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善恶到头终有报吗?
坏事做多了,走夜路都得小心三分,保不齐的恶鬼就找上了你。
那那种坏事做绝的一家子呢,年轻的不懂事儿,年老的白活了那么大岁数?
亏你们还说信佛,每日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做恶,难道不怕报应?
我们一家子都是讲理的人,不会学恶狗乱嚷嚷骂街。父母对我们的教育也不会允许我们这样。
那么,就请你们一家人好好唱戏吧,散场的的时候,不要太难看。
坏事做多了,走夜路都得小心三分,保不齐的恶鬼就找上了你。
那那种坏事做绝的一家子呢,年轻的不懂事儿,年老的白活了那么大岁数?
亏你们还说信佛,每日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做恶,难道不怕报应?
我们一家子都是讲理的人,不会学恶狗乱嚷嚷骂街。父母对我们的教育也不会允许我们这样。
那么,就请你们一家人好好唱戏吧,散场的的时候,不要太难看。
坛经原文及译文加注释,顿渐品第八
时,祖师居曹溪宝林;神秀大师在荆南玉泉寺。于时两宗盛化,人皆称南能北秀;故有南北二宗顿渐之分。而学者莫知宗趣。师谓众曰:法本一宗,人有南北。法即一种,见有迟疾。何名顿渐?法无顿渐,人有利钝,故名顿渐。
然秀之徒众,往往谩南宗祖师不识一字,有何所长?秀曰:他得无师之智,深悟上乘,吾不如也。且吾师五祖,亲传衣法,岂徒然哉!吾恨不能远去亲近,虚受国恩。汝等诸人,毋滞于此,可往曹溪参决。
一日,命门人志诚曰:汝聪明多智,可为吾到曹溪听法。若有所闻,尽心记取,还为吾说。志诚禀命至曹溪,随众参请,不言来处。时,祖师告众曰:今有盗法之人,潜在此会。志诚即出礼拜,具陈其事。师曰:汝从玉泉来,应是细作。对曰:不是。师曰:何得不是?对曰:未说即是,说了不是。
师曰:汝师若为示众?
对曰:常指诲大众,住心观净,长坐不卧。
师曰:住心观净,是病非禅。长坐拘身,于理何益?听吾偈曰:
生来坐不卧,死去卧不坐。
一具臭骨头,何为立功课。
志诚再拜曰:弟子在秀大师处学道九年,不得契悟。今闻和尚一说,便契本心。弟子生死事大,和尚大慈,更为教示。
师曰:吾闻汝师教示学人戒定慧法,未审汝师说戒定慧行相如何?与吾说看。
诚曰:秀大师说,诸恶莫作名为戒;诸善奉行名为慧;自净其意名为定。彼说如此,未审和尚以何法诲人?
师曰:吾若言有法与人,即为诳汝。但且随方解缚,假名三昧。如汝师所说戒定慧,实不可思议。吾所见戒定慧又别。
志诚曰:戒定慧只合一种,如何更别?
师曰:汝师戒定慧,接大乘人;吾戒定慧,接最上乘人。悟解不同,见有迟疾。汝听吾说,与彼同否?吾所说法,不离自性,离体说法,名为相说,自性常迷。须知一切万法,皆从自性起用,是真戒定慧法。听吾偈曰:
心地无非自性戒,心地无痴自性慧,
心地无乱自性定。
不增不减自金刚,身去身来本三昧。
诚闻偈悔谢,乃呈一偈:
五蕴幻身,幻何究竟?
回趣真如,法还不净。
师然之。复语诚曰:汝师戒定慧,劝小根智人;吾戒定慧,劝大智根人。若悟自性,亦不立菩提涅槃,亦不立解脱知见。无一法可得,方能建立万法。若解此意,亦名佛身,亦名菩提涅槃,亦名解脱知见。见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来自由,无滞无碍。应用随作,应语随答。普见化身,不离自性,即得自在神通,游戏三昧,是名见性。
志诚再拜启师曰:如何是不立义?
师曰:自性无非、无痴、无乱,念念般若观照,常离法相,自由自在,纵横尽得,有何可立?自性自悟,顿悟顿修,亦无渐次,所以不立一切法。诸法寂灭,有何次第?
志诚礼拜,愿为执侍,朝夕不懈。
僧志彻,江西人,本姓张,名行昌。少任侠。自南北分化,二宗主虽亡彼我,而徒侣竞起爱憎。时,北宗门人,自立秀师为第六祖,而忌祖师传衣为天下闻,乃嘱行昌来剌师。
师心通,预知其事。即置金十两于座间。时夜暮,行昌入祖室,将欲加害。师舒颈就之。行昌挥刃者三,悉无所损。
师曰:正剑不邪,邪剑不正。只负汝金,不负汝命。行昌惊仆,久而方苏,求哀悔过,即愿出家。师遂与金,言:汝且去,恐徒众翻害于汝。汝可他日易形而来,吾当摄受。行昌禀旨宵遁,后投僧出家。具戒精进。
一日,忆师之言,远来礼觐。师曰:吾久念汝,汝何来晚?
曰:昨蒙和尚舍罪,今虽出家苦行,终难报德,其惟传法度生乎。弟子常览《涅槃经》,未晓常无常义。乞和尚慈悲,略为解说。
师曰:无常者,即佛性也;有常者,即一切善恶诸法分别心也。
曰:和尚所说,大违经文。
师曰:吾传佛心印,安敢违于佛经?
曰:经说佛性是常,和尚却言无常;善恶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无常,和尚却言是常。此即相违。令学人转加疑惑。
师曰:《涅槃经》,吾昔听尼无尽藏读诵一遍,便为讲说,无一宇一义不合经文。乃至为汝,终无二说。
曰:学人识量浅昧,愿和尚委曲开示。
师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说什么善恶诸法,乃至穷劫,无有一人发菩提心者。故吾说无常,正是佛说真常之道也。又一切诸法若无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故吾说常者,正是佛说真无常义。佛比为凡夫外道执于邪常,诸二乘人于常计无常,共成八倒。故于涅槃了义教中,破彼偏见,而显说真常、真乐、真我、真净。汝今依言背义,以断灭无常,及确定死常,而错解佛之圆妙最后微言,纵览千遍,有何所益?
行昌忽然大悟,说偈云:
因守无常心,佛说有常性。
不知方便者,犹春池拾磔。
我今不施功,佛性而现前。
非师相授与,我亦无所得。
师曰:汝今彻也,宜名志彻。彻礼谢而退。
师见诸宗难问,咸起恶心。多集座下,愍而谓曰:学道之人,一切善念恶念,应当尽除。无名可名,名于自性。无二之性,是名实性。于实性上,建立一切教门。言下便须自见。诸人闻说,总皆作礼,请事为师。
时,祖师居曹溪宝林;神秀大师在荆南玉泉寺。于时两宗盛化,人皆称南能北秀;故有南北二宗顿渐之分。而学者莫知宗趣。师谓众曰:法本一宗,人有南北。法即一种,见有迟疾。何名顿渐?法无顿渐,人有利钝,故名顿渐。
然秀之徒众,往往谩南宗祖师不识一字,有何所长?秀曰:他得无师之智,深悟上乘,吾不如也。且吾师五祖,亲传衣法,岂徒然哉!吾恨不能远去亲近,虚受国恩。汝等诸人,毋滞于此,可往曹溪参决。
一日,命门人志诚曰:汝聪明多智,可为吾到曹溪听法。若有所闻,尽心记取,还为吾说。志诚禀命至曹溪,随众参请,不言来处。时,祖师告众曰:今有盗法之人,潜在此会。志诚即出礼拜,具陈其事。师曰:汝从玉泉来,应是细作。对曰:不是。师曰:何得不是?对曰:未说即是,说了不是。
师曰:汝师若为示众?
对曰:常指诲大众,住心观净,长坐不卧。
师曰:住心观净,是病非禅。长坐拘身,于理何益?听吾偈曰:
生来坐不卧,死去卧不坐。
一具臭骨头,何为立功课。
志诚再拜曰:弟子在秀大师处学道九年,不得契悟。今闻和尚一说,便契本心。弟子生死事大,和尚大慈,更为教示。
师曰:吾闻汝师教示学人戒定慧法,未审汝师说戒定慧行相如何?与吾说看。
诚曰:秀大师说,诸恶莫作名为戒;诸善奉行名为慧;自净其意名为定。彼说如此,未审和尚以何法诲人?
师曰:吾若言有法与人,即为诳汝。但且随方解缚,假名三昧。如汝师所说戒定慧,实不可思议。吾所见戒定慧又别。
志诚曰:戒定慧只合一种,如何更别?
师曰:汝师戒定慧,接大乘人;吾戒定慧,接最上乘人。悟解不同,见有迟疾。汝听吾说,与彼同否?吾所说法,不离自性,离体说法,名为相说,自性常迷。须知一切万法,皆从自性起用,是真戒定慧法。听吾偈曰:
心地无非自性戒,心地无痴自性慧,
心地无乱自性定。
不增不减自金刚,身去身来本三昧。
诚闻偈悔谢,乃呈一偈:
五蕴幻身,幻何究竟?
回趣真如,法还不净。
师然之。复语诚曰:汝师戒定慧,劝小根智人;吾戒定慧,劝大智根人。若悟自性,亦不立菩提涅槃,亦不立解脱知见。无一法可得,方能建立万法。若解此意,亦名佛身,亦名菩提涅槃,亦名解脱知见。见性之人,立亦得,不立亦得。去来自由,无滞无碍。应用随作,应语随答。普见化身,不离自性,即得自在神通,游戏三昧,是名见性。
志诚再拜启师曰:如何是不立义?
师曰:自性无非、无痴、无乱,念念般若观照,常离法相,自由自在,纵横尽得,有何可立?自性自悟,顿悟顿修,亦无渐次,所以不立一切法。诸法寂灭,有何次第?
志诚礼拜,愿为执侍,朝夕不懈。
僧志彻,江西人,本姓张,名行昌。少任侠。自南北分化,二宗主虽亡彼我,而徒侣竞起爱憎。时,北宗门人,自立秀师为第六祖,而忌祖师传衣为天下闻,乃嘱行昌来剌师。
师心通,预知其事。即置金十两于座间。时夜暮,行昌入祖室,将欲加害。师舒颈就之。行昌挥刃者三,悉无所损。
师曰:正剑不邪,邪剑不正。只负汝金,不负汝命。行昌惊仆,久而方苏,求哀悔过,即愿出家。师遂与金,言:汝且去,恐徒众翻害于汝。汝可他日易形而来,吾当摄受。行昌禀旨宵遁,后投僧出家。具戒精进。
一日,忆师之言,远来礼觐。师曰:吾久念汝,汝何来晚?
曰:昨蒙和尚舍罪,今虽出家苦行,终难报德,其惟传法度生乎。弟子常览《涅槃经》,未晓常无常义。乞和尚慈悲,略为解说。
师曰:无常者,即佛性也;有常者,即一切善恶诸法分别心也。
曰:和尚所说,大违经文。
师曰:吾传佛心印,安敢违于佛经?
曰:经说佛性是常,和尚却言无常;善恶诸法,乃至菩提心,皆是无常,和尚却言是常。此即相违。令学人转加疑惑。
师曰:《涅槃经》,吾昔听尼无尽藏读诵一遍,便为讲说,无一宇一义不合经文。乃至为汝,终无二说。
曰:学人识量浅昧,愿和尚委曲开示。
师曰:汝知否?佛性若常,更说什么善恶诸法,乃至穷劫,无有一人发菩提心者。故吾说无常,正是佛说真常之道也。又一切诸法若无常者,即物物皆有自性,容受生死,而真常性有不遍之处。故吾说常者,正是佛说真无常义。佛比为凡夫外道执于邪常,诸二乘人于常计无常,共成八倒。故于涅槃了义教中,破彼偏见,而显说真常、真乐、真我、真净。汝今依言背义,以断灭无常,及确定死常,而错解佛之圆妙最后微言,纵览千遍,有何所益?
行昌忽然大悟,说偈云:
因守无常心,佛说有常性。
不知方便者,犹春池拾磔。
我今不施功,佛性而现前。
非师相授与,我亦无所得。
师曰:汝今彻也,宜名志彻。彻礼谢而退。
师见诸宗难问,咸起恶心。多集座下,愍而谓曰:学道之人,一切善念恶念,应当尽除。无名可名,名于自性。无二之性,是名实性。于实性上,建立一切教门。言下便须自见。诸人闻说,总皆作礼,请事为师。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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