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的时候完全是被故事打动才爆哭。现在真的感觉太他妈反映现实了,我和三毛子一起哭。
(以下和漫画没有关系)真的很想跟那个弱智理想主义筒靴说,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很多事情完全不正确啊!比起有着幸福家庭随随便便花几千元买东西学东西的你,我们才更算受害者吧!为什么反而是你来管教我们要怎么做,轮得到你吗!我们还能怎么办呢,你告诉我们能怎么办呢,你真的以为世界那么好吗,你真的以为把那个男的的事情告诉老师就能解决一切吗?你觉得有用吗,你被骚扰过吗,你是受害者吗,你尝试过被骚扰之后求助吗,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想管这件事吗,你觉得我们有那个能力让事件解决吗,你觉得已经是受害者的我们能够承担那份心理压力吗,你觉得没有像你一样条件的我们真的做得到吗?你对我们又了解多少,你对我们的痛苦和压力了解多少,你对精神疾病了解多少?你真的理解我们的感受吗,你在网上说说话除了指责我们这些受害人不去反抗还有其他作用吗!为什么骂我们不去反抗啊!你自己去啊!就算不遇到这些破事我们都已经竭尽全力了,谁才是受害者,能不能尊重一下我们呢,那个男的又美美隐身了
(以下和漫画没有关系)真的很想跟那个弱智理想主义筒靴说,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很多事情完全不正确啊!比起有着幸福家庭随随便便花几千元买东西学东西的你,我们才更算受害者吧!为什么反而是你来管教我们要怎么做,轮得到你吗!我们还能怎么办呢,你告诉我们能怎么办呢,你真的以为世界那么好吗,你真的以为把那个男的的事情告诉老师就能解决一切吗?你觉得有用吗,你被骚扰过吗,你是受害者吗,你尝试过被骚扰之后求助吗,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不想管这件事吗,你觉得我们有那个能力让事件解决吗,你觉得已经是受害者的我们能够承担那份心理压力吗,你觉得没有像你一样条件的我们真的做得到吗?你对我们又了解多少,你对我们的痛苦和压力了解多少,你对精神疾病了解多少?你真的理解我们的感受吗,你在网上说说话除了指责我们这些受害人不去反抗还有其他作用吗!为什么骂我们不去反抗啊!你自己去啊!就算不遇到这些破事我们都已经竭尽全力了,谁才是受害者,能不能尊重一下我们呢,那个男的又美美隐身了
“这鹦鹉是我在网上买的,不是我自己抓的,怎么要判刑?”老陈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养龟养鸟的爱好,让自己有了牢狱之灾。原因是他花75元在网上买了2只鹦鹉,但这鹦鹉的来头却不简单,所以被判刑1年9个月,还要交5000元的罚款。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公益救援在行动#
每天学点心理——“什么是破窗效应”
此理论认为:
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这个现象,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
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
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
破窗效应的实验: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记录设备都还没陈设好,停在纽约布朗克斯的跑车就已经出现第一组“破坏者”,并想私吞这辆车。
来来往往的不论开车或行走的路人,都停下来在
这个拆除大赛中抢走车子上任何值钱的东西。紧
接着重头戏来了,一位“破坏者”在有系统地拆卸后,成功扒走这辆置于纽约的跑车。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人们路过、开车经过它,看着它,整整一个星期,竟然没有任何人对它“下手”。
破窗效应的原理:
破窗效应其实是一种心理作用,即环境对人们行为的暗示作用。
具体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解析:
1、心理认同
如果一件事情被人们心理认同之后,这件本来就不应该做的事情也会变成合理。
2、环境
环境在一定条件下会对人产生影响,中国有句古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是形容人的,但也从一定条件上反映了环境对人的影响,孟母三迁亦是如此。
3、客观条件
一件事情的好坏在没有明确的定位时,人们会下意识地以为这件事情能够去做,人们的观念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社会存在的客观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
破窗效应的应用:
很多大城市的警方,他们扑灭罪行、降低犯罪率的方法,并不是费尽心力去侦破大案,“打大老虎”,而是先集中打击例如涂鸦、开快车等“小苍蝇”。他们相信,如果一个黑社会分子怯于严密的警力而不敢在街头挑起是非,他们往前跨一步作大案的机会也就不那么大了。#心动的信号##100种表达爱的方式##爱的仪式感#
此理论认为:
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这个现象,就是犯罪心理学中的破窗效应。
以一幢有少许破窗的建筑为例,如果那些窗不被修理好,可能将会有破坏者破坏更多的窗户。最终他们甚至会闯入建筑内,如果发现无人居住,也许就在那里定居或者纵火。
一面墙,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被清洗掉,很快的,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一条人行道有些许纸屑,不久后就会有更多垃圾,最终人们会视若理所当然地将垃圾顺手丢弃在地上。
破窗效应的实验: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记录设备都还没陈设好,停在纽约布朗克斯的跑车就已经出现第一组“破坏者”,并想私吞这辆车。
来来往往的不论开车或行走的路人,都停下来在
这个拆除大赛中抢走车子上任何值钱的东西。紧
接着重头戏来了,一位“破坏者”在有系统地拆卸后,成功扒走这辆置于纽约的跑车。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人们路过、开车经过它,看着它,整整一个星期,竟然没有任何人对它“下手”。
破窗效应的原理:
破窗效应其实是一种心理作用,即环境对人们行为的暗示作用。
具体从以下三个层面进行解析:
1、心理认同
如果一件事情被人们心理认同之后,这件本来就不应该做的事情也会变成合理。
2、环境
环境在一定条件下会对人产生影响,中国有句古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是形容人的,但也从一定条件上反映了环境对人的影响,孟母三迁亦是如此。
3、客观条件
一件事情的好坏在没有明确的定位时,人们会下意识地以为这件事情能够去做,人们的观念是“法无禁止皆可为。”社会存在的客观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选择。
破窗效应的应用:
很多大城市的警方,他们扑灭罪行、降低犯罪率的方法,并不是费尽心力去侦破大案,“打大老虎”,而是先集中打击例如涂鸦、开快车等“小苍蝇”。他们相信,如果一个黑社会分子怯于严密的警力而不敢在街头挑起是非,他们往前跨一步作大案的机会也就不那么大了。#心动的信号##100种表达爱的方式##爱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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