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我国文化安全需要加强法治保障】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维护文化安全是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的责任。只有维护好文化安全,国家的繁荣发展才有支撑,人民的美好生活才有保证。在现代法治环境下,加强文化安全领域的法治保障,是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重要策略。当前,关键是要推动相关立法,形成完备的文化安全法律规范体系;注重法律实效,形成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维护法律权威,形成严密的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统筹有效资源,形成有力的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
首先,应着力推动完备的文化安全法律规范体系之形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维护我国文化安全首先就是要保证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拥有科学的法律依据,文化安全治理活动具有坚实的法律支撑。为此,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领域专门法中针对文化安全保护的内容安排和制度设计。在国家安全领域专门法层面,形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网络文化空间、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等方面系统的文化安全法律保护框架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文化立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健全的文化法律体系支撑。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根本是促进我国文化的发展昌盛。不断发展、不断增强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影响力,才是我国文化屹立不衰、永葆安全,并在深层次上支撑国家总体安全,促进国家发展强盛的终极密码。因此,有必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一系列文化立法成果的基础上,把握“窗口期”,进一步加强文化立法,特别是加强涉及文化安全的重点领域的文化立法,进一步健全着力于文化价值观念引导、文化权利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法律体系,为文化安全维护构建全面的法律支撑。
其次,应着力推动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之形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是推动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核心保证。目前,我国文化法及文化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尚不够理想,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刚性规定打折扣实施或加码实施、柔性规定不实施或变相当作刚性规定实施的两种不同的极端情况。建立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就是要推动和保障有关文化安全维护的纸面的规范走向法治实践,让法律法规能够按照法治理念和立法目的精准有效地在文化安全维护实践中得以落实。当然,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需要基于当前我国文化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加以协同推进。除前文所强调的加强科学立法,为文化安全维护工作提供严谨、协调、系统的法律指引外,在执法层面,应当进一步推动文化安全领域的严格执法,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建立文化安全工作清单制度,依法严格履行各项文化安全维护职责。在司法层面,应当强化关涉文化安全的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机关在个案中对危害文化安全行为的惩治力度,提升司法在文化安全维护中的效能。在社会层面,应当加强文化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促进文化安全法律知识融入民众生活,着力推动全民守法。唯有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这四个方面系统着力,才能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意义上推动我国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之形成。
再次,应着力推动严密的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之形成。有监督才有落实,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落实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应当加快建设和形成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以加大对执法、司法等公权力运行过程中违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大对影响甚至侵害文化安全、社会公正、人民利益的行为的预防、惩戒和治理力度。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需要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协力。国家层面以司法监督和监察监督为重点,社会层面以群众监督为关键。在司法监督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大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文化执法行为,特别是文化安全执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和审查力度。在监察监督方面,扩大对文化安全领域的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文化安全领域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面覆盖。在社会监督方面,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安全维护和文化安全执法、司法监督的作用。与此同时,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化政务、检务、监察公开改革,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涉及文化安全案件的办案信息,将相关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此外,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推动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衔接和互动,明确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探索建立文化安全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各方监督主体之间在文化安全执法、办案、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实时传递和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文化安全领域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最后,应着力推动有力的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之形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重要保证。形成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是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各环节、各要素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发挥文化安全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和保障功能,确保文化安全维护工作依法稳健推进的重要支撑。具体而言,形成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深入推动社会参与,彰显文化安全协同治理的力量,在更大范围内、以更有效的方式拓展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参与渠道,让社会各层面力量在参与中提升对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的作用、对文化安全工作之价值的认知和认同,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保障。三是重视各层面关涉文化安全的专门人才队伍的培养,组建能力强、素质高的立法、执法、司法人才队伍,通过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手段,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作者: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 蔡武进;编辑:杨硕)#发现间谍行为要拨打12339#
首先,应着力推动完备的文化安全法律规范体系之形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维护我国文化安全首先就是要保证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拥有科学的法律依据,文化安全治理活动具有坚实的法律支撑。为此,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领域专门法中针对文化安全保护的内容安排和制度设计。在国家安全领域专门法层面,形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网络文化空间、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等方面系统的文化安全法律保护框架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文化立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为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健全的文化法律体系支撑。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的根本是促进我国文化的发展昌盛。不断发展、不断增强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影响力,才是我国文化屹立不衰、永葆安全,并在深层次上支撑国家总体安全,促进国家发展强盛的终极密码。因此,有必要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一系列文化立法成果的基础上,把握“窗口期”,进一步加强文化立法,特别是加强涉及文化安全的重点领域的文化立法,进一步健全着力于文化价值观念引导、文化权利保障、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法律体系,为文化安全维护构建全面的法律支撑。
其次,应着力推动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之形成。“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是推动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核心保证。目前,我国文化法及文化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尚不够理想,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刚性规定打折扣实施或加码实施、柔性规定不实施或变相当作刚性规定实施的两种不同的极端情况。建立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就是要推动和保障有关文化安全维护的纸面的规范走向法治实践,让法律法规能够按照法治理念和立法目的精准有效地在文化安全维护实践中得以落实。当然,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层面,需要基于当前我国文化强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加以协同推进。除前文所强调的加强科学立法,为文化安全维护工作提供严谨、协调、系统的法律指引外,在执法层面,应当进一步推动文化安全领域的严格执法,推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建立文化安全工作清单制度,依法严格履行各项文化安全维护职责。在司法层面,应当强化关涉文化安全的公正司法,提高司法机关在个案中对危害文化安全行为的惩治力度,提升司法在文化安全维护中的效能。在社会层面,应当加强文化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促进文化安全法律知识融入民众生活,着力推动全民守法。唯有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这四个方面系统着力,才能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意义上推动我国高效的文化安全法治实施体系之形成。
再次,应着力推动严密的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之形成。有监督才有落实,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落实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应当加快建设和形成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以加大对执法、司法等公权力运行过程中违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监督,加大对影响甚至侵害文化安全、社会公正、人民利益的行为的预防、惩戒和治理力度。文化安全法治监督体系建设需要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协力。国家层面以司法监督和监察监督为重点,社会层面以群众监督为关键。在司法监督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大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文化执法行为,特别是文化安全执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和审查力度。在监察监督方面,扩大对文化安全领域的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文化安全领域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面覆盖。在社会监督方面,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安全维护和文化安全执法、司法监督的作用。与此同时,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化政务、检务、监察公开改革,及时、主动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涉及文化安全案件的办案信息,将相关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此外,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推动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衔接和互动,明确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探索建立文化安全信息综合平台,实现各方监督主体之间在文化安全执法、办案、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实时传递和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文化安全领域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最后,应着力推动有力的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之形成。“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重要保证。形成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是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各环节、各要素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发挥文化安全法律法规的引导、规范和保障功能,确保文化安全维护工作依法稳健推进的重要支撑。具体而言,形成文化安全法治保障体系主要应当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二是深入推动社会参与,彰显文化安全协同治理的力量,在更大范围内、以更有效的方式拓展文化安全维护工作的参与渠道,让社会各层面力量在参与中提升对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的作用、对文化安全工作之价值的认知和认同,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保障。三是重视各层面关涉文化安全的专门人才队伍的培养,组建能力强、素质高的立法、执法、司法人才队伍,通过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手段,为文化安全领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作者: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 蔡武进;编辑:杨硕)#发现间谍行为要拨打12339#
【资讯】南明基层动态
区人民检察院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近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旁听了谢某等4人诈骗案,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通过举证、质证、答辩,有力指控了犯罪。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和辩论过程,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讯问情况、举证答辩等出庭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认为,在庭审中公诉人专业严谨规范、举证质证充分、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仪态端庄举止得体,展现了良好的国家公诉人职业素养及形象;庭审持续7个小时,公诉人一直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说理透彻、层次清晰、一针见血。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能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的举措,建议检察机关多开展此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案4名被告人涉嫌骗取征地拆迁款4200余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为传导庭审压力,提升办案质效,增强侦查人员证据意识与程序意识,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公诉人还邀请了侦查人员出庭旁听庭审,直观感受证据在庭审中的运用以及侦查取证的方向与重点。
文图:向丹 全媒体记者 金方椿
南明区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展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南明区总工会联合区文旅局组织举办了2021年南明区第七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总决赛于10月21日圆满落幕。
本次比赛分为团体赛和男子、女子单打两种形式,区直各部门机关工会、各乡(办)工会干部职工,南明区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员工参加。赛场上,各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不断变换着侧跑步、并步、碎滑步、跨步、滑步等步式,将接发球抢攻、下旋球、吊边角、提拉、推挡等多种战术展现得淋漓尽致,或精准进攻,或巧妙防守,精彩的攻防场面层出不穷,比赛现场高潮迭起,不时赢来台下观众阵阵掌声。经过2天的激烈角逐,分别决出了男子单打组、女子单打组前8名,以及女子团体赛前2名和男子团体赛前3名。
撰文:全媒体记者 刘睿
图片:全媒体记者 石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织开展主题观影活动
10月19日,南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了“铭记光辉历史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观影活动,邀请辖区退役军人、军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一起观看电影《长津湖》,进一步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厚植爱国情怀。
观影过程中,大家神情严肃,目光坚定。“这场仗我们不打,就是我们的下一代要打!”“没有冻不死的英雄,更没有打不死的英雄,只有军人的荣耀!”……影片中一句句直抵心灵的台词,充分展现了人民军队炽烈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让在场人员忍不住落下眼泪。
观影结束后,退役军人们纷纷表示,影片展现出了志愿军战士的民族大义、信仰情怀和无限忠诚,令人动容。此次观影活动让大家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将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勇于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的初衷使命,为南明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撰文:全媒体记者 王强
图片:全媒体记者 赵松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
为切实规范辖区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场食品安全,10月18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中华南路分局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是否在价格、计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要求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期间,还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与商户签订《粮油稳价承诺书》,切实提高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此次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粮食经营户3户、超市2家、便利店23户。
撰文:王海涛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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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文中已注明
区人民检察院
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近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三位人民监督员旁听了谢某等4人诈骗案,现场监督检察官出庭。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通过举证、质证、答辩,有力指控了犯罪。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和辩论过程,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行为规范、文书质量、讯问情况、举证答辩等出庭履职情况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认为,在庭审中公诉人专业严谨规范、举证质证充分、思路清晰条理清楚、仪态端庄举止得体,展现了良好的国家公诉人职业素养及形象;庭审持续7个小时,公诉人一直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在法庭辩论阶段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说理透彻、层次清晰、一针见血。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诈骗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能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的举措,建议检察机关多开展此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该案4名被告人涉嫌骗取征地拆迁款4200余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为传导庭审压力,提升办案质效,增强侦查人员证据意识与程序意识,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公诉人还邀请了侦查人员出庭旁听庭审,直观感受证据在庭审中的运用以及侦查取证的方向与重点。
文图:向丹 全媒体记者 金方椿
南明区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圆满结束
为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体育生活,展示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南明区总工会联合区文旅局组织举办了2021年南明区第七届职工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总决赛于10月21日圆满落幕。
本次比赛分为团体赛和男子、女子单打两种形式,区直各部门机关工会、各乡(办)工会干部职工,南明区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员工参加。赛场上,各参赛队员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不断变换着侧跑步、并步、碎滑步、跨步、滑步等步式,将接发球抢攻、下旋球、吊边角、提拉、推挡等多种战术展现得淋漓尽致,或精准进攻,或巧妙防守,精彩的攻防场面层出不穷,比赛现场高潮迭起,不时赢来台下观众阵阵掌声。经过2天的激烈角逐,分别决出了男子单打组、女子单打组前8名,以及女子团体赛前2名和男子团体赛前3名。
撰文:全媒体记者 刘睿
图片:全媒体记者 石湘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织开展主题观影活动
10月19日,南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了“铭记光辉历史 传承红色基因”主题观影活动,邀请辖区退役军人、军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以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共计100余人一起观看电影《长津湖》,进一步弘扬伟大抗美援朝精神,厚植爱国情怀。
观影过程中,大家神情严肃,目光坚定。“这场仗我们不打,就是我们的下一代要打!”“没有冻不死的英雄,更没有打不死的英雄,只有军人的荣耀!”……影片中一句句直抵心灵的台词,充分展现了人民军队炽烈的爱国情怀以及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让在场人员忍不住落下眼泪。
观影结束后,退役军人们纷纷表示,影片展现出了志愿军战士的民族大义、信仰情怀和无限忠诚,令人动容。此次观影活动让大家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党性教育和精神洗礼,将始终保持军人本色,勇于担当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转业不转志”的初衷使命,为南明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撰文:全媒体记者 王强
图片:全媒体记者 赵松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粮食市场专项整治
为切实规范辖区粮食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场食品安全,10月18日,南明区市场监管局中华南路分局组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是否在价格、计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要求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严、从快进行查处。期间,还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与商户签订《粮油稳价承诺书》,切实提高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此次检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9人次,检查农贸市场粮食经营户3户、超市2家、便利店23户。
撰文:王海涛 余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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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检察院
聚焦为民办实事夯实“三个服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下陆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将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体现在进一步提质提速“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实践中,在做实做深“三个服务”上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
服务民生百姓诉求,关注热点务实为民做好事
针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关注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在3.15消费老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干警深入团城长武商量贩,与广大消费者面对面交流,解答消费者的法律问题,做好普法维权宣传;在3月志愿者服务活动月,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和乡村,送法律服务到居民楼,送法律宣传到群众家中。两次服务活动共为100多人次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画册、宣传单300多份。为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我院围绕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监督。为攻克创卫“软肋”,强化创卫“死角”、“狭地”、“盲区”的彻底清理和建立长效管理联动机制,加大与区创文办、城管局的创卫工作联动机制。一季度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詹爱宇社区和周家坳后山共两处存在危害了公共利益的环保问题,迅速启动公益监督,督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罚处,增强了群众的环保观念,取得了公益诉讼“共赢”。“舌尖上的安全”是涉及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热点,我院主动与区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大对区域内的检查、监管力度的同时,对有色学校一食品小店无证经营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从人本关怀出发,主动与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为该店办理了相关证照,妥善解决了店家的后顾之忧和面临失业的困难。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办案理念,积极破解“一捕了之”、“一押到底”司法难题,坚持执法办案体现法律力度与温度。今年截止目前我院共召开公开听证会10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齐聚一堂,收集群众意见,倾听代表声音,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仅刑事不捕率达24.24%,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服务困难弱势群体,突出重点司法为民解难事
主动上门释法说理开展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是我院长期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因此,针对困难群众掌握,我们采取走出去找线索,主动服务到家中。3月份我院干警在公安交警部门摸排发现70多被害人雷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花费数万元,而肇事司机现场逃逸,进而造成其家庭困难情况线索后,承办干警几经辗转第一时间主动找到被害人进行情况了解,多次深入到家中和所在单位、社区反复调查核实后,确定雷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院控申部门决定依法对此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考虑到被害人雷某某年龄大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检察官任娅琴先后与雷某某所在的社区、单位进行多方协商,最后决定将公开听证会现场定在离雷某某住所只有几十米远,其退休所在单位办公楼内举行。今年共开展了2起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5万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为孩子们筑牢成长“安全网”,我院持续开展好开展“安全进校园,法制进课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普法宣讲活动。针对小学生年纪幼小,社会阅历、自保能力有限。需要社会和大人的关心、保护和教育,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我院与黄石市有色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结对,利用图片、动漫、短视频、小案例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围绕“爱护我们的身体”为同学们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下步我院还将以普法小讲堂、案例小说法等形式与区内各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紧扣焦点问需为民办实事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是当前服务市场化主体的重点专项工作 ,为此,我院成立服务企业专业小组,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检察长谢峰带领全院干警走出机关,扑下身子沉入企业基层,深入到包保单位黄石圆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金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问需服务于企,问计倾听于企,上门提供贴身法治服务,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当好“勤务员”、“店小二”。在湖北金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得知企业销售货款由于多种原因,多数是诉讼回款,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希望能得到更多更专业的法律支持。谢峰检察长当即表示:我们结对包保就是“亲家”,我们有共同的义务呵护企业的发展壮大,让“金炉”炉火越来越旺,我们区检察院责无旁贷。目前,我院就该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法院等单位沟通,进一步优化该公司营商环境,
聚焦为民办实事夯实“三个服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下陆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将教育整顿取得实效体现在进一步提质提速“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实践中,在做实做深“三个服务”上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
服务民生百姓诉求,关注热点务实为民做好事
针对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我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关注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主动作为。在3.15消费老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干警深入团城长武商量贩,与广大消费者面对面交流,解答消费者的法律问题,做好普法维权宣传;在3月志愿者服务活动月,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和乡村,送法律服务到居民楼,送法律宣传到群众家中。两次服务活动共为100多人次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画册、宣传单300多份。为深化“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我院围绕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力开展监督。为攻克创卫“软肋”,强化创卫“死角”、“狭地”、“盲区”的彻底清理和建立长效管理联动机制,加大与区创文办、城管局的创卫工作联动机制。一季度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詹爱宇社区和周家坳后山共两处存在危害了公共利益的环保问题,迅速启动公益监督,督促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了罚处,增强了群众的环保观念,取得了公益诉讼“共赢”。“舌尖上的安全”是涉及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热点,我院主动与区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加大对区域内的检查、监管力度的同时,对有色学校一食品小店无证经营是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从人本关怀出发,主动与工商等部门沟通协调,为该店办理了相关证照,妥善解决了店家的后顾之忧和面临失业的困难。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办案理念,积极破解“一捕了之”、“一押到底”司法难题,坚持执法办案体现法律力度与温度。今年截止目前我院共召开公开听证会10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政协委员等各界代表齐聚一堂,收集群众意见,倾听代表声音,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仅刑事不捕率达24.24%,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服务困难弱势群体,突出重点司法为民解难事
主动上门释法说理开展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是我院长期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因此,针对困难群众掌握,我们采取走出去找线索,主动服务到家中。3月份我院干警在公安交警部门摸排发现70多被害人雷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花费数万元,而肇事司机现场逃逸,进而造成其家庭困难情况线索后,承办干警几经辗转第一时间主动找到被害人进行情况了解,多次深入到家中和所在单位、社区反复调查核实后,确定雷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院控申部门决定依法对此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考虑到被害人雷某某年龄大行动不便,案件承办检察官任娅琴先后与雷某某所在的社区、单位进行多方协商,最后决定将公开听证会现场定在离雷某某住所只有几十米远,其退休所在单位办公楼内举行。今年共开展了2起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5万元。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为孩子们筑牢成长“安全网”,我院持续开展好开展“安全进校园,法制进课堂”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普法宣讲活动。针对小学生年纪幼小,社会阅历、自保能力有限。需要社会和大人的关心、保护和教育,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我院与黄石市有色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结对,利用图片、动漫、短视频、小案例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围绕“爱护我们的身体”为同学们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下步我院还将以普法小讲堂、案例小说法等形式与区内各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安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紧扣焦点问需为民办实事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是当前服务市场化主体的重点专项工作 ,为此,我院成立服务企业专业小组,并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检察长谢峰带领全院干警走出机关,扑下身子沉入企业基层,深入到包保单位黄石圆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金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问需服务于企,问计倾听于企,上门提供贴身法治服务,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当好“勤务员”、“店小二”。在湖北金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得知企业销售货款由于多种原因,多数是诉讼回款,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希望能得到更多更专业的法律支持。谢峰检察长当即表示:我们结对包保就是“亲家”,我们有共同的义务呵护企业的发展壮大,让“金炉”炉火越来越旺,我们区检察院责无旁贷。目前,我院就该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法院等单位沟通,进一步优化该公司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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