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间打闹学生受伤学校尽职无须担责##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谁担责#?】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学校是否应当负责?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认定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须为学生之间个人冲突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中国人买车价格在100万以上,占比0.2%
2、中国人买车价格在50万-100万,占比0.8%
3、中国人买车价格在30万-50万,占比2.6%
4、中国人买车价格在20万-30万,占比6.8%
5、中国人买车价格在10万-20万,占比41%
6、中国人买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占比48%
上面是河南七普调查的数据,其实从这个数据来看还是非常真实的,生活中一开口就能拿下几十万的车的人并不多,相反更多的人是开10万以下的车,这个数据也可以直观的看出,买车在10万以下以及10万—20万的人是最多了,占据了80%以上。
其实这也符合经济学里面的二八定律,也就是80%的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里。虽说汽车就好比男人的第二个老婆,在年轻的时候都想以后赚大钱买豪车,但在生活的磨砺下,我们都成为了普通人,也有了更多的责任要担,对于买车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了。毕竟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我们买车也是为了让生活更加方便,而不是为了所谓的面子去攀比的。
现在汽车市场,推出了更多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款,一些新能源汽车,国家还给予一定的补贴,所以买车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再说现在年轻人想要结婚,没有房子车子是很难结婚的,很多年轻人也不得不为了买车买车努力工作。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要么就脚踏实地的工作,买个几万的车代步,要么就付出更多的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你们说呢?#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2、中国人买车价格在50万-100万,占比0.8%
3、中国人买车价格在30万-50万,占比2.6%
4、中国人买车价格在20万-30万,占比6.8%
5、中国人买车价格在10万-20万,占比41%
6、中国人买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占比48%
上面是河南七普调查的数据,其实从这个数据来看还是非常真实的,生活中一开口就能拿下几十万的车的人并不多,相反更多的人是开10万以下的车,这个数据也可以直观的看出,买车在10万以下以及10万—20万的人是最多了,占据了80%以上。
其实这也符合经济学里面的二八定律,也就是80%的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里。虽说汽车就好比男人的第二个老婆,在年轻的时候都想以后赚大钱买豪车,但在生活的磨砺下,我们都成为了普通人,也有了更多的责任要担,对于买车也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了。毕竟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我们买车也是为了让生活更加方便,而不是为了所谓的面子去攀比的。
现在汽车市场,推出了更多适合普通老百姓的款,一些新能源汽车,国家还给予一定的补贴,所以买车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再说现在年轻人想要结婚,没有房子车子是很难结婚的,很多年轻人也不得不为了买车买车努力工作。
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要么就脚踏实地的工作,买个几万的车代步,要么就付出更多的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你们说呢?#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案件播报#【#课间打闹学生受伤学校尽职无须担责##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谁担责#?】学生在校内打架导致受伤,学校是否应当负责?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认定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无须为学生之间个人冲突而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日报)
法院查明,2022年10月18日,巨野县某中学的学生张某与同学丁某在课间休息期间发生冲突,导致丁某受伤住院。出院后,丁某将张某诉至巨野县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医疗等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丁某的诉请。
张某履行完毕后,认为丁某和自己均属未成年人,在学校发生冲突,学校并未完全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随后,张某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某中学承担张某赔偿丁某损失50%。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某中学针对学生的管理制定了“学生日常规范管理要求”及“大义镇某中学学生量化考核细则”,在班级内张贴“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并定期邀请该校法治副校长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及纪律方面的法治教育,由此可认定被告某中学对学生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对张某与丁某课间发生纠纷不存在过错。
同时,原告张某已满16周岁,对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但没有遵守,反而故意挑起事端,因触犯学校校规而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至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因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学生在校内打架,学校是否担责主要看学校有没有过错,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就无须为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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