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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虑」这件事。人在面对问题一筹莫展时,与其让自己待在原地扩大焦虑,倒不如先去做些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好好睡一觉,出门走走,找朋友聊聊天等等,先让自己放松下来再回头处理问题。总之千万别因为一些难题就让自己变得很僵硬,生活是不断流动的,这世上的大多数烦恼,几十个小时后都会过去。
关于「焦虑」这件事。人在面对问题一筹莫展时,与其让自己待在原地扩大焦虑,倒不如先去做些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好好睡一觉,出门走走,找朋友聊聊天等等,先让自己放松下来再回头处理问题。总之千万别因为一些难题就让自己变得很僵硬,生活是不断流动的,这世上的大多数烦恼,几十个小时后都会过去。
一个小决定:《吴钩霜雪明》打算搁置一段时间,预计在明年7月恢复更新,今年会完成《明夜》修订版和《明夜》剧本杀。
虽然《吴钩霜雪明》的读者不多,但我还是想展开说说这个小决定的始末原委↓(相当臭长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自打我写作以来,从同人到原创,始终都是以民国为主的。我的心在民国,根在民国,梦也在民国。我爱民国。原本是打算一直写民国的,但《明夜》对我产生的冲击力实在太巨大了,影响力也太深远了,以至于我写完这本书完全走不出来。适逢yq被封在家,闭塞而无尽的生活更加令我心慌,所以我就临时开了一本用来打发时间、释放压力,甚至可以说是自娱自乐的书。
也就是《雾外江山》。
令我意外的是,这本书的凡响居然不错,最关键的是我自己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故事。女主角越写越像自己,身边人越加越多,内心的想法越表达越真实,我越来越认真,越来越舍不得完结,越来越想将这个故事写得完整一些,再完整一些。
结果你们也知道,我在这本书上投入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写了70几万字,有将近两个《明夜》那么长。同时,我也爱上了《雾外江山》中的那个世界,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了我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带着这样的深情,我根本就点不动那个“完结”键,只能选择这样安慰自己:写一个与《雾外江山》相同背景的故事,一方面可以对《雾外江山》遗留的剧情缺憾进行补充,另一方面也算作一场漫长的道别,可以再给我一段时间来缓冲,迟一些说再见。
另一方面,经历了长达70w字的《雾外江山》以后,我认为自己多多少少也写出了一些古言的手感,现在回去写民国太可惜了,应该趁热打铁再写一部古言。
再另一方面,明年5月我要参与一场舞台剧比赛,最迟明年1月就要开始筹备了。留给我写作的时间有限,我也不想搬一本民国大长篇过来。
就这样,《吴钩霜雪明》应运而生。
这个故事不长,按我的构想,应该只有30w字左右,不出意外的话,完全可以在今年年底完结。
不过意外出现了。
自打开始连载这本书以后,身边事接踵而至,忙完一件又一件,甚至《吴钩》上签约新作推荐位的那整整一周我都在出差。抛开外界因素不谈,我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本书的手感非常非常差。我从前的写作效率是,手感好时可以日更,手感差时可以毫不费力地隔日更。现在的写作效率是,第一天兴许只能写个开头,第二天勉强写满一章的内容,第三天还要从头到尾修一遍。这还算顺利的。不顺利的时候,比如现在吧,我已经一周没更新了。
最近因为《吴钩》的手感问题,我非常焦虑,也不快乐,生活中发生任何事情都无法让我感受到快乐。
昨天和妈妈谈到这个困扰,妈妈忽然说:不能先停一阵么?干点别的,什么时候想写了再写呗,你看那些大作家,都有一些隔好几年再回去继续写的作品呢。
吗的,妈就是妈,什么叫醍醐灌顶啊!!!!!!
不写了,不想为难自己也为难读者了,与其时刻悬心想着啊啊啊今年年底写不完怎么办,不如彻底放松一段时间,等明年舞台剧结束以后再回来继续写。从现在到年底这4个月,应该也足够我完成《明夜》的修订版和剧本杀了,也不算摆烂吧?
(剧本杀早就写完了,不过dm朋友告诉我说,至少要测试20-30场,在此期间还要不断修改,当时的我正在连载雾外江山,实在拿不出这个精力,就暂时搁置了。现在就是正好的时机呀~)
最后跟大家承诺一点:古月阿酒从不坑文。从同人到原创,五年了,每一篇文我都是有始有终,这次也不会例外。《吴钩》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精彩的闭环故事,不论时隔多久,我一定会回来写完它。
有缘再见。
虽然《吴钩霜雪明》的读者不多,但我还是想展开说说这个小决定的始末原委↓(相当臭长
熟悉我的读者都知道,自打我写作以来,从同人到原创,始终都是以民国为主的。我的心在民国,根在民国,梦也在民国。我爱民国。原本是打算一直写民国的,但《明夜》对我产生的冲击力实在太巨大了,影响力也太深远了,以至于我写完这本书完全走不出来。适逢yq被封在家,闭塞而无尽的生活更加令我心慌,所以我就临时开了一本用来打发时间、释放压力,甚至可以说是自娱自乐的书。
也就是《雾外江山》。
令我意外的是,这本书的凡响居然不错,最关键的是我自己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故事。女主角越写越像自己,身边人越加越多,内心的想法越表达越真实,我越来越认真,越来越舍不得完结,越来越想将这个故事写得完整一些,再完整一些。
结果你们也知道,我在这本书上投入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写了70几万字,有将近两个《明夜》那么长。同时,我也爱上了《雾外江山》中的那个世界,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了我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带着这样的深情,我根本就点不动那个“完结”键,只能选择这样安慰自己:写一个与《雾外江山》相同背景的故事,一方面可以对《雾外江山》遗留的剧情缺憾进行补充,另一方面也算作一场漫长的道别,可以再给我一段时间来缓冲,迟一些说再见。
另一方面,经历了长达70w字的《雾外江山》以后,我认为自己多多少少也写出了一些古言的手感,现在回去写民国太可惜了,应该趁热打铁再写一部古言。
再另一方面,明年5月我要参与一场舞台剧比赛,最迟明年1月就要开始筹备了。留给我写作的时间有限,我也不想搬一本民国大长篇过来。
就这样,《吴钩霜雪明》应运而生。
这个故事不长,按我的构想,应该只有30w字左右,不出意外的话,完全可以在今年年底完结。
不过意外出现了。
自打开始连载这本书以后,身边事接踵而至,忙完一件又一件,甚至《吴钩》上签约新作推荐位的那整整一周我都在出差。抛开外界因素不谈,我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本书的手感非常非常差。我从前的写作效率是,手感好时可以日更,手感差时可以毫不费力地隔日更。现在的写作效率是,第一天兴许只能写个开头,第二天勉强写满一章的内容,第三天还要从头到尾修一遍。这还算顺利的。不顺利的时候,比如现在吧,我已经一周没更新了。
最近因为《吴钩》的手感问题,我非常焦虑,也不快乐,生活中发生任何事情都无法让我感受到快乐。
昨天和妈妈谈到这个困扰,妈妈忽然说:不能先停一阵么?干点别的,什么时候想写了再写呗,你看那些大作家,都有一些隔好几年再回去继续写的作品呢。
吗的,妈就是妈,什么叫醍醐灌顶啊!!!!!!
不写了,不想为难自己也为难读者了,与其时刻悬心想着啊啊啊今年年底写不完怎么办,不如彻底放松一段时间,等明年舞台剧结束以后再回来继续写。从现在到年底这4个月,应该也足够我完成《明夜》的修订版和剧本杀了,也不算摆烂吧?
(剧本杀早就写完了,不过dm朋友告诉我说,至少要测试20-30场,在此期间还要不断修改,当时的我正在连载雾外江山,实在拿不出这个精力,就暂时搁置了。现在就是正好的时机呀~)
最后跟大家承诺一点:古月阿酒从不坑文。从同人到原创,五年了,每一篇文我都是有始有终,这次也不会例外。《吴钩》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精彩的闭环故事,不论时隔多久,我一定会回来写完它。
有缘再见。
【90后#男子强奸13岁少女致重度抑郁多次自杀#获刑5年9个月,赔偿6200余元】近日,陕西省延川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判决书,90后男子强奸13岁少女,致其重度抑郁,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赔偿6295.85元。
判决书显示,贺某某(原告),女,生于2009年10月,汉族,初中文化;白某某(被告),男,生于1994年9月,汉族,本科文化。
贺某某诉讼请求:2022年6月,白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贺某某聊天,后以金钱引诱贺某某见面。7月14日,白某某将贺某某哄骗到延川县城市广场某室,明知贺某某未满14周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延川县人民法院以白某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9个月。
白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贺某某患重度抑郁症、焦虑症,多次到延安、西安等地治疗,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花费数万元。
贺某某整天精神恍惚、孤言寡语,多次自杀、失明,无法正常生活,已休学在家,母亲辞去工作,陪伴在其左右。
贺某某一直靠药物及心理康复治疗,需要巨额资金,现要求白某某赔偿治疗费10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白某某辩称:自己犯下错误,在监狱服刑改造,心里很后悔。自己的公职已被开除,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满足贺某某的诉讼请求。家里只有父亲,其年龄已大,无能力赔偿。
法院认定,贺某某多次到医院治疗,花费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
法院认为,白某某与未成年的贺某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给贺某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贺某某花费的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白某某应当给予赔偿。
贺某某要求白某某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因本案是刑事案件发生后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据相关规定,侵权人已受到刑法处罚,其只应在物质损失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精神抚慰金不属于物质损失范畴,故该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白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贺某某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驳回贺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白某某负担。(九派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
判决书显示,贺某某(原告),女,生于2009年10月,汉族,初中文化;白某某(被告),男,生于1994年9月,汉族,本科文化。
贺某某诉讼请求:2022年6月,白某某通过社交软件与贺某某聊天,后以金钱引诱贺某某见面。7月14日,白某某将贺某某哄骗到延川县城市广场某室,明知贺某某未满14周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延川县人民法院以白某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9个月。
白某某的犯罪行为造成贺某某患重度抑郁症、焦虑症,多次到延安、西安等地治疗,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花费数万元。
贺某某整天精神恍惚、孤言寡语,多次自杀、失明,无法正常生活,已休学在家,母亲辞去工作,陪伴在其左右。
贺某某一直靠药物及心理康复治疗,需要巨额资金,现要求白某某赔偿治疗费10万元,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白某某辩称:自己犯下错误,在监狱服刑改造,心里很后悔。自己的公职已被开除,没有工资收入,无法满足贺某某的诉讼请求。家里只有父亲,其年龄已大,无能力赔偿。
法院认定,贺某某多次到医院治疗,花费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
法院认为,白某某与未成年的贺某某发生性行为,构成强奸罪,给贺某某身心造成极大伤害,贺某某花费的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白某某应当给予赔偿。
贺某某要求白某某支付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因本案是刑事案件发生后另行提起的民事诉讼,依据相关规定,侵权人已受到刑法处罚,其只应在物质损失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精神抚慰金不属于物质损失范畴,故该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白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贺某某检查费、医疗费、心理康复治疗费共计6295.85元。驳回贺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白某某负担。(九派新闻综合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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