,还有点胆战心惊,找前车问他们干嘛停,他们说前面有两车停了,他也刹住了,我也刹住了,结果...第一次出这么大事故,心里还是有点压力,被拖车拖来后看到这里都是处理事故的,心里也算宽慰,和警察叔叔聊了几句,他说从早上开始处理到现在,手机拿起一看还有好多事故单没来得及点,手机都快没电了[允悲]饭也没吃,处理完我们的跟后面五车事故的打了声招呼要先吃个饭,都不容易啊。打完招呼又来个三车追尾的,排队排队[裂开]不得不说处理事故的速度,110还在电话中,拖车的已经到事故现场了,连后续把我车拖回我的地方也安排好了,神速啊!这次的出行他们继续,我留现场处理后续。看来我和这个目的地确实没缘,以前也说要来玩后来都黄了,这次确定要来我心里还有点疙瘩,因为堵,结果还出这档事……这阴影...大了,看着跟了自己那么久的车被撞成这样,心里好心酸啊。不管怎样,开车出行,安全第一!
2017年在按摩店内,一名女子自称有月经不调的毛病,喊当事人给她按摩调理,已告知可能会碰到隐私部位,她也没反对,不晓得为什么,在按摩章门穴的时候,对方突然叫“罗老板”,说当事人是咋个按摩的,随后就报警。蜀黍把他们带到pcs,先喊当事人把手机拿出来。问你为啥子要摸别人,当事人说:“没摸”,蜀黍说“一个女人咋个可能会拿自己的清白来诬告你嘛”!然后蜀黍说。你签了字,这个最多是行政处罚,如果不签字,就有可能是邢事处罚,就会对你小孩有影响,你放心,我们还要去调查的,当事人当时就签了字!然后办案蜀黍并没有去调查,收集其它证据,在双方陈述存在矛盾且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作为定案依据进行了处罚!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根据蜀黍写好喊当事人签的字的笔录来看,双方当事人的笔录陈述,都提到了“罗老板”这个证人,但对方笔录陈述,再叫“罗老板”时,手指还在yd里;另一份当事人笔录陈述,再叫“罗老板”时,手指已经再按章门穴,并不在yd里。这就出现了矛盾。当时女人头脑清醒意识清楚的,对这些不可能不知道,但为什么,再脱她长裤时不喊“罗老板”,不制止;脱她内裤时,不喊“罗老板”,不制止;把手伸进yd的时候,不喊“罗老板”,不制止;非要在按摩章门穴的时候,喊“罗老板”,按摩章门穴的时候来制止。蜀黍回复说,你说的这些不重要,只看前面的陈述一样就行了,并且说,对方没直接说“愿意”,就是猥亵。作为一个精神正常头脑清醒的女人,如果不愿意,一个人想脱掉她的长裤,很难吧,更不可能让人把内裤脱掉把手指伸进她的yd?蜀黍说,她害怕,所以当时没制止,为什么在按摩章门穴的时候,她就不害怕了,敢喊“罗老板”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二)违反法定程序:双方的询问笔录都陈述了有“罗老板”这个现场证人,然而蜀黍在双方陈述存在矛盾的,且有合理怀疑不能合法解释排除的情况下,并没有去询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以还原事实,违反了《行政处罚法》36条规定,办案人员要收集与案件有关证据的法定程序(看截图)难道证人的证言和这个案子无关吗?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了些行政案件判例,在裁判理由中可以看出,三个不同的法院法官的裁判理由都认定,没有对现场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询问,是违反了法定程序。都是行政案件,都用的一般程序来办理的案件,法定程序那也应该一样。但到了这个案子中,回复说,没有询问证人,也不违反法定程序。他们说的和fy说的不一样!上面都有案号,随时上文书网查询。回复这个问题说,行政每个案件不同,每个人对法律的理解不同。那么问题来了,不同的法院法官对不同的案件,都认定没有对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违反了法定程序,为什么到你们局,在没有对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就是合法的。那这个法定程序到底fy是对的还是某局是对的?
然后因为此事向成都某局写了一份投诉举报材料,上面无标题无被申请人无复议请求,这样的“三无”材料”被复议大队一位姓王的蜀黍认定为复议申请书,并出具了一份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这样的材料可以是投诉书、举报信、申诉书等,为什么就一定是复议申请书?回复称:被申请人的信息可以从处罚编号里查出来,请求可以从你的内容里面推断出来。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国家法律规定,载明事项不明确,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完整。
请广大网友看看分析分析,这样的案子被这样办理,合法不合法!上级都这样不依法处理事情,下级就有样学样!以上都有录音录像为证!如有虚假愿受法律惩罚!
(一)事实不清:根据蜀黍写好喊当事人签的字的笔录来看,双方当事人的笔录陈述,都提到了“罗老板”这个证人,但对方笔录陈述,再叫“罗老板”时,手指还在yd里;另一份当事人笔录陈述,再叫“罗老板”时,手指已经再按章门穴,并不在yd里。这就出现了矛盾。当时女人头脑清醒意识清楚的,对这些不可能不知道,但为什么,再脱她长裤时不喊“罗老板”,不制止;脱她内裤时,不喊“罗老板”,不制止;把手伸进yd的时候,不喊“罗老板”,不制止;非要在按摩章门穴的时候,喊“罗老板”,按摩章门穴的时候来制止。蜀黍回复说,你说的这些不重要,只看前面的陈述一样就行了,并且说,对方没直接说“愿意”,就是猥亵。作为一个精神正常头脑清醒的女人,如果不愿意,一个人想脱掉她的长裤,很难吧,更不可能让人把内裤脱掉把手指伸进她的yd?蜀黍说,她害怕,所以当时没制止,为什么在按摩章门穴的时候,她就不害怕了,敢喊“罗老板”了,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二)违反法定程序:双方的询问笔录都陈述了有“罗老板”这个现场证人,然而蜀黍在双方陈述存在矛盾的,且有合理怀疑不能合法解释排除的情况下,并没有去询问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以还原事实,违反了《行政处罚法》36条规定,办案人员要收集与案件有关证据的法定程序(看截图)难道证人的证言和这个案子无关吗?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了些行政案件判例,在裁判理由中可以看出,三个不同的法院法官的裁判理由都认定,没有对现场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询问,是违反了法定程序。都是行政案件,都用的一般程序来办理的案件,法定程序那也应该一样。但到了这个案子中,回复说,没有询问证人,也不违反法定程序。他们说的和fy说的不一样!上面都有案号,随时上文书网查询。回复这个问题说,行政每个案件不同,每个人对法律的理解不同。那么问题来了,不同的法院法官对不同的案件,都认定没有对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违反了法定程序,为什么到你们局,在没有对证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就是合法的。那这个法定程序到底fy是对的还是某局是对的?
然后因为此事向成都某局写了一份投诉举报材料,上面无标题无被申请人无复议请求,这样的“三无”材料”被复议大队一位姓王的蜀黍认定为复议申请书,并出具了一份驳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这样的材料可以是投诉书、举报信、申诉书等,为什么就一定是复议申请书?回复称:被申请人的信息可以从处罚编号里查出来,请求可以从你的内容里面推断出来。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国家法律规定,载明事项不明确,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完整。
请广大网友看看分析分析,这样的案子被这样办理,合法不合法!上级都这样不依法处理事情,下级就有样学样!以上都有录音录像为证!如有虚假愿受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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