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恒大破产暴雷了,但恒大老许的私人歌舞团却很少被人前报道。想当初这可是严格挑选的佳丽,颜值 容貌 个头 身材都是一等一的美女,都是经过千挑万选的 层层筛选才过关的,堪比第二个“天上人间”,足见老许骄奢淫逸的奢侈生活。
不知道金主爸爸下台了,她们是不是也要解散了!要说恒大民族歌舞团,必然提到歌舞团团长白珊珊。这位后宫佳丽 平时可没少陪同 老许出席各种重大场合,以及娱乐圈明星也深有交集。恒大歌舞团,舞出业界的一流表演,每个成员貌美如花。许家印和他的孩子们,拥有大量家族财富,过着奢靡的日常生活,这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恒大歌舞团成立于2010年10月,是恒大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该集团投资了大量资金。目前,演职人员数量已超过百人。据知情人士透露,恒大民族歌舞团的招聘条件极为苛刻:必须年轻、靓丽、身材曼妙、体态轻盈、舞姿优美。这些都是必备条件
不知道金主爸爸下台了,她们是不是也要解散了!要说恒大民族歌舞团,必然提到歌舞团团长白珊珊。这位后宫佳丽 平时可没少陪同 老许出席各种重大场合,以及娱乐圈明星也深有交集。恒大歌舞团,舞出业界的一流表演,每个成员貌美如花。许家印和他的孩子们,拥有大量家族财富,过着奢靡的日常生活,这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
恒大歌舞团成立于2010年10月,是恒大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该集团投资了大量资金。目前,演职人员数量已超过百人。据知情人士透露,恒大民族歌舞团的招聘条件极为苛刻:必须年轻、靓丽、身材曼妙、体态轻盈、舞姿优美。这些都是必备条件
“我应聘老板秘书,怎么还要求我必须有过姓生活?”事发重庆,26岁的阳女士在网上海投简历找工作,却不想遇到了这么一件糟心事。
故事还得从阳女士的工作经历说起。在求职之前,她曾从事过销售、运营、秘书等岗位。鉴于之前的工作都是在招聘平台找到的,她这回找工作也把自己的简历也挂上平台,让平台智能推荐相匹配的工作岗位。
这一天,阳女士看到了一个招聘秘书的岗位,月薪5000元,工作需求和她很对口,恰好以前也干过,她就感觉自己能胜任,于是就向该公司的HR吴先生发送了简历。
加上联系方式后,吴某先是收集了阳女士的生活照,阳女士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说不出来。
第二天的时候,吴某把详细的岗位要求发给了她:秘书岗要求为18-26岁的单身女生,要求形象要好,气质要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要有过姓生活经历,此外还需要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其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老板安排处理日常日程、生活日常,偶尔陪老板参加应酬,陪伴老板等。
薪资方面,公司给到了她无责底薪5000元,有六险一金,加上节假日福利月收入,一般都在1.5w左右,工作为双休制度。
但尽管福利再好,杨女士想到他们曾说的那番话,工作要求种种不合理,就产生了质疑。
“我感觉对方不是在真的招聘秘书,正常的不会要求你单身和有姓生活经历,这根本就是图谋不轨!”于是,阳女士把截图放到了平台,而目前吴某的账号已被冻结。
对此吴某曾说:其实老板是想找一个“情人”的私密秘书,月薪保底一万五,可以面谈。而听到这事情已经很明显变味了,平台对其查封是合情合理的。
从该公司的招聘条件设置来看,该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提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因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并且男女平等。
但是要求必须有“姓生活经历”,这明显是设置歧视性、甚至是违法的条件。招聘平台不是找私人情人的渠道,且岗位需求里出现的低俗描述,也有违伦理道德。
作为企业应有担当,心术与价值观要正,人力招聘部门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应与老板“狼狈为奸”,坑害求职者,因而该涉事企业应当受到严厉惩罚,并回去深刻反省整改。
而作为求职者,特别是职场女性,面对类似的骚扰时牢记截图取证,保存好音视频等记录,并及时上传到平台举报。
如平台无法按规则处置,或遇到推诿情况,那就找劳动部门,大胆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也给这些求职平台一个建议:近年来虚假招聘信息、不良招聘信息频发,平台作为企业和求职业沟通的桥梁,应加大审核力度,整治资质不全的企业,也把一些图谋不轨的企业提前拦在门外,保护每一位求职者的权益。
要知道,她们是你们的“顾客”,没有她们你们将无法继续存活。
对此,你们怎么看?#公益救援在行动#
故事还得从阳女士的工作经历说起。在求职之前,她曾从事过销售、运营、秘书等岗位。鉴于之前的工作都是在招聘平台找到的,她这回找工作也把自己的简历也挂上平台,让平台智能推荐相匹配的工作岗位。
这一天,阳女士看到了一个招聘秘书的岗位,月薪5000元,工作需求和她很对口,恰好以前也干过,她就感觉自己能胜任,于是就向该公司的HR吴先生发送了简历。
加上联系方式后,吴某先是收集了阳女士的生活照,阳女士觉得哪里怪怪的但说不出来。
第二天的时候,吴某把详细的岗位要求发给了她:秘书岗要求为18-26岁的单身女生,要求形象要好,气质要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要有过姓生活经历,此外还需要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其负责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老板安排处理日常日程、生活日常,偶尔陪老板参加应酬,陪伴老板等。
薪资方面,公司给到了她无责底薪5000元,有六险一金,加上节假日福利月收入,一般都在1.5w左右,工作为双休制度。
但尽管福利再好,杨女士想到他们曾说的那番话,工作要求种种不合理,就产生了质疑。
“我感觉对方不是在真的招聘秘书,正常的不会要求你单身和有姓生活经历,这根本就是图谋不轨!”于是,阳女士把截图放到了平台,而目前吴某的账号已被冻结。
对此吴某曾说:其实老板是想找一个“情人”的私密秘书,月薪保底一万五,可以面谈。而听到这事情已经很明显变味了,平台对其查封是合情合理的。
从该公司的招聘条件设置来看,该企业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因为劳动法提到: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因为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并且男女平等。
但是要求必须有“姓生活经历”,这明显是设置歧视性、甚至是违法的条件。招聘平台不是找私人情人的渠道,且岗位需求里出现的低俗描述,也有违伦理道德。
作为企业应有担当,心术与价值观要正,人力招聘部门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应与老板“狼狈为奸”,坑害求职者,因而该涉事企业应当受到严厉惩罚,并回去深刻反省整改。
而作为求职者,特别是职场女性,面对类似的骚扰时牢记截图取证,保存好音视频等记录,并及时上传到平台举报。
如平台无法按规则处置,或遇到推诿情况,那就找劳动部门,大胆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也给这些求职平台一个建议:近年来虚假招聘信息、不良招聘信息频发,平台作为企业和求职业沟通的桥梁,应加大审核力度,整治资质不全的企业,也把一些图谋不轨的企业提前拦在门外,保护每一位求职者的权益。
要知道,她们是你们的“顾客”,没有她们你们将无法继续存活。
对此,你们怎么看?#公益救援在行动#
关心过头了!上海嘉定,男子秦某在一场晚宴上认识了女子小杜,在晚宴期间,两人互相添加了微信。但由于小杜不胜酒力,于是秦某就和另一名男子小薛将小杜送到宾馆休息。
谁知,在晚上11点左右,秦某却擅自闯入小杜的房间,小杜醒来后看到秦某出现在自己房间里,于是立马要求秦某离开并拨打了朋友的视频电话。
但秦某仍然滞留久久不肯离去,小杜无奈之下只能自行离开并在次日拨打了报警电话。面对民警的询问时,秦某声称是关心醉酒的小杜才去探望的。
但小杜却认为,其与秦某非亲非故,秦某擅自闯入其房间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隐私权。事后,小杜将秦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秦某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关心醉酒的朋友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小杜和秦某仅有一面之缘,算不上朋友关系,同时两人又互为异性。
试想一下,当秦某突然闯入处于醉酒状态的小杜房间,并且在小杜要求秦某退出而秦某拒不退出的情况下,小杜心中难免会感到后怕以及隐隐的不安全感。
那么,问题来了,法院会支持小杜的诉求吗?
首先,从小杜起诉的案由来看,小杜认为秦某擅闯其房间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那么,何为隐私权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具体到本起事件中,小杜所在的宾馆房间作为小杜临时居住、休息的场所,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小杜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未经其本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通过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小杜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被他人所知晓的私密空间等隐私。
因此,在本起事件中,当醉酒的小杜在酒店休息时,秦某作为一个陌生人,在未获得法律授权故意未经过小杜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闯入小杜所在的宾馆房间,否则其行为会侵犯小杜的隐私权。
其次,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起事件中,秦某作为一名与小杜仅有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子,在擅自闯入小杜的房间后,小杜要求其退出,但其依然不为所动并继续滞留在小杜的房间内,导致小杜的精神受到损害。
因此,秦某擅闯小杜房间的过错行为与小杜的精神受到损害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秦某作为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法院综合秦某的主观过错以及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判决秦某书面向小杜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小杜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代理费7000元。
最后,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朋友之间在醉酒后相互尽到一定的照顾、看护义务,这是非常正常的关心行为,可一旦关心过头了就很容易演化成侵权事件。更何况陌生人之间,更应当把握好一定的尺度,切勿因为关心过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谁知,在晚上11点左右,秦某却擅自闯入小杜的房间,小杜醒来后看到秦某出现在自己房间里,于是立马要求秦某离开并拨打了朋友的视频电话。
但秦某仍然滞留久久不肯离去,小杜无奈之下只能自行离开并在次日拨打了报警电话。面对民警的询问时,秦某声称是关心醉酒的小杜才去探望的。
但小杜却认为,其与秦某非亲非故,秦某擅自闯入其房间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隐私权。事后,小杜将秦某告上了法院,要求秦某书面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律师代理费15000元。
在日常生活中,关心醉酒的朋友原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小杜和秦某仅有一面之缘,算不上朋友关系,同时两人又互为异性。
试想一下,当秦某突然闯入处于醉酒状态的小杜房间,并且在小杜要求秦某退出而秦某拒不退出的情况下,小杜心中难免会感到后怕以及隐隐的不安全感。
那么,问题来了,法院会支持小杜的诉求吗?
首先,从小杜起诉的案由来看,小杜认为秦某擅闯其房间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那么,何为隐私权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具体到本起事件中,小杜所在的宾馆房间作为小杜临时居住、休息的场所,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小杜作为民法上的自然人,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未经其本人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通过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小杜的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被他人所知晓的私密空间等隐私。
因此,在本起事件中,当醉酒的小杜在酒店休息时,秦某作为一个陌生人,在未获得法律授权故意未经过小杜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擅自闯入小杜所在的宾馆房间,否则其行为会侵犯小杜的隐私权。
其次,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并且该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在本起事件中,秦某作为一名与小杜仅有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子,在擅自闯入小杜的房间后,小杜要求其退出,但其依然不为所动并继续滞留在小杜的房间内,导致小杜的精神受到损害。
因此,秦某擅闯小杜房间的过错行为与小杜的精神受到损害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秦某作为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法院综合秦某的主观过错以及发生的时间等因素,判决秦某书面向小杜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小杜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代理费7000元。
最后,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朋友之间在醉酒后相互尽到一定的照顾、看护义务,这是非常正常的关心行为,可一旦关心过头了就很容易演化成侵权事件。更何况陌生人之间,更应当把握好一定的尺度,切勿因为关心过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对此,你是如何看待的呢?#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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