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从“#全国率先#”到“#标杆城市#”
如何在“全国赛马”中领先。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这是近日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交给深圳的新任务。
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产权,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格外重要。
其实,早在2017年8月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中,就提出力争到2020年,率先在全国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从“率先”到“标杆”,深圳为什么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前列?实践证明,这里有最大的需求和最广的试验场。《实施方案》提出了8条举措,集中在新兴业态保护重点和司法、执法体制难点,没有一条是优惠政策,全部是交给深圳的任务。
这些举措都是已提出经年,但难以落实的“硬骨头”,深圳一方面需要为全国探索出可复制的经验,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其他城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竞争。
全国领先的创新城市
为什么选择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首先需要了解深圳的知识产权生态。
数据显示,深圳2019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59件,约占全国申请总量的30.74%,连续16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对比重点国际创新城市,深圳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仅次于日本东京,大幅领先纽约。
华为、腾讯、中兴等企业,常年在专利授权量排行榜中“霸榜”。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可谓一体两翼,在深圳格外突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邓鹏介绍,数字经济产业与专利密集型产业、版权产业高度重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2019年的公告,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可分为七大类,包括新装备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等。
这些恰恰是深圳产业布局中的强项。深圳的自主创新之路正是以电子产业为突破口走出来的,此后,随着技术升级,数字技术开始改造传统产业,将制造业、服务业的诸多业态纳入了数字经济。
另一组数据也可证明深圳在数字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等人对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中院2015-2018年审理的9515起案件梳理后发现,深圳中院专利权案件数量占比极高,2018年已超过50%,而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以著作权案件为主。
何隽的研究还发现,深圳审理的案件中,来自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案件当事人明显多于北上广三地,这些产业包括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生物科技、无人机等。在著作权案件中,与北京、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偏向传统文化传播产业,如出版业、影视业不同,深圳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主要涉及图像处理、互联网和动漫产业等。
可以说,深圳的知识产权生态建立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活力之上,这成为其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的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迎考
但《实施方案》交给深圳的任务却并不轻松,一方面,这些都是多年难啃的“硬骨头”,另一方面,深圳面临其他城市的竞争。
比如,《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
上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已是业内共识,但提出多年却难以落实的关键原因在于,实践操作中极为考验法官能力。
比如,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没有法律障碍。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和商标法草案,也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但为何实践中应用很少?重要原因在于,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提,需要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且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这考验法官对证据的认定能力和大胆、谨慎的法律适用能力。
然而,何隽的研究发现,深圳一审的专利案件,法院实际判决赔偿的金额不到原告请求赔偿金额的30.0%,在四地法院中居第三,仅高于上海。深圳更为明显的是,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以法定赔偿为主。
再比如,举证责任转移制度也已提出多年。在2014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时任最高法相关主管副院长就提出,要正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避免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确保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和知识产权审判的特殊需求,完善诉讼程序和证据原则,切实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提高证据审核认定能力,正确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妥善把握优势证据标准,及时公开心证,适时合理转移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后,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否认这一主张就负有反驳这一主张的举证责任。
这个制度也已没有法律障碍。《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然而,北京市一名知识产权法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规定。
这又给法官的魄力和能力提出了考验,如果适用错误,法官将面临审判程序错误及追责的风险。
“很多案件中,权利人只是掌握了知识产权被侵害的初步证据,如果没有举证责任转移,他们拿不出相应的证明证据,使得审判结果对其不利”,上述法官说,“正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大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由法院取得相关证据”。
何隽的研究发现,深圳中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中,申请证据保全的比例在四地法院中最高,为46.8%。
如何在“全国赛马”中领先
深圳在“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方面任务艰巨,还在于面临其他城市的竞争。
比如,《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这是一项全国“赛马”的制度设计。今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遴选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市、区县重点推进。试点时间自试点批复至2021年底。
有的地方已提出了行动方案。江西省7月印发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提出,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信息推送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公布知识产权侵权违法典型案例,完善失信惩戒清单等。
四川省9月印发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分类分级保护目录。
对于《实施意见》提出的新型知识产权、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举措,以及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等司法机制,更是各地频频部署的竞争新兴业态的配套政策。
比如,北京市6月印发的《北京市实施新开放举措行动方案 》提出,研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围绕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保护。江西省强调“深入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现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网络、文化创意等新领域知识产权研究”。
不过,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仍走在前列。一个鲜明体现是,各地还在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时,《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经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还有,一些地方还在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时,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经获批运营2年。
下一步,深圳仍将保持知识产权保护的活力。何隽就认为,应支持在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深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支撑。
(作者:王峰 编辑:周上祺)
21世纪经济报道
https://t.cn/A6baFfzA
如何在“全国赛马”中领先。
“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这是近日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交给深圳的新任务。
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产权,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格外重要。
其实,早在2017年8月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中,就提出力争到2020年,率先在全国建立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从“率先”到“标杆”,深圳为什么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前列?实践证明,这里有最大的需求和最广的试验场。《实施方案》提出了8条举措,集中在新兴业态保护重点和司法、执法体制难点,没有一条是优惠政策,全部是交给深圳的任务。
这些举措都是已提出经年,但难以落实的“硬骨头”,深圳一方面需要为全国探索出可复制的经验,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其他城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竞争。
全国领先的创新城市
为什么选择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首先需要了解深圳的知识产权生态。
数据显示,深圳2019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59件,约占全国申请总量的30.74%,连续16年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对比重点国际创新城市,深圳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仅次于日本东京,大幅领先纽约。
华为、腾讯、中兴等企业,常年在专利授权量排行榜中“霸榜”。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制度”。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可谓一体两翼,在深圳格外突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邓鹏介绍,数字经济产业与专利密集型产业、版权产业高度重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2019年的公告,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可分为七大类,包括新装备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等。
这些恰恰是深圳产业布局中的强项。深圳的自主创新之路正是以电子产业为突破口走出来的,此后,随着技术升级,数字技术开始改造传统产业,将制造业、服务业的诸多业态纳入了数字经济。
另一组数据也可证明深圳在数字知识产权方面的领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何隽等人对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中院2015-2018年审理的9515起案件梳理后发现,深圳中院专利权案件数量占比极高,2018年已超过50%,而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是以著作权案件为主。
何隽的研究还发现,深圳审理的案件中,来自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案件当事人明显多于北上广三地,这些产业包括新能源、智能机器人、生物科技、无人机等。在著作权案件中,与北京、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偏向传统文化传播产业,如出版业、影视业不同,深圳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主要涉及图像处理、互联网和动漫产业等。
可以说,深圳的知识产权生态建立在经济转型升级的活力之上,这成为其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的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迎考
但《实施方案》交给深圳的任务却并不轻松,一方面,这些都是多年难啃的“硬骨头”,另一方面,深圳面临其他城市的竞争。
比如,《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建立健全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转移制度。”
上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举措已是业内共识,但提出多年却难以落实的关键原因在于,实践操作中极为考验法官能力。
比如,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没有法律障碍。民法典第1185条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和商标法草案,也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
但为何实践中应用很少?重要原因在于,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前提,需要侵权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且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这考验法官对证据的认定能力和大胆、谨慎的法律适用能力。
然而,何隽的研究发现,深圳一审的专利案件,法院实际判决赔偿的金额不到原告请求赔偿金额的30.0%,在四地法院中居第三,仅高于上海。深圳更为明显的是,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以法定赔偿为主。
再比如,举证责任转移制度也已提出多年。在2014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时任最高法相关主管副院长就提出,要正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避免机械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确保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和知识产权审判的特殊需求,完善诉讼程序和证据原则,切实减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举证负担。提高证据审核认定能力,正确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妥善把握优势证据标准,及时公开心证,适时合理转移举证责任。
所谓举证责任转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后,另一方当事人如果否认这一主张就负有反驳这一主张的举证责任。
这个制度也已没有法律障碍。《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然而,北京市一名知识产权法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是否以及如何适用举证责任转移,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且目前没有具体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规定。
这又给法官的魄力和能力提出了考验,如果适用错误,法官将面临审判程序错误及追责的风险。
“很多案件中,权利人只是掌握了知识产权被侵害的初步证据,如果没有举证责任转移,他们拿不出相应的证明证据,使得审判结果对其不利”,上述法官说,“正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大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由法院取得相关证据”。
何隽的研究发现,深圳中院审理的一审案件中,申请证据保全的比例在四地法院中最高,为46.8%。
如何在“全国赛马”中领先
深圳在“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方面任务艰巨,还在于面临其他城市的竞争。
比如,《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这是一项全国“赛马”的制度设计。今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遴选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市、区县重点推进。试点时间自试点批复至2021年底。
有的地方已提出了行动方案。江西省7月印发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就提出,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信息推送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公布知识产权侵权违法典型案例,完善失信惩戒清单等。
四川省9月印发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分类分级保护目录。
对于《实施意见》提出的新型知识产权、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举措,以及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等司法机制,更是各地频频部署的竞争新兴业态的配套政策。
比如,北京市6月印发的《北京市实施新开放举措行动方案 》提出,研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围绕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保护。江西省强调“深入研究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现代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网络、文化创意等新领域知识产权研究”。
不过,深圳的知识产权保护仍走在前列。一个鲜明体现是,各地还在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时,《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已经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还有,一些地方还在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时,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已经获批运营2年。
下一步,深圳仍将保持知识产权保护的活力。何隽就认为,应支持在深圳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为深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一流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支撑。
(作者:王峰 编辑:周上祺)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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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7人拟任新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周兴国等27名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周兴国,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徐畅江,男,满族,1966年10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盛高举,男,汉族,1970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红河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赵正富,男,汉族,1964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曲靖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一级巡视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高峰,男,汉族,1969年7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杨正权,男,彝族,1967年7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李永忠,男,汉族,1969年6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属本科院校正职领导职务。
杨志强,男,汉族,1971年8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赵联涛,男,彝族,1972年11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徐毅清,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龚加武,男,汉族,1982年2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师宗县委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
李旭东,男,汉族,1980年10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3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富民县委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
李洋,男,白族,1976年6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洱源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民政府副州市长人选。
倪正刘,男,白族,197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民政府副州市长人选。
李军,男,汉族,1974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秘书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鹏,男,汉族,1972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丽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纪委书记。
姬兴江,男,彝族,1971年4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为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黄永明,男,汉族,1971年7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组织部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王云,男,汉族,1975年9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杨建勋,男,彝族,1974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梅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冯震,男,白族,1976年11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商务厅财务统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雯,女,汉族,1970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无党派,199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余雷,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在职硕士,民建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广电传媒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按省管企业副职管理领导职务。
张锦灿,男,白族,1977年8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省配售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刘文平,男,汉族,1980年3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5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黄晓宇,男,汉族,1979年5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管理部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5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650228,举报电话:0871-12380。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4日
(云南日报)https://t.cn/A64ICh96
周兴国,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徐畅江,男,满族,1966年10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盛高举,男,汉族,1970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红河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赵正富,男,汉族,1964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曲靖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一级巡视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高峰,男,汉族,1969年7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杨正权,男,彝族,1967年7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李永忠,男,汉族,1969年6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属本科院校正职领导职务。
杨志强,男,汉族,1971年8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赵联涛,男,彝族,1972年11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正职领导职务。
徐毅清,男,汉族,1969年12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昆明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龚加武,男,汉族,1982年2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师宗县委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
李旭东,男,汉族,1980年10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3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富民县委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
李洋,男,白族,1976年6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洱源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民政府副州市长人选。
倪正刘,男,白族,197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怒江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州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书记。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州市人民政府副州市长人选。
李军,男,汉族,1974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秘书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鹏,男,汉族,1972年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丽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纪委书记。
姬兴江,男,彝族,1971年4月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州市委常委,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提名为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黄永明,男,汉族,1971年7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组织部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王云,男,汉族,1975年9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1993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杨建勋,男,彝族,1974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处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梅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冯震,男,白族,1976年11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商务厅财务统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雯,女,汉族,1970年9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无党派,1992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余雷,男,汉族,1971年11月生,在职硕士,民建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广电传媒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按省管企业副职管理领导职务。
张锦灿,男,白族,1977年8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省配售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刘文平,男,汉族,1980年3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5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省土地储备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黄晓宇,男,汉族,1979年5月生,在职硕士,中共党员,200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管理部总经理。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管企业副职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5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650228,举报电话:0871-12380。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0年9月4日
(云南日报)https://t.cn/A64ICh96
#中版集团 力推主题出版精品 再开“中版书房”新店#
8月12日,2020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将如约而至,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等23家出版单位统一参展,包括600余种重点图书在内的8000余种精品出版物集中亮相,50余场精彩纷呈的文化活动静候读者。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出版集团专设“主题出版专区”,聚焦中国道路、脱贫攻坚、“四史”系列等三大主题,集中展销相关精品出版物。一是中国道路方面,带来了厉以宁主编的“中国道路丛书”,以及英国著名学者马丁·阿尔布劳新著《中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角色——走向全球领导力理论》。二是脱贫攻坚方面,带来了在各级机关广受好评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典型案例集》,以及新近出版的《扶贫笔记》等扶贫主题图书。三是“四史”系列,带来了《红军长征记:原始记录》《中国海军》《新时代军乐之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典礼阅兵曲》等图书和音像出版物。https://t.cn/A6Umnfri
8月12日,2020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将如约而至,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等23家出版单位统一参展,包括600余种重点图书在内的8000余种精品出版物集中亮相,50余场精彩纷呈的文化活动静候读者。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中国出版集团专设“主题出版专区”,聚焦中国道路、脱贫攻坚、“四史”系列等三大主题,集中展销相关精品出版物。一是中国道路方面,带来了厉以宁主编的“中国道路丛书”,以及英国著名学者马丁·阿尔布劳新著《中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角色——走向全球领导力理论》。二是脱贫攻坚方面,带来了在各级机关广受好评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典型案例集》,以及新近出版的《扶贫笔记》等扶贫主题图书。三是“四史”系列,带来了《红军长征记:原始记录》《中国海军》《新时代军乐之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典礼阅兵曲》等图书和音像出版物。https://t.cn/A6Umnf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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