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时报
特别报道
2004
一场形同儿戏的企业确权听证会
本报特约记者大漠
2004年7月23日,河北省南皮县检察院举行了本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企业确权听证会,引起《民主与法制》及沧州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听证会从主持人到公诉人均是原办案人员,听证席上的人民监督员对案情几乎一无所知。上午9点听证会开始,中午12点便由听证会主持人自行宣布了结论......
这家企业到底是什么性质?
1991年8月,王华樵从河北省南皮县物资局调到南皮县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驻泊头供应站。当年12月,供应站被公司停办,王华樵的工资也从1992年1月起被停发。公司让他自谋生路。为了处理供应站的库存物资,服务公司主管单位县经协办负责人商定将所有库存商品赊卖给王华樵,库存物资核价38万元,当时王华樵筹措了4万余元,尚欠34万元,经协办专门为王华樵制定了还款计划。交接完毕后,王化椎等教购置土地,盖起了办公用房,成立了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主要经营钢材。为了找个靠山,公司挂靠在南皮县经协办,也为了便于经营,公司注册为"国有企业"。王华樵说,戴"红顶子"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信誉尚在,好做生意。
随着私企政策逐渐放开,王华樵将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几年后,他陆续还清了34万元欠款和利息。他也多次试图与经协办解除挂靠关系,均未果。因为每年王华樵都要向经协办缴纳费用。他的"红顶子",只好戴下去。
因企业性质而获罪
1995年,王华樵的公司会计将王华樵举报到南皮县检察院。
1995年5月16日,王华樵被批准逮捕。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写道:1992年10月28日,王华樵先后8次让该公司会计崔树茂以给沧州市物资集团总公司经理段建强提成为名,共提出36307.64元据为己有。1994年7月20日,王华椎将公司给沧州市经贸委、大港振华轧钢厂代销钢材差价款不让会计记账,并以沧州经贸委尚金凯和大港振华轧钢厂张经理的名义先后两次支出差价款11403.27元据为已有。
1992年7月至1994年3月先后11次给公司后勤人员提成款30070.31元,而王华樵采取将提成款没有全部向下发放的手段,让主管会计崔树茂将提成款给被告4200元,让现金会计张寿亭给被告
2557.70元,共计6757.70元据为己有。
1993年,第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经上级单位经协办批准在该公司院内建家属楼一栋,此工程包给泊头市第二建筑公司三处的韩忠来。1993年年底该工程竣工之后,泊头市第二建筑公司三处的材料员与队长韩忠来商量,为了与王华樵结算建家属楼的账目等原因,送给王华樵现金1万元。
依此,南皮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王华樵利用职务之便,含污公款,依摆有关注律规定,构成贪污罪。2000年7月10日,南皮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国企"、"集体"、"民企",
谁主沉浮?
听证会上,王华樵对企业性质做出如下辩解:南皮县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属于其个人投资的私人企业,该公司虽属南皮县经协办下属企业,但只是一种挂靠关系,其经营资金是被告自筹的,该公司既然不属于国有,贪污的前提就不存在,贪污的罪名,也自然不成立。
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反贪局长盖书华在听证会上也出具一系列讯问笔录。证明该公司属于国有。而南皮县法院此前对这家企业曾经认定是集体性质。"国企"、"集体"、"民企",到底谁主沉浮?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南皮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令人鼓舞,但无论从形式还是结果均令人质疑。一是该案的原办案人员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二是在听证会上主持人不停打断辩方质证。
而在听证员草草商议了5分钟的情况下,主持人随即宣布,认定该企业属全民企业。
"企业产权"引发沉重思考
此案看似非常简单,但在"企业产权"确权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方面却具有相当代表性。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本案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当代"红顶企业"确权的思考。王华樵是在"红帽子"尚未明确摘下的情况下获罪的,其间他也多次试图摘下,但因主管部门为管理费所计而未果。在如此不明不白的状态下,王华樵的经济行为的法律界定就往往处于模棱两可的混沌中。如果确定企业为私有,就不存在自盗的贪污问题:若名为国有、实为个人独资,那么贪污罪的有无就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难题。
其实,"红帽子"的戴与摘,都是特定历史与现实背景的产物。当初的戴是为了保平安获大利;后来想,"摘",也无非是为了获取创始人的最大收益而已。在"红顶企业"中,有些是纯粹的个人投资,实为民有民营;而有些根本不存在个人所有的基础条件,是权力委派、半官半商的结果。前者的确权难度理应小于后者,但现实的情况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半官半商的企业确权一路畅通;而一些个人投资的"国企"却迟迟不能确权给投资者。这种"市场化"的结果其实已经破坏了市场经济的"三公"基本原则。
截至目前,记者已经对此案的相关办案机关进行了数次追踪采访。他们态度诚恳,往往表示要调查此事,争取让此事得到公正的处理。
特别报道
2004
一场形同儿戏的企业确权听证会
本报特约记者大漠
2004年7月23日,河北省南皮县检察院举行了本院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企业确权听证会,引起《民主与法制》及沧州电视台等媒体的高度关注。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听证会从主持人到公诉人均是原办案人员,听证席上的人民监督员对案情几乎一无所知。上午9点听证会开始,中午12点便由听证会主持人自行宣布了结论......
这家企业到底是什么性质?
1991年8月,王华樵从河北省南皮县物资局调到南皮县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驻泊头供应站。当年12月,供应站被公司停办,王华樵的工资也从1992年1月起被停发。公司让他自谋生路。为了处理供应站的库存物资,服务公司主管单位县经协办负责人商定将所有库存商品赊卖给王华樵,库存物资核价38万元,当时王华樵筹措了4万余元,尚欠34万元,经协办专门为王华樵制定了还款计划。交接完毕后,王化椎等教购置土地,盖起了办公用房,成立了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主要经营钢材。为了找个靠山,公司挂靠在南皮县经协办,也为了便于经营,公司注册为"国有企业"。王华樵说,戴"红顶子"是因为当时"国有企业"的信誉尚在,好做生意。
随着私企政策逐渐放开,王华樵将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几年后,他陆续还清了34万元欠款和利息。他也多次试图与经协办解除挂靠关系,均未果。因为每年王华樵都要向经协办缴纳费用。他的"红顶子",只好戴下去。
因企业性质而获罪
1995年,王华樵的公司会计将王华樵举报到南皮县检察院。
1995年5月16日,王华樵被批准逮捕。检察院在起诉书中写道:1992年10月28日,王华樵先后8次让该公司会计崔树茂以给沧州市物资集团总公司经理段建强提成为名,共提出36307.64元据为己有。1994年7月20日,王华椎将公司给沧州市经贸委、大港振华轧钢厂代销钢材差价款不让会计记账,并以沧州经贸委尚金凯和大港振华轧钢厂张经理的名义先后两次支出差价款11403.27元据为已有。
1992年7月至1994年3月先后11次给公司后勤人员提成款30070.31元,而王华樵采取将提成款没有全部向下发放的手段,让主管会计崔树茂将提成款给被告4200元,让现金会计张寿亭给被告
2557.70元,共计6757.70元据为己有。
1993年,第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经上级单位经协办批准在该公司院内建家属楼一栋,此工程包给泊头市第二建筑公司三处的韩忠来。1993年年底该工程竣工之后,泊头市第二建筑公司三处的材料员与队长韩忠来商量,为了与王华樵结算建家属楼的账目等原因,送给王华樵现金1万元。
依此,南皮县人民检察院认定王华樵利用职务之便,含污公款,依摆有关注律规定,构成贪污罪。2000年7月10日,南皮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国企"、"集体"、"民企",
谁主沉浮?
听证会上,王华樵对企业性质做出如下辩解:南皮县第二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属于其个人投资的私人企业,该公司虽属南皮县经协办下属企业,但只是一种挂靠关系,其经营资金是被告自筹的,该公司既然不属于国有,贪污的前提就不存在,贪污的罪名,也自然不成立。
检察院具体办案人反贪局长盖书华在听证会上也出具一系列讯问笔录。证明该公司属于国有。而南皮县法院此前对这家企业曾经认定是集体性质。"国企"、"集体"、"民企",到底谁主沉浮?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南皮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令人鼓舞,但无论从形式还是结果均令人质疑。一是该案的原办案人员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二是在听证会上主持人不停打断辩方质证。
而在听证员草草商议了5分钟的情况下,主持人随即宣布,认定该企业属全民企业。
"企业产权"引发沉重思考
此案看似非常简单,但在"企业产权"确权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方面却具有相当代表性。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本案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当代"红顶企业"确权的思考。王华樵是在"红帽子"尚未明确摘下的情况下获罪的,其间他也多次试图摘下,但因主管部门为管理费所计而未果。在如此不明不白的状态下,王华樵的经济行为的法律界定就往往处于模棱两可的混沌中。如果确定企业为私有,就不存在自盗的贪污问题:若名为国有、实为个人独资,那么贪污罪的有无就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法律难题。
其实,"红帽子"的戴与摘,都是特定历史与现实背景的产物。当初的戴是为了保平安获大利;后来想,"摘",也无非是为了获取创始人的最大收益而已。在"红顶企业"中,有些是纯粹的个人投资,实为民有民营;而有些根本不存在个人所有的基础条件,是权力委派、半官半商的结果。前者的确权难度理应小于后者,但现实的情况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一些半官半商的企业确权一路畅通;而一些个人投资的"国企"却迟迟不能确权给投资者。这种"市场化"的结果其实已经破坏了市场经济的"三公"基本原则。
截至目前,记者已经对此案的相关办案机关进行了数次追踪采访。他们态度诚恳,往往表示要调查此事,争取让此事得到公正的处理。
【曹德旺:#福耀科技大学经费收入下沉到学院#,由学院和教授支配】近日,曹德旺在《公益时报》发表文章,阐述福耀科技大学(暂名)的战略定位、愿景与使命。他提到,学校的经费收入都下沉到学院由学院和教授支配,招生标准应对标国内前5%大学标准等。福耀科技大学,是由曹德旺创办的河仁慈善基金会首期捐资100亿元,以民办公助的形式与福州市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大学。曹德旺在文章中表示,学校坚持以理工科研究型大学定位,设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与智能制造、车辆与交通、环境与生态、经济与管理以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学院(部)。
【曹德旺:#福耀科技大学经费收入下沉到学院#,由学院和教授支配】近日,曹德旺在《公益时报》发表文章,阐述福耀科技大学(暂名)的战略定位、愿景与使命。他提到,学校的经费收入都下沉到学院由学院和教授支配,招生标准应对标国内前5%大学标准等。福耀科技大学,是由曹德旺创办的河仁慈善基金会首期捐资100亿元,以民办公助的形式与福州市政府合作创办的一所大学。曹德旺在文章中表示,学校坚持以理工科研究型大学定位,设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与智能制造、车辆与交通、环境与生态、经济与管理以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学院(部)。(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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