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爬泰山,一夜没睡,等待日出感觉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慢,很慢。然后也感觉时间变得更多了。
好像在夜晚(黑暗中)的时候人更容易变得专注?夜色降临,点点的星光和手电筒的光成为了泰山上仅有的光亮,却能让我心无旁骛的登山。会累,腿会酸,但更想去泰山顶。。。。
凌晨6点左右开始下山,与上山感受完全不同,边下山边感叹泰山的巍峨壮丽,我会被山上的怪石等其他景色深深吸引,驻足观看。同时也惊讶自己的体力[允悲]居然在无休息的情况下登上了泰山顶!
回来睡了一路,昏昏沉沉……
[微风]登山的快乐不是登上山顶的那一刻,而是在登山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我!
[嘻嘻]泰山很好,下次还来~
好像在夜晚(黑暗中)的时候人更容易变得专注?夜色降临,点点的星光和手电筒的光成为了泰山上仅有的光亮,却能让我心无旁骛的登山。会累,腿会酸,但更想去泰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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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睡了一路,昏昏沉沉……
[微风]登山的快乐不是登上山顶的那一刻,而是在登山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我!
[嘻嘻]泰山很好,下次还来~
山东青岛,一名女子在楼下超市买了2个饼,随后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可是,当她快要吃完的时候,却发现了不对劲,饼上面竟然已经“长毛”了。她赶紧拿出另外一个,发现情况也是如此,她赶紧找到商家,商家却表示;
“没事,我们小时候都吃过长毛的馒头,顶多就拉拉肚子,没那么严重。”
金女士当时吃完饼后,就感觉肚子不舒服,她随即去了医院,准备洗胃什么的,可是由于去得太晚,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医生就简单询问情况后,让她回去观察。随后她就找到商家,对方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然后退了她2块钱。
金女士对此难以接受,她提出去做第三方检测,如果没事的话,大家都放心。如果有事,后续产生医疗费,则需要店家承担,可是店家却不当回事,认为吃了顶多拉肚子,没啥问题,金女士这是小题大做。
无奈金女士只能求助于记者,看到记者到来,店家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并表示一直在和金女士协商,也没有说不管了,还提出想和金女士单独聊,但是金女士没有答应。
针对店家的说法和回应,不论是拉肚子,还是退还2块钱,显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针对消费者来说,这可不是小事,“长毛”也就是说的霉变,拉肚子只是比较轻的症状了,严重情况甚至会导致死亡。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金女士提出去做检测的要求无可厚非,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毕竟,那么大一块饼,她可是吃了不少的,会对身体产生什么损害,她也不知道,只能通过检测后,才能确切知道,这个到底有没有问题。
而店家只赔偿2块钱,这显然是太敷衍了。就凭金女士提出检测,店家却说拉肚子是小事,那是不是说明,店家早就知道这个饼存在问题呢?若是证据属实,就算金女士要求1000块钱的赔偿,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店家同意陪金女士,将饼拿去检测。
出现这种事后,作为经营者,应该积极地寻找原因,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出问题不怕,怕的是不敢正面解决问题。既然卖出了发霉的食物,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一开始就拿出积极的态度,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
在情况核实清楚后,确认属于生产者责任的,超市在进行赔偿后,有权向厂家追偿,若是属于经营者责任的,厂家赔偿后,有权向超市追偿。若能证明不是自己保存的问题,那么超市可以向厂家追偿。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购买食物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还有包装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保存好相关凭证,及时地进行维权。#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没事,我们小时候都吃过长毛的馒头,顶多就拉拉肚子,没那么严重。”
金女士当时吃完饼后,就感觉肚子不舒服,她随即去了医院,准备洗胃什么的,可是由于去得太晚,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医生就简单询问情况后,让她回去观察。随后她就找到商家,对方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然后退了她2块钱。
金女士对此难以接受,她提出去做第三方检测,如果没事的话,大家都放心。如果有事,后续产生医疗费,则需要店家承担,可是店家却不当回事,认为吃了顶多拉肚子,没啥问题,金女士这是小题大做。
无奈金女士只能求助于记者,看到记者到来,店家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并表示一直在和金女士协商,也没有说不管了,还提出想和金女士单独聊,但是金女士没有答应。
针对店家的说法和回应,不论是拉肚子,还是退还2块钱,显然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针对消费者来说,这可不是小事,“长毛”也就是说的霉变,拉肚子只是比较轻的症状了,严重情况甚至会导致死亡。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金女士提出去做检测的要求无可厚非,她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毕竟,那么大一块饼,她可是吃了不少的,会对身体产生什么损害,她也不知道,只能通过检测后,才能确切知道,这个到底有没有问题。
而店家只赔偿2块钱,这显然是太敷衍了。就凭金女士提出检测,店家却说拉肚子是小事,那是不是说明,店家早就知道这个饼存在问题呢?若是证据属实,就算金女士要求1000块钱的赔偿,也是完全没问题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店家同意陪金女士,将饼拿去检测。
出现这种事后,作为经营者,应该积极地寻找原因,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出问题不怕,怕的是不敢正面解决问题。既然卖出了发霉的食物,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一开始就拿出积极的态度,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了。
在情况核实清楚后,确认属于生产者责任的,超市在进行赔偿后,有权向厂家追偿,若是属于经营者责任的,厂家赔偿后,有权向超市追偿。若能证明不是自己保存的问题,那么超市可以向厂家追偿。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购买食物时,一定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还有包装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保存好相关凭证,及时地进行维权。#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书友投稿##连载#
推荐一篇晋江现言,晋江《实名暗恋》,属于小镇言情,应该有点冷门,女主空姐辞职回家被男主忽悠着养猪的文(不是真养猪,男主有大型养猪基地)。
男主是小富二代,他爸算暴发户,但家道中落,大学没念完,自己出来搞农业,文不多,但男主人设展现的贼好,腹黑圆滑,软硬兼施,长得帅一米九,反正贼有魅力。
其实高中时候时候和女主有过交集,再见到女主后,对她有点动心,就高新诱惑她,男主不是那种明目张胆喜欢,他坏徐徐图之,最绝的是,两人互动暧昧拉扯写的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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