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在一个老小区的门卫旁边发现一块果园 上保安自己种的,好多都是我第一次带树见果,好激动!
累累硕果证明秋天已来!
柿子颜值最高,皮肤光滑细腻,美人儿一个;
板栗外刚内柔,桔子在树上都“开花”了,可能是日晒太多?
山楂用我儿的话,就是屁股那边都有个洞,一看就知道,观察力也是绝绝子!
月季果比蔷薇果大太多;
嘴不好辨认的应该是木瓜,这个看树皮应该是海棠木瓜,跟所谓能丰胸的“番木瓜”完全两种不同的植物。
冬枣也是第一次见树,好几个都烂了掉地上。
#自然[超话]##花草[超话]##大自然##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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柿子颜值最高,皮肤光滑细腻,美人儿一个;
板栗外刚内柔,桔子在树上都“开花”了,可能是日晒太多?
山楂用我儿的话,就是屁股那边都有个洞,一看就知道,观察力也是绝绝子!
月季果比蔷薇果大太多;
嘴不好辨认的应该是木瓜,这个看树皮应该是海棠木瓜,跟所谓能丰胸的“番木瓜”完全两种不同的植物。
冬枣也是第一次见树,好几个都烂了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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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适合您秋冬季做口粮的茶品。
熟茶,红茶,老白茶,以及老生茶。
茶的品类很多,这里主要介绍云南茶区的。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是云南人,更为理性和客观的角度来讲,北回归线上的这一片绿洲,是他基因优良的先决条件。
茶的种类繁多,但最终的皈依,是大叶种茶。这是茶的内含物质和我们每个人成长轨迹决定的。时间只会向前走,人与茶一样,长到最后,是宽度,厚度,高度。茶类里,唯有大叶种的普洱,可以如此。
在时间的长河里,做减法,去掉冗余。然后顺应时代,找到适合自己的。
无常中的恒常,即是顺应自然。
喝茶犹如吃饭睡觉,理应不天天累述,选择安#成长# 全放心的茶品,日日年年,就是滋养。#生活如诗[超话]##慢生活# https://t.cn/A60vrSas
熟茶,红茶,老白茶,以及老生茶。
茶的品类很多,这里主要介绍云南茶区的。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是云南人,更为理性和客观的角度来讲,北回归线上的这一片绿洲,是他基因优良的先决条件。
茶的种类繁多,但最终的皈依,是大叶种茶。这是茶的内含物质和我们每个人成长轨迹决定的。时间只会向前走,人与茶一样,长到最后,是宽度,厚度,高度。茶类里,唯有大叶种的普洱,可以如此。
在时间的长河里,做减法,去掉冗余。然后顺应时代,找到适合自己的。
无常中的恒常,即是顺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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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小法普法# 【#课间打闹学生受伤学校尽职无须担责##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谁担责#?】
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学校是否应当负责?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认定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须为学生之间个人冲突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
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让晗)(法治日报)
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学校是否应当负责?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认定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须为学生之间个人冲突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
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通讯员 让晗)(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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