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市域铁路地下停车场主体结构基本完成】8月9日,随着最后一块顶板混凝土浇筑完成,上海院勘察设计的机场联络线申昆路停车场超大基坑群顺利完成结构封顶,标志着国内首个市域铁路地下停车场的主体结构基本完成,为机场联络线开通运营奠定了坚实基础。申昆路停车场为申昆路大型上盖综合开发项目的“地下”部分,作为机场联络线和嘉闵线共用的市域铁路地下停车场,内部共设置20条存车线,可满足机场联络线、嘉闵线列车的存车洗车、日常养护、综合维修等需求。
【惠州法治时间】以法护绿 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后,为进一步践行“两山”理念,惠州全市两级法院“追青逐绿”步履不停,以司法之力助推绿美惠州建设。
8月14号上午,博罗县人民法院联合横河镇人民政府以“联动普法守护绿水青山,携手共建美丽生态博罗”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博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内容。
活动现场,法官们还针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和《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和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群众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环境保护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坚持垃圾分类原则,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博罗县横河镇老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伟雄:今天这样的宣传,普法的宣传,对于村民来说是很好的,保护生态,保护水源,还有法律的知识,相当之好。
14号下午,惠阳区法院干警们化身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者,结合近年来审理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15号上午,惠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党支部在景区东门开展法律咨询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向游客派发宣传手册并讲解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5号上午,惠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党支部在景区东门开展法律咨询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向游客派发宣传手册并讲解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部长 周丽献:今天邀请城区法院来做生态文明宣传,他们普法劝导游客爱护环境就比较专业,跟我们管理单位能起到“并肩作战”、齐抓共管的效果,形成阵地共用、区域共治、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此外,市中院还联合大亚湾区法院、龙门县法院,分别来到大亚湾红树林湿地公园、龙门县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近年来,随着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市法院通过加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的融合衔接,推动跨域协作,探索系统治理。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690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6件,对15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生态修复补偿金8506.64万元。民事案件22件,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9件,涉案金额2187万元。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充分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创新探索“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完成共12次生态环境赔偿司法确认,对生态损害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多元修复守住绿水青山。
此外,全市法院通过建立“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对涉东江流域污染行政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判机制,重点加强对东江流域稀土、矿产等重要资源的司法保护,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共162件。接下来,我市法院系统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还将会同多部门建立涉环境资源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 王瑞南:我们下一步将统筹做好各个县区涉环资案件,结合地域特点的案件的审理,着力推动构建东江(惠州段)司法保护,积极参与东江流域地区司法协作,加强对新型环资案件裁判以及执行规则的探索、研究,精细打造典型案例,树立惠州当地环资审判品牌。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2023年8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后,为进一步践行“两山”理念,惠州全市两级法院“追青逐绿”步履不停,以司法之力助推绿美惠州建设。
8月14号上午,博罗县人民法院联合横河镇人民政府以“联动普法守护绿水青山,携手共建美丽生态博罗”为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博罗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现场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主要内容。
活动现场,法官们还针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和《水资源保护条例》中和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醒群众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环境保护义务,在日常生活中要坚持垃圾分类原则,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博罗县横河镇老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伟雄:今天这样的宣传,普法的宣传,对于村民来说是很好的,保护生态,保护水源,还有法律的知识,相当之好。
14号下午,惠阳区法院干警们化身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者,结合近年来审理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15号上午,惠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党支部在景区东门开展法律咨询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向游客派发宣传手册并讲解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15号上午,惠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党支部在景区东门开展法律咨询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向游客派发宣传手册并讲解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例、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市红花湖景区管理中心行政人事部部长 周丽献:今天邀请城区法院来做生态文明宣传,他们普法劝导游客爱护环境就比较专业,跟我们管理单位能起到“并肩作战”、齐抓共管的效果,形成阵地共用、区域共治、成果共享的良好局面。
此外,市中院还联合大亚湾区法院、龙门县法院,分别来到大亚湾红树林湿地公园、龙门县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近年来,随着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推进,市法院通过加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审判的融合衔接,推动跨域协作,探索系统治理。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690件。其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6件,对15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生态修复补偿金8506.64万元。民事案件22件,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9件,涉案金额2187万元。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还充分运用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创新探索“司法+生态修复”的审执模式,完成共12次生态环境赔偿司法确认,对生态损害实施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多元修复守住绿水青山。
此外,全市法院通过建立“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对涉东江流域污染行政案件建立快立快审快判机制,重点加强对东江流域稀土、矿产等重要资源的司法保护,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共162件。接下来,我市法院系统在立足审判职能的基础上,还将会同多部门建立涉环境资源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的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 王瑞南:我们下一步将统筹做好各个县区涉环资案件,结合地域特点的案件的审理,着力推动构建东江(惠州段)司法保护,积极参与东江流域地区司法协作,加强对新型环资案件裁判以及执行规则的探索、研究,精细打造典型案例,树立惠州当地环资审判品牌。
#济宁#【金乡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服务太差了】
最近一直来回在医院和医保大厅奔波,发现咱们县里的这一块的服务太态度太差了。8月16号金乡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的那个窗口说话根本听不见,我得把头伸进去才可以听到她说什么,谈判药的审批窗口也是,那个女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说话不客气。我们今天要办理谈判药的业务,医院系统难道不是共用的吗,一个部门把我们的病历收走了,另一个部门也要,我们说已经交给你们了,人家就说那不行没有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就去找,慢性病那个人还不愿意给我们,说里让我们再打印一份,我说那是外地的医院,然后从一个纸箱子里拿出来堆纸我们自己找的,还要给她说谢谢,想想都有火。而且窗口说话根本听不见,我都得把头伸进去再问一遍,我现在一想我当时没和她嚷架都是我脾气好。那个谈判药窗口也是,能不能客气一点,一副爱咋滴咋滴的样子,慢悠悠,态度也不好。也不知道现在这些工作人员到底有多高高在上。我理解每天处理差不多的问题可能会不耐烦,但是这是你的工作呀,建议好好整改一下。起码让人感觉舒服一点!
最近一直来回在医院和医保大厅奔波,发现咱们县里的这一块的服务太态度太差了。8月16号金乡县人民医院慢性病的那个窗口说话根本听不见,我得把头伸进去才可以听到她说什么,谈判药的审批窗口也是,那个女工作人员一脸不耐烦,说话不客气。我们今天要办理谈判药的业务,医院系统难道不是共用的吗,一个部门把我们的病历收走了,另一个部门也要,我们说已经交给你们了,人家就说那不行没有我们没有办法。我们就去找,慢性病那个人还不愿意给我们,说里让我们再打印一份,我说那是外地的医院,然后从一个纸箱子里拿出来堆纸我们自己找的,还要给她说谢谢,想想都有火。而且窗口说话根本听不见,我都得把头伸进去再问一遍,我现在一想我当时没和她嚷架都是我脾气好。那个谈判药窗口也是,能不能客气一点,一副爱咋滴咋滴的样子,慢悠悠,态度也不好。也不知道现在这些工作人员到底有多高高在上。我理解每天处理差不多的问题可能会不耐烦,但是这是你的工作呀,建议好好整改一下。起码让人感觉舒服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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