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村集体“钱袋子” 海盐正在严查!】今年,海盐聚焦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不规范、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农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目前,全县35个村经济合作社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开展实地抽查,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周继峰表示,截至目前已组织检查8次,受理群众来访2起,移交问题线索1件。
【海口美兰区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8月4日,记者从海口美兰区“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今年6月份以来,该区聚焦工作重点,强化宣传动员,坚持多向发力,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常态化巡查与相关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据悉,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2人次,开展巡查行动258次,检查文化场所730家次。此外,美兰区充分利用“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社区文化活动广场等阵地资源,宣传宣讲“扫黄打非”知识,结合“护苗”“暑期防溺水”“禁毒反邪教”等工作,海府街道、白龙街道、和平南街道、新埠街道等单位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进基层宣传活动。https://t.cn/A60j2zS2
司法救助纾民困,检察温情暖民心
“感谢检察官,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我们渡过难关。”来自宁明县某乡的一名被害人家属双眼含泪、声音颤抖感激地说道。这是宁明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检察为民,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办案中,检察官主动发现线索,深入了解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心意虽小,却暖了民心。
强化内部协作破难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解民忧
黄某(化名),系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被刘某(化名)用刀刺死。经查,其家庭因劳动力少,生活较为困难,是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同时核实,被害人系家庭“顶梁柱”,因不幸遇害,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加害方仅赔偿了丧葬费。宁明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向被害人黄某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000元,这场“及时雨”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家属的燃眉之急,也拯救了一个家庭。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宁明县检察院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加强内部联动,由“坐等送案”到“主动问案”,通过“案管部门提醒、办案部门推送、控申部门办理”模式,破解救助线索发现渠道单一难题。今年来,实现救助人数6人,救助金额为7.5万元,还有3件3人正在办理中,司法救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强化外部联动增力度,聚焦构建多元化救助渠道排民难
在加强内部协作的同时,宁明县检察院着力构建“1+N”社会化多元救助工作格局,积极搭建司法救助大平台,加强同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联合救助,实现“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有效衔接。今年以来,以“花山护航”未检品牌为抓手,为4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4次,帮助他们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我院构建以司法救助为主,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帮扶为辅的综合性救助工作方式,有效解决资金来源、救助主体、救助方式单一和一救了之的问题。”宁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宁桂说。
强化两级院共助有温度 聚焦建立一体化办案暖民心
司法救助在点上,检察温暖在心上。除了一般困难群众,我们在办案中同时也注重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对符合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则启动两级院一体化联动救助机制,推动司法救助立体化帮扶体系落实落细,形成多方保护工作合力,尤其是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救助。
今年来,宁明县检察院联合上级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已救助特殊群体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宁明检察智慧和力量。
据悉,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宁明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强化内外协作,加强完善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取得新成效。2022年以来,宁明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22人,发放救助金38.5万元,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充分彰显司法情怀和温度。
下一步,宁明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救助履职能力,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温暖效应,坚持“应救尽救”工作原则,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为民新变化,让检察机关的温度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感谢检察官,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我们渡过难关。”来自宁明县某乡的一名被害人家属双眼含泪、声音颤抖感激地说道。这是宁明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检察为民,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一个缩影。办案中,检察官主动发现线索,深入了解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到了4万元司法救助金。心意虽小,却暖了民心。
强化内部协作破难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解民忧
黄某(化名),系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被刘某(化名)用刀刺死。经查,其家庭因劳动力少,生活较为困难,是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同时核实,被害人系家庭“顶梁柱”,因不幸遇害,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加害方仅赔偿了丧葬费。宁明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向被害人黄某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0000元,这场“及时雨”不仅解决了当事人家属的燃眉之急,也拯救了一个家庭。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宁明县检察院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加强内部联动,由“坐等送案”到“主动问案”,通过“案管部门提醒、办案部门推送、控申部门办理”模式,破解救助线索发现渠道单一难题。今年来,实现救助人数6人,救助金额为7.5万元,还有3件3人正在办理中,司法救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强化外部联动增力度,聚焦构建多元化救助渠道排民难
在加强内部协作的同时,宁明县检察院着力构建“1+N”社会化多元救助工作格局,积极搭建司法救助大平台,加强同民政、社保、教育等部门联合救助,实现“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有效衔接。今年以来,以“花山护航”未检品牌为抓手,为4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4次,帮助他们走出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我院构建以司法救助为主,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帮扶为辅的综合性救助工作方式,有效解决资金来源、救助主体、救助方式单一和一救了之的问题。”宁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宁桂说。
强化两级院共助有温度 聚焦建立一体化办案暖民心
司法救助在点上,检察温暖在心上。除了一般困难群众,我们在办案中同时也注重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对符合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则启动两级院一体化联动救助机制,推动司法救助立体化帮扶体系落实落细,形成多方保护工作合力,尤其是加强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困难妇女群体等重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救助。
今年来,宁明县检察院联合上级院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已救助特殊群体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贡献宁明检察智慧和力量。
据悉,为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宁明县检察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强化内外协作,加强完善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取得新成效。2022年以来,宁明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1件,救助22人,发放救助金38.5万元,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充分彰显司法情怀和温度。
下一步,宁明县检察院将继续提升司法救助履职能力,发挥国家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温暖效应,坚持“应救尽救”工作原则,确保真正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危难之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为民新变化,让检察机关的温度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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