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
她今年55岁了,虽然长年累月干农活,风吹日晒,但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好年轻,不像有这个年纪(且干农活的庄稼人)。她虽然没有文化,甚至写自己的名字都有点为难,但是在我焦虑孩子上学,为生活拮据所困扰时,她总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开我心里的疙瘩。
哪怕我只是能独立开车上下班,在她眼里我也很棒。每每此刻,我内心既感到温暖又很惭愧。我只是大千世界最最平凡之人,不能为操劳了半辈子的父母提供更好的庇护,反而让妈妈干完农活还继续帮我照顾孩子。
妈妈总说,你现在能独立工作,不用手心朝上问男人要生活费,就已经很好了。
看吧,她要求很低,心态很好,也许就是看起来比较年轻的秘诀吧。
我爱我的妈妈,可是我羞于启齿,更不好意思当面告诉她。
只能像个胆小鬼一样偷偷在这里记录。
希望我的妈妈,健康快乐!
她今年55岁了,虽然长年累月干农活,风吹日晒,但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好年轻,不像有这个年纪(且干农活的庄稼人)。她虽然没有文化,甚至写自己的名字都有点为难,但是在我焦虑孩子上学,为生活拮据所困扰时,她总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开我心里的疙瘩。
哪怕我只是能独立开车上下班,在她眼里我也很棒。每每此刻,我内心既感到温暖又很惭愧。我只是大千世界最最平凡之人,不能为操劳了半辈子的父母提供更好的庇护,反而让妈妈干完农活还继续帮我照顾孩子。
妈妈总说,你现在能独立工作,不用手心朝上问男人要生活费,就已经很好了。
看吧,她要求很低,心态很好,也许就是看起来比较年轻的秘诀吧。
我爱我的妈妈,可是我羞于启齿,更不好意思当面告诉她。
只能像个胆小鬼一样偷偷在这里记录。
希望我的妈妈,健康快乐!
昨天记了9个取件码,今天出门前看了一眼,我最高历史记录好像是记12个,夜跑完取,看到别人取一个拿着手机也找半天,我还挺骄傲,并不是我记性好或聪明,只是我了解取件码规律,就算夜跑完再取,也是能全部回忆出来,但我同时记三种外语单词就觉得吃力,记了很快忘的那种,苦恼
我从小喜欢读史,虽然读史使人明智,但历史过于深远和复杂难免让我懒惰,尤其世界史,看一眼就催眠,我连国史都没读透呢,勿忘历史,我依赖这片土地,我爱平凡的努力
我从小喜欢读史,虽然读史使人明智,但历史过于深远和复杂难免让我懒惰,尤其世界史,看一眼就催眠,我连国史都没读透呢,勿忘历史,我依赖这片土地,我爱平凡的努力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村上春树
读书笔记
1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
2
从二〇〇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〇〇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
3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
4
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
5
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
6
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
7
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
8
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
读书笔记
1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
2
从二〇〇五年夏天开始,零零星星地动笔写了起来,二〇〇六年秋天写完。虽然有一部分引用了从前写的旧文,但基本是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不施虚饰地记录成文。诚实地书写跑步,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
3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
4
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
5
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
6
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
7
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
8
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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