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位可怜的老人去一家面馆吃面,店家心生怜悯,所以只要她来吃面,都是免费的,可没想到这一次,她却偷偷地往面里加盐,然后叫来店员,把面泼掉,店家看到这样不知感恩的老人,就报了警。
店家是位心地善良的人,已经给这位老人免费吃了好几次面,一开始的时候,老人来店里吃面,店家以为她是个普通的顾客,就让店员热情地招待了她。
谁知道这位老人吃了面之后,就在那里诉苦,说自己没有钱吃饭了,说着说着就痛哭流涕。店家看不得老人流眼泪,他觉得老人一把年纪了,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可是连温饱都解决不了,实在让人感到可怜。
于是他就跟老人说,这一次吃面就不收钱了,而且他还偷偷地跟底下的店员说,只要老人来吃面,就不要收她的钱,店员也是记在心里,他和店家一样都觉得这位老人很可怜。
这位老人得到免费吃面之后,她就赖上这家面馆了,肚子饿了就来这家面馆吃,店家也当自己做了一件善事,从不计较老人来多少次吃面。
而这一次,老人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只见老人这次过来之后,店员还是满脸笑容地给他端来一碗面,而这位老人看到店员端来一碗面,就假装要吃面,看到店员离开。
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这碗面不像平常时一样食材多,还是因为她已经吃这个面吃的不想吃了,想换另一个口味,反正她就是不想吃这个面了。
于是她偷偷地环顾了四周,发现周围空无一人,她知道机会来了。于是她偷偷的拿出一包盐,然后倒到面里,搅拌了一下。
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像老人那般迟钝。当她干完这些动作之后,于是就赶紧清理桌面,并用包盐的纸巾擦了擦嘴,掩盖她的行为。
当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她这才喊来店员。店员以为老人有什么吩咐,就一路小跑地过来,她刚想亲切地问老人,有什么需要。却没想到老人劈头盖脸地说,这碗面太咸了。
店员以为,这碗面确实是不小心多加了盐,想到老人都是逼不得已才来这里吃碗面填填肚子的。所以她想要老人吃得更好一些,于是赶紧跟老人说去给她换一碗面。
于是他双手伸过去,准备端起那碗面,却没想到这时老人突然间发起脾气来,把面推往店员前面,然后往地上摔。
滚烫的汤面掉落地上,汤汁四溅,溅到了店员身上,店员的赶紧往一边躲,于是大声的呵斥老人:这是在干嘛?
因为老人的这一个动作,差一点就会将店员烫伤。而且把人的所作所为,让店员实在是想不通。即使这碗面不好吃,即使这碗面做咸了,那么也不应该如此。
毕竟老人来这里吃面都是免费的,大家都是同情她,那么她应该心存感激之情,遇到味道不合适,可以说出来,他们可以尽可能地满足老人。
可现在老人丝毫不顾往日地情谊,为一碗面的咸淡在大发脾气,实在是太不懂理数了。于是店员就看不过去,和老人争执起来。
而老人看到平时店员都是对自己毕恭毕敬的,这一次竟然对她如此大言不敬,所以她情绪也很激动,就大声地和店员争执起来。
店家听到店员和老人争执,就赶紧过来查看情况。由于大家各执一词,店家也不知道谁孰谁非。
因为这位店员平时表现都是很不错的,店家虽然很可怜这位老人,但是他也不想冤枉店员。 为了了解情况,他偷偷地查看了监控,结果就发现了老人的行为。
店家对老人的行为也感到很愤怒,想到平时都是好吃好喝地免费给她,而老人却做出如此的行为。
于是他摆出事实想和老人讲道理,可是老人就是一副被欺负的模样和店员争执,无奈之下,为了不让店员委屈,店家就报了警。
看到老人的行为,大家都很不满。有的人认为,这个老人真的是太不知道感恩了,店家这是免费给她吃面,是看她一把年纪,可怜的份上。就算面不好吃,也应该心存感激,而不是无理取闹。
有的人则认为,好人太难做了,店家以为自己做了善事,帮助老人,却没想到老人没有感激之情,反而给他们惹麻烦,这种人真不应该帮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老人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在家看老人可怜,免费给她吃面,这是赠予行为,老人给不给钱都可以。她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她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在别人同意的情况下,而去吃面的。
但是老人在吃面的过程中,将面泼下来,差点将店员烫伤,并且还和店员争执,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违法了。
二、因为店家开店是为了营业,老人在店家营业的时间里,无端找事,影响店家的营业,那么这就是干扰他人营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干扰他人正常营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一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老人执意还在里面无理取闹,那么她是要面临行政处罚的。
我们常说,滴水之恩应涌泉相报!对于他人的善意工作应该心存感恩,而不是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老人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店家是位心地善良的人,已经给这位老人免费吃了好几次面,一开始的时候,老人来店里吃面,店家以为她是个普通的顾客,就让店员热情地招待了她。
谁知道这位老人吃了面之后,就在那里诉苦,说自己没有钱吃饭了,说着说着就痛哭流涕。店家看不得老人流眼泪,他觉得老人一把年纪了,应该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可是连温饱都解决不了,实在让人感到可怜。
于是他就跟老人说,这一次吃面就不收钱了,而且他还偷偷地跟底下的店员说,只要老人来吃面,就不要收她的钱,店员也是记在心里,他和店家一样都觉得这位老人很可怜。
这位老人得到免费吃面之后,她就赖上这家面馆了,肚子饿了就来这家面馆吃,店家也当自己做了一件善事,从不计较老人来多少次吃面。
而这一次,老人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了。
只见老人这次过来之后,店员还是满脸笑容地给他端来一碗面,而这位老人看到店员端来一碗面,就假装要吃面,看到店员离开。
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这碗面不像平常时一样食材多,还是因为她已经吃这个面吃的不想吃了,想换另一个口味,反正她就是不想吃这个面了。
于是她偷偷地环顾了四周,发现周围空无一人,她知道机会来了。于是她偷偷的拿出一包盐,然后倒到面里,搅拌了一下。
动作一气呵成,丝毫没有像老人那般迟钝。当她干完这些动作之后,于是就赶紧清理桌面,并用包盐的纸巾擦了擦嘴,掩盖她的行为。
当一切都准备就绪之后,她这才喊来店员。店员以为老人有什么吩咐,就一路小跑地过来,她刚想亲切地问老人,有什么需要。却没想到老人劈头盖脸地说,这碗面太咸了。
店员以为,这碗面确实是不小心多加了盐,想到老人都是逼不得已才来这里吃碗面填填肚子的。所以她想要老人吃得更好一些,于是赶紧跟老人说去给她换一碗面。
于是他双手伸过去,准备端起那碗面,却没想到这时老人突然间发起脾气来,把面推往店员前面,然后往地上摔。
滚烫的汤面掉落地上,汤汁四溅,溅到了店员身上,店员的赶紧往一边躲,于是大声的呵斥老人:这是在干嘛?
因为老人的这一个动作,差一点就会将店员烫伤。而且把人的所作所为,让店员实在是想不通。即使这碗面不好吃,即使这碗面做咸了,那么也不应该如此。
毕竟老人来这里吃面都是免费的,大家都是同情她,那么她应该心存感激之情,遇到味道不合适,可以说出来,他们可以尽可能地满足老人。
可现在老人丝毫不顾往日地情谊,为一碗面的咸淡在大发脾气,实在是太不懂理数了。于是店员就看不过去,和老人争执起来。
而老人看到平时店员都是对自己毕恭毕敬的,这一次竟然对她如此大言不敬,所以她情绪也很激动,就大声地和店员争执起来。
店家听到店员和老人争执,就赶紧过来查看情况。由于大家各执一词,店家也不知道谁孰谁非。
因为这位店员平时表现都是很不错的,店家虽然很可怜这位老人,但是他也不想冤枉店员。 为了了解情况,他偷偷地查看了监控,结果就发现了老人的行为。
店家对老人的行为也感到很愤怒,想到平时都是好吃好喝地免费给她,而老人却做出如此的行为。
于是他摆出事实想和老人讲道理,可是老人就是一副被欺负的模样和店员争执,无奈之下,为了不让店员委屈,店家就报了警。
看到老人的行为,大家都很不满。有的人认为,这个老人真的是太不知道感恩了,店家这是免费给她吃面,是看她一把年纪,可怜的份上。就算面不好吃,也应该心存感激,而不是无理取闹。
有的人则认为,好人太难做了,店家以为自己做了善事,帮助老人,却没想到老人没有感激之情,反而给他们惹麻烦,这种人真不应该帮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老人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在家看老人可怜,免费给她吃面,这是赠予行为,老人给不给钱都可以。她不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她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在别人同意的情况下,而去吃面的。
但是老人在吃面的过程中,将面泼下来,差点将店员烫伤,并且还和店员争执,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违法了。
二、因为店家开店是为了营业,老人在店家营业的时间里,无端找事,影响店家的营业,那么这就是干扰他人营业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规定,干扰他人正常营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一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老人执意还在里面无理取闹,那么她是要面临行政处罚的。
我们常说,滴水之恩应涌泉相报!对于他人的善意工作应该心存感恩,而不是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对于老人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一只流浪猫竟出现在20楼窗外,房主喂养了一个月,它还不愿进屋】最近一位网友就遇到了一件很惊险的事情,他家是住在20楼,而居然在窗外房檐上,意外发现了一只流浪猫!
那是在上个月的晚上,网友家里也有养猫,那天他正在屋里打扫卫生呢,当她累了朝窗外看时,竟看见了一只猫咪在窗外护栏上!当时网友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呢,仔细看了看真的有猫!网友怎么也想不通,她家可是住在20楼啊,这只猫咪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而且站在窗外栏杆上特别危险,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下去了,那肯定是必死无疑了。
网友没敢轻举妄动,就赶快把窗户给打开了,希望这只猫咪能自己进屋里来。不过它是一只流浪猫,警觉性是非常的高,根本就不会进来,而是马上就逃走了,不知道它钻到哪个墙角角落去了。当天晚上网友都没有睡好觉,就担心它会出现意外。在第二天,这只猫咪又出现在了窗外,网友猜测它肯定是饿了,在那么高的地方根本没有吃的。于是网友就拿来猫粮和水放到外面,再退后到门口。
果然猫咪是饿极了,看到没人了马上就跑过来吃饭。网友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坚持喂养几天,说不一定会喂熟了取得它信任,到时再让它进来就容易了。不过虽然这是个好办法,但是网友喂了有一个月了,猫咪还是没有要进屋的意思。这让她有些着急了,毕竟一直生活在窗外,那么危险一直都会有,万一哪天发生意外了就不好了。于是网友听了别人的建议,打算主动出击捉它。
既然窗外是没有食物的,所以用食物来引诱它进屋,是很容易实施的办法了。网友这天就没把猫粮和水放在外面,而是放在了屋里,然后将窗户给打开,做了一个简单的装置,在窗户把手上拴上绳子,自己则躲在窗帘的后面,透过缝隙观察猫咪的一举一动!不久猫咪就过来了,它看到食物没在窗外还有点懵,不过很快就注意到猫粮在屋里,它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爬进屋里来吃。
当猫咪离窗户有一段距离了,网友看准时机果断拉绳将窗户关上,猫咪发现情况不对还想出去,但是窗户关上了没法再走了,就这样网友成功的捉到了这只猫!接下来打算会给它找领养人。至于猫咪为何会出现在20楼,可能是它沿着楼房管道或小洞钻上来的,或许是遭人驱赶或想要取暖,最终迷路跑到了那里。庆幸的是猫咪遇到了好心人,才成功将它解救下来。希望猫咪能找到新的家,过上安全无忧的生活,不要再流浪了。[心](来自网络侵删)#公益救援在行动#
那是在上个月的晚上,网友家里也有养猫,那天他正在屋里打扫卫生呢,当她累了朝窗外看时,竟看见了一只猫咪在窗外护栏上!当时网友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呢,仔细看了看真的有猫!网友怎么也想不通,她家可是住在20楼啊,这只猫咪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而且站在窗外栏杆上特别危险,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下去了,那肯定是必死无疑了。
网友没敢轻举妄动,就赶快把窗户给打开了,希望这只猫咪能自己进屋里来。不过它是一只流浪猫,警觉性是非常的高,根本就不会进来,而是马上就逃走了,不知道它钻到哪个墙角角落去了。当天晚上网友都没有睡好觉,就担心它会出现意外。在第二天,这只猫咪又出现在了窗外,网友猜测它肯定是饿了,在那么高的地方根本没有吃的。于是网友就拿来猫粮和水放到外面,再退后到门口。
果然猫咪是饿极了,看到没人了马上就跑过来吃饭。网友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坚持喂养几天,说不一定会喂熟了取得它信任,到时再让它进来就容易了。不过虽然这是个好办法,但是网友喂了有一个月了,猫咪还是没有要进屋的意思。这让她有些着急了,毕竟一直生活在窗外,那么危险一直都会有,万一哪天发生意外了就不好了。于是网友听了别人的建议,打算主动出击捉它。
既然窗外是没有食物的,所以用食物来引诱它进屋,是很容易实施的办法了。网友这天就没把猫粮和水放在外面,而是放在了屋里,然后将窗户给打开,做了一个简单的装置,在窗户把手上拴上绳子,自己则躲在窗帘的后面,透过缝隙观察猫咪的一举一动!不久猫咪就过来了,它看到食物没在窗外还有点懵,不过很快就注意到猫粮在屋里,它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爬进屋里来吃。
当猫咪离窗户有一段距离了,网友看准时机果断拉绳将窗户关上,猫咪发现情况不对还想出去,但是窗户关上了没法再走了,就这样网友成功的捉到了这只猫!接下来打算会给它找领养人。至于猫咪为何会出现在20楼,可能是它沿着楼房管道或小洞钻上来的,或许是遭人驱赶或想要取暖,最终迷路跑到了那里。庆幸的是猫咪遇到了好心人,才成功将它解救下来。希望猫咪能找到新的家,过上安全无忧的生活,不要再流浪了。[心](来自网络侵删)#公益救援在行动#
佘正伟的西行漫记
第245集
上蔡秦相—佛魔一线
第三部分
后面的故事的,大家都知道,无需赘述,上蔡县,已经记不清第几次游历,今天说个与上蔡县、李斯相关的小事。 王爷上小学的时候,翻开汉语成语词典,有两个成语,一直不解其意。 “东门黄犬、东门狡兔”,直至读太史公的《史记•李斯列传》,方解其意。
《史记•李斯列传》的原文: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译文:秦二世二年七月(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判处五刑,被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临刑前对他的次子说道:“我多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可又怎能办得到呢!”于是父子相拥痛哭,接着,李斯三族的人都被处死。
东门黄犬、东门狡兔遂为成语掌故,多为后世学者引用
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
宋•朱熹《水调歌头》词:“请看东门黄犬,更听华亭清唳,千古恨难收。”
站在上蔡古城的东城门,我仿佛又看见青年李斯,携子纵犬,清贫而又无忧无虑的治学岁月。
结尾,我想起三十年前,王爷十五岁,第一次读《史记》时,写给李斯同学的一首小诗,作为这篇上蔡游记的结尾吧,少年时候的作品,笔法稚嫩,但是包含了最初对这段历史的懵懂感悟。
五言绝句•李斯•之二
吉祥王爷•佘正伟 做
同师不同命,
上蔡学子轻。
魂托一仓鼠,
说与韩非听。
第245集
上蔡秦相—佛魔一线
第三部分
后面的故事的,大家都知道,无需赘述,上蔡县,已经记不清第几次游历,今天说个与上蔡县、李斯相关的小事。 王爷上小学的时候,翻开汉语成语词典,有两个成语,一直不解其意。 “东门黄犬、东门狡兔”,直至读太史公的《史记•李斯列传》,方解其意。
《史记•李斯列传》的原文: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译文:秦二世二年七月(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判处五刑,被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李斯临刑前对他的次子说道:“我多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可又怎能办得到呢!”于是父子相拥痛哭,接着,李斯三族的人都被处死。
东门黄犬、东门狡兔遂为成语掌故,多为后世学者引用
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
宋•朱熹《水调歌头》词:“请看东门黄犬,更听华亭清唳,千古恨难收。”
站在上蔡古城的东城门,我仿佛又看见青年李斯,携子纵犬,清贫而又无忧无虑的治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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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托一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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