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马之行,除了最后的成绩不满意,其他都挺满意,虽然失眠一宿就睡了2个多小时,虽然吃了齁咸的扒肉,虽然3万步逛街累的够呛,虽然忘带短裤半夜临时买了一条虚惊一场,反正就是还算满意[笑cry][笑cry][笑cry][笑cry]
今天有两条新闻,
一个是中国男篮今天把安哥拉赢了,骂归骂,赢了一场球迷还是挺高兴的
另一个是个税附加费扣除标准提高了一倍,大家都挺高兴的
你看,老百姓幸福感的起点也就这么高[鼓掌]
中午买西瓜,一车西瓜没人看,一转身,发现买菜卖水果的大哥大姐们都聚在一张临时搭拼的小方桌边吃着午饭
卖西瓜的大哥见有生意上门,过来跟我介绍,这个西瓜一块那个西瓜五毛,我挑个便宜的西瓜还问能不能大劲了(篓了),本以为打扰他吃午饭,还买个便宜的他会不耐烦,结果大哥拍胸脯打包票的给我切开,不好不要钱!
西瓜很完美,半个才5块钱,买完瓜,我随口问了一句你们大家中午经常这么一起吃饭么?大哥大声回答,这几天下雨没出来卖瓜,今天大家看我来了,非要一起喝点,哈哈。
我才注意到,小桌上有酒有菜,酒是便宜的光头白酒,菜就是大家卖的蘸酱菜和干豆腐,以及从旁边食杂店买的熟食和大酱,可以说是薄酒素菜了,倒是大哥的表情特别自豪,仿佛在说,我没在大家都惦记我,我来了就有了这样的款待,言语中也尽是开心
所以嘛,老百姓的幸福很简单,不是单纯的物质丰富,也不能光是精神上的愉悦,是吧[赢牛奶]
今天有两条新闻,
一个是中国男篮今天把安哥拉赢了,骂归骂,赢了一场球迷还是挺高兴的
另一个是个税附加费扣除标准提高了一倍,大家都挺高兴的
你看,老百姓幸福感的起点也就这么高[鼓掌]
中午买西瓜,一车西瓜没人看,一转身,发现买菜卖水果的大哥大姐们都聚在一张临时搭拼的小方桌边吃着午饭
卖西瓜的大哥见有生意上门,过来跟我介绍,这个西瓜一块那个西瓜五毛,我挑个便宜的西瓜还问能不能大劲了(篓了),本以为打扰他吃午饭,还买个便宜的他会不耐烦,结果大哥拍胸脯打包票的给我切开,不好不要钱!
西瓜很完美,半个才5块钱,买完瓜,我随口问了一句你们大家中午经常这么一起吃饭么?大哥大声回答,这几天下雨没出来卖瓜,今天大家看我来了,非要一起喝点,哈哈。
我才注意到,小桌上有酒有菜,酒是便宜的光头白酒,菜就是大家卖的蘸酱菜和干豆腐,以及从旁边食杂店买的熟食和大酱,可以说是薄酒素菜了,倒是大哥的表情特别自豪,仿佛在说,我没在大家都惦记我,我来了就有了这样的款待,言语中也尽是开心
所以嘛,老百姓的幸福很简单,不是单纯的物质丰富,也不能光是精神上的愉悦,是吧[赢牛奶]
广西南宁,男子帮女友去超市买卫生巾,谁知道身后的一个女子看到后,大骂男子变态,说怎么会有男的买这个东西?男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质问女子为什么骂自己,要求女子道歉!可女子说:“我今天要是给你道歉,我就不是我爸妈养的!”
莫先生的女友月事来了身体不舒服, 莫先生就贴心地帮女友去超市买卫生巾。虽然他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但他觉得这是自己爱女友的表现,于是买了几样东西,就去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去买单。可没想到身后的女人看到后居然骂他“变态”!
因为旁边人很多,莫先生一开始没跟那女人计较,怕旁边的人看笑话,买完单后转身就走了。可没想到那女人在身后得寸进尺,以为莫先生被自己说中,开始喋喋不休,指指点点!莫先生走了几步后,还听到女子在身后议论自己,于是再也憋不住了,转身回去找那女人理论!
“你骂我变态干嘛?”莫先生来到女子身边,质问女子为什么骂自己?
“骂你怎么了?自己买这个东西还不给人说了?女人的东西,你一个大男人来买,你不害臊吗?”女子满脸嘲笑,觉得莫先生很可笑!
莫先生看对方还加油添醋,怒了,把自己买的东西扔到了柜台上,大声要求女子给自己道歉!
可女子不屑一顾,也用力把自己的东西往柜台上一扔,说:“我实话实说,有什么错?你自己敢做,还不让人说了?”
莫先生气坏了,两人越吵激烈,旁边的收银员怕两人会打起来,赶紧报了案!很快,警方来到了现场,把两人带到一旁去了解情况。
莫先生说,我帮女友来买卫生巾,这个女人无缘无故骂我变态,我要求她道歉,她还骂得更狠了!
得知事情的经过后, 警方认为是女子有错在先,让女子向莫先生道歉!
可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子如此豪横,她叉着腰说:“你们做梦,今天如果要我道歉,我就不是我父母养的!”
警员们看到女子当着自己的面都如此不讲理,也是摇摇头表示无语了。而莫先生也表示,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法律也没规定男生不能帮女友买这东西,她有什么权利骂我,我就是要求她给我一个道歉!
在警员的再三要求下,女子还是拒绝道歉,确实很硬气,后来被警员带到派出所处理了!
那么,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违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骂人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 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所以,女子如果还不依不饶,继续辱骂莫先生的话,莫先生就可以追究女子的法律责任,让警方给予女子法律处理!
我觉得,是这个女人从来没有被人温柔以待,才会恶意地揣测别人,这说明她周围的环境不好,没男人疼爱,所以心里酸溜溜的,借题发挥!一般对老婆或者女朋友好的男人,做这些都很正常。这女人纯粹是羡慕人家妻子,有这么好的老公!
时代在进步,观念也要进步,宠女人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只有内心邪 恶的人往歪里想。一个大男人帮老婆买姨妈巾怎么了,就算再多人也不丢脸!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好男人!
那么,对于此事,你支持谁呢?你觉得莫先生的行为有不妥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莫先生的女友月事来了身体不舒服, 莫先生就贴心地帮女友去超市买卫生巾。虽然他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但他觉得这是自己爱女友的表现,于是买了几样东西,就去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去买单。可没想到身后的女人看到后居然骂他“变态”!
因为旁边人很多,莫先生一开始没跟那女人计较,怕旁边的人看笑话,买完单后转身就走了。可没想到那女人在身后得寸进尺,以为莫先生被自己说中,开始喋喋不休,指指点点!莫先生走了几步后,还听到女子在身后议论自己,于是再也憋不住了,转身回去找那女人理论!
“你骂我变态干嘛?”莫先生来到女子身边,质问女子为什么骂自己?
“骂你怎么了?自己买这个东西还不给人说了?女人的东西,你一个大男人来买,你不害臊吗?”女子满脸嘲笑,觉得莫先生很可笑!
莫先生看对方还加油添醋,怒了,把自己买的东西扔到了柜台上,大声要求女子给自己道歉!
可女子不屑一顾,也用力把自己的东西往柜台上一扔,说:“我实话实说,有什么错?你自己敢做,还不让人说了?”
莫先生气坏了,两人越吵激烈,旁边的收银员怕两人会打起来,赶紧报了案!很快,警方来到了现场,把两人带到一旁去了解情况。
莫先生说,我帮女友来买卫生巾,这个女人无缘无故骂我变态,我要求她道歉,她还骂得更狠了!
得知事情的经过后, 警方认为是女子有错在先,让女子向莫先生道歉!
可万万没想到,这个女子如此豪横,她叉着腰说:“你们做梦,今天如果要我道歉,我就不是我父母养的!”
警员们看到女子当着自己的面都如此不讲理,也是摇摇头表示无语了。而莫先生也表示,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法律也没规定男生不能帮女友买这东西,她有什么权利骂我,我就是要求她给我一个道歉!
在警员的再三要求下,女子还是拒绝道歉,确实很硬气,后来被警员带到派出所处理了!
那么,在公共场所辱骂他人,违法吗?
根据治安管理法的规定,骂人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 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所以,女子如果还不依不饶,继续辱骂莫先生的话,莫先生就可以追究女子的法律责任,让警方给予女子法律处理!
我觉得,是这个女人从来没有被人温柔以待,才会恶意地揣测别人,这说明她周围的环境不好,没男人疼爱,所以心里酸溜溜的,借题发挥!一般对老婆或者女朋友好的男人,做这些都很正常。这女人纯粹是羡慕人家妻子,有这么好的老公!
时代在进步,观念也要进步,宠女人的男人就是好男人!只有内心邪 恶的人往歪里想。一个大男人帮老婆买姨妈巾怎么了,就算再多人也不丢脸!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好男人!
那么,对于此事,你支持谁呢?你觉得莫先生的行为有不妥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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