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再迎利好!济南新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各缴存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现就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附件: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实施细则(试行)
一、业务办理方式
在本市以下行政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内购买存量住房。
所购住房不在上述区域内或未申请办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监管账户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可在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交易过户后,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
二、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申请材料及流程
为保障资金安全,该业务申请人需本人持身份证明到现场办理,夫妻双方申请的需同时到现场办理。
(一)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
1.购房人持《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信息确认单》(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公积金中心现场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打印《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申请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完成网签手续。
4.公积金中心获取到网签信息后,将提取金额划转至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二)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网签合同至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房产交易中心将申请人相关信息资料推送至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提取金额即时划转至房产交易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提取金额存入监管账户后1个工作日内,房产交易中心完成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划转。
(三)购买存量住房
1.交易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及资金监管业务,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房产交易中心将申请人相关信息资料推送至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提取金额即时划转至房产交易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双方完成不动产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房产交易中心完成向卖方的资金划转。
三、其他事项
(一)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根据公积金中心本部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实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在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在90%以下时,本细则所规定的业务正常受理;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本细则所规定的业务暂缓受理。
(二)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配偶应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金额不足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的,剩余部分需购房人自行补齐。
(三)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金额可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四)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不能再按购买本套房产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公积金中心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自业务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六)申请网签合同撤销或变更的,需将购房人公积金支付的首付款资金退回至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账户,重新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济南公积金)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南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5日起执行。
附件: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实施细则(试行)
一、业务办理方式
在本市以下行政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内购买存量住房。
所购住房不在上述区域内或未申请办理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划转至监管账户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可在新建商品住房网签或存量住房交易过户后,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首付款。
二、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申请材料及流程
为保障资金安全,该业务申请人需本人持身份证明到现场办理,夫妻双方申请的需同时到现场办理。
(一)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
1.购房人持《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信息确认单》(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公积金中心现场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打印《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申请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持《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完成网签手续。
4.公积金中心获取到网签信息后,将提取金额划转至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二)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持网签合同至济南市房产交易与租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资金监管业务,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房产交易中心将申请人相关信息资料推送至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提取金额即时划转至房产交易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提取金额存入监管账户后1个工作日内,房产交易中心完成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划转。
(三)购买存量住房
1.交易双方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及资金监管业务,现场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购房人配偶申请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到现场申请。
2.房产交易中心将申请人相关信息资料推送至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审查核定提取资格及提取金额,审核无误的,提取金额即时划转至房产交易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交易双方完成不动产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房产交易中心完成向卖方的资金划转。
三、其他事项
(一)为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根据公积金中心本部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实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在济南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在90%以下时,本细则所规定的业务正常受理;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本细则所规定的业务暂缓受理。
(二)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配偶应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金额不足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的,剩余部分需购房人自行补齐。
(三)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金额可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四)已办理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的职工,不能再按购买本套房产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公积金中心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自业务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查决定。
(六)申请网签合同撤销或变更的,需将购房人公积金支付的首付款资金退回至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账户,重新计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济南公积金)
历城公安分局黄河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首批四家 “示范生态派出所”之一
9月15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黄河安澜·生态警务”生态卫士体系建设现场会在莱芜召开。分局黄河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首批四家“示范生态派出所”之一,派出所负责同志在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省厅森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希学向获得“示范生态派出所”荣誉称号的派出所授牌。
现场会共有4个示范生态派出所、2个示范“生态警务站”、2个示范“生态警务室”、2个示范“联建工作站”获得授牌表彰。黄河派出所在市局黄河专班、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1166”工作体系,在“警徽耀黄河”党建品牌引领下,深入推动“黄河安澜·生态警务”工作,与历城黄河河务局、兄弟警种及政府职能部门联勤联动、联防联控,履行黄河卫士职责,全力打造“生态派出所”,在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历城公安新担当。
两年来,创建具有历城公安黄河派出所特色的“五联”党建品牌,创新实施“54321”警务机制和“五巡”工作机制;完成“一室一队”派出所标准化建设,警营文化丰富多彩,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警务装备更新换代,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增强。先后为历城河务局创建“水利部标准化水利工程”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开展“十四五”防洪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举办“沿着黄河去普法”大型活动6次,日常普法活动30余次,处置黄河堤坝违法违规事件51起,解决纠纷矛盾23起,处置交通事故33起,救助群众60余人次。山东河务局济南河务局连续以年度1号文的形式给予表彰。相关事迹被山东公安厅、济南市公安局官微共推送40余次。新华社、大众日报、济南日报、央视传媒、山东电视台、济南电视台、齐鲁晚报、天下泉城等社会主流媒体共宣传报道60余次。
撰稿:陈文婧
9月15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黄河安澜·生态警务”生态卫士体系建设现场会在莱芜召开。分局黄河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首批四家“示范生态派出所”之一,派出所负责同志在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省厅森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希学向获得“示范生态派出所”荣誉称号的派出所授牌。
现场会共有4个示范生态派出所、2个示范“生态警务站”、2个示范“生态警务室”、2个示范“联建工作站”获得授牌表彰。黄河派出所在市局黄河专班、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1166”工作体系,在“警徽耀黄河”党建品牌引领下,深入推动“黄河安澜·生态警务”工作,与历城黄河河务局、兄弟警种及政府职能部门联勤联动、联防联控,履行黄河卫士职责,全力打造“生态派出所”,在服务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彰显历城公安新担当。
两年来,创建具有历城公安黄河派出所特色的“五联”党建品牌,创新实施“54321”警务机制和“五巡”工作机制;完成“一室一队”派出所标准化建设,警营文化丰富多彩,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警务装备更新换代,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增强。先后为历城河务局创建“水利部标准化水利工程”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开展“十四五”防洪工程建设保驾护航;举办“沿着黄河去普法”大型活动6次,日常普法活动30余次,处置黄河堤坝违法违规事件51起,解决纠纷矛盾23起,处置交通事故33起,救助群众60余人次。山东河务局济南河务局连续以年度1号文的形式给予表彰。相关事迹被山东公安厅、济南市公安局官微共推送40余次。新华社、大众日报、济南日报、央视传媒、山东电视台、济南电视台、齐鲁晚报、天下泉城等社会主流媒体共宣传报道60余次。
撰稿:陈文婧
古树保护第【❺❷次】上线
❷Ο❷❸年Ο❾️❶❺日,星期五
守护古树保护08:00上线9棵
①杭州市
(临安区)太湖源镇1颗
(临安区)於潜镇1颗
②南京市
(玄武区)明孝陵1颗
(玄武区)灵谷景区1颗
③广州市
(越秀区)人民公园1颗
④福州市
(罗源县)起步镇1颗
⑤济南市
(莱芜区)茶业口镇1棵
⑥长沙市
(岳麓区)麓山景区1颗
#支付宝[超话]##保护海洋##支付宝蚂蚁森林[超话]##蚂蚁森林合种[超话]##蚂蚁森林New[超话]##神奇海洋[超话]##蚂蚁森林[超话]# https://t.cn/R2WxEYu
❷Ο❷❸年Ο❾️❶❺日,星期五
守护古树保护08:00上线9棵
①杭州市
(临安区)太湖源镇1颗
(临安区)於潜镇1颗
②南京市
(玄武区)明孝陵1颗
(玄武区)灵谷景区1颗
③广州市
(越秀区)人民公园1颗
④福州市
(罗源县)起步镇1颗
⑤济南市
(莱芜区)茶业口镇1棵
⑥长沙市
(岳麓区)麓山景区1颗
#支付宝[超话]##保护海洋##支付宝蚂蚁森林[超话]##蚂蚁森林合种[超话]##蚂蚁森林New[超话]##神奇海洋[超话]##蚂蚁森林[超话]# https://t.cn/R2WxEYu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