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小法普法# 【#虚拟主播人设该如何保护#?#虚拟主播塌房谁应担责#?】

  轻快的音乐响起,一幅精美的花店动画界面出现在直播间。暗色的人影在绿色的花店门后晃过,引得直播间观众直呼“开门”“出来”。不一会儿,音乐声弱了下来,画面一下子转到了精美的室内,一个精美的动漫人物兴高采烈地冲着镜头打招呼:“大家好呀,欢迎来到我的花店,我是今天的店员……”

  上述画面来自一个虚拟主播的直播间,她给自己的设定是一个花店的店员。近年来,此类虚拟主播在各大视频网站上迅速走红,和真人主播不同,虚拟主播的外形多为二次元动漫人物,直播背景画面可以随意切换,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精美。

  据业内人士介绍,虚拟主播是通过绘画、动漫等形式制作,在网络等虚拟场景或现实场景进行活动,以商业、文化等具体需求制作培养,但本身并不以实体形式存在的人物形象。目前受限于虚拟技术,大部分虚拟主播仍是由真人来扮演,其动作是通过对真人的动作捕捉和面部捕捉设备实时控制虚拟角色,声音也由真人出演。这些真人操纵者被业内称作“中之人”。为了保护虚拟主播的“人设”,中之人的真实身份往往被要求严格保密,这也使得中之人成了虚拟主播“套子里的人”。

  然而,却总有人想要撕掉虚拟形象的“皮套”,毁掉账号或让中之人从幕后走到台前——有人刻意“开盒”挖掘中之人个人信息;也有的中之人自己主动暴露……中之人信息泄露有哪些风险?中之人言行失当导致虚拟主播“塌房”谁应担责?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虚拟主播背后有中之人
不暴露身份是基本要求

  一天夜里,北京市居民张漾(化名)收到一条消息提醒:您关注的主播开播啦。

  他立刻点进熟悉的直播间。直播间里,动漫形象的主播热情地介绍当夜的直播活动:先唱几首歌,然后一起看主播最近收集的有趣视频。

  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漾看到一条虚拟偶像组合Asoul的视频,立刻被吸引了。

  “她们会在直播时鼓励我好好吃饭、注意身体、不要摆烂,会每天发动态跟我说早安晚安,会分享今天吃了什么好吃的,学到了什么歌曲,还有各种生活日常。我虽然知道这些可能只是出于角色需要,但这让我心情愉悦就够了。”张漾说。

  两年来,张漾已经关注了十几个虚拟主播账号。在他看来,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压力,他只想找一个压力缓冲点,虚拟主播的直播间对他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

  像张漾一样喜欢虚拟主播的人不在少数。近日,记者随机点进几个虚拟主播的直播间,看到直播间在线人数都在千人以上,而Asoul这样比较知名的虚拟偶像组合,官方账号和主播个人的账号粉丝数则在百万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可以开直播跟观众实时互动的虚拟主播,背后都有“中之人”——即在动漫形象的背后,通常有真人通过一系列动作捕捉设备,将表情、声音、动作通过虚拟主播的形象表达出来。

  “中之人的存在众所周知,但我喜欢的是虚拟形象。”张漾说。

  上海居民张林(化名)曾是一位虚拟主播的中之人。

  据她介绍,和现实生活中的明星艺人类似,虚拟主播的直播相当于明星的一些演出活动;中之人是虚拟主播的扮演者,需要适应虚拟形象的人设并且扮演好这个角色,“我们通常称虚拟形象为‘皮套’,顾名思义,人套上皮就要做出符合这副‘皮套’的言行”。

  “虚拟形象和中之人之间,有关联的点就在动态表达上,中之人本身的样貌和性格如何其实并不重要。”张林解释说,虚拟形象通常会有独立的人物设定,如果是“个人势”主播(独自运营虚拟形象,没有签约运营公司),虚拟形象的人设与中之人本身的关联程度由主播决定;但如果是“企业势”主播(由公司进行运营),则中之人的招募方式会影响中之人与虚拟形象人设之间的关系。

  “虚拟主播之所以能火,就是因为其是虚拟的,所以中之人必须保持神秘,不暴露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是基本要求。”张林透露,据行业要求,中之人个人身份信息通常不予公开,为了保持神秘感,中之人普遍对个人隐私有很强的保护意识。

  “于我而言,这仅是一份工作,并不希望这份工作使得我和家人朋友或者恋人的个人隐私在互联网上供人议论或者造谣。”张林说。

  张林就职的四川某虚拟主播运营公司负责人章女士介绍,虚拟主播和中之人紧密相关,但中之人必须且只能做虚拟主播的“影子”,一旦中之人的真实身份泄露,就意味着与其相关联的虚拟主播可能会面临人设崩塌的困境,轻则短暂停更,重则彻底放弃账号。

平台上专门有开盒博主
眼睛主要盯着虚拟主播

  中之人想保持神秘感,但总有人想揭开这种神秘感。

  家住辽宁省沈阳市的洛女士是一名从事虚拟主播行业的中之人,曾被人恶意“开盒”(即个人信息被公开)。

  2021年12月,洛女士收到来自陌生人的消息,对方称已经掌握洛女士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要求洛女士向其支付3800元“封口费”,否则将公开其掌握的信息。洛女士没有向对方支付费用,而是当即报警。

  如今,洛女士会不断接到骚扰电话以及垃圾短信。在她看来,自己应该是被认识的人恶意“开盒”公开了她的信息。这件事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她只好换了工作,基本不再运营虚拟主播账号,只是偶尔会发一些录制视频。

  记者搜索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专门的“开盒”博主,虚拟主播正是他们“开盒”的主要目标。在相关“开盒”帖子中,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私人账号、照片,甚至更私密的联系方式都被公开。帖子下的评论则是一群网友津津乐道:“原来她长这样,是个老阿姨啊”“真人和‘皮套’形象也差太多了,取关了”……

  “我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执着于打破虚拟的屏障,这没有任何意义。”张漾说,就他所关注的,这两年被“开盒”的虚拟主播有十几位,他们中的一部分不得不放弃虚拟身份,中断自己的直播生涯。

  对于这种被恶意“开盒”的现象,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邹琳认为,虚拟主播的表演都是基于中之人个性化的文化创作,所以中之人本身作为自然人,是法律意义上的表演者。因此,中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表演者权利,包括表明自己的身份、对作品进行署名、获得报酬等权利,其名誉权以及人格权也应当受到保护。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芸阳说,中之人作为自然人以及信息主体,理应享有个人信息权,恶意“开盒”已然侵犯了中之人的个人信息权。

  在朱芸阳看来,对于公司运营型的虚拟主播,如果出现因为第三人恶意披露中之人的个人信息,致使虚拟主播背后的真实主体与运营公司之间的合约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

  长期关注互联网领域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媛媛认为,运营公司、平台等主体应当遵循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中之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收集到中之人个人信息的公司、平台等主体,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技术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护,防止中之人的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

  专研网络法领域的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启迪建议,在签署协议时,中之人与公司或平台需注意保密条款的设计,且在日常运营时中之人与运营方都要特别注意保护自身的个人信息,不透露可能提示自身真实身份的线索。

虚拟主播亟须重点监管
尽快出台相应专门规范

  除了被恶意“开盒”之外,还有中之人在积累了一定粉丝数之后,不甘屈居于幕后,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进而导致虚拟主播“塌房”。

  据张漾介绍,他所关注的Asoul组合就发生过虚拟偶像中之人手撕“皮套”的行为,“疑似组合前成员珈乐的中之人谭33在自己的私人账号中大量披露虚拟主播工作期间的信息,并且发布所谓爆料帖称待遇差、遭遇压榨,引导粉丝为自己向公司要求涨薪。随后,官方发布了声明予以澄清,珈乐账号也永久休眠”。

  对于此类中之人的行为,作为虚拟主播运营方的章女士认为,需要提前通过各种机制进行预防。比如,公司与中之人签约后,会为中之人开设特定的文化课,防止中之人直播时触及一些敏感话题以及不道德言行。出现中之人有不良行为影响虚拟形象运营,公司可以设立奖罚机制,轻则公开道歉,加强相关培训;重则会走法律程序与中之人解除劳务关系,并且回收虚拟形象,施行封存或者替换中之人的措施。

  还有中之人因言行问题直接导致虚拟主播“塌房”。

  天津市民李之同(化名)去年接连经历了两次虚拟主播因中之人而“塌房”的事件。例如,去年5月,他关注的一位虚拟主播“柏凛Porin”发布视频《关于我消失了半年其实是被拐卖了这件事》引起广泛关注。随后,所属社团发布辟谣声明称,经过警方的查证,该内容不属实。结果,视频平台随即宣布对“柏凛Porin”账号永久封禁。

  李之同感叹道:“‘皮套人’终究不是完全的虚拟人或者纸片人,虚拟主播的中之人终究还是真人,‘皮套’也遮不住人的本性。”

  福建厦门的尹女士是虚拟主播“桐生可可”的粉丝,“比起她的‘皮’,我更喜欢她的‘魂’”。因为该虚拟主播很会“整活儿”,尹女士会蹲守直播间,甚至在观看直播时打赏了数百元。但是该主播在某一个录制视频中发表了不当言论,此后,该公司其他虚拟主播也受此事牵连,关注度持续下降。

  “震惊之外还感到很失望。”尹女士说。

  在邹琳看来,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中之人、运营公司以及直播平台三方都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个人势”主播,如果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中之人作为背后主要操控之人,应当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邹琳认为,公司运营型虚拟主播如果遇上此类问题,需要根据虚拟主播的中之人与运营公司签署的合同来进行划分:运营公司与中之人签署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出现相关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运营公司与中之人签署的合同属于主播经济合同,出现相应的法律问题时,运营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然后可以根据当时与中之人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公司职工的管理规定,对中之人进行相应的追偿或是对中之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惩罚。

  “对于直播平台,如果网络直播平台与个人主播属于直接签约,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的时候,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邹琳说。

  “虚拟主播不是法外之地,下一步,平台很可能将主播言行监管重点转向虚拟主播领域,运营方需要重视中之人言行问题,对其展开必要的合规培训、并在协议中约定对应的违约责任等。”单启迪说。

  董媛媛认为,虚拟主播本身不具有实体生命以及独立人格,根据现行法律,无法定义其法律身份,因此,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或者其他主体应当作为法律责任主体。防止虚拟主播“塌房”,还需要监管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和运营公司。鉴于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虚拟主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监管时可以适用广告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督促运营公司和中之人确保虚拟主播合规运行。

  “虚拟主播本身属于一种动态形象,是一种文化产品,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个人、平台或者是运营公司具有虚拟性质的财产。”邹琳认为,在监管层面,需要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应办法,从行业层面出台相应行业规范和标准,再用合同的方式约定主播与运营公司之间的行为规范。(法治日报)

虚拟主播“人设”该如何保护?
法治日报 2023-09-12 08:31 发表于北京
轻快的音乐响起,一幅精美的花店动画界面出现在直播间。暗色的人影在绿色的花店门后晃过,引得直播间观众直呼“开门”“出来”。不一会儿,音乐声弱了下来,画面一下子转到了精美的室内,一个精美的动漫人物兴高采烈地冲着镜头打招呼:“大家好呀,欢迎来到我的花店,我是今天的店员……”
  

上述画面来自一个虚拟主播的直播间,她给自己的设定是一个花店的店员。近年来,此类虚拟主播在各大视频网站上迅速走红,和真人主播不同,虚拟主播的外形多为二次元动漫人物,直播背景画面可以随意切换,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精美。
  

据业内人士介绍,虚拟主播是通过绘画、动漫等形式制作,在网络等虚拟场景或现实场景进行活动,以商业、文化等具体需求制作培养,但本身并不以实体形式存在的人物形象。目前受限于虚拟技术,大部分虚拟主播仍是由真人来扮演,其动作是通过对真人的动作捕捉和面部捕捉设备实时控制虚拟角色,声音也由真人出演。这些真人操纵者被业内称作“中之人”。为了保护虚拟主播的“人设”,中之人的真实身份往往被要求严格保密,这也使得中之人成了虚拟主播“套子里的人”。
  

然而,却总有人想要撕掉虚拟形象的“皮套”,毁掉账号或让中之人从幕后走到台前——有人刻意“开盒”挖掘中之人个人信息;也有的中之人自己主动暴露……中之人信息泄露有哪些风险?中之人言行失当导致虚拟主播“塌房”谁应担责?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虚拟主播背后有中之人

不暴露身份是基本要求

  一天夜里,北京市居民张漾(化名)收到一条消息提醒:您关注的主播开播啦。
  

他立刻点进熟悉的直播间。直播间里,动漫形象的主播热情地介绍当夜的直播活动:先唱几首歌,然后一起看主播最近收集的有趣视频。
  

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漾看到一条虚拟偶像组合Asoul的视频,立刻被吸引了。
  

“她们会在直播时鼓励我好好吃饭、注意身体、不要摆烂,会每天发动态跟我说早安晚安,会分享今天吃了什么好吃的,学到了什么歌曲,还有各种生活日常。我虽然知道这些可能只是出于角色需要,但这让我心情愉悦就够了。”张漾说。
  

两年来,张漾已经关注了十几个虚拟主播账号。在他看来,现实中有各种各样的压力,他只想找一个压力缓冲点,虚拟主播的直播间对他来说就是这样的地方。
  

像张漾一样喜欢虚拟主播的人不在少数。近日,记者随机点进几个虚拟主播的直播间,看到直播间在线人数都在千人以上,而Asoul这样比较知名的虚拟偶像组合,官方账号和主播个人的账号粉丝数则在百万人。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可以开直播跟观众实时互动的虚拟主播,背后都有“中之人”——即在动漫形象的背后,通常有真人通过一系列动作捕捉设备,将表情、声音、动作通过虚拟主播的形象表达出来。
  

“中之人的存在众所周知,但我喜欢的是虚拟形象。”张漾说。
  

上海居民张林(化名)曾是一位虚拟主播的中之人。
  

据她介绍,和现实生活中的明星艺人类似,虚拟主播的直播相当于明星的一些演出活动;中之人是虚拟主播的扮演者,需要适应虚拟形象的人设并且扮演好这个角色,“我们通常称虚拟形象为‘皮套’,顾名思义,人套上皮就要做出符合这副‘皮套’的言行”。
  

“虚拟形象和中之人之间,有关联的点就在动态表达上,中之人本身的样貌和性格如何其实并不重要。”张林解释说,虚拟形象通常会有独立的人物设定,如果是“个人势”主播(独自运营虚拟形象,没有签约运营公司),虚拟形象的人设与中之人本身的关联程度由主播决定;但如果是“企业势”主播(由公司进行运营),则中之人的招募方式会影响中之人与虚拟形象人设之间的关系。
  

“虚拟主播之所以能火,就是因为其是虚拟的,所以中之人必须保持神秘,不暴露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是基本要求。”张林透露,据行业要求,中之人个人身份信息通常不予公开,为了保持神秘感,中之人普遍对个人隐私有很强的保护意识。
  

“于我而言,这仅是一份工作,并不希望这份工作使得我和家人朋友或者恋人的个人隐私在互联网上供人议论或者造谣。”张林说。
  

张林就职的四川某虚拟主播运营公司负责人章女士介绍,虚拟主播和中之人紧密相关,但中之人必须且只能做虚拟主播的“影子”,一旦中之人的真实身份泄露,就意味着与其相关联的虚拟主播可能会面临人设崩塌的困境,轻则短暂停更,重则彻底放弃账号。

平台上专门有开盒博主

眼睛主要盯着虚拟主播

  中之人想保持神秘感,但总有人想揭开这种神秘感。
  

家住辽宁省沈阳市的洛女士是一名从事虚拟主播行业的中之人,曾被人恶意“开盒”(即个人信息被公开)。
  

2021年12月,洛女士收到来自陌生人的消息,对方称已经掌握洛女士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要求洛女士向其支付3800元“封口费”,否则将公开其掌握的信息。洛女士没有向对方支付费用,而是当即报警。
  

如今,洛女士会不断接到骚扰电话以及垃圾短信。在她看来,自己应该是被认识的人恶意“开盒”公开了她的信息。这件事严重影响了她的日常生活,她只好换了工作,基本不再运营虚拟主播账号,只是偶尔会发一些录制视频。
  

记者搜索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专门的“开盒”博主,虚拟主播正是他们“开盒”的主要目标。在相关“开盒”帖子中,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私人账号、照片,甚至更私密的联系方式都被公开。帖子下的评论则是一群网友津津乐道:“原来她长这样,是个老阿姨啊”“真人和‘皮套’形象也差太多了,取关了”……
  

“我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执着于打破虚拟的屏障,这没有任何意义。”张漾说,就他所关注的,这两年被“开盒”的虚拟主播有十几位,他们中的一部分不得不放弃虚拟身份,中断自己的直播生涯。
  

对于这种被恶意“开盒”的现象,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邹琳认为,虚拟主播的表演都是基于中之人个性化的文化创作,所以中之人本身作为自然人,是法律意义上的表演者。因此,中之人可以享有相应的表演者权利,包括表明自己的身份、对作品进行署名、获得报酬等权利,其名誉权以及人格权也应当受到保护。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芸阳说,中之人作为自然人以及信息主体,理应享有个人信息权,恶意“开盒”已然侵犯了中之人的个人信息权。
  

在朱芸阳看来,对于公司运营型的虚拟主播,如果出现因为第三人恶意披露中之人的个人信息,致使虚拟主播背后的真实主体与运营公司之间的合约无法继续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
  

长期关注互联网领域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媛媛认为,运营公司、平台等主体应当遵循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中之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收集到中之人个人信息的公司、平台等主体,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技术措施,对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护,防止中之人的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
  

专研网络法领域的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单启迪建议,在签署协议时,中之人与公司或平台需注意保密条款的设计,且在日常运营时中之人与运营方都要特别注意保护自身的个人信息,不透露可能提示自身真实身份的线索。

虚拟主播亟须重点监管

尽快出台相应专门规范

  除了被恶意“开盒”之外,还有中之人在积累了一定粉丝数之后,不甘屈居于幕后,主动暴露自己的身份,进而导致虚拟主播“塌房”。
  

据张漾介绍,他所关注的Asoul组合就发生过虚拟偶像中之人手撕“皮套”的行为,“疑似组合前成员珈乐的中之人谭33在自己的私人账号中大量披露虚拟主播工作期间的信息,并且发布所谓爆料帖称待遇差、遭遇压榨,引导粉丝为自己向公司要求涨薪。随后,官方发布了声明予以澄清,珈乐账号也永久休眠”。
  

对于此类中之人的行为,作为虚拟主播运营方的章女士认为,需要提前通过各种机制进行预防。比如,公司与中之人签约后,会为中之人开设特定的文化课,防止中之人直播时触及一些敏感话题以及不道德言行。出现中之人有不良行为影响虚拟形象运营,公司可以设立奖罚机制,轻则公开道歉,加强相关培训;重则会走法律程序与中之人解除劳务关系,并且回收虚拟形象,施行封存或者替换中之人的措施。
  

还有中之人因言行问题直接导致虚拟主播“塌房”。
  

天津市民李之同(化名)去年接连经历了两次虚拟主播因中之人而“塌房”的事件。例如,去年5月,他关注的一位虚拟主播“柏凛Porin”发布视频《关于我消失了半年其实是被拐卖了这件事》引起广泛关注。随后,所属社团发布辟谣声明称,经过警方的查证,该内容不属实。结果,视频平台随即宣布对“柏凛Porin”账号永久封禁。
  

李之同感叹道:“‘皮套人’终究不是完全的虚拟人或者纸片人,虚拟主播的中之人终究还是真人,‘皮套’也遮不住人的本性。”
  

福建厦门的尹女士是虚拟主播“桐生可可”的粉丝,“比起她的‘皮’,我更喜欢她的‘魂’”。因为该虚拟主播很会“整活儿”,尹女士会蹲守直播间,甚至在观看直播时打赏了数百元。但是该主播在某一个录制视频中发表了不当言论,此后,该公司其他虚拟主播也受此事牵连,关注度持续下降。
  

“震惊之外还感到很失望。”尹女士说。
  

在邹琳看来,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中之人、运营公司以及直播平台三方都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个人势”主播,如果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中之人作为背后主要操控之人,应当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邹琳认为,公司运营型虚拟主播如果遇上此类问题,需要根据虚拟主播的中之人与运营公司签署的合同来进行划分:运营公司与中之人签署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出现相关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运营公司与中之人签署的合同属于主播经济合同,出现相应的法律问题时,运营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然后可以根据当时与中之人所签订的合同或者公司职工的管理规定,对中之人进行相应的追偿或是对中之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惩罚。
  

“对于直播平台,如果网络直播平台与个人主播属于直接签约,虚拟主播言行出现问题的时候,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邹琳说。
  

“虚拟主播不是法外之地,下一步,平台很可能将主播言行监管重点转向虚拟主播领域,运营方需要重视中之人言行问题,对其展开必要的合规培训、并在协议中约定对应的违约责任等。”单启迪说。
  

董媛媛认为,虚拟主播本身不具有实体生命以及独立人格,根据现行法律,无法定义其法律身份,因此,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或者其他主体应当作为法律责任主体。防止虚拟主播“塌房”,还需要监管虚拟主播背后的中之人和运营公司。鉴于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虚拟主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监管时可以适用广告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督促运营公司和中之人确保虚拟主播合规运行。
  

“虚拟主播本身属于一种动态形象,是一种文化产品,是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个人、平台或者是运营公司具有虚拟性质的财产。”邹琳认为,在监管层面,需要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应办法,从行业层面出台相应行业规范和标准,再用合同的方式约定主播与运营公司之间的行为规范。

#男子出院前突然病亡遗体被莫名火化#【45岁男子治胰腺炎出院前突然病亡 家属:遗体存放太平间,未经家属同意被火化;医院:拉错了,另一名死者亲属认错遗体】 #女子曝医院擅自把丈夫遗体拉走火化# “我丈夫住院8天治疗胰腺炎,还没出院就突然病亡,而且存在医院太平间的遗体还不明不白地没了。”9月11日,山东青岛赵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起失去丈夫之痛,她质疑医院未经家属同意私自将遗体拉去殡仪馆火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不仅赵女士报案,医院方面也报警处理,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已介入调查。

赵女士介绍,丈夫今年45岁,“8月28号晚上,他因为肚子痛被送到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急诊,确诊胰腺炎,8月29日办理住院,按胰腺炎治疗。期间主治医生通知我们9月6号可以出院。但是我丈夫觉得肚子还是有点痛,就没有出院。”赵女士没想到,9月5日丈夫突然亡故。“当天他感觉能稍微好一点,因为第二天就要出院,他朋友就用轮椅推着他出去散步,离医院很近,就在医院斜对面的体育场溜圈。晚上9点多钟,他只喝了一点稀饭,喝着喝着,人就不行了。”

赵女士表示:“打120把他送到医院急诊科去抢救,他当时还是医院的病人,我们并没有办理出院。急诊医生说他在120急救车上已经没有心跳了,但是我们没有放弃,一直到12点半,到次日凌晨1点钟左右,就抢救无效,人就没有了。医院说要么是肺栓,要么是心梗,具体死亡证明还没顾得上去开。”

>>>心肾问题
家属对医院治疗存在异议,认为应住重症室

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8月28日患者心电图被诊断为异常心电图,窦性心律,左室肥大伴复极异常,左房增大。

8月29日门诊病历显示,诊断为急性胰腺炎,高血压,肾功能不全,需持续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

9月3日医院CT报告单显示,左肾上腺增粗,周围间隙模糊。左肾小囊肿可能性大,心包积液。

赵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医院对他的治疗我们存在异议,因为9月3号拍CT显示他的心脏和肾已经有问题了,我去咨询过医生,说他的心脏和肾脏都不好。其实像我丈夫这种刚开始住院,他就不是单纯的胰腺炎,他应该住重症监护室的,我们怀疑医院对我丈夫治疗不当,造成我丈夫突然病亡。”

>>>事出蹊跷
遗体被拉去火化,家属称不知情

“当时在急救抢救无效之后,我把我丈夫的遗体推到即墨中医院太平间,直接把遗体存放到太平间去的。”赵女士表示,“我们本身打算准备走司法程序,所以才把我丈夫的遗体存放在医院太平间,是9月5号下半夜放进去的,但是9月9号早晨8点,医院保卫科的赵科长给我打电话说,我丈夫的遗体被拉出去火化了。”

作为死者家属,赵女士闻言懵了,“我一点都不知道,他们医院说拉出去火化了,我是当事人家属,我却毫不知情,我就怀疑医院是在‘毁尸灭迹’,医院私自拉遗体火化,我是打算走司法程序的,所以才存放在医院太平间,3天之后居然被莫名其妙地私自拉出去火化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我丈夫的遗体就这么没有了!”赵女士认为,从医院太平间到殡仪馆火化应该有必要的审验手续。

“从医院太平间拉过去,殡仪馆难道不查看吗?不可能送来一个人就直接烧吧?医院给我们说是医院拉错了,但是我不相信。医院为什么把我丈夫的遗体拉出去火化?医院说拉错就拉错了?”

>>>医院回应
一名死者家属,错把她丈夫认成他爹

9月11日晚,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青岛市即墨区中医医院保卫科赵科长,他表示医院已经有处理结果,但始终未说明如何处理。

“这是四川这家子,他们两人放两个冰柜是一模一样的,是对方的儿子把人认错了,把她(赵女士)丈夫认成他爹了,因为冷冻的时间长了,脸上都有霜,看不出来,打开一看,认错了,给错认成他爹了。”

记者询问,遗体从医院太平间拉走有无核验手续,赵科长答复称:“拉出医院太平间,医院这边也审核了,当时核验时因为不是他儿子接的,是他们家换了一个人接的,也没看清。”

赵科长随即又称,“是工作人员接的,具体问派出所吧,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在这跟他们家人谈判。”

记者询问,医院有无责任,赵科长称:“多少是吧,也没什么大的责任,人家去世了吧,究竟有没有责任,让派出所定吧。殡仪馆那边没有责任。”

赵科长告诉记者,“我们医院现在也报警了,好像在处理当中,公安已经介入调查完。”

此外,记者获得的一份录音显示,赵科长表示,9月11日下午公安局、司法局找他取证,所有监控视频都拷贝到派出所了。

赵科长称此事有好多疑点,“他(赵女士丈夫)马上要出院,为什么就没有了?”

赵科长表示理解赵女士的心情,“我可以帮你打这个官司。”

赵科长称,医院太平间里有编号、姓名,有人管护。当时是四川这名死者儿子的表弟去太平间拉的遗体,因为打开冰柜,遗体并非正常人的颜色,全部是脸上一层霜。

赵科长解释称,核验是要拿身份证,四川逝者亲属不是拿着赵女士丈夫的火化症去火化,是用这名逝者的身份去火化,如果身份不对,火化不了,“不是自己的亲爹,谁会抱着去哭?不是自己的亲爹,谁会去办理火化?”

赵科长表示愿意坐下来和赵女士协商,并称医院已经有了通报。“已经汇报上去了,区委区政府,民政局、司法局全都在落实。”

>>>死者妻子
向派出所报警,还将向卫健委投诉

9月11日晚,记者联系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通济派出所,一位派出所领导表示:“虽然是我们所在调查,按规定媒体采访得要找我们分局宣传科。现在还没有结论,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你沟通一下我们的宣传科吧。”随即挂掉电话。

“我现在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事发第二天,赵女士在网上发文求助于媒体。

“9月9号,我向通济派出所报了警。”赵女士告诉记者,截至9月11日,青岛市即墨区中医院没有就此给出书面答复,没有通报如何处理,“只是让赵科长在这安抚我。我本来今天(9月11日)下午打算去青岛市即墨区卫健局投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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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问题就出在了因为挪车导致了肢体冲突,可是由于武先生等人起冲突的一方,并不是一般人,而是具有公职身份的人,并且还在依法执行公务。其实,警车停在武先生的车位里,按
  • 在这喧嚣的俗世里,我们可以做饮食男女,却不能逐流终老,毕竟,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有去无回。喜欢一个人一个背包,无止境的远行,不管终点在哪里。
  •        “ 海天”烟标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由青岛印刷厂设计、打样印刷极其少量,因各种原因未上市销售,流入烟标收藏者手中的“海天”烟标少之又少,所以说,此标相
  • 30、跟一个人还不熟的时候,不要就把自己的信息都和盘托出。喜欢晒娃的,说明她工作不咋滴;喜欢发自拍的,说明她男朋友拿不出手;喜欢表现自己高傲又独立的,说明他情商
  • 正常情况下眼睑红润;如果眼睑发红,说明脾胃湿热;眼睑呈现淡白色,说明是脾胃虚弱和气血不足;晚上睡着后眼睑无法闭合,说明脾虚清阳不升;眼睛疲劳而且干燥,说明脾胃不
  • 最近用了3款果酸身体乳,准确的说应该是4款[喵喵]因为有一款有2个浓度一个叫果酸身体乳,实际上用下来没啥用(没拍进来,怕被品牌骂)一个性价比挺高的,ph值把控的
  • #朵色正品[超话]# 年前必买的健康减脂法宝​‎ ͏ 营‮代养‬餐奶昔健康减脂是指科学‮造制‬热量差使‮摄能‬入小于能量消‮的耗‬同时满足人‮的体‬营养需求以‮
  • 48. 我太脆弱了,我一定是片海苔49. 最近所有的烦心事,就把它变成公主的烦恼吧。5. 相当一个在古代有人给你喂葡萄的那种人。
  • 白掌的主花期在5-8月,它的还可以净化空气,去除室内的有害气体,它的花语是事业有成、一帆风顺,适合办公室、阳台、阴凉的庭院种植,是非常好的室内种植品种。光照:明
  • #香港影人老八卦#【关于工作】友说玩回来了,出来喝茶谈谈工作了吧;我说我天天忙死了,在自己的身上工作呢,看自己的所求所得心,看自己的恐惧不安,看自己的自卑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