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给娃洗澡时突然也很想洗澡,把她擦干后迫不及待的整理了一下疲惫的四肢,先去剪了剪阻挠我感受秋凉的头发,直奔附近的一个洗浴。晚上十点钟的澡堂几乎无人光临,潦草的独享泡池和桑拿后,终于能够躺到搓澡床上,迅速进入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状态。走在微凉的街上,回忆了一遍这些年看过的中外新房二手房豪宅,不禁发现了一个市场空白:有设置专业厨房的,有设置柴油发电机的,还有设置泳池酒窖家庭影院的,但从来没有一个设置搓澡床的!不得不说业内的房屋设计师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吃瓜]
大学校园里,至今还有衣衫褴褛的读书娃,他们不是挣扎在经济生活贫困线上,而是挣扎在价值观和审美观的贫困线上,这种贫困当然不是靠经济救助能解决的,肯定也不是靠教育体制能解决的,靠的只能是社会整体进步和社会秩序的良性循环。将指鹿为马限制于历史、将鸭鼠兽杖毙于现在,那么,不久的将来可能会迎来一个全新的秩序。
#律师办案故事#【原告从哪里知道我的户籍?我要报案】一个月前我立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上周法庭通知调解。调解前一天,委托人慌里慌张的跟我说被告到当地派出所去报案了,说是委托人不法获取他们夫妻的身份信息和婚姻信息,派出所立案了!
我说:不必担心,如果派出所真的来调查,你就说我委托了律师,把我的电话给他们。
第二天我和委托人准时到庭,调解员正跟被告解释律师有权利调取他的户籍。说来也巧,派出所的电话也打过来跟被告说着什么,被告连声答应着开完庭后就去申请撤案。
我国法律禁止未经本人同意或允许,不得使用其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六类无须取得个人同意即可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其中第四类是“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我代理的这个案件中,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原告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为了在该案的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提供被告的个人信息,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无须取得被告的同意,不构成侵权。
我一点也不觉得被告的质疑可笑,反倒挺佩服他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有智慧。有的人可能还想不到这一层。普通老百姓法律素养的提高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民之幸国家之幸。
我说:不必担心,如果派出所真的来调查,你就说我委托了律师,把我的电话给他们。
第二天我和委托人准时到庭,调解员正跟被告解释律师有权利调取他的户籍。说来也巧,派出所的电话也打过来跟被告说着什么,被告连声答应着开完庭后就去申请撤案。
我国法律禁止未经本人同意或允许,不得使用其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除外。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六类无须取得个人同意即可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其中第四类是“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我代理的这个案件中,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原告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为了在该案的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而提供被告的个人信息,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无须取得被告的同意,不构成侵权。
我一点也不觉得被告的质疑可笑,反倒挺佩服他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有智慧。有的人可能还想不到这一层。普通老百姓法律素养的提高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民之幸国家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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