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开学,身边已经有少部分同学在抱怨自己暑假没有好好学了…情绪有点崩溃[苦涩]但是如果一直处在自责的情绪中,不把眼光放长远的话,可能连最后几月的时光也会浪费掉吧。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抱怨,不如认真做好规划,把接下来的每一天都认真度过!还没跑到终点,你怎么知道成功的不是你呢?!
英语:
1.单词一定要每天坚持背(100-300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进度来!
2.阅读十分重要❗️,每天做一到两篇阅读,做完后认真分析其中的生词和长难句,并及时总结阅读技巧和做题方法
政治:
1.徐涛强化课应该至少完整听完一遍了
2.刷题尤其重要,每章学完后先刷《优题库》再刷1000题
3.《徐涛背诵笔记》是《核心考案》的浓缩背诵版,背书用它就足够了
专业课:
1.书得背起来了!最晚九月底要结束一轮
2.重视真题,要训练自己的答题思路和写题速度
3.及时做框架梳理知识点,不要把太多时间放在听课上
#考研政治徐涛[超话]##考研政治##考研##考研[超话]##徐涛背诵笔记#
英语:
1.单词一定要每天坚持背(100-300都可以)按照自己的进度来!
2.阅读十分重要❗️,每天做一到两篇阅读,做完后认真分析其中的生词和长难句,并及时总结阅读技巧和做题方法
政治:
1.徐涛强化课应该至少完整听完一遍了
2.刷题尤其重要,每章学完后先刷《优题库》再刷1000题
3.《徐涛背诵笔记》是《核心考案》的浓缩背诵版,背书用它就足够了
专业课:
1.书得背起来了!最晚九月底要结束一轮
2.重视真题,要训练自己的答题思路和写题速度
3.及时做框架梳理知识点,不要把太多时间放在听课上
#考研政治徐涛[超话]##考研政治##考研##考研[超话]##徐涛背诵笔记#
#小六吃吃吃#
最近减肥一波三折,看了姐妹们的留言,感觉控制饮食才是减肥的王道。
控制饮食对我来讲其实是最难的。主要是我主食吃少了或者总量少了,姨妈会跟着少,还容易下巴长痘。从我本身的认知和心理来说,我也觉得该吃就吃有益身体健康。所以,我很难控制自己吃少。再加上下班回家都晚上六点多了,还得煮饭,也没法早吃。在吃这个环节,我基本改进的空间不太大了,那就只能靠运动了!运动也是重在坚持,坚持对我来说也有难度,但比控制饮食容易些。
最近受磊子的vlog影响,狂想出去玩,但时间上不允许,只好在家买包了。俗话说,包治百病!
昨天买的安高若,今天就收到了。从性价比来说,安家和osprey、格里高利这些户外背包品牌没法比,但它颜色好看啊。平时逛街或者旅行的时候放在背包里到了目的地再背着逛街都很方便,包里没有分隔,可以放下水杯雨伞还有一些小东西,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ps:提醒一下收到海鲜干货的姐妹一定要及时拿出来先放冰箱冷冻哈[嘻嘻]
最近减肥一波三折,看了姐妹们的留言,感觉控制饮食才是减肥的王道。
控制饮食对我来讲其实是最难的。主要是我主食吃少了或者总量少了,姨妈会跟着少,还容易下巴长痘。从我本身的认知和心理来说,我也觉得该吃就吃有益身体健康。所以,我很难控制自己吃少。再加上下班回家都晚上六点多了,还得煮饭,也没法早吃。在吃这个环节,我基本改进的空间不太大了,那就只能靠运动了!运动也是重在坚持,坚持对我来说也有难度,但比控制饮食容易些。
最近受磊子的vlog影响,狂想出去玩,但时间上不允许,只好在家买包了。俗话说,包治百病!
昨天买的安高若,今天就收到了。从性价比来说,安家和osprey、格里高利这些户外背包品牌没法比,但它颜色好看啊。平时逛街或者旅行的时候放在背包里到了目的地再背着逛街都很方便,包里没有分隔,可以放下水杯雨伞还有一些小东西,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ps:提醒一下收到海鲜干货的姐妹一定要及时拿出来先放冰箱冷冻哈[嘻嘻]
江苏无锡,一男子醉酒后,被朋友送上出租车,不料男子中途下车,溺水而亡,其家属将同饮者、街道办、出租车告上法院,索赔110万元。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案例来源: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内容显示,事发当天,男子梁某和朋友3人一同在火锅店吃夜宵,因为长时间没见,几人都显得分外热情,一直喝到次日的凌晨2点多才结束。
由于梁某不胜酒力,几人担心梁某出意外,便打了个出租车,将梁某安排到出租车上后,随即自行离去。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梁某坐上出租车后,全程没有说话,也没有告诉出租车司机自己的目的地,出租车司机多次问梁某目的地,但梁某都是笑而不语,由于担心梁某不付钱,出租车司机便将梁某扶在了路边。
醉酒的梁某也没在意,便自顾自地走到了非机动车道内,司机师傅见状,认为梁某意识清醒,随即驾车离开。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梁某不幸掉到了道路旁边的暗河里,最终溺水而亡。
梁某的妻子多次打电话未果后,报警求助,警方于次日在河里找到了溺亡的梁某。
梁某的妻子认为,梁某的死亡与同饮者、出租车司机、街道办都有责任,遂一纸诉状将三方都告上了法院,索赔110多万元,梁某的妻子认为:
1、共同饮酒人均知晓梁某已经饮用大量酒水,应该对梁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其安全送至家中或安全地点,但在酒局结束后将梁某独自送上出租车后就各自回家,既未告知梁某的目的地,也未告知其家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梁某上了出租车后,已经与涉案的客运车辆建立客运合同。在梁某没有主动要求终止合同时,出租车司机应当对遇险或身处危险处境的旅客进行救助。
涉案车辆到达案发地时已在凌晨2点左右,根据当时梁某的意识、被扶下车的时间点、所处的周围环境(马路边),出租车司机均能意识到梁某被抛至路边的危险性。
其为了自身利益,采取不作为方式抛客,最终导致梁某死亡的后果,所以出租车司机应当承担责任;
3、街道办怠于履行河道栏杆的日常管理,致使河道栏杆缺失,致使梁某溺水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车司机辩称:事发当时,梁某的朋友未告知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自己将梁某扶下车后,梁某自行离开,此时双方的客运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同饮人以及自己的询问笔录,可以看出同饮人及自己均认为梁某当时意识仍然清醒,并未处于醉酒状态,在梁某意识清醒自行离开的情况下自己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将梁某送至家里或者派出所。
梁某下车地与河道中间有绿化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讲该地并非危险环境,自己不可能预见到梁某会穿越绿化带跌落河中,自己在看到梁某安全进入人行道以后才驾车离开,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所以自己不应当赔偿。
同饮者们认为:
其一,4名同饮人饮酒量和酒后状态基本相同,若要求同饮人护送梁某至家中才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系加重了同饮人的照顾义务,三人醉酒后,已经委托出租车将梁某送到安全地点,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
其二,梁某上出租车之后,出租车司机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出租车司机有义务问清楚梁某具体的下车地点,而不是让他中途下车。
梁某下车后能自行到河边,说明其并未达到完全不省人事的醉酒程度,出租车司机问清地点并不难,出租车司机的抛客行为是有明显过错,导致因果关系阻断,梁帅的死亡与同饮者一起喝酒的行为已不存在因果关系。
街道办辩称:涉案地点有河道栏杆,其已经在案涉河道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其一、共同饮酒人之间不仅达成了共饮的默契,且相距咫尺,最具有发现和判断共饮酒友是否酒醉或有不良反应特征的便利,故负有及时与同饮者履行提醒、劝阻、照顾、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
本案中,共同饮酒人未尽护送保障义务,而是将梁某送上出租车,未告知到具体地点,共同饮酒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故判决3人共同承担26万多元;
其二、出租车司机不知道梁某的具体下车地点,亦不知晓梁某已经喝醉,将梁某扶下车,并无过错,故出租车司机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涉案河边设置了绿化带,表明此处不能通行,梁某穿过绿化带跌入河中是其自身原因导致的,街道办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一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通过本案,也提醒所有的读者朋友们,喝酒一定要量力而为,以自己的身体安全为重。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